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报告可以集中反映被检查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委巡察组政治巡查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市委巡察组政治巡查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截至日前,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别向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清涧县、吴堡县、子洲县等7个县县委反馈了巡察情况。
本轮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决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三个聚焦”的监督内容,明确“十三个方面”的监督重点,把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领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重点。
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反馈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市委书记戴征社在听取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会后的讲话精神,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7个县县委书记和县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议要求,7个县县委和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抓手,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7个县县委书记表示,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政治自觉,夯实巡察整改责任,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刻反思、逐项梳理,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县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另外,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交纪委监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委巡察组向这7个县反馈巡查情况摘录登载如下:
定边县
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不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漏洞,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思想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重点行业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力,扶贫资金使用不够精准,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细、不实,一些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抓党建促脱贫效果不够明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不深入,专项斗争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宣传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基层组织仍有薄弱环节,协同作战机制不完善,线索核查质效不高,问题整改不认真;石洞沟镇赵墩村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财务纪律执行不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绥德县
政治意识不够强、政策执行有偏差、重大项目决策部署不科学、抓党建促脱贫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不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不扎实、督导检查力度不够、后续工作跟进不足、乱象治理推而不动、齐抓共管合力不够等问题。
米脂县
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严不实,推进改革有差距,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全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宣传格局还未形成,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不高,对上级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标本兼治、源头治本工作亟需推进。银州街道宋硷村党支部落实年度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村“两委”班子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民生设施建设整体规划不足,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
佳县
政治意识不够强、聚焦主业主责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
清涧县
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落实市委改革发展工作要求有差距,聚焦主责主业抓落实不够有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要求还不到位,“三排查三清零”工作不够扎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有效发挥苏陕扶贫协作项目带贫益贫作用还不充分。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六清”工作要求有差距,基础工作推动不够有力。宽州镇陈家塔村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规范,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机制不健全,便民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村支部领导班子“抓党建、促发展”还不够有力,党员队伍建设还较为薄弱。
吴堡县
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存在不足,相关制度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够精准,工作管理不够严谨,党的建设存在短板,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未经会议研究、未经招投标、肢解分包、围标串标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线索摸排不细,处置缓慢;行业治乱力度不大,开展不够到位;案件侦办成绩不突出;问题整改不彻底;信息报送不规范;宣传工作不到位;工作保障有短板的问题。齐家山村提级巡察方面存在村委班子不健全,党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党员活动开展较少;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个别村务处置不够及时,土地流转费尚未兑付,易地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不及时。
子洲县
各单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部分单位牵头督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未形成;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纠治“四风”问题不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工程建设领域违规现象较为普遍。
【篇2】市委巡察组政治巡查报告
巡察期间,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市委巡察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依靠国土局党委,先后召开了巡察沟通见面会、动员会,发放并收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有关情况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xx份。听取了局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党建、工程项目等台账x大类xx项,财务账册xx本、凭证xx本。开展面上谈话xx人次,深入谈话xx人次,召开局机关党员座谈会并进行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了土地整治项目、矿山等xx个点位。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x份,受理群众来访x批x人次。从多个侧面了解情况、挖掘问题,顺利完成了本轮巡察工作任务。
x月x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国土资源局党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政治生态评价
1.总体评价。xx年以来,国土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得到强化;紧紧围绕“凝聚精气神,建设新xx”总要求,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工作定位不动摇,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从总体上看,国土资源局党委班子分工明确、工作较务实,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把手”管方向、管大局,“班长”带头作用较好,政治生态建设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2.存在不足。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下,国土局党委存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力度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等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保障地方经济长远发展能力有待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全市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不高,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等8项指标综合排名处于全省中游水平,苏锡常地区垫底。提高低效土地利用效率成效不显著,2015-2017年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虽逐年上升,但不能满足当前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土地闲置时间长、宗地多等问题突出,闲置时间最长的项目达十余年。土地出让管理不够规范。土地出让金清收不及时,仍然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收全土地出让金的现象,出让土地实际利用与出让条件不符现象时候发生,管理监督不够到位。耕地资源保护力度仍需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开发轻管理,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不到位,有的地貌再次发生改变。
2.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对反馈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整改的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生态治理不够有力。关闭露天采石矿山不到位,有的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仍非法开采。督导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工作有待加强,恢复治理进度缓慢且生态修复质量偏低。执法监管不严,执法打击力度不够,制止矿山违法行为不明显,个别企业在越层开采被处置后一年又死灰复燃。
3.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通过党委会讨论,研究记录过于简单。全局协调能力有待提高,班子成员主动下基层调研少,部门科室间团结协作、相互沟通、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做的还不够。为民服务意识还需增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两证合一的历史信息数据整合不够到位,税务征收系统不够健全,便民服务渠道不够通畅。对办证中出现的用途面积不一致、建筑物跨宗地、超用地面积等问题办法不多,过于强调客观原因。基层国土所驻的优势发挥不明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用途、临时设施用地后期恢复监管、农村宅基地管理不严等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在市委下发xx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后,党委会没有专题研究、分析、通报过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宣传形式单一,活动内容少,未能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国土工作有机融合,有些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模糊,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言论采取回避和躲避态度,对舆论专注、众说纷纭的热点事件敏感跟踪不够,主动处置不力。
5.党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固,xx至2017年党委会专题讨论部署党建工作仅1次,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理论中心组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学习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且学习记录不规范,学习内容雷同。主题教育活动效果不明显。部分党员干部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概念不清,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不深刻。党员发展不规范。
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局党委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不充分、不够辣,“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局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次数少。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之间工作以外的交流较少。“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与台账有临时补习补记情况,党课材料网上照搬照抄。
7.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有差距。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选拔中层干部时征求意见不充分、不广泛,考察人员时只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评价,缺少征求服务对象和基层同志的意见,缺少民主推荐。干部年龄结构不平衡。机关事业干部年龄大多在45岁以上和30岁以下,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骨干断层的现象。后备干部储备不足,梯队建设不完善。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混岗现象,参公、事业、企业、合同工人员考核、薪酬、奖励等方面执行制度不严。
8.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牢固,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经常。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分管科室廉政风险掌握不细、不准,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抓早抓小、动真碰硬、敢于亮剑还有差距。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对已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公开通报不及时,运用身边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9.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部分公务接待无对方单位公函、无接待事前审批单,有大额接待费支出的情况。公车管理不规范。核定的公车与采购中心登记的车辆不符,并且xx年以来报废注销的车辆未及时申报调整,广宇公司名下车辆油料加注频繁。
10.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列支出现象。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预算结余年底转入自收自支单位用于开支,致使预算资金使用失去监管。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局本级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没有根据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进行调账,仍存在实物与财务账账不符的情况。发票报销不规范,部分票据报销明细不详、手续不全、附件不符。
11.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委托乡镇实施的项目存在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不明确、招标保证金过高、招标文件没有合同骑缝章、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不合理等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忠诚。要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加快整改落实,切实加大对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全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要加强土地出让监督管理,加大土地出让金清收力度,完善审批前后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要强化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耕地资源得到切实有效保护。要彻底关闭露天矿山,切实推进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效制止各类非法行为多发频发,进一步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要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加强部门科室间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2020年某市委巡察组政治巡查报告
为更好地维护土地、矿产秩序,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产各类违法行为,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我所本着“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原则,严格制定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责任到人,严防死守,较好地维护了土地、矿产管理和利用的正常秩序。现将洪山国土资源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制度,落实责任
洪山国土资源所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预防国土资源违法的能力,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举报受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设立了举报箱。及时制定了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动态巡查工作专班。为加强对动态巡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其余同志任成员。 建立土地监察体系,并聘请各村1名土地监察信息员,全镇有31名土地监察信息员。对土地利用情况实行宏观监控,形成动态土地监察系统,从组织上保证了动态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支队伍在土地执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偏远乡村只要出现违法用地苗头,就可以通过监察信息员逐级反映上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二、及时巡查,及时处理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年初镇政府组织与各村(居)委会签订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我镇国土资源分布情况,划分动态巡查区域,将镇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本地重点矿区划分为一级巡查区,将集镇、县级以上公路沿线划分为二级巡查区,将其它地区划分为三级巡查区。一级巡查区每15天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每30天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不定期巡查,落实了巡查人员和巡查范围。严格要求全体巡查人员按制度要求作好巡查,并作好巡查记录,及时汇报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并在年终考核时作为依据之一,严格奖惩,如发现问题推诿不办造成群体越级上访等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一)、采取与县执法监察局联合的形式,借助国家强制措施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疑难案件,请他们提前参与介入,即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又保证了办案质量。
(二)、 借助镇政府城建办、城建服务中心、城管所等城建专班力量联动巡查,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
四、建立内外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监察巡查信息互报制,我所根据群众举报、信息员反映和动态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汇编信息,转发给各巡查人员,使他们及时掌握监察动态获得巡查信息,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把好关,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互相沟通、协调。
二是设立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三是聘请动态巡查义务监督员,凡是有违法用地和有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都能够及时反映上来,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建立考核奖励机制
动态巡查工作关键在于常抓不懈,必须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来保证动态巡查的质量,提高巡查的效果。为此,我们把动态巡查中及时发现和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的效果,作为考核各片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同时我所实施动态巡查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建立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制度和动态巡查奖惩和通报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于在巡查中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年底考核上报县局给予相应的奖励。相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动态巡查工作的作用和效果
通过近年来的动态巡查工作的实践,效果是相当明显的,据巡查台帐统计,20XX年1-6月我镇执法动态巡查工作中,出勤69人次,共发现违法用地15起,发出停工通知书15份。截止目前发现各类违法行为数15起,其中制止违法行为数15起。对一些随时可能发生的违法占地行为得到及时处理和制止,对动态巡查中发现问题,有效制止,及时解决,使违法案件的发生率逐年下降,制止率逐年减少,土地权属争议调解率到100%以上。巡查中无徇私舞弊,故意放纵等违法行为,并将每次巡查情况如实记载,依法处理,对重大案件及时上报。
七、巡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建议及今后打算
(一)巡查工作中的问题
1、由于缺乏工作经费,基层土地监察员一年也没有什么报酬,这就造成兼职信息员工作上不主动,不愿意得罪人,不愿意举报等现象。建议上级部门能拨出一定经费,为基层的信息员给予一定报酬,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对及时举报违法现象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2、执法人员偏少,执法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巡查记录和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几点建议
1、建议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
2、建议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津贴。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局的要求,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创新工作思路,更好地维护好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为洪山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铸造辉煌。
【篇3】市委巡察组政治巡查报告
根据区委政治巡视巡查工作要求,现将我街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XX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区相关重要会议精神。一是通过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会、街道全体干部会以及各党支部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按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网络信息平台教育管理,规范了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微博等具有网络传播功能的平台,提高了网络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弘扬主流思想、传递正面声音。
(二)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了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二是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三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做到了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四是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三)扎实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抓好阵地建设。一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示范点建设,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广村村规民约,以点带面推动了全方面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制订详细计划,确保理论学习有收获;三是加强对基层文化活动场所、农家书屋的管理;四是做好了网上正面舆论引导、网络信息管控,配齐专(兼)网络评论员,扎实抓好了属地热点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提前引导之湖街道水上森林公园网络热点正向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部分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村级党支部特别是支部书记没有将意识形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出现工作落实不力、监督不到位等现象,意识形态工作向村级覆盖延伸拓展的力度广度深度不够,意识形态工作在基层的全面推进存在空隙和真空地带。
(二)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街道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业务水平偏低。街道工作人员普遍年龄较大,50岁以上人员百分之八十以上,人员流动慢,几乎没有人出去,进来的也较少。缺乏高素质人才,基层干部大多数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半路出家的多,理论功底有限,知识结构更新不够快,与当前新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基层干部工作繁忙,工作任务冗杂,工作没有专业性,具体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不能对每项工作都做到细致,缺乏对工作的主动思考,基本以应付的态度去完成工作任务,不能更好的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开展。
(三)工作存在中“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经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抓协调抓的力度不平衡,理论武装存在“一手软”现象,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有时不到位。如宣传阵地方面设施落后,街道文化站只有一人兼职,无文化站长。经费来源少,不能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的作用。在意识形态学习中针对性不强,缺乏自己的思考,与工作联系不强等现象存在。由于意识形态工作本身涵盖范围广、抽象性强,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党支部的党员、在外地打工的党员以在学习和工作开展过程中不能很好把握意识形态的实质及主要意义,并且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缺乏对工作的主动思考,导致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的质量不是特别理想。
(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力度较弱,随着网络新时代的快速抵达,自媒体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互联网、手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应用飞速扩大,街道这一层级在网络等新兴领域的意识形态管控和引导手段有限,对一些涉及本地的舆情难以及时掌握,不能迅速有效管理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学习理论知识。建立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再下功夫,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文化水平,增加理论知识抓好理论实践学习。
(三)扎实抓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街道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