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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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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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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民法典》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一篇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我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收听收看专题辅导报告等方式,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民法典》,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简要谈一下认识和体会。

  一、民法典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座里程碑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全面规范民事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实现对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民事立法的系统集成,使分散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化,形成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民法典在实践中发挥指引和规范各种民事行为的作用,为司法机关提供全面、权威、系统的裁判依据,对于公民积极行使和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利意义重大,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民事制度支撑。

  二、民法典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注重保障民生,回应人民关切,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民法典》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居住权制度”的确立、“禁止高利贷”的明确、“物业服务合同制度”的规定等立足民生领域的新问题、新挑战,将抽象的民事权利法定化、具象化,有利于不断改善并切实保障民生,进一步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意味着从“居者有其屋”向“住有所居”的转变,《民法典》物权编专门设一章确立了“居住权制度”,一则为特定群体居住困局提供了法律措施与手段;二则在应对老龄化方面正对其路、恰逢其时。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在离婚率增高、亲属关系纠纷相应上涨的趋势下,新增“居住权制度”,很好地回应了大量“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问题,对子女长期不能陪伴在身边的“空巢”老人而言,最亲近的人反而是雇佣的保姆(或者是再婚的伴侣),“空巢”老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长期照顾自己的保姆设立居住权,保障保姆的居住权益,也省却子女担忧保姆谋夺房产,减少老人身故后子女与保姆的冲突。

  近年来,金融市场发展迅猛,针对学生群体的“校园裸贷”、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的 “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高利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5﹞18号》文,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行为可以认定为高利贷。《民法典》合同编专门设一章明确规定了禁止高利贷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为营造和谐、稳定、良性民间金融服务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彰显了国家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决心,让公平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三、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民法典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作为一名民建基层组织成员,我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把学习民法典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做学习宣传民法典、遵守维护民法典、执行规章制度的表率,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认真落实民建中央和民建省市委的要求,把贯彻落实民法典作为重要履职内容,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法制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要围绕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建言资政,围绕民生关切献计出力,围绕助推民法典落地落实凝聚共识,提升履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法者,治之端也。新中国七十年风雨兼程,不断前进!一个有着高度文化自信的民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本国实际出发,在广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诞生了独具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这必将为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秩序保驾护航;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

  《民法典》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二篇

  我们编纂民法典就是要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是要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就此而言,民法典一定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标,民法典全方位、多角度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所回应“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一定都“不离日用常行内”,一定都事关人们的衣食住行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就是要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是要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就此而言,民法典一定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标,民法典全方位、多角度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

  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持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这就要求必须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因应这一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条的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修改为“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将“受法律保护”调整为“受法律平等保护”,增加的“平等”二字,掷地有声,意义深远!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一段时期以来,城镇商品房小区内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逐年增多,不易化解,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首先是要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为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搭建便捷议事平台,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法典物权编不但继续规定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还新增条款,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同时明确商品房小区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物业管理人等,都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其次是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模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民法典物权编强化了保障、推动业主自治的法律规则,增加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适当降低了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民法典物权编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同时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抵押权”一章关于耕地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住有所居”取得新进展,民法典物权编在用益物权部分增加一章,专门规定居住权,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以无偿设立为原则,但允许当事人例外约定有偿设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原则上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物权编确认居住权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期待。《老子》曾言:“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住有所居一直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基于中国的国情和社会现状,实现住有所居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拥有住房所有权,而是能有房屋用于居住并且能长期稳定利用,居住权制度有助于实现这一目的。此外增设居住权制度还能够推动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可以提升房屋的利用效率,以贯彻物尽其用的立法宗旨;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的挑战,并有效保障拆迁安置住户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家庭成员的居住权益。

  针对此前法律实践中一度出现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乱象丛生、弊端明显,损害法律,危及婚姻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状况,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足生活实际、照顾民众习惯、兼顾各方利益,分层次、分类型确立了多元化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确立了稳妥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首先,夫妻双方以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方式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承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再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承担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现代社会,城市人口日趋密集,住宅向高层化发展,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高空抛物行为,不仅会造成受害人人身及财产的严重损害,而且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成为人们“头顶上安全”的重大威胁,也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经确立法定补偿义务制度的良好基础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则,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一旦发生,要求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以查清责任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属于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确立的前述规则,尚须注意两点:首先,需要给予受害人补偿的建筑物使用人,应当是“可能加害”,但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这就意味着,只有当存在着虽不够充分,但有一定程度证明力的证据指向特定的建筑物使用人时,该建筑物使用人才需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如果没有任何有证明力的证据指向特定的建筑物使用人,该建筑物使用人就不需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更不需要给予受害人补偿。其次,给予补偿,不是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是负担法定补偿义务。因此,给予补偿的数额就不应适用有关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规定,而是应当由裁判者综合考量建筑物使用人加害的可能性程度、经济状况以及受害人的受损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确定。

  《民法典》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规范民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关于《民法典》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喜欢阅读。

  在人大政协两会期间,非常激动一部大典于20__年__月__日,习近平主席签署了45号主席令,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通过读书学习,学法懂法,认识到该典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当之不愧的。《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某种意义上讲,该法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与人人相关,事事相联。

  我国属于成文法系国家,法律需经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并以法律条文作为表现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民法典》属于国家民事的基本法律,所以该法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在当前形势下,本法对改善民生知法懂法问题上,起到的作用和意义非常重大。

  据了解知悉:20__年12月2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规范民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该法主要用于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典》草案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该法根据内容需要,分编、章、节、条、款、项。

  今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两会被迫推迟,不然《民法典》(草案)业已表决通过,正式颁布上升为法律。

  祝贺《民法典》早日颁布实施!愿天下太平,四海咸宁!期待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后,表决通过该法。相信该典会稳定而有序的开展实施,让普法、教育、推广、落实等环节上,能够切实有效的推行,让民有法可依,据典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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