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园、蒙古幼儿园是专注于幼儿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机构。他们通常接受三到六岁的孩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
一、加强领导,提高晨、午检工作质量
二、由各班值班老师和园保健主任负责每天的晨、午检的具体检查,记录统计工作,作好未到园或有病师幼的病情询问追踪,及时了解病情作好记录。
三、值班教师每天早期晨和中午在活动室门口进行晨午检,保健主任逐班进行晨、午检的复查并作好记录。
四、保健主任每天还要在下午幼儿、活动时间对幼儿和教师进行午检工作并作好记录。
五、在晨、午检中有病的师幼作好详细的询问病情的记录,特别是发高烧的师幼更不能忽视,并立即到医院诊治。
六、要求值班教师在幼儿室内外活动时间随时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发现有异常的幼儿要立即反映给保健主任,对有异常的幼儿要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由家长送往医院诊治,突发的病情由幼儿园直接送往医院诊治并通知家长。
七、每天值班的教师有义务在巡查时观察幼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保健主任。
八、晨、午检记录填写齐全,存档备查。
九、每学年对在园幼儿进行两次体检,体检由卫生保健主任协助相关卫生机构完成。
十、在体检中发现幼儿身体有异常的情况,及时通知家长,由家长负责到县级以上医院诊治。
十一、对有特殊病的幼儿,建立特殊病例档案,随时观察身体状况。
十二、建立家长联系制度,经常和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
宣传传染病的预防和流行情况,幼儿园、家庭共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第二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
一、每年为幼儿、教职工、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保健室是师生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班长是幼儿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幼儿园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幼儿健康管理制度
1. 新学年初为每名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长,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幼儿,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幼儿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2. 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
3. 组织幼儿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4. 使用“儿童健康管理软件系统”对幼儿健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保健室要妥善管理幼儿的体检表。
5. 设专人整理、统计分析幼儿健康档案资料,宜每学年编制幼儿健康状况统计图。
6. 做好幼儿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幼儿视力、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肥胖儿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二)教师健康管理制度
1. 指定保健医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 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幼儿园。
3. 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4. 托幼机构必须要求教师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5. 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保健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指定保健医协助安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 若体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保健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第三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春季开学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一手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取得最终、全面胜利。
二、工作目标
1.疫情防控到位。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联防联控,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开学准备到位。全面做好教师培训、物资储备、教学安排、环境整治等工作,引导师生员工有序返校。
3.联防联控到位。联合卫健、市场监督、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一校一防控”措施。
4.工作成效到位。保持“安全责任事故为零、涉稳事件为零、辍学率为零、大班额新增数为零、违规收费行为为零、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为零”六个“零”目标。
三、开学时间
4月7日,初三年级开学; 4月13日,初一、初二年级开学;4月20日,小学各年级开学;4月27日,幼儿园开学。幼儿园开学具体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股组织。区属中小学全部开学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精心准备,确保开学秩序
1.提前组织教师培训。教职员工要在正式开学前一周返岗到位,参加培训学习。学校要将培训学习纳入校本培训范畴,组织班主任、保健、食堂、宿管、保洁、安保、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等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发热症状处置、食堂就餐、预防性消毒等方面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2.提前摸排健康状况。学校要准确掌握教职员工、学生正式开学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三天须通过网络提交“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截图,返校时须提交填写完整且签名的“健康卡”。 “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健康卡”提交率须100%。“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健康卡”显示异常的,符合相关条件、提交相关证明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带病上班、上学。从国(境)外和湖北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前向当地社区和学校报告,学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告。
3.提前排查安全隐患。组织人员对学校房屋、门窗、线路、设施设备,特别是食堂、宿舍、厕所、运动场、校车等进行认真排查、整改。
4.提前准备防疫物资。多方筹措备齐备足消毒剂、消毒器械、体温检测设备、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合理设置隔离室。
5.提前做好控辍保学。对有辍学迹象的学生采取“三帮一”措施劝返。关心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遭受疫情家庭子女和单亲家庭子女,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少年儿童失学。做好转学插班工作。
6.提前安排开课设节。按照调减周末,双休变单休(每周星期六上课,星期天休一天);增加每周课时总量(每天增加一课时),适当压缩暑假时间(放假时间暂定推迟一周)的原则,开课设节,安排作息,学生返校报到前,学校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表、总课表要形成定稿。督促教师积极备课且组织检查。
7.提前公示收费文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确保收费公开、合规、守纪。坚持“五限”和家长自愿原则,组织征订教辅材料。主题教育读本、中小学语文经典诵读示范由学生或家长自愿购买。
(二)严守关口,防止疫情传播
1.个人防护关
(1)正确佩戴使用口罩。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校园内应佩戴口罩(在空旷的室外活动时可不佩戴),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在校园外依据《湖南省社会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南》操作。废弃口罩扔到指定容器。
(2)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教职员工和学生上下班、上放学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清洁消毒关
(3)加强环境卫生清扫。每天应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污物等,室内地面至少湿式清洁一次;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
(4)及时进行环境消毒。及时对室内外、物体表面、垃圾桶、校车等进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具体消毒操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执行。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校园内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功能室、食堂、办公室、洗手间等)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天气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全天候通风。不提倡使用空调,如使用,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校车行驶过程中开窗通风。
3.进出管理关
(6)实行错峰上、放学。学生早上和下午上学时间按高、中、低的年级顺序错时安排,放学时间则按低、中、高的年级顺序进行。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视情况另行安排。对于接送学生的家长,学校应做好疏导,避免人员后扎堆、聚集。
(7)先测体温再进校园。严格落实晨午检,住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还须晚检,分别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记录。教职员工和学生进校门前、上校车前,须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上车。
(8)严格出入登记管理。校园应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严禁进入校园。正常上班(上学)期间,教职员工和学生原则上不得外出。中小学寄宿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离开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一律禁止中小学生接受托管服务。确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校园的其他人员,必须有学校领导到校门口接待,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接受体温检测,自觉详细登记有关信息。
(9)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4.课堂教学关
(10)采取常规教学形式。教室课桌椅应从前往后依序摆放,前后左右间隔尽量最大,学生一律面向讲台,不提倡学生分组讨论交流。
5.教师办公关
(11)独立自主伏案办公。教职员工在校期间,应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禁止扎堆闲聊。学校应减少工作会议,提倡召开视频会。
(12)提倡线上教学研讨。学校应充分利用微信、qq以及其它线上平台和资源,组织教师开展线上教学研讨活动,确保教学研究不受疫情影响。
6.课间活动关
(13)控制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组织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大型集体活动;研学实践活动、校外活动等疫情期间暂停。
(14)合理安排课间活动。学校应组织学生分年级、分班级开展课间体育锻炼活动,室内室外轮流交替,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视情况另行安排。
(15)有序组织学生如厕。学校应组织学生有序上厕所,安排教师护导,督促学生正确洗手。
(16)增强课间护导力量。学校应安排足够教师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厕所等部位进行课间护导,防止学生追赶打闹、亲密接触,保障学生课间活动文明有序。
7.生活管理关
(17)严格食堂采购管理。不经市场监督管理所验收同意,学校食堂不得经营。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应按照(常教通【2019】118号),通过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常德市食品工业企业产品录》《常德市健康食品产业“三进活动”龙头企业名单》中招标确定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货应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学生食堂不得采购、制作凉菜和现榨饮料等高安全风险食品;不得使用四季豆、发芽土豆、野生蘑菇、野菜、鲜黄花、霉变红薯;不得使用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肉制品等;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
(18)加强食堂人员卫生。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返岗时须提供健康证明,作业时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食材,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19)安排师生错峰就餐。学校应增加食堂服务窗口,延长供餐时间,组织师生分时段排队取餐、分散就餐,排队时需保持一定距离。在食堂就餐时,应加大间隔、单面就餐、禁止交谈。
(20)加强餐具清洁消毒。餐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一般采用物理消毒,严格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如果餐具经化学试剂消毒后必须彻底清洗干净。
(21)加强饮用水管理。建议学生自带水。学校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供水设备应定期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兼职)负责管理,做好记录。组织学生有序按需取水。
(22)组织学生错峰就寝。寄宿制学校应组织寄宿生分时段进入宿舍洗漱就寝。一人一铺,避免头对头休息。寄宿生凭证、有序出入宿舍。
8.功能室开放关
(23)减少功能室开放。学校应加强各种功能室管理,除必须开放的功能室除外,其他功能室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对师生开放。学校应做到功能室用一次清洁消毒一次。
9.宣传教育关
(24)上好开学第一课。学校应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校学生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加强流感、水痘、腮腺炎、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传染病防控意识。
(25)加强手卫生教育。学校应教育教职员工和学生,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取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6)避免聚集性活动。学校应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下班(放学)后及时回家,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活动。
(27)养成健康好习惯。学校应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形成合理膳食、规律作息、适量运动的健康生活习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10.心理疏导关
(28)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学校应高度重视师生心理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和《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要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措施,加强心理安抚,稳定思想情绪。
11.应急处置关
(29)及时送医。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人员,立即将其转到隔离室临时留观,联系属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再联系120车辆送定点医院诊治。
(30)及时报告。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告知教职员工家属、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处置。
(31)及时隔离。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隔离,加强与管理人员、师生亲属的沟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随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
(三)狠抓教学,提高学业成绩
1.落实教学常规。修改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落实备、教、批、辅、考等常规工作,加大教学常规工作督查力度,建立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台账,提高教学常规工作效益。
2.落实教学研究。抓实学科教研,落实集体备课,注重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教学。开学前后,尤其要集中力量抓好中(会)考科目的集中研讨,全面组织好复习迎考工作。
3.落实教学任务。全面摸底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后,根据调整的新校历和课程设置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各年级各学科学习进度,确保所有年级所有学科“零起点”教学,确保如期如质完成学期教学任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学工作”是一学期重中之重的工作,特别是今春开学,面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艰巨任务,各校务必从思想上、行动上引起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班子,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工作压实落地。各校开学工作方案在正式开学前一周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精心组织。校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工作一线,带头实干,督促各线、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责,杜绝推诿扯皮、人浮于事、违规违纪,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新冠病毒疫情不向校园蔓延。
3.坚持报告。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疫情解除之前,各校每日15时前要将本校应到校人数、未到校人员原因、人员健康情况、是否有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员、是否有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困难等上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校报基础教育股,幼儿园报学前教育股。
4.严肃追责。开学期间,督导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办将组织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如因学校领导不力、组织不力、教师执行不力等影响开学工作和疫情防控的,将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追纪问责。
区属幼儿园开学参照执行。
附件: 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卡(样表)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
附件
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卡
(样 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是否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否
□ 是,有取得出院证
明和解除隔离证明
□是,未取得出院证
明和解除隔离证明是否为无症状感染者□否
□是,有取得解除隔离证明
□是,未取得解除隔离证明是否曾被要求隔离医学观察□否
□是,有取得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
□是,未取得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
返校前14天是否前往疫情重点地区□是
□否前往
地区
前往时间
返回
时间
返校前14天是否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是
□否最后接触时间
是否隔离期满□是
□否
返校前14天是否与疫情重点地区
归来人员密切接触□是
□否最后
接触
时间
返校前14天是否乘坐
密闭公共交通工具□是
□否乘坐时间及
具体车次
当前是否健康□是
□否当日
体温
其他
症状
家庭其他成员健康状况
姓名及关系是否前往疫情重点地区及地区名称是否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是否为确诊病例是否为疑似病例是否为无症状感染者当前是否健康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备注:1.岗位:教职员工填具体部门,学生填具体年级班级;
2.疫情重点地区指境外国家或地区、湖北省武汉市等;
3.体温检测高于37.3℃视为发热,需送医疗机构或经专业人员诊断;
4.师生员工(小学生、幼儿由家长代签)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在开学报到时交学校存档。
第五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第六篇: 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
为做好疫情期间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此制度(试行)。
一、疫情期间,各处室、学院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校防疫领导小组,及时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毒。
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37.3℃的师生:
(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有武汉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六、各学院由专人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各部门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七、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1-2名保安对进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八、对体温检测超过37.0℃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进行复测。
九、对体温异常人员(≥37.3℃),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防疫领导工作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