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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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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办工作要求,我局出台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顺利完成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两个阶段目标任务,全局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局系统内工作进展不平衡、整治重点不突出、整治措施不得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个别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等问题依然存在,亟待解决。2021年,进入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聚焦难点痛点盲点,精准施策,破解难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动员局属各单位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施工现场得到明显强化,一批重大隐患得到整治消除,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职责分工
  认真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治理;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安全生产“诊断式”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并及时上报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要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责任清单和岗位排查台账,落实日常检查措施。要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精准施策、掌握主动。全面梳理风险隐患,找准痛点难点,准确把脉、分类指导,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实施精准攻坚治理。
  三、攻坚任务重点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方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认真落实省、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将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等制度细则,贯穿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过程中。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督促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清单履职尽责、落实到位。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等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三)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方面。抓实“两个清单”,全面梳理甄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结合实际,持续深入排查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瞄准重大风险,查实重大隐患,排出重点问题,确保“两个清单”高质量。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全面收集风险信息,认真识别风险来源,准确评判风险性质,科学分析风险原因,及时预测风险趋势。
  (四)重点行业领域方面。突出重点领域,盯紧薄弱环节,瞄准攻坚目标,以更高标准深化专项整顿。
  1.强化大型游乐设施监管。有游乐设施的单位要定期排查和梳理游乐设施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隐患台账,维修维护管理情况,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同时积极主动协调安检部门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测及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游乐设施操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100%,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动物饲养及植物园温室安全管理。动物园要加强对园内动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定期对猛兽笼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针对动物逃逸、动物伤人、重大动物疫情等突发事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植物园要加强对展览温室的管理,要定期对温室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检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
  3.做好汛期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制定应急预案,预备防汛物资,组建园林抢险队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上传下达,及时处置。
  4.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坚决遏制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
  5.做好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节前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针对节日期间人流密集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等特点,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控制节日期间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6.加强水面安全防范。有水体的单位要在水体周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配备救生设备,增加安全巡逻人员,加强防范措施。
  7.窨井盖专项整治。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加强公共区域窨井盖的监管和维护,完善窨井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窨井设施安全运行水平。重点排查园区内设置的所有窨井盖。
  8.有限空间作业。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组织开展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相关单位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台账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作业演练、人员教育培训、防护装备配置等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流程,保证作业安全,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势头。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及时更新消防设备,做好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加强防火工作。
  10.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各公园广场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场所的安全管理,控制游园高峰时段的游人数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建立园内餐饮企业及小卖部食品进货的可溯机制;严把进货渠道关,禁止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12.做好危险化学品存放。各单位的农药、试剂、麻醉工具等危险品要严格管理,落实专人保管。
  四、方法步骤
  从2021年5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1年5月)。认真总结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两个阶段工作,细化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攻坚目标、重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等,确保各项任务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集中攻坚方案报送局公园处。
  (二)解决难题(2021年6月至10月)。突出长效长治,对规律性问题隐患,深入分析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局安全生产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年度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2021年集中攻坚开展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夯基础,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于12月25日前将自评总结报送局公园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领导责任,优化攻坚力量,完善机制措施;要突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解决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力推进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并将年度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局安全生产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行动组织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逐级约谈警示。
  (三)做好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载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突出“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主题,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行动,努力营造全民抓安全的社会氛围。

第二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州、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制定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在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取得积极成效,做到小事故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为“十四五”稳定开局和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每一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理论集中学习,结合我办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办事处、社区(村)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理论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

  2.全面系统宣传贯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行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了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4.落实应急处置责任。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强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继续巩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配齐配足专业监管人员,突出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认真梳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运用专家服务、科学监管、精准执法等手段推进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化台账并动态更新。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工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及时向监管单位反馈,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治理。一是综合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提升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遏制占用消防车道行为,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二是提升仓储物流园区消防安全条件,重点提升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三是提升小型场所、旅馆、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条件,继续利用“黔小消”APP开展违规清人等行动,督促落实防盗网破窗,保留逃生通道,各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消防设施配备等面建立长效机制。

  2.开展违规搭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等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杜绝人员活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

  3.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图书馆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时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村居委工作人员、居民小区(村小组)网格员、物业安保人员、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五)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庆云宫村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协助国有马鞍山林场对辖区内的森林、林地进行逐片、逐块、逐个路口的排查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禁止一切烧田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和上坟烧香、纸、烛、燃放烟花炮竹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禁止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点燃隔离带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建立健全台帐,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

  3.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实行办事处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未端。将黔南州森林防火禁火令宣传、张贴到组到户,在林区重要地段、重要部位、重点区域悬挂森林防火标语,在重点村寨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在“两会”、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时段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劝阻各类可能引发森林山火行为。高火险天气,组织村支两委人员利用车载高音喇叭或背负式宣传喇叭穿梭于村寨、林区等,反复宣传森林防火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做到警钟常鸣。

  4.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综合运用火情预警卫星、人员巡护、重要卡点值守等监测手段,为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提供保障。森林防火期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及早处置早期火情。发生森林火灾,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到人员组织及时、扑救方法科学、安全防护到位,在保证扑火队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

  5.加强护林队伍建设。组建好办事处、庆云宫村森林火灾应急扑灭队,配备好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和物资,充分利用“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六)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持续开展乡村通组道路、辖区内沿线铁路巡查,加强冰雪、雷雨天气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凝冻、滑坡、落石、树木倾倒等隐患及时整治;联合有关部门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强化水上游乐船、自用船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七)城市建设、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在辖区内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违规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培训班(午托班)、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等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八)旅游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防范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重点对辖区内游乐设备的监管及隐患排查、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发现因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中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接收风险预警并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2.严防踩踏冲撞事件。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人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文峰公园、南沙洲公园、青云湖公园等景区的管理单位做好客流分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踩踏和冲撞事件。

  3.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好防控措施,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到实处。

  (九)地质灾害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信息共享及报送。加强与市气象、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24小时讯息畅通,及时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做好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灾情险情速报制度,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2.加强隐患巡排查。应急办牵头,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庆云宫村工作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不定期开展隐患巡排查,积极动员周边群众做好日常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治。

  3.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村)民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新格局。

  4.加强地质灾害临灾避险演练和“三个紧急撤离”落实。对辖区内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临灾避险演练,强化“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办干部职工和受胁群众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变处置能力。形成全面参与地质灾害防灾、识灾、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辖区内发现险情或灾情,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办事处及社区(村)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和灾情评估等应急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学生溺水防范宣传。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在辖区内河流、水库、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进行隐患排查和劝导,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村)民溺水防范思想认识。

  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综治办牵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入侵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安全、敲诈勒索、性侵害、校园欺凌、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以保障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师生生命安全。

  3.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治理。计生协会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校园周边、校外辅导机构、午托班等学生聚集区域(场所)的食品安全排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及治理,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定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强化各科室、各社区(村)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重心不移、工作力度不减。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业主QQ群、业主微信群、村民宣传广播、LED屏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常识,长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庭院会、坝坝会等进行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信息共享及报送。各科室、各社区(村)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和工作资料。

第三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巢"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区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相关部门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4.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石化企业以及地方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施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区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水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网监控系统。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桥区建设、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评内容以及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区要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第四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区安委会安排部署和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标本兼治,实现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五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精准治理,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通过大喇叭、群众会,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途经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的实施细则、市、区的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镇安委办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安全生产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烟花爆竹项目准入条件。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使用、废弃和销毁处置安全管理。(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重点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区域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二是聚焦老旧场所、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小型经营性场所、村居民自建房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平台和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五)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二是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按照“因险设防、重点突出、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需求,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三是着力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队员安全救火知识和救援技巧,及时补充、检修防火工具,确保应急防火物资充足。(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六)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路段治理,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六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七)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配合上级部门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加强采面作业、爆破作业、边坡、机械、机电设备、运输作业管控,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八)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镇村建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镇水务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公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0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九)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摸清全镇工贸行业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掌握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及主要危险因素。二是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严格评审程序,持续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充分发挥达标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实施监管。四是深入开展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安监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局普宜分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一)乡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发挥农业服务中心和农村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水务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储存站、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站、配送站、供应点等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非法运输和倒装瓶装燃气等行为进行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整治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瓶装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无登记使用证气瓶、翻新气瓶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气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查处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村建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三)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从原辅料购进到出厂检验全过程的追溯体系,药械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开展药械经营活动。二是加大对食品药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禁超限、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地集中就餐点、宾馆、饭店、小饮食店、农家乐等的全面整治,加大对精神、麻醉、毒性、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抓好猪肉及其制品销售、冷库、餐厨废弃物监管,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进入市场销售,严防来自疫区的生猪产品进入冷库,流入市场。(市场监管局普宜分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四)教育领域及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校园基础防控能力整治。配齐配足安保装备“九小件”,完善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安装完善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推进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二是组织开展消防、洪涝转移、防震减灾、反恐防暴等应急疏散演练。三是开展消防、交通、建筑设施、食品、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安全排查整治,规范用火、用电,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施工场所的排查,加大对学校有毒、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等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深入整治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管中心和普宜中学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五)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现状。采取地面调查的方式,对地质环境脆弱区、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开展全面的专业排查,基本查清潜在隐患风险。二是进一步健全镇、村、隐患点四级防控体系,充分运用“贵州省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切实发挥“人防+技防”的作用。强化雨情、汛情监测,畅通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全面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三是对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不适宜工程建设或工程建设适宜性差的,要严格审批,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域。四是积极组织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争取中央、省、市、区资金支持,对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引发)进行工程治理。积极组织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争取中央、省、市、区资金支持,对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引发)进行工程治理。(国土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25日前)。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20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汇总梳理向镇安委会报告,并上报镇安委办;2022年12月,镇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镇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全面领导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各专题、专项整治分别成立专题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由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建立制度机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和督查组等,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强化支撑保障。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重大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依法监管。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双控”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自动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问责。镇安委办、组织室、考核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要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责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切实做到暗访常态化、巡查随机化、问责及时化,有效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把工作抓细抓实。

  (五)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预案间的衔接,避免预案职责重复、职责不清、内容不准、处置程序混乱等问题。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等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及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第五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公司升级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真正贯彻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和实际行动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二是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全面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常态化运行,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四是扎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五是坚持安全生产“零重伤”目标,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组织保障

  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其他公司领导。

  2、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由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全面细致排查梳理公司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3)督促、指导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总结、发现和分析安全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解决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出现的问题;(4)督促检查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5)研究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提出解决建议,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公司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

  层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员工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抓住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故案例启发思考,通过公司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员工互相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公司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灾害事故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技能培训,在公司厂区有条件的场所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讲进车间、进班组、进相关方单位;结合安全事故通报、安全事故分析会等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开展身边典型事故大讨论、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3.加强党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织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和党的组织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

  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任职考察和任前谈话要求,促进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公司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建立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的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推进安全生产明白卡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监督检查,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同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共同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所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落实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任职考察和任前谈话要求;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本部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

  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和考核评价,促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职能部门绩效挂钩;落实公司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司班组建制,按照作业场所、工作内容落实自有员工管理;严格落实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落实以师带徒制度,打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公里”;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4)严格执行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5)强化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公司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充分尊重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6)加强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考核。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队伍能力的培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知识的学习,持续学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业务能力培训,从多方面提升安全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做到真会、真懂、有真本事。

  (2)坚持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及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依法合规重要性,促进全员知法、懂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梳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时识别、获取有效版本并定期更新发布,及时转化为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

  (3)保证安全投入。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用足用好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坚持科技兴安,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公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更换,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从业人员尤其是相关方单位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保证足够培训学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作业现场实名准入机制,保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加强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国际业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控新业态、新领域、国际业务安全风险;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常态化运行。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09—2013)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复评工作,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

  管理水平。

  (6)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对标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评估公司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公司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岗位作业安全风险,编制发布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力宣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岗位不同,重点强调岗位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明确设备安全操作流程,持续加强员工生产过程中行为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严防违章行为发生。

  (7)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股份公司要求运用好安监信息管理系统,以信息化促进公司安全管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扎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8)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分级落实安全技术管理责任,规范安全技术管理行为,强化生产过程安全技术管理,从安全科学技术角度抓好安全风险的预测预防,不断强化技术保障体系对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运行的支撑作用,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健全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一是加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针对公司生产实际,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健全集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及防控于一体的闭环管理体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持续更新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应突出高危作业环节、重点作业人群、重点作业场所、作业岗位,聚焦较大风险点、劳动密集作业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人数,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

  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一事业部一清单,一班组一清单”。

  二是严格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公司安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公司、事业部、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较大及以上风险由公司负责管控、一般风险由事业部和车间进行管控、低风险由班组负责管控”的要求,从组织、制度、教育培训、技术和应急等多方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格高危作业环节、设备、物品、作业人群、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高度关注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状况变化,动态评估、调整安全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强化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管理,定期检查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格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强化新业务、新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加强专业人员配备,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三是健全公司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在车间醒目位置和重点场所、岗位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以班组为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对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强化公司应急管理,加强公司应急准备和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筑牢公司安全风险防控最后一道防线;健全公司安

  全风险报告制度,落实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责任,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风险清单,对确认的较大及以上危险源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安监信息系统备案。

  (2)健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是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修订完善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更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自主参与排查安全隐患,尤其要强化对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危化品使用、剪切、焊接、电气设备设施、危废管理、特种设备、消防、有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作业行为的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灼烫、触电、火灾、中毒和窒息等事故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治理措施。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严格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对隐患整改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中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处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在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确保隐患治理“五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时限到位、责任到位、预案到位)。。

  4、推动公司融入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在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公司主要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监管工作,严防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发生;完善和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公司内部监督。

  (2)推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纳入公司文化整体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安全目视化管理,丰富安全活动,凝聚安全理念,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用统一的安全文化对全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努力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

  1.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专项整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突出公司一线班组、重点岗位,健全完善岗位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奖惩机制,构建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梳理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了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是否明确;梳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是否出现变化;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组织召开情况;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公司以及各事业部历次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情况;严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2)加强高风险领域安全管理,严格危险作业审批。重点检查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未按制度规定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未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未及时整改闭环等问题。严格落实镀锌、金属热处理、特种设备、带电检维修、有限空间等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切实解决较大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以及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不力等问题。重点检查整治各事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检查公司各部门危险作业审批、危险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开展情况;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确保不审批不作业。

  (3)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照股份公司《现场设施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整治作业环境和劳保用品穿戴、特种设备、电气安全、危化品使用储存、机床设备、危废处置、有限空间、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等方面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资格不满足要求,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维保、拆除等环节安全管理要求不落实等问题。

  (4)严格安全生产遵章守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重点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合规性、适用性及修订完善情况;检查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识别获取情况,及时更新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清单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完善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整治未将反违章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日常安全管理,未落实反“三违”工作责任,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场所、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股份公司《作业人员行为安全十项禁令》不落实等问题。

  (5)严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整治新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复岗转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重点检查整治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要求,有培训无考核,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

  2.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重点检查整治危险作业审批、“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制)未严格执行,进行带电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价、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各部门在将危险作业发包时对承(分)包商资质未提出明确要求或在进行资质审核时把关不严,以及在承(分)包商进行危险作业过程中对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结合公司现有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根据有限空间目录对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重新进行全面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更新有限空间台账资料;按规范在有限空间场所醒目处设置相应安全警示标志牌。重点检查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及作业人员、施救人员掌握情况,各事业部定期

  开展演练及严禁盲目施救要求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情况。有限空间作业防护设施的维保管理情况。(3)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前“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原

  则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前,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控措施告知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情况,作业现场负责人员、监护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配备情况。重点检查承(分)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3.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天然气、乙炔、氧气等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检查维保情况,检查燃烧系统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的使用情况;严禁在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检查乙炔气瓶与氧气瓶间安全距离,以及其与明火安全间距;检查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安全附件完好情况。

  (2)消防管理;检查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台账以及公司消防设施定位图是否及时更新;检查公司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保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公司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以及消防应急演练,普及掌握消防设备适用情况及操作方法。重点整治租赁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严查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可燃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生产车间充电,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

  (3)应急管理:在公司全面开展新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宣贯培训工作;结合公司生产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公司具有较大安全风险岗位制作岗位应急处置卡,并就岗位应急处置卡进行宣贯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制作发布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总结评估应急演练效果,完善提高公司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排查梳理公司各事业部应急物资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应急物资。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加强分析研判,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督导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开展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复查验收,对部分重点专项整治领域开展再梳理、再排查工作,严格奖惩,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整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健全落实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各事业部要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环保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事业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迅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动员,深入开展整治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采取事业部自查自纠、公司监督检查等方式,逐级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事业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要坚持结果导向,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

  (四)严格闭环管理,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逐一建档。

 

第六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电梯安全、工贸企业较大风险作业、职业病危害等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级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优化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整治活动稳步推进;三是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五是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治工作信息。

第七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园区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二、主要任务 根据园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

  (一)学习宣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积极配合园区组织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全体员工全面学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使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深入到基层、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宣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公司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公司将在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公司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培育公司安全文化。将省《关于贯彻落实xx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纳入学习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公司积极配合园区安监局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国家、省、市、园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和《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法》要求,强化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到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公司根据园区部署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公司重要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根据园区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风险识别管控与隐患治理有效结合,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积极配合园区在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规划部署,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五是强化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及时关注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的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贯彻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三)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认真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防火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结合消防安全特点和主要风险点,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员防火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意识到位、培训到位、处置科学、应对有效。四是组织全员观看学习消防安全相关视频及典型事故教训,分析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

  (四)安全监管基础全面整治。一是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及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根据园区安监局要求定期做好安全风险评估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四是强化突出隐患问题整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的开展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承包商管理,要建立完善公司承包商入厂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厂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

  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园区安监局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定期检测。二是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是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

  (六)危险废物储存处置安全整治 一是公司加强危废(废活性炭、废滤芯)的处置管理,定期开展排查工作,严禁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正规危废处理单位签订合同。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

  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部门探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本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机制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各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负责统筹推进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综合办公室具体承担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突出整治治理,重点瞄准重要风险和典型问题;强化基础管理,与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季节性、关键性时段安全工作要求相结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效进行。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强化安全检查。

  严格根据公司检查制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针对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第八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
  三、整治目标
  以总经理为负责人通过三年行动,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公司本质安全,持续推动公司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工具、精细化为目标,按照“公司和公司组织策划、目标分解、方案先行、有序落实、过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一般事故,持续推动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高质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组织
  成立“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研究、决定行动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 员:XXXXX
  六、公司主要任务围绕重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加强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效能;
  4、扎实推进以公司为团队、为管理核心;
  5、落实开展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专项行动针对性检查;
  6、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
  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实操相关应急救援演练;
  8、岗前培训教育、专项培训教育的落实
  七、公司排查整治内容
  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资质、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车辆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业健康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对安全生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现场隐患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有效;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培训完整有效。
  (3)办公区域的消防用电安全等情况;防火、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操作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工作期间需穿防静电服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注意预防的危险源,检查车辆的关键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特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专人负责管理。
  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
  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止运行,直到整改合格。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字后发出 ,隐患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和评价。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020年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生产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建筑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八、深入现场排查重点区域
  (一)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三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深入到底、横向分工负责到边、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车辆的日常检查运行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办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级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事故隐患问题,做好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每位相关责任人。
  4、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做好专项预案。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落实消防、安全防护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
  (二)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知识学习。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广泛营造“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预案演练,(半年)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零目标。
  (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记录和入档工作。
  2、认真落实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四)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运输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和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复查工作,以未行成闭环管理不放手为准则。
  (五)坚持“四不放过”、“三违”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民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3、学习海因里希法则(1:29:300),遏制运输现场安全生产三违现象发生或出现。
  (六)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第九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三年整治工作,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首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依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xx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王飞担任,专班领导成员:xx、xx、xx、xx、xx、xx、xx。成员单位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屋安全设备处、工程质量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处、科技村镇处、消防验收处、保障房建设处、房屋租赁处、物业处、监督总站、执法总队、物业指导中心、房屋安全事务中心、造价处、招投标中心、信息中心、节能建材办、科技促进中心、科研所,各区住建委(房管局)。

  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统筹推进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整治任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专班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整治任务

  (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2.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3.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领域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4.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市区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5.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6.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7.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和技术服务,研究拟定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等相关政策。

  8.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二)城镇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1.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督促所有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和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

  2.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

  4.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5.指导各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xx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全面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机械设备、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

  3.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三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施工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5.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题

  1.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组织编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目录,做到与执法检查标准融合互通,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为隐患排查挂账、治理销账、统计分析提供依据。

  3.大力拓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逐步实现与市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贡献、互联互通,做到自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4.探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新机制、新方式、新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安全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运转,健全完善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集中住宅小区,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六)地下空间安全整治

  坚持属地和产权人(使用人)共同负责,各级政府分级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计划管理+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市属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的动态清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底前)。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部署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梳理整治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目标任务清单”,明确需要完成的整治任务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结合发生事故情况和风险隐患情况,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进行细致摸排,依托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或“双控平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动隐患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年初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难点问题采取通报、约谈、函告、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切实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推动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制度措施。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检查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2022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认真抓好部署落实,高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负责,整体作战。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目标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限,建立时间表、路线图。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提高效率,及时报送。

  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任务,与各自行业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有效衔接,作为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契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保持工作沟通,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开展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度节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要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统筹推进。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牵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及时推进工作落实。专班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州、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制定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在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取得积极成效,做到小事故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为“十四五”稳定开局和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每一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理论集中学习,结合我办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办事处、社区(村)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理论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
  2.全面系统宣传贯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行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了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4.落实应急处置责任。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强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继续巩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配齐配足专业监管人员,突出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认真梳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运用专家服务、科学监管、精准执法等手段推进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化台账并动态更新。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工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及时向监管单位反馈,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治理。一是综合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提升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遏制占用消防车道行为,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二是提升仓储物流园区消防安全条件,重点提升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三是提升小型场所、旅馆、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条件,继续利用“黔小消”APP开展违规清人等行动,督促落实防盗网破窗,保留逃生通道,各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消防设施配备等面建立长效机制。
  2.开展违规搭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等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杜绝人员活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
  3.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图书馆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时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村居委工作人员、居民小区(村小组)网格员、物业安保人员、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五)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庆云宫村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协助国有马鞍山林场对辖区内的森林、林地进行逐片、逐块、逐个路口的排查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禁止一切烧田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和上坟烧香、纸、烛、燃放烟花炮竹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禁止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点燃隔离带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建立健全台帐,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
  3.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实行办事处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未端。将黔南州森林防火禁火令宣传、张贴到组到户,在林区重要地段、重要部位、重点区域悬挂森林防火标语,在重点村寨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在“两会”、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时段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劝阻各类可能引发森林山火行为。高火险天气,组织村支两委人员利用车载高音喇叭或背负式宣传喇叭穿梭于村寨、林区等,反复宣传森林防火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做到警钟常鸣。
  4.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综合运用火情预警卫星、人员巡护、重要卡点值守等监测手段,为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提供保障。森林防火期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及早处置早期火情。发生森林火灾,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到人员组织及时、扑救方法科学、安全防护到位,在保证扑火队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
  5.加强护林队伍建设。组建好办事处、庆云宫村森林火灾应急扑灭队,配备好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和物资,充分利用“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六)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持续开展乡村通组道路、辖区内沿线铁路巡查,加强冰雪、雷雨天气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凝冻、滑坡、落石、树木倾倒等隐患及时整治;联合有关部门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强化水上游乐船、自用船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七)城市建设、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在辖区内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违规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培训班(午托班)、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等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八)旅游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防范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重点对辖区内游乐设备的监管及隐患排查、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发现因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中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接收风险预警并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2.严防踩踏冲撞事件。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人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文峰公园、南沙洲公园、青云湖公园等景区的管理单位做好客流分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踩踏和冲撞事件。
  3.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好防控措施,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到实处。
  (九)地质灾害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信息共享及报送。加强与市气象、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24小时讯息畅通,及时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做好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灾情险情速报制度,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2.加强隐患巡排查。应急办牵头,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庆云宫村工作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不定期开展隐患巡排查,积极动员周边群众做好日常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治。
  3.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村)民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新格局。
  4.加强地质灾害临灾避险演练和“三个紧急撤离”落实。对辖区内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临灾避险演练,强化“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办干部职工和受胁群众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变处置能力。形成全面参与地质灾害防灾、识灾、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辖区内发现险情或灾情,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办事处及社区(村)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和灾情评估等应急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学生溺水防范宣传。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在辖区内河流、水库、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进行隐患排查和劝导,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村)民溺水防范思想认识。
  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综治办牵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入侵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安全、敲诈勒索、性侵害、校园欺凌、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以保障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师生生命安全。
  3.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治理。计生协会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校园周边、校外辅导机构、午托班等学生聚集区域(场所)的食品安全排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及治理,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定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强化各科室、各社区(村)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重心不移、工作力度不减。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业主QQ群、业主微信群、村民宣传广播、LED屏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常识,长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庭院会、坝坝会等进行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信息共享及报送。各科室、各社区(村)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和工作资料。

第十一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压紧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升全省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

  二、治本攻坚的主要内容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立足“两个根本”,在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持续深入排查和梳理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聚焦以下内容推进治本攻坚:

  (一)提高煤矿企业办矿能力。煤矿企业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煤矿配齐配强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并严格考核落实。根据煤矿灾害等级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三)强化安全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煤矿企业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煤矿企业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安全撤离作业人员。

  (四)查清隐蔽致灾因素。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21号)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特别要查清老空区、断层构造等,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按照“一规程、四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的有关要求,开展瓦斯、水害、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煤尘爆炸危险性等灾害等级确定。

  (五)强化重大灾害防治。矿井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紧急避险等主要系统稳定可靠。安全监控系统功能齐全、运行可靠。矿井按规定开展瓦斯检查,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矿井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实施防治水“三区”管理(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查全、探清、放净、验准)。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开展鉴定和评估,落实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综合性防冲措施和“三限三强”(限采深、限强度、限定员,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等规定。开采自燃煤层矿井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动火作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在井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作业时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井下严禁使用非阻燃风筒、皮带、电缆和过期变质反应型高分子材料。煤矿按规定采取综合防尘措施。井下爆破作业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炸药和雷管安全等级和存放地点、数量符合有关规定。

  (六)合理部署采掘接续。矿井采掘接续科学合理,满足灾害治理时间、空间、效果需要,防止出现《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界定的9种采掘接续紧张情形,以及违反规定交叉作业管理秩序混乱、多头面抢进尺赶进度等现象。

  (七)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煤矿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真实准确研判安全风险并公示公告,制定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并向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定期对辖区煤矿“一矿一册”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对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挂牌督办、现场核查、整改销号。

  (八)严惩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电力等部门(单位)形成合力,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惩《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矿安〔2021〕124号)明确的19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超层越界、擅自开采保护煤柱、隐瞒作业地点、私挖乱采、待关又采、死灰复燃、使用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等严重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情形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九)落实监管监察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技术能力、装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可按规定聘用、聘任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严格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和驻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辖区煤矿分片分矿联系指导制度,确保每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及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人按照要求履行有关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对高风险煤矿、待关闭煤矿、停产停工整顿(整改)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工煤矿,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落实驻矿盯守、巡查、“电子封条”等措施。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复产复工验收。

  (十)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内容。

  三、治本攻坚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

  具体措施:继续推进煤矿接续采掘工作面采用智能化开采工艺;在煤矿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基础上,推广2处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矿井建设经验,推动运输等辅助系统智能化建设,鼓励开展智能化矿井创建。

  (二)推动完成煤矿冲击地压危险作业区域“二道门”装置建设

  具体措施:2022年6月底前实现煤矿生产期间冲击地压危险作业区域超9人自动报警、断电。

  (三)加快衰老矿井关闭退出步伐

  具体措施:推进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东煤矿安全平稳关闭。

  四、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推进治本攻坚(即日起至9月底)。各煤矿企业逐项对照治本攻坚的主要内容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每季度开展一轮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条整改销号,做到闭环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督促各煤矿企业对照治本攻坚任务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推动各项治本攻坚任务逐项清零。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对煤矿治本攻坚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核查,对排查不深入、攻坚任务不明确、治理措施不具体的要责令重新开展。

  (二)开展督查检查(2022年10月)。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煤矿企业自查情况和治本攻坚任务及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灾害难以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停产缓采,积极引导退出;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上找原因,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管理上找原因,建章立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对煤矿企业和本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区域性突出问题,对涉及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等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推动纳入地方政府层面“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实现“两个根本”。

  (三)开展总结评估(2022年11月至12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煤矿企业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对未能按期完成的任务措施,要分析原因、完善措施、限期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要停产整改。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煤矿企业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推进治本攻坚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作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阶段工作有效、有力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根源性问题。

  (二)深入检查、严肃问责。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深化精准执法活动要求,用好“随机”抽查、明查暗访、执法公示、公开曝光、信用监管、联合惩戒、行刑衔接、“黑名单”等手段,加强对治本攻坚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对于工作不扎实、进展缓慢、走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曝光并约谈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服务、做好宣传。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煤矿企业的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形成长效机制。要积极发掘先进典型,通过现场会、媒体宣传等措施,大力宣传治本攻坚新举措、新成效,以点带面,推动治本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请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于2022年7月25日、10月25日前将治本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确定的治本攻坚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情况、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及意见建议等),12月25日前将治本攻坚工作总结报省应急管理厅。

第十二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治理行业乱象,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吉建办〔2020〕79号)和《榆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榆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榆安委字〔2020〕13号)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避免较大事故,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住建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任务进行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负责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筹备会议、行动期间相关工作的协调调度、跟踪工作进度、传达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以及完成对上级部门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三、主要任务

  推动住建领域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住建局各科室、基层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局机关、各基层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制定培训计划,明确时间、任务,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局机关、各基层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支部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有条件的单位要在自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曝光典型问题、发布警示通报,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要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压实安全责任,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源头防控,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传统手段,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二)强化住建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动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鼓励企业内部建立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建立“全员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企业要强化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层层落实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排查治理台账,逐一分解落实责任。隐患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要有效利用长春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自报,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4、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法规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1、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一是配合自然资源局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提升城市韧性水平。二是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加快防疫情补短板扩内需工作进展。三是推动城市安全发展。从源头治理、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配合市应急局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建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加强城市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各项安全要素。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依法依规做好消防工程设计审验工作。逐步建设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提高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新建建筑抗震设防管理,严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验关。

  2、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配合商务、教育、体育、民政等部门做好改建场所安全排查,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台账管理。二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查处。对未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查处。同时将排查中发现和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改建改装工程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要依法为改建、改造工程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手续。四是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对于不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办理不通过的,实施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对于已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实行整改销号管理。

  3、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一是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推进物业立法进程,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二是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开展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考评,抓好质量安全手册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是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监管,学习“智慧工地”试点城市先进经验。依托吉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强化“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8]12号)精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监督队伍现状调研,加强监督人员培训,强化监督队伍考核,加大督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聘用机构专家指导监督所需经费列入住建局预算。

  4、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建立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一是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落实部门、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及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5、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制定《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完善燃气设施标准。加强管道燃气企业、地下燃气管线、管道燃气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燃气具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实现隐患基本消除、风险总体可控、监管全面到位。二是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污水管网GIS系统建设。三是学习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化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吉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按照省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桥梁护栏隐患排查整治和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桥梁护栏隐患排查和升级改造工作。五是按照《提升城市供水保障水平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城市供水监督管理。六是开展供热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供热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意识。七是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管理。八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并及时将结果报市政部门和城管部门。九是强化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加强技术培训,做好农房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6、督促建筑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一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做到定期通报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教训、按要求启动约谈程序、依据政府批复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做好重大执法决定。二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监管执法协同,采取“主管领导+监管干部+专家”的督查方式进行监管。持续推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建机一体化”和人脸识别系统,加强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三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要求,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模式。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学习贯彻《吉林省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指导手册》,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四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组织开展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专项行动,每年一次,每次检查所有在建项目全覆盖。

  四、时间安排

  从2020 年8月至2022 年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各科室、基层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全面排查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有关部门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通过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需要局党组解决的难点问题及时报告,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行动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系统推广。分年度总结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局质安科。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将适时对重点行业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各有关部门从2020年8月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要形成本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报告,每年11月05日前和2022年11月05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送到局质安科,由质安科汇总上报到省住建厅和市安委办。

第十三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组织集中观看。要认真组织做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公开版的集中观看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别负责落实。

      (二)集中学习教育。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办)分别负责落实。

      2、分级分批组织各类安全监管干部和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专家学者专题讲座、一线工作者上讲台等多种宣讲形式,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 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力争3年内普遍轮训一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对本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和辖区内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三)深入系统宣贯。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 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张贴宣传标语, 发放宣传手册,在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把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与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相结合,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推动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四)压实安全责任。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山西省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行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和落实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消除监管漏洞盲区,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安委办、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五)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设防标准,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建筑施工、市政设施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确保万无一失。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通过多种方式优化专业力量,对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采取脱产培训、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专业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调任或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播出和收看。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4、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情况, 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企业复工复产、检维修和法定节假日等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重要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2020年底前,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具体责任,其他负责人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生产单元负责人对本生产单元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重点岗位、班组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一线作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5、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省住建厅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鼓励设立安全总监,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并落实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开展宣传普及,抓好贯彻执行, 定期修订完善。

      3. 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 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确定类别和等级,制定包括风险所处的作业场所、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张图”。

      2. 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 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 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明确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接受监督。

      4.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责任、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按照“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主隐患排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和“三违”行为的隐患排查,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习惯性违章作业人员违章记分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 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市、县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6. 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已出台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的行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未出台标准规范的,要按照2020 年底前省住建厅出台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推动企业落实。

      (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 严格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至少包括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项目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 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办企。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 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要筛选一批有资质、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客观公正、安全准确地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 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4.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 (AQ9010-2019)和《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运用安责险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牵头,质量安全科、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和各有关科、中心、站配合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定期汇总情况,掌握工作进度。

      2、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零事故”单位创建、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重点推动(2021年)。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 各国有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1. 科学评价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围绕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和提升要求,合理布局各类防灾减灾等用地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将安全韧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城市体检,建立对城市安全韧性相关规划建设反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各类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民政、规划与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应急、人防、通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导县(市、区)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基础上进行拓展升级,整合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城市管理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各类信息共享和利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22年底,努力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 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指导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督导整治安全隐患。

      1. 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整改到位。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商务、体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规划与自然资源、人防办、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规范房屋建筑改造行为。要制定改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安全。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和节能改造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 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做好已投入使用且保修期满的既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维修工作。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做好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 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强化“1+N”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等参建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 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 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不断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将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 开展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建设。

      1. 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 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有关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建设,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疏堵塞的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能力;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窨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做好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等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人员触电;在易发内涝积水的立交桥下、过街通道、涵洞等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汛期时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转;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保障雨水行泄通畅。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指导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 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严格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 (试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强 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山西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扣减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得分,对情节严重的列入我省建筑市场“黑名单”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牵头,招投标事务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细化治理措施,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 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 研究提出强化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一)宣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制修订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企业自我守法、公众自觉用法,在全社会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实现横向协调、纵向高效的组织领导,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专业监管责任,实现辖区特种设备全部登记在册、纳入有效监管,建立例会调度和督查考核制度,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完善监管执法与检验检测“双轨制”,出台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深入打非治违,严格 “黑名单”管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把技术检验检测责任关,及时出具客观、公正、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系统性安全风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横向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规定,切实把主体责任标准化、清单化、流程化,鼓励企业通过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等方式主动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

     (三)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进行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风险辨识,进行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防范;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采取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等措施,实现有效管控;强化安全风险警示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建立企业自查、上报、治理和政府部门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检验检测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隐患统计分析,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老大难”“ 硬骨头”问题。

     (五)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设立各级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加快建立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修订各级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提升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应急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水平。

  (六)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发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优势,实现县、市、省特种设备监察、使用、检验数据对接,加强特种设备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周密部署、广泛动员。(2020年4月)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2、认真组织、排查整治。(2020年5月-12月)

  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深入检查、集中攻坚。(2021年1月-12月)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总结提高、取得成果。(2022年1月-12月)

  深入分析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细究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制定一批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具有 晋城特色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0日前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上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底前,督促指导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老旧小区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2020年6月底前,排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台账,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每个街办(乡镇)至少完成1个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1年完成5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治理任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配合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人防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要督促公共停车设施的管理经营单位,对老旧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由消防救援、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与有关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县(市、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发改、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与工信、自然资源、商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积极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与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全省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充分考虑乡村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逐步解决农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能源、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统筹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与有关部门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以及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强化乡镇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摘帽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异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等,优先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检查、技术会诊、远程问诊等方式,研究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工信、能源、文物、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与有关部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工信、行政审批、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2日前,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2022年12月12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

  六、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煤改气”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要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重点加强“煤改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强化垃圾处理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开展工作部署(2020年4月)。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将本专项整治精神及要求准确转达至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进一步明确具体考核目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进行专项排查(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整治攻坚(2021年)。各有关单位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及未完成整治的问题,通过开展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4、完善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各有关单位在当年12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报送当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

  七、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按照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 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对本行政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制度措施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 ,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 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及时对开展 “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 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八、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进一步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和健全园区内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市经济开发区、各县园区管理机构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工作整体统筹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增强执法实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 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 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 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园区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 全风险监控预警。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园区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 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时间安排 。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 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园区,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要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 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 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和创建“零事故”单位总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出台实招实策。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会商研判、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督促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 严肃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动各项整治任务有效落实。对整治工作不负责、 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 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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