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篇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建始县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5日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建始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立行立改,迅速动员部署,狠抓整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方面
1。关于“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存在严重问题”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恩施州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收受_、礼品礼金的通知》,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收送礼金礼品》的规定,对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20_年以来收受_礼金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查。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将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移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全县统一交易平台,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同时,出台了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及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三是出台《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制度,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申请报备制度。
2。关于“重点领域和部门_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组织19个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所涉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分类整改和清单式整改。二是强化国土、林业、水利、交通、规划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监管缺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3。关于“招投标和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纪”的问题
一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出台《20_年建始县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实施细则》等,对必须纳入交易平台的招投标项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二是严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单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分离的运行体制,全面落实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三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规定》。
4。关于“财政资金监管存在欠收、欠缴、挪用”的问题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乡镇党政负责人、县直单位“一把手”、分管财务领导、乡镇财政所长及各财会人员进行了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培训。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落实预算公开。重新修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和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的责任,建立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税收征收管理力度。按照“有税尽收、无税禁收”的原则,建立税源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加大对欠收、欠缴资金的追缴力度。
5。关于“基层‘苍蝇式’_现象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小五长”集中整治。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财经纪律、干部作风建设、信访突出问题等四大项17类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基层“小五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建立问题整治台帐,对发现的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和_案件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问责处理124人。二是完善监督体系。构建了纪检监察县、乡、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成立了10个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中心。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方面
6。关于“顶风违纪建设办公楼和集资建房”的问题
一是对20_年7月以后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无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的情况。二是抓好“整改回头看”。对20_年全县已清理整改的业务用房、办公用房等进行了再次全面清理,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针对20_年7月14日之后建成或在建的10个项目,严格按照标准制定了调整使用方案,目前所涉21个单位正按照调整方案有序进驻。针对县地税局借批复业务大楼之机,擅自变更部分土地性质用于职工集资建房的问题,已责令县地税局组织干部职工与开发商终止履行《商品房团购协议书》,县政府将收回该宗土地,重新调整规划用途。
7。关于“部分干部作风庸懒散软,缺乏精气神,为官不为”的问题
一是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应进必进、应优必优”的原则,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结制等效能制度,全力推进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办理,33个部门的236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去向公示制度。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建立了去向公示制度,少数落实不到位的正在整改完善。三是开展干部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专项整治。组织5个暗访组,对全县作风建设状况进行了暗访,暗访中没有发现明显的违纪行为。
8。关于“‘四风’顽疾未全面清除,甚至死灰复燃”的问题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建始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发放进行了清理规范,将“三公”经费、会议费、津补贴的发放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了财务规范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启动“四项专项整治”(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三项专项治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查处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以棚户区改造项目名义违规向企业借款并帐外管理和使用的问题。三是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对全县230个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吃空饷”29人,追缴资金38。1万元,辞职、自动离职8人。同时,建立月报制,从源头上根治“吃空饷”问题。四是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出台《建始县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驾驶车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问责办法》,对全县公务车辆进行了全面清理,发现、处置违规车辆21台,其中封存15辆、置换6辆。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了公车使用登记公示制度。五是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开展“四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专项检查、集中普查、明察暗访“三个全覆盖”。全年开展集中普查5次。六是加大惩处力度。目前共查处“四风”问题17件,查处4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
(三)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9。关于“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主动担当主体责任。出台了《中共建始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建始县委常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集中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4次;由县领导带队,分层开展廉政谈话,实现谈话范围全覆盖,其中县委主要领导先后与县“四大家”领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中央省州驻建始垂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全力支持纪委履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努力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巩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涉嫌的其他问题已分别立案调查。
10。关于“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县委反_协调小组进行了调整,并修订了工作规则。建立了纪委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努力形成强大反腐合力,目前,通过工作协调会相互移送案件线索75件,协调办案3件。深入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成立了3个乡镇协作办案区,由县纪委每个纪检监察室联系一个协作区,二是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出台了信访举报奖励办法,搭建了案件线索收集平台,建立了案件线索数据台账,拓宽了案件线索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对象为审查重点,延伸办案触角,加大办案力度,切实解决_存量和增量的问题,有效遏制了_蔓延势头。截至目前,共立案149件,结案91件,其中,大案要案3件;查处89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8人,采取“两规”措施2人。
(四)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1。关于“个别党员干部视纪律和规矩为‘纸老虎’、‘稻草人’”的问题
一是加强纪律建设。出台了《中共建始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施意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二是整治“不信马列信鬼神”的问题。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12。关于“对社会舆情的复杂性、严重性缺乏警觉”的问题
一是提升政治鉴别能力。以中心组学习为平台,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为重点,创新方式,找准载体,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在宣传、政法、信访、综治等关键部门组织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履职尽责”的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三是增强政治处置能力。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县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做好媒体时评和新闻阅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重大信息报送、媒体记者来境报告、接受采访报备等制度,健全了网络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应对处置机制。
13。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了《建始县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建始县县管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从源头上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定期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派出6个考察组对正科级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考察,全年调整干部19批次、涉及405人次。更新完善了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和后备干部、党外干部信息库。
(五)干部选拔和管理方面
14。关于“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职务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及时按规定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所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应该调整职务的,均已调整到位。二是建立了由纪检、组织、政法部门参加的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及时掌握违纪违法干部情况,建立了违纪违法干部档案。
15。关于“违规提_部职级待遇”的问题
一是终止了城镇主要社区党委书记享受乡镇副职待遇的文件。二是按照省州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提高待遇现象。三是对相关领导干部及人事政工干部进行了《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集中学习培训。
16。关于“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部分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的、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及乡镇之间、县乡之间的干部进行了交流,除少数专业技术干部外,应交流的已全部交流到位。二是按照优势互补、梯次年龄和连续稳定的原则,对乡镇、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
17。关于“部分县直部门严重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整改违规借用人员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相关纪律及规范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并组建专班进行核查,目前正在督办整改。二是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借用条件、借用对象、借用事由、借用期限、借用管理及报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借用人员的使用和管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确需借用人员的,必须按规定拟定借用人员请示方案,借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备至县委组织部,借用其他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备至县人社局。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遴选制度。
(六)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18。关于“殡葬管理”的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县“四大家”联席会议,对推进殡葬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制定了《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惠民殡葬减免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规范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的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物价局等部门参与,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经营、惠民利民”的原则,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六城同创”,在县城9个社区同步进行广泛宣传,已于12月下旬全面启动。
19。关于“现代农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县委农办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整合、充实了农业农村工作队伍。猕猴桃、魔芋、景阳鸡、乌龙茶、核桃等五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均明确了牵头县领导、主管部门、工作专班、专家队伍,每个产业10万元工作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规范发展农业基地。出台《推进硒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安排调度资金、整合财政资金、创新金融扶贫等方式,全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庄等新型经营主体。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托重点农业加工型企业建立了12个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20。关于“城市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
一是加大城乡规划修编力度。二是狠抓城镇管理。高位推动“六城”同创,着力实施空气净化、河道美化、城区宁静、环境洁净、绿化亮化、交通畅通、旅游提档、功能完善、素质提升等九大行动。三是完善城市功能。围绕城镇道路交通、广场和绿地公园、停车场、公厕、绿化、配套设施、旅游、环保、专业市场等九个方面,确定了91个建设项目,其中实施类61个、推进类25个、策划类5个。
21。关于“部分乡镇农村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上学难”问题。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城区学校建设项目,着力化解城区“超级大班”问题,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薄改项目、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目前,20_年批复校舍建设类项目43个已全部开工建设,20_年批复校舍建设类项目28个已开工建设18个。二是着力解决“就医难”问题。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目前已新建或改造289个村级卫生室。通过“三支一扶”及事业单位招考,招录29人补充到各乡镇卫生院;与恩施州卫校达成了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协议。建立健全了大病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惠民政策,正在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乡镇卫生院托管制度,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
22。关于“森林乱砍滥伐严重”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森林资源采伐、木材加工运输、森林资源流转等秩序。将全县采伐计划调减至3。9万平方米,占州下达计划的76%。建立采伐公示制度,并全程监督商品林采伐及林木流向,对批少砍多和向非法经营加工户提供木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同时停止下年度采伐许可。二是开展打击乱砍滥伐和非法收购、加工、运输、经营木材、征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6起,办理刑事案件11起(其中移送检察机关9起),取缔有收购滥伐林木行为的便民来料加工厂18家、无证加工窝点25家,处罚涉案人员80人次,上缴罚没款70万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森林公安、林业站、林政稽查队、木材综合检查站等执法力量,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群众有奖举报制度。
(七)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违纪违法类办理情况。巡视组交办县纪委问题线索12件、信访举报件173件。目前,已办结问题线索11件,追责问责17人;信访举报件中,无可查性留存19件;非受理范围留存27件;非受理范围转有关部门和乡镇22件;安排调查核实105件,已办结98件,办结率93。3%。其中,立案12件21人,部分查实2件,查否84件,7件正在办理之中。
2。涉法涉诉类办理情况。巡视组交办县委政法委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54件,属非涉法涉诉的27件(信访三级终结9件、已办结信访事项18件),已按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各责任单位办理。属涉法涉诉的27件,公安机关14件,其中信访三级终结的1件、不予受理的3件、已受理办结的3件,6件已导入法律程序,1件省公安厅正在复查;县法院12件,其中省、州、县三级法院已审查驳回的9件,2件州中院正在复查,1件已办结息访;县检察院1件,属已办结信访事项。
3。个人诉求类办理情况。巡视组交办县信访局个人信访事项162件,信访人主动撤回1件。经审查整理,属信访三级终结不再受理的22件,已由责任部门作出过处理意见未按期进入复查复核程序不予受理的35件,应通过诉访分离渠道按法定途径解决的14件。对不再受理、不予受理和引导进入法定途径的,已按要求全部回复解释到位,并落实了包案稳控措施。需办理的88件信访事项,目前已办结86件,2件正在办理。
【篇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主要表现:一是市房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学习次数少,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仅记录学习内容,没有反映出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较少,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彻底。如学习《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中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分别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19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4.13”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19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4.13”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19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18年已进行整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1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41.33%,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17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任务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原因为当时根据《五指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进行申请。当年共有264户家庭申请,其中申请实物配租有202户,货币补贴有62户,因大多数家庭选择实物配租,导致实际完成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没有达到任务数。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由于2013年工程设计及工程开工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较长,致使整个工程的进度缓慢,直到2017年才完全竣工。今后若有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将吸取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针对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18年11月9日将2015年违规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补助,共计2700元整,退回局账户中;2013年以来6名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共计20183.97元,已于2018年10月25日全部退回存到局账户中。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出现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现象。四是针对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017年以来,我局转变帮扶模式,由帮扶种苗转为帮扶基础设施,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局帮扶解决养殖基地建设设施用水泥。2018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18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18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18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根据活动方案,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8月至12月的心得体会,共计5篇。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要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主题。2018年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设立台账。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已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落实考勤制度,完善外出下村登记记录,并长期坚持,同时从班子成员抓起,带头做好打卡工作,对出现迟到早退较严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强调,加强纪律管理,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各股室负责人于股室内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考勤与绩效挂钩。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未进行备案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针对物业相关投诉件多的问题,积极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多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围绕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同时组织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培训,从人员思想意识、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方面入手,不断夯实物业服务基础,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审计厅关于五指山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部分拍卖款511.39万元未收到”的问题,我局已在2018年5月上诉法院,法院在2018年5月29日受理(法院案号:2018琼9001民初386号),被告文易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指山市法院驳回被告的异议,被告对市法院驳回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18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19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1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1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1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1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1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4.35万元,扶贫支出11.7万元,办公用品支出34.29万元。201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37.64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7.3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核查,经济适用房购房款是签订合同后收取30%的首付款,是每天向购房者催收累计的资金,是一个动态数据,48991753.61元并非一开始就在账上,不存在长期占用大额资金不上缴的情况,已于2013年12月6日已全部上缴;二是针对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经核查,因当时去西北(乌鲁木齐、兰州)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布置展馆等需紧急用款,时值周末,为确保展销活动顺利完成,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将10万元紧急付给前方工作人员,经核查,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费用,未超出活动预期经费;三是针对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因财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错误导致,我局于2018年3月22日起草请示报市政府申请拨付“公共租赁维修管理工作经费”50.34万元,经市政府2018年4月25日专题会议(〔2018〕94号)同意,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函件到财政局申请拨付整改资金,市财政局于2018年5月31日将资金下拨,并将整改资金返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针对2013年11月违规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金额7.31万元的问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额追回,并于2013年12月取消了五指山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名单473,今后严格执行发放廉租房补贴租金制度;五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的问题,因当时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借用了一期工程款,但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篇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一:针对问题,深入剖析
祥和社区党支部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在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每条整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每个人问题都能得到尽快解决,截至目前,指定的12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完成3项;
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个、基本完成整改个、未完成整改个。
二:明责任,抓关键,严督促,实落实
(一) 关于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委成员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从严治党问责,追责机制,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制度判定:基本完成
2、建档“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结果,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班子会议,通过交流、思考、总结,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则仍和自觉性。同时根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整改方案。此外,为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社区党委组织开展有关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领域监管,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认真履责,强化问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整改力度;增强责任感。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1、社区党委党的建设不够规范、力度抓的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现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创建共产党员服务城活动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积极参加支部活动。要加强学习,充分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基层党建设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篇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收到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成立了白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责任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纪工委书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街道召开了落实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进一步统一街道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街道党工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醒,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11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社区、科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关于巡察街道社区等社区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台账,对11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街道纪工委三个月整改期限内启动了两轮整改督查工作,针对各社区的不同问题依次开展整改督导工作,把整改工作放到第一位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社区各项建设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照区委第二督导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问题,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社区、责任人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 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会议记录杜绝抄袭,并在以后的会议中真实完善各类台账;社区2017年“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记录已找到并规范存档,街道将在2020年严格按照流程召开各项会议。问题已整改。
2、党员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1)街道已对今年各社区新发展的党员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党费收缴明确专人管理,根据工资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做好一人一缴一登记,确保党费收缴票据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一致。(3)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情况,全过程进行详实记录,全程管控、全程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4)社区经查阅会议记录,申请入党时间为2018年1月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党员郭,在填写信息表的时候错写成郭,目前已更改完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5)一是上交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党费和实际收纳党费有出入,是因为在2018年第四季度,有部分党员要外出,所以提前交纳了一个季度的党费,显示实际收党费数比上交上级党组织党费多。二是在2018年按照的是基本工资交的党费,从2019年至今开始按实际工资交党费。问题已整改。
3、监督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1)街道党工委、街道纪工委已对各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关于居务监督等事项的业务培训。(2)下一步将积极推进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监督、评议等工作的开展。问题已整改。
4、居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设置了永久信息公开栏,对社区相关惠民政策、低保信息等进行公示,同时利用大屏幕、横幅、居民群等形式,多渠道发布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已整改。
5、党组织生活有偿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规范组织党组织生活,规范化管理,坚决抵制以物质奖励吸引参与组织生活的行为。问题已整改。
6、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确定专人负责印章使用管理、完善使用登记薄的、坚持“一印一登记”原则,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化。问题已整改。
7、去向告知牌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完善去向告知牌的干部岗位信息公示;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工作。问题已整改。
(二) 社区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8、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财政所已针对所涉问题召集各社区负责人及报账员召开了街道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同时街道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各社区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坚决杜绝白条下账,真正做到有据可查、运行规范。问题已整改。
(三) 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的问题
9、社区控制“双违”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1)社区经了解搭建的不是铁皮房,是楼顶漏水的防雨棚,此搭建行为也已上报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加强对小区双违的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坚决杜绝私搭乱建。(2)社区已进行调查核实,已将确属违建的问题报办事处“双违”办集中处理整治。问题已整改。
10、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1)社区辖区居民彭二麦老人在邮政小区居住,但是户口未迁移,按照规定60岁养老保险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后来在社区的政策宣传下,家人得知此情况,把户口迁移本辖区,社区即时为老人办理60岁养老保险业务。今后社区将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社区辖区居民线材厂家属院南院属于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反映问题时已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现道路毁坏、化粪设施老化下陷问题已解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3)白云街道在日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将对各社区进行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漠视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群众反映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能解决的必须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已整改。
11、老旧小区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针对三无小区实行“一院一策”组织居民成立自治委员会、功能型党支部,积极发挥功能型党支部和居民自治委员会的作用,对老旧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问题已整改。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街道(社区)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街道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白云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街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