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章党规内容全文的文章7篇 ,欢迎品鉴!

党章党规内容全文篇1
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共分为5个时期——
红军时期: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
抗日战争时期: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持执行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解放战争时期: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作如下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做群众的模范。六、要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建国初期: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
十二大以后: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章党规内容全文篇2
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清晰擘画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蓝图,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愿景,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的高品质生活指日可待,为广大青年带来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发展的浩荡东风。
规划《纲要》高度关注青年
仔细研读《纲要》不难发现,全文19篇、65章、195节,直接出现“青年、青少年、未成年人”关键词的就有14个章节。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等诸多章节,字里行间透出来的温度都与青年发展息息相关。
尤其在青年广泛关注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纲要》更是拿出了不少硬招、实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仅独立成章,更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将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5%列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20项主要指标,并提出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住房保障内容大幅扩充,政策导向更加鲜明,不仅完善了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改革等公共服务,更是推出完善长租房政策、租购同权等新举措,及时回应青年“痛点”。《纲要》与时俱进地把握时代脉搏,鲜明提出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灵活就业青年和新职业青年们解决后顾之忧。
青年高质量发展纳入国家战略
眼尖的小伙伴发现,《纲要》第五十章第二节明确提出,“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其实,青年发展规划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就首次提出“制定实施青年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并对青年发展诸多领域作出系统规划,充分体现了支持青年发展的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不能只是一句口号,更不是局限于经济领域”。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青年发展规划写入“十四五”规划,正是坚持系统观念,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用制度优势防范化解青年发展领域重大风险挑战的题中应有之意。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导、推动下,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鲜明提出“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强调“党和国家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截至目前,省级青年发展规划全部出台,省、市、县三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普遍覆盖,青年发展规划的制度效能正在生成。
青年优先发展逐渐成为地方关注重点
青年发展不仅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也是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保持地区可持续发展后劲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减,青年人口合理比例的战略意义愈发凸显。一些敏锐的地方政府开始将青年人口比例作为城市发展核心指标,广州、深圳、宁波、成都、淄博等城市纷纷提出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支持青年优先发展的政策举措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市对青年发展更友好,青年对城市发展更有为”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实际行动。
又到谋划长远大计的“规划季”,各地加快推动青年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紧密衔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8个省级、27个地市级、121个县级“十四五”规划设立青年发展专节,7个省级规划对青年发展进行专门集中表述,4个省级政府工作报告专门部署青年发展工作。我国的青年发展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在青年发展领域,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彰显。
“十三五”已经成为令人难以忘怀的过往,“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所代表的未来已来。我们相信,在《纲要》航海图的指引下,中国青年高质量发展的航途必定会越走越宽广!
党章党规内容全文篇3
1.《总体方案》出台的背景、过程和意义是什么?
答: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集中论述,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强调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对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要改,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是举的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给全社会带个好头,担起育人的社会责任。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和落实落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为重点攻坚任务,作为“龙头之战”“最硬的一仗”,成立专门工作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开展全面系统调研。深入开展文献研究,分类开展专题研究,深度访谈专家学者,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师生代表、有关专家和用人单位意见建议。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文稿形成后,通过书面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有关部委、地方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代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国家教育咨询委员意见建议。四是认真研究论证完善。文件起草过程中,同步就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政策点开展论证,对各方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分析,不断修改完善文本,形成《总体方案》。
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体方案》,近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有利于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总体方案》的基本定位和考虑是什么?
答: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涉及到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以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进行系统设计、辨证施治、重点突破。
《总体方案》的基本定位和考虑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就是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以破“五唯”为导向,就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积极、稳慎、务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以五类主体为抓手,就是立足全局,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不同主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领域和大中小幼不同学段特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3.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总体方案》充分考虑教育评价改革的艰巨性、长期性,着眼于与中国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相适应,分两个阶段提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第一阶段: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第二阶段: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总体方案》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坚持破立结合,重点设计了五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一是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相应提出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3项任务。二是改革学校评价。“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相应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改进高等学校评价5项任务。三是改革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相应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5项任务。四是改革学生评价。“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相应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7项任务。五是改革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相应提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2项任务。
4.如何通过评价改革,推进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职尽责、办好新时代教育?
答: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为推动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的工作机制,《总体方案》提出:“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主要设计了三项改革任务。
第一,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在健全领导体制方面,提出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第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在评价内容上,提出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在评价方式上,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第三,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三不得一严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总体方案》在改革用人评价部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了相关改革要求。同时,《总体方案》还从抓好组织实施的角度,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
5.如何改进评价标准和内容,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答: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动把立德树人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总体方案》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具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来说,一是完善幼儿园评价,提出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二是改进中小学校评价,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三是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提出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四是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提出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6.如何通过改革教师评价,引导教师更好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答: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职责。为更好地引导广大教师履行职责,《总体方案》设计了一系列改革任务。
第一,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提出:一是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四是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第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提出:一是强调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二是在幼儿园教师评价方面,强调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三是在中小学教师评价方面,提出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四是在职业学校教师评价方面,提出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五是在高校教师评价方面,提出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的限制性条件;落实教授上课制度,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六是在教师工作量核定方面,提出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七是在平台建设和激励机制方面,提出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等措施。
第三,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提出: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三是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四是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五是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7.如何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克服“唯论文”等问题?
答:高校教师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科研评价对于激发教师创造力、提升学术和社会贡献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在高校科研评价工作中还比较突出,不利于提高高校教师科研水平。为引导树立科研评价的质量和贡献导向,加快破除“唯论文”等突出问题,《总体方案》在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和高等学校评价中分别进行了政策设计。
第一,突出质量导向。教师科研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第二,实施分类评价。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第三,改进高校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
8.如何克服“唯帽子”倾向,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答:为克服人才评价中的“唯帽子”问题,树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总体方案》提出了5条具体举措。一是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二是改进学科评估,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三是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四是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五是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9.如何改变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答:学生是接受教育的主体,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基础环节。正确的评价“指挥棒”,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扭转当前学生评价中存在的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等错误倾向,《总体方案》着眼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要设计了7项改革任务。
第一,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在理念导向上,提出“两个坚持”: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在实施路径上,提出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第二,完善德育评价。在目标引领上,提出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在评价方式上,提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三,强化体育评价。在总体要求上,提出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分学段提出具体要求,中小学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并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第四,改进美育评价。对中小学,提出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对高校,提出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五,加强劳动教育评价。提出3条举措:一是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二是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三是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第六,严格学业标准。在学业要求方面,提出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在学业考评方面,提出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在学位论文方面,提出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在实习(实训)方面,提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第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中高考方面,提出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在研究生考试招生方面,提出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在招生秩序方面,提出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在促进终身学习方面,提出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10.如何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破除“唯文凭”弊端?
答:社会选人用人对于引导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牵引作用。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过分注重高学历高文凭,有的甚至非名校、海归不要,这是一种现代版的“出身论”,不利于实现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为破除“唯文凭”的弊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向牵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总体方案》提出5条具体改革举措。一是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二是提出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三是提出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四是提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五是提出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11.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总体方案》有何考虑?
答: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通力配合、协同推进。为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总体方案》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要落实改革责任。重点提出了6条举措: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二是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三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四是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五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六是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第二,要加强专业化建设。重点提出了8条举措:一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二是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三是各地要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四是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五是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六是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七是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八是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第三,要营造良好氛围。主要提出了4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二是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三是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四是各地要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扩大改革受益面。
党章党规内容全文篇4
1.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关键词
十四五时期,中国需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部署国家战略资源,充分利用人才红利黄金期的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让 R&D经费占 GDP的比重达到 2.6%以上,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集中力量破解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技术难点,在物联网、 AI、航空航天等领域形成一批对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高科技成果,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的新动能,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妥善处理高质量发展与保持 GDP较快增长速度的关系,牢记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坚守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时刻不忘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专心致志谋划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议十四五时期全国 GDP年均增长速度拟定为 6.0%,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比较活跃的发展状态,进一步彰显大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韧性。
2.高度重视高端制造与智能制造
充分利用中国工业体系完整、综合实力持续增长的优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人才数量巨大、创新资源越来越丰富的人才红利,从一线技术创新做起,围绕数字化与智能化主题思路,全面加强自主创新,凝聚一代人的创新智慧,集中力量攻克高端制造与智能制造的一系列技术难题,形成一批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创新产品,稳步提升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建设现代产业体系,逐步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全面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3.继续坚持铁腕治污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时期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从一点一滴做起,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进与提升上下硬功夫,在绿色技术研发上集聚创新资源,形成更多的突破性技术,并推广应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取得重大进展,以更好的生态环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全球生态保护贡献中国的智慧与力量。
4.有序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时期要以更大的力量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特别是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要科学规划,有序启动。针对黄河流域的特殊情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5.坚定不移在高水平开放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面对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开放发展的理念不动摇,并且坚持主动开放、有序开放、持续扩大开放,以更加包容的胸怀支持全球多元化发展、包容性增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法制化的力量为扩大开放保驾护航。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所提出的要求,为所有合法投资者提供宽松和谐的营商环境。持续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由贸易港建设等一系列高水平开放举措实施,以开放赢得更多发展空间,以开放获得更多发展机遇,以开放促进中国与全球的深度融合,以开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力量。
(1)五年战略规划是国家体制,是中国引自苏式计划经济的一种国家战略规划手法,实际上它不是国家战略规划方法论,只是国家经营计划规划手法。而战略规划往往是对企业基于目标和发展模式所形成的一套较均衡的、使得企业能达成目标、价值最大化的一套总体方法论及其支撑体系。
(2)五年规划是自上而下的,是国家层面先做规划、再是产业层面和区域层面响应的一套体系。上面层层响应落实之后,企业可以做响应,也可以不做。理论上,企业和五年规划是没有关系的。而战略才是企业向董事会做承诺,使得经营透明化,预期可被管理化的,现在越来越标准的一个动作,已经处在半强迫状态。 (3)五年规划恰恰是在国家、产业、区域分别把自身的意图呈现出来以后,往往有很多政策转轨的临界点汇聚,这正是企业可以对所有临界点发出的信息进行最大化管理的一个最好的时机。大家都把牌摊到桌子上,企业可以根据上家、下家的牌,制造的一个导向很清晰的环境,出明牌的一个最好时机。战略往往是企业对自己意愿的一种保驾护航,我想怎么样,我想成为什么,而五年规划其实恰恰是对外信息,对外的政策变化进行最大化管理和利用、驾驭的一套体系,他们的差异已经有如天壤之别了。 (4)五年规划最大的要点就是如何抓住政策、国家、区域、产业利好,驱除利空。而战略规划恰恰是如何放大优势,去除劣势,抓住机遇。五年规划有着充分的在政府、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产业金融环境当中冲浪式前进的特征。 战略规划事实上要放弃很多诱惑,孤独地朝着指定的方向走去,尽可能减少政策的摇摆,从而短期吃亏,长期占便宜的这么一套学说。经过漫长的社会科学实践以后,企业已经琢磨出来了,指定一个方向,可以形成资源定向积累、能力定向积累、社会美誉度定向积累,所以短期会吃亏,长期会占便宜。所以企业的五年战略或十年战略,它是定向的,不管定位还是定向也好,拒绝诱惑、进行取舍也好,里面的内在含义就是经过定向以后,资源各方面会形成积累,从而形成利益最大化。 传统意义上,战略和五年规划不是一码事。众所周知,企业在做战略和做五年规划的时候,事实上采用的是不同的思考和方法论。
党章党规内容全文篇5
今天上午我们一起集中学习了《新疆的若干历史问题》、《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等三个白皮书,这三个白皮书详细介绍了新疆的历史、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情况,揭露了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的真实面目,肯定了新疆反恐怖主义与去极端化斗争是保障人权的正义之举。
我们还对《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白皮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分别从“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在新疆的由来”、“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行为严重践踏人权”、“依法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坚持把预防性反恐放在第一位”、“探索出反恐、去极端化的有益经验”、“积极参与反恐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七个方面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危害,珍惜现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生活安定祥和的生活。
通过学习领会使我对于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对新疆历史、文化、民族、宗教等方面思想上进一步提升、认识上更加清晰,对于做好今后的工作,坚定不移的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落实总目标充满信心和决心。当前新疆社会和谐稳定,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我们各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必须维护好这一大家庭的民族大团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下面我就个人的收获和感受跟大家一起交流,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学习感悟认识
1、通过学习“三个白皮书”让我清楚了解到历史问题是重大原则问题。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国家、历史、民族、文化、宗教等问题正确理解新疆历史的进程和起源。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新疆的命运始终与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然而,一个时期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特别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为了达到分裂、肢解中国的目的,蓄意歪曲历史、混淆是非。他们抹杀新疆是中国固有领土,否定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流、多宗教并存等客观事实,妄称新疆为“东突厥斯坦”,鼓噪新疆“独立”,企图把新疆各民族和中华民族大家庭、新疆各民族文化和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割裂开来。但历史不容篡改,事实不容否定。新疆是属于新疆各族人民的,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我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和追求。
2、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反恐维稳和去极端化工作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一直以来,新疆都是多民族聚居和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地区,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历史特点,交融共存是新疆宗教关系的主流。“三股势力”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多种宗教并存的历史,鼓吹“维吾尔族历史上只信仰过伊斯兰教,没有信仰过其他宗教”;鼓吹宗教极端思想,频繁制造暴恐事件,挑战中国政治制度和法律底线,并利用宗教干预群众世俗生活。促进新疆地区各种宗教和谐共存,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认识新疆宗教发展演变史,理解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牢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要坚持去极端化,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势力,铲除暴力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更好地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维护和促进新疆的稳定繁荣。
3、在《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发表后,引发各界积极反响。新疆坚持标本兼治,通过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消除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取得显著成效。
白皮书上介绍了教育培训的内容、学员基本权利保障等方面,发挥了正本清源的作用。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西方势力对新疆教培工作抹黑污蔑。白皮书的发表,对此进行了有力回击,帮助人们了解真实的新疆。新疆的教培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不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挂钩,体现了我国依法治疆的精神,也完全符合新疆当前反恐维稳和去极端化工作实际。一些人员受宗教极端主义毒害较深,丧失了对正常生活和法律界限的理性辨识能力。通过对他们采取积极干预措施,解除宗教极端主义的桎梏,可以使他们更好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得到更好发展。白皮书直面外界关切,讲清了新疆开展教培工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并通过举实例、列数据等客观方式展示了新疆教培工作的现状。白皮书的发表对探索反恐、去极端化的“新疆经验”发挥积极作用,并为世界的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作出重大的贡献。
二、在学习过程中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通过学习发现自己对“三个白皮书”理解还不够深刻,学习形式也比较单一,仅满足且停留在书面上的学习,还不能紧密结合自身岗位实际,用理论指导实践,政治领悟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思想认识待加强。在收到总书记对新疆稳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的时候,只是按照上级的统一指示要求去贯彻执行,没有结合地区实际深刻领悟总书记的批示精神。在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批示精神方面缺乏创新,缺乏理论指导实践。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特别是“三个白皮书”中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问题,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没有及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二)学习方面不透彻。我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是在理解和落实上尚有欠缺,在主题教育学习中完整准确的领悟“三个白皮书”实质上没有下狠功夫,学深悟透还有差距、贯彻落实不够全面深入,存在浅尝辄止的现象。在“三个白皮书”的学习方面精力投入还不够,学习时间不多、组织开展集中研讨少、实践少。领会精髓还不深。对“三个白皮书”仅仅是做了些笔记,记了一些基本内容,对一些理论还没有完全吃透吃准,没有完全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其中涉及一些党中央治疆方略领会的还不够透彻。
(三)主动积极待提高。一是“三个白皮书”颁布印发后,没有及时自觉主动进行学习,而是被动的等待上级党委安排学习,政治敏锐性还不足;二是当成任务学习,只把学习“三个白皮书”上升为一项政治任务,没有当作自己的必修课积极学习;三是对基层学习“三个白皮书”开展指导检查工作力度不足,对基层学习成效了解掌握不多,督促指导不够;四是开展群众工作时,没有带着责任去宣传“三个白皮书”的精神要义,只做到自己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本职工作。
学习《白皮书》不仅是理论上的一次提升,更是心灵上的一次启迪和洗礼。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更加维护民族团结,为建设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党章党规内容全文篇6
一、
《总体方案》
出台的背景、
过程和意义
出台背景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集中论述,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强调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
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
对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要改,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
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是举的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给全社会带个好头,担起育人的社会责任。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和落实落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出台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为重点攻坚任务,作为“龙头之战”“最硬的一仗”,成立专门工作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
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
二是开展全面系统调研。
深入开展文献研究,分类开展专题研究,深度访谈专家学者,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师生代表、有关专家和用人单位意见建议。
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文稿形成后,通过书面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有关部委、地方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代表和部
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国家教育咨询委员意见建议。
四是认真研究论证完善。
文件起草过程中,同步就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政策点开展论证,对各方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分析,不断修改完善文本,形成《总体方案》。出台意义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体方案》,近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
《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有利于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总体方案》
的基本定位和考虑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涉及到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以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进行系统设计、辨证施治、重点突破。《总体方案》的基本定位和考虑是: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就是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以破“五唯”为导向,就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积极、稳慎、务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以五类主体为抓手,就是立足全局,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不同主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领域和大中小幼不同学段特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
《总体方案》
提出的深化改革目标
《总体方案》充分考虑教育评价改革的艰巨性、长期性,着眼于与中国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相适应,分两个阶段提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第一阶段:
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第
二阶段:
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四、
《总体方案》
明确的重点改革任务
《总体方案》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坚持破立结合,重点设计了五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
一是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
“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相应提出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3项任务。
二是改革学校评价。
“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相应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改进高等学校评价5项任务。
三是改革教师评价。
“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相应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5项任务。
四是改革学生评价。
““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相应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7项任务。五是改革用人评价。
“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
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相应提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2项任务。
五、
《总体方案》
的贯彻落实要求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通力配合、协同推进。
为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总体方案》对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
要落实改革责任。
重点提出了6条举措: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
二是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
三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四是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
五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六是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第二,
要加强专业化建设。
重点提出了8条举措:
一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
二是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三是各地要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
四是创新评价工
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
五是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
六是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
七是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
八是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第三,
要营造良好氛围。
主要提出了4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
二是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
三是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
四是各地要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扩大改革受益面。
六、专家重点解读
一、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
《总体方案》明确,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单纯用考试升学的‘指挥棒’指挥学校教育、评价学校教育、考核学校教育,违背了立德树人的教育本质。”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志勇说。
“《总体方案》就是要从根本上回答为什么办教育、什么是人民满
意的教育,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上海市教委电教馆馆长张治表示,教育评价改革,就是要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引导各级教育机构和学生在加强品德修养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国高校应当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北京科技大学校长杨仁树说。
“在教育评价上突出立德树人,旨在引导教育回归根本。”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表示,从基本内涵看,“立德树人”至少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即有德行、有才学、有根基、有格局。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叶仁荪谈道:“我们将支持、鼓励、引导学校将治校办学的重点放到立德树人上来,坚决纠正一味追求考试和升学成绩,忽视德育、牺牲师生身心健康的错误做法。”二、围绕“破五唯”目标展开推进
“五唯”是当前教育评价问题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不科学的评价导向。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辛涛分析:“近年来,我国教育评价体系逐步完善,但是,教育评价的功能仍未得到科学地、充分地发挥。这一问题突出表现为以分数和升学率为唯一依据来评价学生、学校和教育从业人员,以文凭、论文和帽子为唯一依据来评价人才。”《总体方案》明确,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中国教育报刊社党委书记、社长翟博具体分析:“‘唯分数’评价学生,
忽视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能力素质等成长的重要因素,不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唯升学’评价学校,违背了教育规律,不利于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唯文凭’评价人才,忽视了人的品性和综合素质,不利于鼓励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唯论文’评价教师,忽视了教师教书育人的本质;‘唯帽子’评价学科,忽视了学科建设的本质、职责、使命和作用,不利于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贯彻落实《总体方案》,要深刻反思、克服教育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五唯’问题,破立并举,提高改革实效。”东北大学校长赵继认为,“破五唯”是教育评价改革的关键任务和重中之重,对整个教育系统尤其是高等教育领域具有重要示范作用,《总体方案》部署的五项教育评价改革任务,均是围绕“破五唯”的中心目标展开推进。高等教育工作者必须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和切入点,开拓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新局面。
三、不断完善不同主体的评价办法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多重因素、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被喻为教育综合改革“关键一役”和“最硬一仗”。
“评价是教育发展的‘牛鼻子’与‘指挥棒’,会成为教育发展的‘方向盘’。中国教育发展的新阶段及其新任务,需要新的评价体系与原则方法进行导航,它直接关系到科学的教育观、人才的成长观、社会的选人用人观。”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清华大学教授谢维和分析。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通力配合、
协同推进。专家们认为,评价改革有5个关键主体,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就要立足五大主体,全面反思、审视、调整、完善现行的各类评价制度、评价标准、评价程序等,建立坚实的制度基础。
“各个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尤其是广大的教育工作者需要深刻理解领会《总体方案》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践,不断摸索完善各个领域不同主体对象的评价办法,形成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与细则。”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陈志文说。
七、
《总体方案》
的全文内容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
党章党规内容全文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
第四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对在执行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协助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
第七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一)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三)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四)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五)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六)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七)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八)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第八条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应当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用警的原则。具体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对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执勤目标单位可以对在本单位担负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进行执勤业务指导。
第十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部署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进出警戒区域的人员、物品、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对按照规定不允许进出的,予以阻止;对强行进出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二)在武装巡逻中,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进行盘问并查验其证件,对可疑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检查;
(三)协助执行道路交通管制或者现场管制;
(四)对聚众危害社会秩序或者执勤目标安全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驱散;
(五)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或者在现场实施必要的侦察。
第十一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发现有下列情形的人员,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应当及时予以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一)正在实施犯罪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违法携带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的;
(四)正在实施危害执勤目标安全行为的。
第十二条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紧急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第十三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需要,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现场最高指挥员出示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可以临时使用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其他物资,使用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逮捕、追捕任务,根据所协助机关的决定,协助搜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身和住所以及涉嫌藏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违法物品的场所、交通工具等。
第十五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使用警械和武器,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义务和权利
第十七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十八条人民武装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及时救助。
第十九条人民武装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交通工具、住所、场所;
(二)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三)泄露国家秘密、军事秘密;
(四)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按照规定着装,持有人民武装警察证件。
第二十一条人民武装警察应当举止文明,礼貌待人,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第二十二条人民武装警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现役军人的权益。
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任务伤亡的,按照国家有关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驻本行政区域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报有关社会治安形势以及突发事件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给予协助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协助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任务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和补偿。
第二十六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及相关建设所需经费,列入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保障。
第二十七条执勤目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担负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执勤设施、生活设施等必要的保障。
第二十八条在有毒、粉尘、辐射、噪声等严重污染或者高温、低温、缺氧以及其他恶劣环境下的执勤目标单位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享有与执勤目标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保护条件和福利补助,并由执勤目标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保障。
第二十九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加强对所属人民武装警察的教育和训练,提高依法执行任务的能力。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武装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检举、控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武装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或者发现人民武装警察在执行任务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三十二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或者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人民武装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通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第三十三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对所属人民武装警察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人民武装警察在执行任务中,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抗上级决定、命令的,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的,或者有本法第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妨碍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任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戒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