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4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我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保修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起7天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我公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将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三、承诺
工程竣工交验后,我公司将建立工程质量及功能使用情况后回访制度。我公司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保修维修的规定,主动与建设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发放保修服务卡,实行三公布,保证客户能及时向我们反映工程情况。自工程竣工后验收交付使用开始,树立“客户是上帝”用户至上的思想意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进行周到的服务。
工程交验半年后进行第一次回访,了解工程在质量和功能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并备案,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和处理,直至全部整修完毕。
工程交验一年后进行第二次回访,详细了解客户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短期内予以答复,让客户满意。每次回访均要做好回访记录,以便考虑新的整修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保修期后,在公司建立用户热线,及时热情解答用户咨询和解决用户困难,随叫随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第二篇: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xxx,你好!
1、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编排好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在此工程施工中,同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
3、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优良工程目标的实现。
4、我方保证在工程竣工后,负责有关验收部门对我方施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并保证我方所施工工程的验收合格,同时提供有关验收部门的验收报告,使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竣工后,我方将负负责2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或我方承诺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在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罚工程造价的%。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xx景观工程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xx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1年。土建工程为1年,钢结构工程1年。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 %。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篇: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景观工程 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 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 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1 年。土建工程为 1 年,钢结构工程 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法定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