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以及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陈述性公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党员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范文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农村党员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同志们:
按照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将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所辖农村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四类问题。县委高度重视,会前,县委常委会会议已经专题审议了实施方案;稍后,县委组织部还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的培训。这里,我讲几点意见: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坚决落实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做好排查整顿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生命力。
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先后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为管党治党特别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有力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排查整顿各项工作任务。
【篇二】农村党员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区XXX党委:
我支部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和落实基层党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发展党员情况
我支部现有党员12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2016年—2020年以来,我支部共发展党员1人,经自查党员发展程序基本规范,档案主要资料齐全。
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根据XXXX党委上半年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督查结果,尚存在下列问题:
1、自身建设方面,学习内容不够丰富。
2、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简单。
3、工作台账机制方面,部分记录不规范,档案分类有待加强。
三、“最强党支部”推进情况
制定了XXXX党支部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措施,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间断;确保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松懈;及时吸纳具有大局意识,先进思想,服务群众的先进青年加入党组织;以及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
四、“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上半年我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5次,上党课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
五、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党员党费缴纳及时,党费收缴有记录、有台账,没有党员出现拖欠党费的情况。党费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六、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
制定了党建工作“三张清单”,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总结,年末有报告。
七、党员教育管理及党员队伍建设培训情况。
严格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XXXX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在自身建设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努力使学习氛围由集中学、一起学转变为自己学、主动学上来,进一步建成学习型党支部。加强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详细化、规范化。加强党建日常工作梳理,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熟练度,档案分类清晰明了、内容明确、详细。
XXXX党支部
2020年X月X日
【篇三】农村党员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XXXX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字〔XXXX〕XX号)以及《XX省XXXX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XXXX年X月至XX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
二、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主要排查各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X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
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
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
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三、排查问题的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区分为违规与违纪、一般性违规与严重违规、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个人责任与组织责任,综合分析把握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站所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准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
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
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
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
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四、排查整顿工作的具体步骤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基层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严格程序、讲究方法,准确把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四个阶段积极稳妥推进。
(一)出台方案,动员部署(X月中旬至X月中旬)。
出台方案(X月底前完成)。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全县排查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经镇党委会专题研究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组建专班(X月底前完成)。成立XX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常务)、镇分管政法领导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民族宗教、信访、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加强领导指导,有力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场所安排、经费保障等各项事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审慎稳妥、有力有序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同时,从每个领导小组成员站、办、所各抽调X名骨干力量,组建工作班子,专门负责整顿工作。镇党政负责人每人联系一个村,指导做好排查整顿工作。
谈心谈话(X月上旬前完成)。严格落实"四个必谈",即镇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必谈,以个别谈话、集中座谈等方式引导基层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扎实开展工作。
动员培训(X月中旬前完成)。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和专题业务培训会,对镇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认真核实(X月中旬至XX月底)。
组织自查(X月底前完成)。镇组织室要将辖区内村(社区)党组织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党员(含党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花名册整理好,于X月X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党员档案于X月XX日前送县委组织部X楼会议室封存保管。同时,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通过对比问题清单、查阅相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镇、村两级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镇党委将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在X月XX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县委组织部。
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镇党委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审查核实(XX月下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组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要注重听取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
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镇纪委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到村(社区)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将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综合复查(XX月底前完成)。及时做好迎接省委、市委、县委组织部开展的交叉抽检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分级分类,依规处理(XX月底至XX月中下旬)。
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和处理,由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作出处理前,镇党委派人与拟处理人员深入谈心,做细做实思想工作。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镇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整顿处理工作自镇党委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X个月内完成。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作出答复。
(四)总结提升,完善制度(XX月底完成)。
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选取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于XX月XX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健全完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研究提出防范和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办法措施。要严格对照《重点对象入党备案审批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实行镇党委组织考察、报县委组织部预审,镇党委派人列席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相关会议等做法。认真研究解决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执行程序随意性大以及少数村(社区)党组织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等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排查整顿工作,将其列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排查整顿工作将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配合镇里做好调查核实、整顿处理等工作,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落实排查整顿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统筹联动强化指导。坚持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建立沟通会商制度,深入调研督查,及时分析研判并解决排查和处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加强法规政策衔接,指导研究认定标准和处理意见。镇联点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村(社区)的具体指导。
(三)精准吃透政策精神。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准确把握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从严从实,严禁规避遮掩、隐瞒不报,注重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着力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
(四)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排查发现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分析研判,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及时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舆情管控。排查整顿相关情况一律不宣传、不报道、不上网,相关人员不得就这项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相关材料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向社会公布,不通过互联网传输。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相关信息外泄和负面炒作。要以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为契机,增强基层党务干部发展党员的政治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严格标准与程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要深化党员的党性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从源头上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篇四】农村党员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XXXX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字〔XXXX〕XX号)以及《XX省XXXX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XXXX年X月至XX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
二、排查整顿的主要问题
主要排查各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X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三、排查问题的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区分为违规与违纪、一般性违规与严重违规、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个人责任与组织责任,综合分析把握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站所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准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
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
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
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篇五】农村党员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干部作风整顿会议精神,11月9日上午,大桥乡中心校召开作风问题排查整顿大会,号召全乡教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会议由中心校王振宇副校长主持,各校校长参加。
中心校庞老师传达《大桥乡中心校教职工纪律作风问题排查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本学期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具体要求。他要求各校按照方案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深入整治,完善制度,解决教师工作当中存在的“慵懒散”工作作风;整顿“蛮横硬”不正之风;整治“奢、私、贪”不良行为。重点要求做到,一要加强师德师风学习,重点学习《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和学校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要举行师德师风宣誓。立德树人,砥砺前行,做“四有”好教师,当好学生的引路人。二要严明工作纪律,上下班、开会无迟到、早退、旷工,不得在课堂上接打手机,酒后上课。课堂上不侮辱、体罚学生。三要严守生活纪律,严禁教师参与或组织校内外有偿补课,向学生推销教辅报刊资料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自觉践行19大报告提出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要积极做好学校宣传工作,传播正能量,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扎扎实实把本次集中整顿活动开展好。
最后,王振宇校长总结。他要求全体教师要不忘初心,牢记教训,要开展自查自纠,端正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榜样表率作用。中心校将不定时深入各校抽查,并将纪律建设与检查工作作为本学期工作重点纳入学校考评,力争用严格的工程纪律,促进教师尽职尽责。
大桥乡中心校开展作风问题排查整顿活动,必将集中整顿着力解决教师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全体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全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构建文明和谐的大桥教育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篇六】农村党员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同志们:
按照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将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所辖农村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四类问题。县委高度重视,会前,县委常委会会议已经专题审议了实施方案;稍后,县委组织部还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的培训。这里,我讲几点意见: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坚决落实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做好排查整顿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生命力。
第一,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先后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为管党治党特别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有力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排查整顿各项工作任务。
【篇七】农村党员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二、组织发展工作概况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四、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 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五、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党支部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入党后备力量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支委会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