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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民法典宣传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平治市办〔2020〕2号),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工作,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特制定活动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二、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
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机关干部、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活动安排
1.民法典系列知识专题学习会。局机关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内容,7月底前局机关组织开展1次专题集中学习活动,全面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水平。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的线上学习活动。
2.结合普法宣传,在对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和资本市场培训过程中,将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一并纳入宣传和培训内容,积极深入基层社区、村庄、企业等开展民法典热点宣讲,向不同的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解读民法典法律知识,将执法、司法、服务的过程变为宣传民法典、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3.“线上”“线下”结合,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实现民法典“线上”“线下”同步学习宣传。结合新媒体传播的新方式和新特点,积极组织创作知识图解等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网络民法典宣传作品,增强社会公众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视听体验。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融会贯通起来,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2.创新宣传方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和局微信公众号,创作一批优秀的普法文创产品,为民法典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第二篇: 民法典宣传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宣传编纂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3、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4、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
5、紧紧围绕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企业复工复产、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新旧法条对比,突出宣传民法典中具有时代特点和反映人民意愿的新规定。
三、宣传对象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面向全社会,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重点抓好青少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法典常识在青少年中的宣传教育。
四、主要举措
1、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讲
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将学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将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培训重要内容。邀请权威专家来x为全县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组建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干部群众等不同群体和对象针对性的开展宣讲活动。
2、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考试和竞答活动
组织我县国家工作人员观看全国普法办依托网络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的答题活动,完成2020年xxx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面向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面向社会群众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根据学生认知能力,分阶段、有侧重、循序渐进地在青少年学生中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知识。
3、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台开设“民法典解读”专栏,邀请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围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同步在xxapp、多彩xx网、等我县主流新媒体平台推出;联合多彩xx网开设“民法典普法公益课堂”,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点制作播出生动有趣的动漫系列短片;同时做好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
4、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
围绕民法典重点宣传内容开展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普法作品的创作,同时,开展征文、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文化活动。
5、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带头对照民法典梳理完善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庆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现场+线上”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进网络。大力开展“以案普法”,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人员的重要作用,在做好有关规定清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案例+新旧法规对比阐释”的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民法典常识。
6、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xxx“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7、建强用好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
在以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建立民法典宣讲团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法治工作者、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工作者、宣传文化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村(居)干部、“法律明白人”等为民法典普法宣传员,组成全县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庞大的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结合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特点,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的培训,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前,开展县以下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轮训,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的作用,促进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具有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8、把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
2021年将启动的“八五”普法与“十四五”时期同步。认真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谋划xxx“八五”普法规划,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的统筹规划。明确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责任,加强对民法典普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总结民法典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鲜活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常态化。
五、实施步骤
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邀请权威专家学者作辅导授课,各乡镇各部门组织策划、动员部署宣讲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启动在新媒体的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xxx“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启动民法典进公共场所各项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及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xxx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学习考试和竞答相关活动;各地各部门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第三阶段:启动xxx“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展映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优秀作品,组织开展xxx“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和颁奖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开展督导检查和总结,对宣传策划周密、开展活动突出、宣传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集体进行通报表扬。
第三篇: 民法典宣传方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一)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2020年9月底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
(二)组织民法典会前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安排,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要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增设民法典考核专题内容,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四)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实做好,把民法典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切实推进普法宣传
(六)宣传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团市委、“法律七进”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八)深入推进民法典新闻宣传。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各新闻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和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九)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三、着力抓好贯彻实施
(十)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清理民法典贯彻实施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不利于规范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责任单位:市法院)
(十三)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十四)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十五)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市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十六)带头尊学守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十七)严格依法履职。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政府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
五、加强实施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一)深入有序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第四篇: 民法典宣传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切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施行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以更好推进全民依法治市,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学习宣传内容
(一)学习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
(二)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等。
四、组织形式
(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周五会课学习简报制”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民法典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和对工作业务开展相关的社区、乡村、企业、建筑工地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利用宣传标语或者LED显示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引导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利用局下属单位两个公园面向广大群众的有利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
(三)注重行政执法人员对民法典的学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建管股、科技股、村镇股、城建股、房管股、质安站、燃气办)
(四)关注“中国普法”“司法”等公众号,组织参与由司法局开展的民法典网上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民法典考试。(责任单位:法规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认真贯彻部署落实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三)工作考核。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在12月底前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并持续抓好落实。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资料归档,有关宣传图片、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局法规股。年终将根据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报局党委,作为年终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篇: 民法典宣传方案
各单位、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通知》(闽教法〔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学校广大干部和师生的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习教育。将《民法典》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纳入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其编撰背景、重要意义和立法特色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切实形成“头雁效应”。(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二)抓好党员教师重要群体学习教育。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民法典》,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邀请民法领域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方式,整合利用线上培训资源,发挥好教职工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普法平台、党员E家等线上资源,开展学习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二级单位党委)
(三)抓好学生成长关键时期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其他二级学院党委)
(四)抓好《民法典》宣讲工作。依托法学院专业骨干教师组织宣讲团,各二级单位应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特别注重邀请本校法学专业专家,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要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穿、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在举办法治讲座的同时,帮助师生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努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责任单位:法学院、二级单位党委)
(五)抓好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创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积极推送《民法典》相关解读内容,把策划线上活动和开展线下活动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活动效果。通过新媒体矩阵,及时反映各二级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举措,形成浓厚学习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单位党委)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认识此次民法典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列入本单位2020年的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各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把学习宣讲《民法典》工作与复学复课常态化疫情防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紧密结合,通过《民法典》的学习宣讲,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要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坚持把讲精神、讲政策、讲法律、讲案例结合起来,以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成为自觉遵循的法律规范,为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法治基础。
(三)做好宣传总结。要注重活动宣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活动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存在问题,推广经验方法,宣传先进典型。
第六篇: 民法典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局更快更好实施,决定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活动,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宣传的一个重要内容,与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八进”为载体,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为重点,突出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普及,引导全体领导干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北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北海、打造文明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夯实坚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在学习宣传上把握“四个重点”
1.学习宣传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2.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宣传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
4.学习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二)在安排部署上注重“五个纳入”
1.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律法规宣传的重要任务。局综合法规科负责统筹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协调小组的作用,结合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在执法上,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守法上,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尊崇、敬畏和维护民法典。(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2.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全局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的重点课题。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领导干部完成在线教育学院网络学习平台民法典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效应。(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综合法规科)
3.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律八进”宣传载体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工地、法律进渔船“法律八进”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影响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让民法典走进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三)在贯彻落实上开展“六个活动”
1.组织开展民法典法治大宣讲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学者或律师到我局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大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办公室)
2.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微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微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充分发挥创造力,将民法典与交通运输行业法规相结合,创作一部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或文艺节目,更好的提升宣传实效。(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民法典学习宣传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整合运用自有媒体资源,综合运用门户网、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果,最大程度吸引群众关注和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