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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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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局机关学法守法水平,做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一是加强法治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9次,对涉及机关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19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没有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深入开展法律拥军工作,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全覆盖

  开展法律拥军是拥军优抚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局2019年局机关工作的“重头戏”,得到了省级、市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打造法律拥军工作“江海模式”。

  一是建立健全三级服务体系。为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区坚持按照“五有”标准,建成“两站一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6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挂牌成立,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探索法律拥军新模式,于2019年7月与区司法局签订拥军优抚战略合作协议,在江海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江海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并开通3827033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热线;各街道同步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司法所挂牌运作,各村(社区)同步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运作。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三级体系的建设,在为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同时,也为推进法治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法律拥军联席会议制度。为适应新时代拥军优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拥军优抚法律服务新模式,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法律拥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创建“1+1+5”机关党员挂钩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新模式,革新退役军人帮扶新局面。同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股室+基层街道(村、居)服务站”三者联动服务的形式,局机关与街道退役军人事务战线的沟通和互动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2019年,我局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努力做到认真学法、切实知法、自觉守法、模范用法、坚定护法,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树立法治建设的“模范先锋”。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到地方后,他们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从军经历,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力度。我局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参加现场的咨询活动,现场派发宣传单张,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规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到深入群众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我局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和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如通过印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专辑》等来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及广东南方职业技术学院专家一同开展举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为退役军人送上精彩丰富的政策“红包”等。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本人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局在信息网站上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与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该事务所指派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六、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化解涉军群体矛盾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为此,我局出台了《信访工作制度》,对所有退役军人诉求进行台账建立、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目前,我局从12345政府服务热线15项,含表扬件3项,咨询件8项,办件4项,事项回复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100%;来信来访和信访局转件5项,经过局机关股室的调查研判,现均已进行了回复和处理。其中,我局通过多方协调、专程走访、积极沟通,成功化解了一宗时间跨度长达17年的信访积案,成功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并获赠退役军人送来的表扬信及开局以来首面题为“蓝色港湾,人民公仆”的锦旗。

  二是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涉军涉诉权益维护工作室”和“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一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本人将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同时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除此以外,本人将立足于我局工作,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逐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辖区退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我区法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本人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全面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年终总结会上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法。现将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惠东县审计局依法治国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成立以本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审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贯彻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具体要求,不断推动审计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县依法审计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惠州市“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惠东县“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本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惠东县审计局关于惠东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9月依法代县人民政府草拟《关于惠东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根据2019年上半年及2019至2020审计年度计划安排,我局按计划完成17个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送审计文书或向社会公开。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惠东县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制定了《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惠东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本人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审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审计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惠州市伟伦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合同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审计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审计执法的公正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二是所有审计报告均按规定上报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党内、监察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审计报告、审计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执法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接受上级监督。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为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第28点“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要求,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体制,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县审计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审计

  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及制度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按照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报告。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根据省、市审计机关新的审计内部管理制度,从审计项目计划、质量考核、责任追究、项目审理等方面出台一批改革配套管理制度,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三是推动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推动我县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四是借力机构改革,健全审计职能。通过县级机构改革,健全内设机构,优化职能,增加编制,做到审计“四分离”,增加重大项目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审计职能,加强审计力量。五是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审计全覆盖。通过摸清审计对象基数,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先进审计技术,整合各方审计资源,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六是扎实推进人财物改革,强化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地位。扎实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优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管理,省编办统一管理全省审计机关机构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及完成情况由省厅统一管理,重大事项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等方面。七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要求,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实际,探索开展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开展对县铁涌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对龙门县龙田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

  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目前尚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及诉讼事项。

  七、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本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法规审理股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审计人员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利用审前调查、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调查、内审培训、整改监督等环节,边审计边普法。

  (三)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学习国家各项法法律法规,努力在审计全过程中宣传国家有关审计及财经各项法规:如在审计(调查)进点会上,宣传审计依据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在审计中,严格按照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法律法规、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问题,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普及法律知识。将依法文明审计贯穿始终,将法制宣传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通过惠东县电台行风热线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审计职责、权限,审计标准、程序等法律知识。在单位周边设置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公务员法、禁毒法、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热情为各单位财会人员及上门群众答疑解惑,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财经法律难题。

  八、上年度本领域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落实情况

  上年度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部分制度规定与审计机关改革后的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未制定相应制度,如《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因制定时间较长,部分规定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我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6项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制度,对《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中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健全我局审计制度体系,强化自身管理 ,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

  接下来,我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审计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完善审计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任务,为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

  为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5月1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书记林应武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中央和省委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关键引领作用,以身作则抓好试点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省将我市列为试点工作的七个工作联系点之一,是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我市继续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鞭策。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加快建设法治江门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精心谋划、高位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高位部署推进试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稳妥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市管干部年度考核范畴、列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列入法治江门建设考评指标,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做法。积极探索创新现场述法评议、网上评议、社会第三方评估等形式,确保试点工作创出特色、试出成效,为全省试点工作提供“江门样本”。

  三要全力推动法治江门建设再上新台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请示报告、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各项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各协调小组要抓好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的落地,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要全力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统筹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创建工作,推动法治江门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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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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