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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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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锦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1

     恰逢当下司法改革前沿的新时期,我国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周强院长也在20xx年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最高人员法院作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由此吹响了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号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这一长期困扰我们的司法难题,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既定目标,我们亟待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执行工作队伍。只有建立职责清晰、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执行队伍,才能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奠定坚强的组织基础。

  调研目的

     近年来,五河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要求,通过对执行工作的细化指导,责任领导,加强对执行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综合业务技能,个人素质的提升,规范执行工作管理,积极创新执行方式,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等有效措施,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执行干警队伍的组织建设。先后被安徽省高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法院”,蚌埠市中院评为“优秀庭室”,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已经连续四年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评比中斩获第一,更有一位干警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五河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已作出了一些积极有效探索,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绝大多数执行干警能够秉持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勤专业务,开拓进取的优秀作风,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的总体趋势是极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法官队伍建设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司法权力获得程序性保障的有效实现问题。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国法制事业建设的兴衰成败。而现阶段的执行难问题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这如果仅仅依靠以往经验是难以有效解决的,如何面对新的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难题。

     五河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研全国法院执行队伍情况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执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结合法院执行队伍及执行工作实际情况,从院执行人员总体情况、执行人员转警意愿及其他情况、法官和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组织架构情况及职责分工、如何配合审执分离改革,建立科学的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模式、执行裁判庭的设置情况及有关执行体制改革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六方面阐述分析法院执行队伍整体建设情况,认真开展此项调研,以五河法院作为基层法院的这一视角,为上层执行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一些实践性的意见作为参考,为改革工作添砖加瓦,“自下而上”得贡献些许“微薄之力”,现将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基本情况

     1、法院执行人员总体情况

      五河法院执行局现有工作人员13人,11人为在编,2人为聘用制法警。13名干警均是汉族,其中11名为男性,2名为女性,平均年龄为32岁,除一人为专科学历外,其余12人均为本科学历。执行干警年龄结构方面,39岁以下9人,40-49岁3人,50-59岁1人。执行局职务方面,有员额法官4人,非员额法官3人,书记员3人,司法警察3人,13人中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在职级方面,副科1人,科员9人,办事员1人,聘用人员2人。

     2、执行人员转警意愿及其他情况分析

     在五河法院执行队伍中,愿意转警人数为1人,年龄为33岁以下,职级为科员,职务为书记员。众所周知,法院执行工作是相当艰苦的,一个复杂案件的顺利解决,从立案开始,到审判再到执行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究其原因,是因为审判及执行工作自身特有的性质。法院执行工作具有机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分散性、社会协助性等特点,这不仅决定着执行干警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成为法院执行队伍中的一员,尤其是成为一名法官来说,需要经过两场国家级考试,其一为公务员考试,另一为司法考试。很多年轻人在考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以后,因为法院工作业务的繁忙与法院执行工作的繁琐,“五加二,白加黑”的执行“常态”,自始至终忙于案件执行工作,至今未能通过司法考试。以五河法院执行案件收结案情况来说,20xx年全年执行案件收案接近1600余件,财产保全收案230余件,全年执结案件1700余件,人均结案240余件,可想而知执行案件工作强度何等之大。而司法考试没有通过,在成为员额法官的道路上缺失了先决条件,自此萌生出转警意愿,同时考虑到现阶段实际待遇问题,同为法院工作人员,作为法院的司法警察的待遇要比同年进法院的其他人员高出很多,于是从执行队伍中转为司法警察也在情理之中,无可厚非。

     在此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将积极稳妥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在各级法院探索设立执行裁判庭,探索执行实施机构实行警务化模式”,此论断将执行权改革由顶层设计延伸到实践操作层面,使得执行权改革下的警务化途径得以实现。审执分离下的执行警务化改革模式意味着执行实施机构可以在具有执行权的基础之上更加强化了执行工作的行政化属性,可以有效化解实践中执行权运行的种种障碍和弊端,警务化了的执行干警只需要配合执行裁决庭法官的命令,完成点状的工作任务,笔者认为这是符合执行规律,体现执行思维的,有着实践性的指导意义。

     同时,对于意愿转警,笔者总结了大部分执行人员最为关心的几个问题,总结如下:(1)身份转变问题。在审执分离改革后,执行局人员中,已通过司法考试并且已经任命为审判员的非入额法官今后的身份问题该如何解决?部分执行法官是坚决不愿失去辛苦得来的审判员身份,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2)各部门之间人员轮岗问题。虽然在司法改革后,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但各审理庭与执行局仍然同属法院内部庭室,在今后的人员交流方面,已经纳入警察序列且又通过司法考试任命为审判员的非入额法官能否再重新获得去审理庭交流的机会?审执分离是否意味着审理与执行决然隔阂,门已关死,再无进出;(3)未转警人员今后的待遇问题。执行人员经常出外勤,大多时间奔波在外,劳累不说,正常休息的日子都得忙于执行案件,在待遇方面今后是否能够给予相应的提高。

     3、法官和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情况

     五河法院执行局办案采用分小组的模式。设有两组案件执行组,每组三名执行法官,配备一名书记员,共同协助,配合办案。设有诉前保全案件组,配备有一名执行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另设有法警组,内有三名法警,配合其他小组案件执行。在办案中如有重大疑难案件将会组成合议庭,由合议庭评议案件。

     审执分离后,我院在执行局内部设立执行裁决庭,保留3-4名法官,以组成合议庭裁决各类执行衍生案件。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执行难的一大阻力便是案多人少的压力,这一问题在各基层法院尤其突出。如何用有效的司法资源来处理逐年增多的执行案件便构成了执行的一大难题,在现有的司法资源之下,合理有效优化执行配置,将执行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是解决执行困境的可取之道。

     从现实情况来看,若一味对所有案件按照同样执行过程和程序进行处理,只会导致案件积压,不仅不能解决案多人少的压力还可能因执行效率低下激化当事人与法院的矛盾,降低司法公信力。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题同时效率仍需兼顾,在可供执行财产的控制上、变现上都需要注重效率,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要尽可能多、尽可能快的解决执行案件,打击失信人,维护本地区的司法权威。

     五河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广泛汲取各地法院优秀、先进的执行理念,结合本地实际,经过分析,在实体法律对各种规范调整的同时,也对性质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执行方法、执行措施,从而将执行案件进行区分,实现“简案简执,难案精执”的具体方针,推进执行案件程序良性循环。

     通过“审执对接一条线”、“评估拍卖一条线”、“查询冻结一条线”、“系列案件专人负责”、“关联性案件小组协作”、“集团性案件团队配合”等多重办案模式从而优化执行程序,整合执行资源,达到全局统一指挥、条块管理,精细配置的案件分流模式。

     近三年来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政法资源,及时高效地化解执行矛盾,并陆续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涉金融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金融机构执行积案213件,执结标的额717.8万元;执结涉民生案件509件,执行标的额897.76万元,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4、如何配合审执分离改革,建立科学的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模式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互分离体制,实际上就是要求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在人员、机构和职能等方面相互独立、互不隶属。也就是说,案件的审判权由法官行使,执行权由执行员行使;法院审判庭负责案件的审判任务,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生效裁判;从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部门不得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机构不得审理和裁判案件。法官和执行员是两支相互独立、彼此并列的法院队伍,它们不能相互混淆、职能交错。

     司法警察是法院领导、管理、调动、指挥的一支武装力量,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机动性,依法可以使用武器、械具,拥有强大的威权和震慑力。司法警察参与民事执行,适应民事执行强烈的对抗性、冲突性、暴力性的需要和效率性、正义性的价值追求,能克服法官或司法行政官执行的机动性差、威胁性小、强制性弱等弊端,显示出良好的执行绩效。

     为破解执行难题,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充实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经五河法院院领导研究决定,根据法院执行工作实际,从该院司法警察大队中抽调几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素质过硬的年轻法警,派驻执行局,协助执行法官组成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执行机动队伍,兼顾警务保障和执行保障任务。

     五河法院执行局法警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在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配合执行人员依法采取措施,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重大的执行案件和强制执行案件都有执行局法警参加,切实保障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被执行人的阻挠或者破坏执行工作的进行。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执行内容的顺利实现;二是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驾护航,维护司法权威。

     执行局法警的职责范围如下:一是维护执行现场的秩序,制止被执行人及其他人的违法行为,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保障执行人员及各种装备的安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经常性遇见以暴力阻挠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员及其家属,对执行人员围攻、侮辱、殴打的时间在各地均有发生已经屡见不鲜,给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威胁。通过警力的增援与加强,可以保障执行过程顺利进行及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达到执行威慑力的良好效果。三是协助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送达。四是看护好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的财产与物品,防止被执行人或他人进行抢夺、破坏。

     在当前我国法院审执分离司法改革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法律思维整合司法资源,深挖内部潜力,进一步发挥法警参与执行的积极作用,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法院系统乃至社会各界均在谋划和建言。笔者认为,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模式的工作机制日臻完善须从以下四方面改进:

     1、确立明确的执行警务保障法警数量比例。笔者认为最完善的执行模式应该由一审、一书、一车、两警所构成的执行法官“单组作战”模式。这样执行效率才能倍速提升,在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执行威慑力、执行强制性及执行兑现率的同时,又能够最大限度保障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

     2、采取长期驻警的法警参与模式。执行局与司法警察机构二者具有工作性质的相近性、职能的关联性、人员的交叉性和职责的法定性。因此,应当而且可以将执行局与司法警察机构整合,驻执行局法警发挥执行队伍“110”的作用,主要负责协助扣押、拘传、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在执行中起到了威慑作用。打破八小时工作制,随时待命,是“司法警察中的特警”,法警派驻执行局的做法为保障执行任务的安全和履行执行强制措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后盾。

     3、加强执行法警内部管理,强调协同配合。派驻执行局法警总体定位是联合指挥、配合执行、服从指令、快速出警。注重制度化管理,合理制定法警操作细则,规范执行行为,实现执行全程监管,提升执法力度。革新职能理念,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法,司法为民,加大执行宣传,引领舆论方向。合理安排警务和执行工作,发挥团结协作,主动快速的特点,增强凝聚力。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加强法警装备和风险防范。

     4、创新工作模式,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驻执行局法警未来发展路径,即明确执行实施权由法警行使,执行法官主要承担执行裁决权,督导重大裁判事项的决定和实施,形成执行法官与法警有章可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彼此制约的工作格局。同时,鼓励法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尝试依据法院内部文件任命为执行员,从而充实执行力量,有效提升法警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

     5、关于执行裁判庭的设置情况,裁判庭与执行局的职能分工及相互关系

     长期以来,执行思维屈居审判思维之下难以伸展,执行规律隐身于审判规律之中难以独存,执行裁判庭的设立旨在落实执行权的司法权属性,执行权改革以审执分离为切入点,以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离为基本路径,当可有效化解实践中执行权运行的种种障碍和弊病,使之步入顺畅运行的科学轨道。法院执行员不是法官,法官行使审判权,执行员行使执行权。执行员的工作职责是由执行权的性质决定的。执行权从根本上看是一种行政权。执行员的基本职责就是保证法院生效裁判得到强制执行。

     五河法院执行局,设有执行裁判庭,有着3-4名员额法官,裁决执行过程中涉及到审判权领域的争议问题。根据我国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如果需要对执行对象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作出处理决定,如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搜查、拘留、逮捕措施等,应当由法官作出命令。执行员得到法官的命令后,才能实施具体的执行措施。执行程序中发生的异议或者重大争议,属于审判权的范畴,应当由法官进行处理和决定。执行员行使的执行实施权,而不是执行裁决权。

    在由于执行权是行政权,执行体制是一种行政性体制,因此,笔者认为,上下级法院执行工作应当采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模式。具体说来,就是各级法院建立相对独立的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既独立于审判部门,也独立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上下级法院执行人员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下级执行机构应当服从上级执行机构的指挥。执行裁决权由执行裁判庭的法官集中行使执行裁决权,从而实现审判权与执行权在法院内部的相对分离。

     6、有关执行体制改革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从过往来看,我国从未设置过独立的专业执行机构。因此,在审执分离改革的背景之下,执行体制改革应循序渐进。改革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执行队伍薄弱,执行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且执行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在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存在体力与精力不足的情况。同时,随着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人案矛盾突出,执行员承受的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第二、严格任职条件。根据法院辖区的人口和案件数,合理配置执行员人数。新进执行员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并经执行员职业培训合格,由司法行政机关任命。第三、调整收入结构。为提高执行员的主观能动性,打击消极执行、怠于执行,建立相应的奖励惩戒考核办法,对于顺利执结的案件,给予承办人员相应的绩效奖励,反之则予以扣除。

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我院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法院队伍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持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引导法院干警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院领域意识形态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引导,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法治观点侵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法院工作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强党史国史、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法院干警把坚定理想信念与脚踏实地工作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院事业奋斗。

  (二)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法院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党指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党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法院干警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捍卫者;面对违反党性原则的行为必须敢于拒绝、坚决抵制,做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守护者;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做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领者;面对诱惑干扰必须挺直脊梁、公正司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维护者;面对体制机制难题必须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完善政治轮训制度,组织法院干警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行动,打牢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定期对法院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及其党委政法委报告。

  (三)培育和践行法院职业精神。坚持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法院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培育法院职业精神。法院干警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职业行为规范,加强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使法院干警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认真落实各级政法职业荣誉制度,完善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法院干警常态化机制,管饭开展尊崇职业荣誉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按照中央安排认真执行荣誉退休制度,增强法院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实施法院文化工程,结合实际打造法院特色文化项目,建设传承红色基因、体现时代精神、彰显正义正气的法院文化,为法院事业发展注入精神动力。

  (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坚持政治工作部门与业务部门齐抓共管,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向办案一线延伸,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法院干警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健全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个性化思想教育,深入细致做好法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的思想引导、情绪疏导工作,统筹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加强法院机关党的群团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重大改革政策的解疑释惑、宣传解读。强化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意识,建设智慧政工,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作为思想政治工作新载体,构建以网络为平台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推广案例式、互动式教育模式,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水平。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一)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聚焦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层分类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健全司法业绩档案,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法院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建立法官入额人员动态调整、不称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任用人机制。探索实行资深优秀法院干警延迟退休、志愿服务制度。

  (二)大力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司法专业能力。引导法院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加强法律逻辑训练和法治实践锻炼,自觉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把专业化建设同国情、市情和区情结合起来,同司法为民结合起来,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又注重运用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健全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司法标准体系。持续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解决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健全案件评查剖析研讨常态化机制,广泛开展精品示范案件评选,健全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注重质效、追求公平成为法院干警价值取向。以专业化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呼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试行司法办案、释法析理、疏导情绪同步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调解等办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法院干警基层磨砺,鼓励法院干警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岗位锻炼成长,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提高科技运用能力。牢固树立科技要警力、要核心战斗力的理念,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造就一大批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建设紧跟信息化发展趋势、掌握先进信息技术的新型法院队伍。加强移动化办公、可视化管理、数据化分析等信息化系统研发应用,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建设数据化、智慧型法院机关。实施司法服务模式创新变革计划,促进科技人才、信息技术与法院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司法工作的流程科学再造。坚持以信息支撑决策指挥、引领实战实务,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法院数据管理平台,为法院干警司法办案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和信息支撑。鼓励法院干警密切跟踪现代科技发展前沿,创造性运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破解法院工作难题。提高社会沟通能力。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以主动坦诚的姿态同社会沟通、开放包容的形态面对媒体,统筹法院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全员参与的舆情引导格局,凝聚壮大法院工作正能量。建立新闻发言人、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制度,完善法院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实现舆论监督与法院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良性互动。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建设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舆情应对处理系统。加强研究并遵循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建好、用好、管好法院媒体和法院干警自媒体,提升互联网时代法院干警的媒介素养和社会沟通能力。

  (三)增强教育培训实效。建立完善符合法院干警职业特点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教育培训管科学化水平。聚焦战斗力标准,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实施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广泛开展轮值轮训、实岗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干警多岗位、跨部门实践锻炼,提高实战本领。以能力为引领、需求为导向,推进分级分类分层培训,构筑终身教育体系,使法院干警知识结构、专业素养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继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建立岗位业务咨询顾问制度,助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建立“网络+培训”机制,分层次按需求培训,促进广大干警随时随地随案学习。充分利用各级培训机构和市内高等院校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共建公用培训基地。健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把教育培训情况作为法院干警考核评优、任职晋升的依据。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统一招录、分类招录、特殊招录工作,把好法院干警“入口关”,让高素质人才进入法院队伍。积极配合开展法官遴选、选任、选拔工作。严格执行新录用法院干警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大力引进和培养网络安全、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涉外法律、信息通信、心理咨询、双语司法等各类急需人才。建立适应法院工作专业化要求的人事制度,畅通专门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努力造就更多精通理论、熟悉实务的法院人才。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上级各项纪律条令。严格执行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法院干警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禁止法院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法院干警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教育法院干警不断净化自己,切实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健全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制度,引导法院干警养成纪律自觉,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要求,严守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队伍作风建设。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建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及时查处相结合,持续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等顽疾,综合治理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司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按等司法问题。完善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完善法院部门、法院领导干部及干警联系群众制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分类制定法院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办案组织、办案人员责任权限,构建权责清晰的司法责任体系。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健全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推动全员全程案件质量效率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建设集实时监督、动态管理、风险提示于一体的司法流程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司法权运行信息化、司法办案全过程记录留痕。编制司法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健全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构建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建立集网络、电话、心寒、上访等于一体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清除充当黄赌毒、黑恶势力等保护伞的害群之马。坚持“一案双查”,坚持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建立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和警示教育机制,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

  四、全力提升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工作引领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开展。建立完善党组织、党支部学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南岸法院多次被区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是实施“人才强院”工程,提高队伍素能。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帮助青年法官养成职业良知、提高审判技能。扎实推行“一线磨砺”计划,多岗位、全方位培养锻炼青年法官的综合能力,促进青年干警成长。加强与法学院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专家审判实务讲坛、岗位练兵等素能培训。通过注重法官内涵式发展,我院涌现出一批国家及省部级优秀法官典型。20xx年刑庭庭长刘宏伟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执行局副局长彭峰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人民好公仆”称号,立案庭庭长王英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三是一手抓审判,一手抓调研。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坚持审判调研两条腿走路,既注重实际司法个案的矛盾化解,也注重从实际司法个案中总结司法经验、提炼司法规律,为立法提供范例和参考。近年来,我院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荣获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论文二等奖4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6篇。

  四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大力培育“实、公、新、廉”的南岸法院精神,注重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层面的激励。编印《南岸审判经纬》、《南岸审判时讯》两套刊物,定期开展“法官沙龙”研讨活动,组织演讲比赛、读书调研活动,培养高尚人文情怀和职业道德操守,提升干警文化修养,培育高素质法官队伍。

  五是强调司法廉洁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执行任职回避等规定,实施廉政监察员制度,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全方位监督。组建法官家属后盾促廉平台,开展重要职务及重要岗位的法官家属“温馨提示”行动,组织干警定期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软化教育,硬化监督,连续五年保持廉政“零违纪”。

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3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官队伍建设好坏是司法权力能否公正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而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法院事业兴衰成败。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法院的执行工作遇到了许多靠以往经验难以应对的新措施、新问题,特别是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执行措施监督的权利,为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如何面对新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监督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难题。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优化执行管理体系

  法院执行工作机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分散性、社会协助性等特点,决定着执行干警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而且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执行队伍存在的问题。

  人民法院执行难已经成为全社会公认的事实,这与执行队伍的管理有一定的关系。随意伸长执行期限,几乎存在每个法院、每位执行人员。法律规定了审判案件的审结期限,如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了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而执行案件的结案期限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执行若干规定第107条虽然规定了一般民事执行案件应在6个月内执结。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执行工作不规范,仍然存在对申请执行人缺乏有效的调查财产的手段和途径,对法院调查当事人财产状况的权力不够明确;对被执行人利用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主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对免除执行的财产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执行义务缺乏统一的规定;对中止、终结的法定情形界定不清等。这些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恰恰为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或乱执行提供了理由,用一些执行人员的话说,这个案件我说执行不了,找谁也没有用。我要想执结,很快就会想办法执结的。目前,执行机构中执行人员之间仍然吃着“大锅饭”,干与不干都一样,执结多少都一样,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竞争,每个人都拿地方财政部门给开的那点工资,至于实行什么执行制度、执行方法、方式改革似乎同执行员没有关系,过分强调程序主义,只要按法定的程序走完每一步,即使一分钱没有执行到位,我的工作也干了,别人谁也没有办法。这种旧的管理模式如果不改,就不能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外部制度再健全也没有用,因为外因是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只有设法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案件的执结率,才能使执行人员不断设法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执行队伍应实行垂直管理

  中央(99)1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也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这也是针对我国的国情提出,主要是为了遏制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现在感觉效果不明显,尽管通过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执结一批积案,但是由地方法院执行机构的人、权、物归地方管理,因此没有从根本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的根源。高级法院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实质就是统一领导,对执行人员业务的统一管理,对案件统计的统一管理。没有对执行机构、执行设备统一管理。笔者认为,要想实现高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真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必须将中院、基层院两级法院人、权、物统一到省高院,执行员的工资由省财政支付,执行人员的任命、调动,由省高院从执行机构所在的法院审判人员中择优选择,地方人大可以任命审判员,但执行人员不需地方人大的任命。地方人大若免去执行人员的审判员资格,可以先由高级法院免去执行人员资格。执行机构的`执行装备由省高级法院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统一领导,并不意味执行机构脱离当地法院而独立。有人提出将执行机构从法院脱离出来交地方行政机关,独立于政府,这样对抗衡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执行的能力会大大降低,更不利解决执行难,也不利于执行机构内部执行权的行使。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统一领导,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执行机构内部应实行三权分离,即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和执行监督权分离。建立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和互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笔者建议,随着基层法院受案标的额的增加,中院执行一审案件的数量将逐渐减少。中院执行机构可不设实施庭,对受理执行案件可以将案件委托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基层院执行。中院执行机构可设裁判庭和监督庭,裁判庭主要对基层院裁判不服的裁决案件进行复议裁判。监督庭一是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监督,执行人员监督,同时负责辖区内法院执行机构案件的协调、管理,如对于一些有重大影响执行案件统一调配辖区内的执行警力集中执行,以扩大影响。监督庭人员每年拿出大量时间制定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执行案件的考评细则,监督考评经过。为了体现考评公正、公开,监督庭在考评过程中可以邀请社会其他人员包括当事人在内,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进行考评。

  基层法院执行机构执行权分权,可以根据执行机构人员多少来灵活确定,执行人员少的执行局,可只设实施庭。裁决庭可以临时组成,也可以将裁决庭纳入院内审判庭,由其他庭审判人员进行听证裁决。中院可以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定执行方法。基层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督可由中院监督庭、本院审理委会、院党组和执行局长共同监督。

  (三)、执行队伍要引入竞争机制

  水无势差不会流动,社会无竞争、无失业就不会前进。要打造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开展好执行工作,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就必须打破现在大锅饭的现象,必须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机制。将企业管理理念的项目管理机制引入执行队伍的管理。执行法官可以“承包”案件,包数量,包质量,包效率。以执行人员办案的公正、高效、快捷等标准来衡量办案能力的标尺。执行机构每年应留有待岗或下岗的名额,对于年终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人员,高院要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执行人员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有一种竞争感、责任感。那时执行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更好对面对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

  规范的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高效的生命线。人民法院管理执行队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立规范执行,促进执法公正与效率的思想理念

  首先规范执行指导思想。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必须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从理想信念入手。因此,执行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公正司法的政治思想基础。在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上,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上,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上,坚持秉公执法,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以公开促公正;在践行服务大局理念上,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关系。真正做到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不动摇。

  其次规范执行用语、执行行为。良言一句暖三冬,语言是开心的钥匙。现在一些执行案件当事人缠诉、闹事、上访,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部分也是由于我们执行人员的执行用语不文明,人文素养不高所造成的。工作中经常把自己的私愤发泄在当事人身上,冷言冷语刺痛他们,有的甚至恶语中伤,使本来是一件小事愈演愈烈。因此,执行人员不仅应当做到熟知法律业务知识、办案程序娴熟,而且还应当学习哲学、心理学,了解中国传统道德和法律文化的关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百姓疾苦,公序良俗,人情事理等。执行人员具备了充实的法律知识,同时具备以上丰富的人文知识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就会使司法工作能力达到一个新的境界,在执行工作中就能有效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不良倾向,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以情办案。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规范执行行为的基础。

  建立健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案件从立案、发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一直到结案审批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力求用规范的制度来规范各项执行工作,是开展好执行工作的重要前提。根据执行规律和相关程序可以将执行案件的整个流程,分为4个阶段,即执行案件受理审查阶段,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阶段,强制执行阶段和结案报批阶段。每一个阶段从工作流程、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再制定更具体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制定出来的各项制度的学习掌握,是每个执行干警业务整训的重点。制度实施过程中坚持所有的管理措施都以被人接受为前提,因为在制定时已经让大家共同参与,允许大家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大家理解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人不理解,对一些规章制度的遵守不重视。这就要向大家讲明道理,增强监督与被监督的自觉性,强化监督本身是对大家的一种爱护,同时也是一项制度,所有的人都没有例外,它与对人的信任与否没有关系。规范执行行为不限于8小时之内,由于执行工作的特点,决定执行人员不能整日不离法院。这就要求落实制度可以变换形式,如通过交谈了解执行人员的思想;以家访或电话访问了解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同样可以起到监督制度的实施。

  (三)以执行期限为主线,严格执限管理促进执行效率。

  由于执行工作需要社会参与,有关部门协助,外加上我国公民财产不透明等因素,造成一些案件受人为因素影响久拖不结。因此,在管理上必须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办法执行。坚持抓案件流程中法定环节的节点管理,特别是强化对其中重要环节的执行案件执行期限的监控。首先,着重抓住执行案件三个环节的时间控制。第一,一般案件在3个月内执结。当案件执行期限到了还有一个月时,承办人须向庭长报告案件执行的流程情况并提出执结案件措施和方案;第二,当执行期限达6个月时须由承办人提前10天向局长提出书面报告,经局长审核同意后再由院长报批延长3个月执限。其次,为预防超执限发生,执行法院应设置案件执限预警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每月低前以书面形式对将近6个月的案件亮出黄牌警示。承办人无故超执行期限的,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季度考核中对执行局予以扣分,执行局将扣分分解责任到人。执行法院可以将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所承办的案件《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办法和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张贴墙上,便于当事人对执行期限的监督。除此以外,应注重对工作中容易发生的一些环节,重申办案过程应严格按照民诉法、最高院及高院关于执行程序方面的操作规定。例如,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强调承办人应在收案后3日内发出;对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事项要仔细查看委托权限,防止代理权限不清;送达回证上非当事人本人签收的,应在备注栏内写清代收人身份与当事人关系;在案件裁定中止前,承办人应将所有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当事人公开,克服对案件中止的随意性。

  (四)抓住典型事例,开展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对执行队伍的管理一方面要通过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严格各项制度规范的执行和监督,做到常规管理常抓不懈,常查不怠,从而使全体执行干警在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中积极地工作。另一方面,要经常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针对少数执行人员作风粗糙拖拉、态度生硬粗暴、采取执行措施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问题,要人人查摆问题,抓落实整改措施,抓制度规范建设,督促整改。要严格遵照“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控制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切实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对查出问题的干警要公开处理,以警示他人,努力实现执行队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错。

  (五)抓住热点案件,注重言传身教的示范表率作用。

  要规范执行行为,领导必须率先垂范,领导必须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言行影响着干警的行为,执行制度必须一视同仁,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自己首先做到,让下属口服心服,对于一些执行热点和难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院庭领导要带头办理亲自指挥,用规范的执行行为和良好的执行风范为执行干警展示榜样的风采。

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4

  自整顿纪律作风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根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我认真学习了xx同志在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通报和市委书记xx同志《要算好七笔帐》的讲话内容,以及省政法委“六个严禁”的规定和违反“六个严禁”的处理办法,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项规定”和“九条禁令”、“禁酒令”。现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了自查。

  一、参加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情况

  自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我严格按照本院的安排,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一方面认真学习下发资料和相关规定,积极参加院里组织和支部组织的学习会,另一方面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主动对照要求,认真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努力纠正。特别是能依照各项禁令,严格工作生活纪律,努力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优化检察形象竭力尽职尽责。

  二、自查存在的问题

  1、政治学习坚持不够,学习标准不高。由于日常工作忙,平时用在读书、看报的时间很少,学习领袖人物的理论和思想少,政治理论的更新不够,不能用新的政治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在这方面,我认为自己还做得很不够,有一定的差距,思想跟不上客观形势发展变化。

  2、工作方法不够细致,主人翁意识欠强。于由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均有分工,有时,我只要协调指挥就是了,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是亲力亲为,可能存在工作方法不够细致、对同志关心照顾不周等问题。有时,由于因为心情问题,在语言表达上得罪了同志,在此我表示深刻反思,并致以深深的歉意。另外一个方面,主人翁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自身方面的原因,加上工作忙,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工作成绩难有跨越性的突破。

  3、自我要求欠严。如在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方面,也有重实际轻规章的一面,在着装上,就没有按党组研究的条款执行。由于工作方面的原因,有时不能及时到岗,存在迟到、早退的问题。

  4、求好心切,对同志要求太严格。由于我们工作性质的问题,我希望所有的工作都不能出差错,因此,在许多方面对同志要求很严格,同志们可能感到受不了,但是我绝对没有故意为难大家的意思。比如用车上,总希望大家能规范用车,节能减排,勿违反警车管理条例。

  以上,是我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没有违禁的情况出现。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认为,存在上述问题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客观上是工作确实忙,缺乏足够思考和学习的时间,缺乏所有工作亲力亲为能力和精力。主观上是自己平时政治学习不够,缺乏政治上的进取性,因而在作风纪律上有时有些松散。

  四、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具体做到以下三点: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要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开拓进取,提高服务水平。要不断加强对新时期的司法实践的探索和研究,提高对新时期出现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认识水平,努力为提高我院整体执法水平做好服务工作。首先要注意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夯实自己的司法基础,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其次,要虚心好学,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努力提高服务工作质量;第三,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处理好各类业务方面的问题,努力把服务工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3、服从大局,提高凝聚能力。要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从意识上下功夫,敢于舍小家为大家;要在优化检察形象上下功夫,时刻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所代表的不是个人的行为,而是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要在加强与同志间的思想交流上下功夫,团结同志,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真情相待;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到检察事业的需要中,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自觉执行相关“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成为廉洁、公正的护法使者。

  总之,通过这次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我将认真面对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在思想上,坚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行动上,恪尽职守、积极奉献、不计得失,扎实工作;在处事上,不怨天尤人、不计己得失、不推卸责任,不畏缩不前;在学习上,虚心学习,坚持不懈,注重研究,全面提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纠正缺点,弥补不足,切实使自己的思想不断净化、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作风纪律不断改进、言语行为不断规范,为优化检察形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院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5

  XX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对标对表开展党的建设,确保法院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一、做法与成效

  一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党建思路,充分发挥院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

  把党建工作作为班子建设的“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着重在团结、务实和发挥表率作用上下功夫。院党组不仅定期研究党员队伍和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学习和总结党建工作的经验,探索贴近党员实际,富有法院特色的党建工作模式,提升党员干部重视党建工作的思想意识和自觉参与党建工作的热情,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而且在多项工作中始终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法院整体工作来安排部署,与审判工作同规划、同检查、同奖罚。在推进绩效考核中始终把公正司法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使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落实到全体法官的执法活动中去,成为人人参与的“重点工程”。班子成员始终做到了,工作上率先垂范、精诚团结,思想上肝胆相照、密切配合,生活上相互关心,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优良品德去影响和激励法官。

  二是坚持理论学习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我们针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常性、渗透性特点,改进学风,制定计划,围绕“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构建以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全院干警集中学、支部组织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制,采取院领导集中讲授党课、邀请专家教授进行党课专题辅导和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以及笔记展评等形式,扎扎实实的组织全体干警的政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自学等方式,引导全体干警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组织办案能手和工作标兵到革命圣地延安接受红色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坚定政治方向。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法官大讲堂”、“政法大讲堂”和专题培训班,选送优秀人员到法官学院学习。强化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提高法律适用水平。

  三是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充分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

  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能够激发人的工作活力和热情,能够创造出良好的工作效果。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既能够使法官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净化灵魂、升华思想,又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手段。为此,我们立足法院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理论研讨、专题辅导、民主生活会、业务知识竞赛、主题演讲、书画摄影比赛、文体比赛等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在全院形成了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氛围,在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我们还积极开展了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做到既发挥干警的内在动力,又能激发党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鼓励党员在观念上与时俱进、在行动上开拓进取、在工作上爱岗敬业,优质高效地完成审判任务。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法院党建工作成效的好坏,最终体现在司法为民的践行中,就是要在群众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党组织和党员应当伸出授助之手,向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这既是党的先进性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此,我们坚持在思想观念上做到“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做到“司法便民”,在实际效果上做到“司法利民”。先后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司法文书公开。立足为民宗旨,切实关注民心向背,把人民是否满意做为检验法院工作成色的主要标准。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案件审理进程、查询生效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网络直播。12368诉讼服务热线正式启用,方便群众查询案件、诉讼咨询、联系法官。配备流动巡回审判车,对邻里矛盾、“三养”纠纷等群众关注案件,采取现场开庭,方便群众诉讼。

  五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充分发挥监督约束的作用

  反腐倡廉既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为此,我们教育引导法官必须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公众的表率,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努力塑造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不断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在平时工作中我们将司法廉政监督与党内廉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整顿院风院纪,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等制度落实,从上下班考勤、会风会纪、开庭着装、窗口服务等细节入手,专门出台《会议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实现周督查周通报,形成了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有效机制。持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以案明纪、以案促廉。坚持暗访、查处、追责、通报四管齐下,从严从实整治“四风”和“六难三案”问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执法办案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院党组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月梳理一次违法违纪线索,全面推进反腐败斗争。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党员干警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党员干警重审判、执行轻党建的现象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务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被视为业务工作的附加,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没有把党建工作贯穿融合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二是党务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法院案件多、任务繁重,整天忙于审理案件,难以抽出有效时间,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方针政策和党务知识,导致政治理论修养不足,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不足。

  三是学习形式单调,活动缺乏载体。党建活动往往局限于一些党建知识、党的会议决定、领导人讲话、上级文件的学习,且不能很好地联系本单位实际,一人台上讲,众人台下听,照本宣科,不能激发大家的兴趣。党建活动缺乏鲜活生动的内容、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党员没有吸引力和感召力,影响了党组织活力。

  四是案多人少,业务与党建工作难两全。近年来,法院案件逐年上升,为了应对案多人少的压力,法院把精干力量都充实到了办案一线,这些人员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在办案数量增加的情况下,还承担了院内的党务工作。因此,在多数情况下,法院把主要精力和时间都放在了执法办案上,而弱化了党建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XX法院将牢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继续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自觉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重要任务在法院落地见效。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讲政治当成生命线,善于从全局谋划部署推动法院的整体工作,突出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承担起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抓好党建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改进和创新党内政治生活,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每个党员都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

  三是打造法院党建工作亮点,掀起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氛围。通过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探索、总结和实践,努力推出特色工作和党建创新品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一学一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延伸阅读
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的报告,不同于针对特定事件(如案件、事故)的调查报告。通过系统调查和分析反映客观事实,为决策提供依据。其核心在于实事求是,包含调查与研究两个部分:调查需深入实际收集材料,研究需揭示事物本质。调研报告通常采用& 34;情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使用调研报告用【
2025-11-02
报告是一种公文格式,专指陈述调查本身或由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使用范围很广,报告的风格与结构因各个机构的惯例而有所不同。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兵马俑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范文(精选九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5-11-02
报告是一种公文格式,专指陈述调查本身或由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使用范围很广,报告的风格与结构因各个机构的惯例而有所不同。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学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范文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5-11-02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红色主题教育的调研报告(合集九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5-11-02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以及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陈述性公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党员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5-11-02
调研是调查研究的简称,指通过各种调查方式系统客观的收集信息并研究分析,对各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予以预测,为投资或发展方向的决策做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报告精选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5-11-02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管机关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5-10-15
卫生院1990-09乡(镇)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指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人员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卫生主题教育调研报告【汇编八篇】,欢迎品鉴!
2025-10-15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人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5-10-15
养老院,是一些社区服务的机构,是为老人提供住宿和日常起居照顾的地方,工作人员分为社工、护士、医生、义工及助理员等,提供的是老人服务。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副校长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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