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一般指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程序或行为准则,也指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习俗和其他规范或特定规范。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宁夏师范学院、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各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防控任务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固防指办发〔2020〕4号)要求,对区外返固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固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宁夏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湖北省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实行错时上下学(课)。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钟依次错时上下学(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各学校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要按照《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5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保障服务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指挥部舆情引导组、各县(区))
4、建立交通保障体系。市、县(区)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统筹居民区、学校分布、错时上下学等因素合理调配运力,加密上下学时段的公交班次,科学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开通或加密学校专线公交车次,加强师生乘车疏导,确保每趟公交车乘客率不超过50%。城市公交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做到一车一消毒,一趟一通风。(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社会管控组、交通管控组、各县(区))。
5、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市、县(区)工信等部门要协调有关企业,在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经费。(牵头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责任单位:市指挥部市场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各县(区))
第二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1.甲类传染病为强制管理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2.《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增减甲类和乙丙类传染病病种,以适应情况的变化。
3.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如实公布全国疫情并随时通报重大疫情,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
5.传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3)宣布疫区。(4)对尸体的处理。(5)药品生物制品等的供应。
6.解答)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末满擅自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尚未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2)对除艾滋病人、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应当在两日内作出明确诊断。(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亲密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的污染场所,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应立即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5)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7.切断传播途径:
为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听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政府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下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作出决定前,必要时可临时采取第1,4项紧急措施,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8.宣布疫区:
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实行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行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9.对尸体的处理:
对于患鼠疫、霍乱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尸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火化。
10.检测管理的对象:
根据《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艾滋病检测管理的对象为已确诊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
11.检测管理措施:
卫生、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艾滋病病人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其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密切者,可根据预防的需要,实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留验;(2)限制活动范围;(3)医学观察;(4)定期或不定期访视。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对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确认属个人隐私,有关部门不得泄露。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拾,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应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费用。
13.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2)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3)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4)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邮寄医疗废物,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14.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包括: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应当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4)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第三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新冠病毒疫情的发生和扩散,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率、无遗漏,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培训中心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内容
1.了解全体师生员工的每日动向。
2.做好每日全体师生员工入校前课检工作,记录健康状况,含有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
3.发现达到37.3摄氏度人员,立即进入临时隔离观察点,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并告知情况,联系120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同时联系学校所在地社区处理汇报教育主管部门。
4.做好每日"XX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和"XX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化平台"的填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
2.报告数据准确、及时,发现有瞒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的,一律严肃追责。3.报告采用网络或电话,尽量避免接触。
三、组织领导
1.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中心校长为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校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2.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某某副组长;杨某某
成员:印冬霞周某某杨某某
四、监测报告制度
任课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中心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五、报告内容及时限
1.当中心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的具体信息,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生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2.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中心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教育局、疾控中心、离学校最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报告。
第四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行政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师幼、家长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部门联动,群防群控。主动加强与区(县)疾控中心、区(县)教育局、所属社区的沟通联系,建立全园信息排查上报网络,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3.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1.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全面负责幼儿园各项防控工作部署和督查
副组长:
主要组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2.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负责每日疫情信息审核及上报区教育局
副组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卫生保健主管,协助组长负责疫情信息上报和资料整理工作
成员:各班班主任
3.疫情处置组
组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工作。
副组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协助执行园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成员:保健医生、班主任,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4.宣传组
组长:副园长,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进程的宣传
副组长:保教主任,负责对幼儿和家长的宣教;卫生保健主管,负责从卫生保健的角度开展全园防控工作宣传(含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
成员:保健医生、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协助开展全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的后勤保障
副组长:后勤主任,协助组长负责防控物资准备、园舍和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区域消毒等后勤和安全保障工作
成员:后勤工作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具体工作
6.卫生消杀组
组长:后勤主任(保健医生),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园卫生消毒工作副组长:保健医生,协助组长负责全园卫生消毒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成员:保洁员、门卫、食堂管理员、各班保育员,负责执行或督促执行全园的卫生消毒工作
四、日常工作要求
1.加强疫情监测
(1)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要求》,在门卫处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配齐设备,培训门卫。从即日起,所有人员入园一律须在幼儿园健康监测站测体温、验身份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做好教职工的健康监测。开学前,每日开展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状况摸排,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开学后继续开展每日教职工健康状况摸排,所有教职工入园前须在门卫处测量体温。幼儿园制作《教职工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记录全园教职工每日体温等健康数据。
(3)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一是把好晨检关。修订并执行《防控新冠肺炎晨检制度》,保健医生和班主任共同把好幼儿入园晨检关,做好来园幼儿的健康检测。二是做好幼儿一日健康观测和记录。开学后,保健室医生、班主任加强每天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一旦有异常,班级在班务日志做好登记,同时上报保健室。三是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因病缺勤的幼儿进行登记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保健室。四是制定《幼儿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每日记录全园幼儿体温等健康数据。
2.做好信息上报
(1)建立信息排查上报网络,每日及时收集幼儿、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数据向有关单位报送。
(2)开学前,各班主任每天上午10点前对班级师生及家长情况摸底,并统计报告给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工会小组长每天对教职工情况摸底并于中午12点之前统计报告给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两位疫情信息收集人分别将师生情况报执行园长,由执行园长负责每天中午11点前审核信息后上报区(县)教育局。值班园领导每日负责全园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每天下午5点前由值班园领导在附幼干部群通报。
(3)开学后,每日10:00之前,完成全园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数据整理并逐级上报。幼儿及家长的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班主任→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执行园长→总园并区教育局。教职工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医务室及行政值班人员→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执行园长→总园并区(县)教育局。
(4)明确区(县)教育局和所在社区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做好联防联控。
3.开展疫情防控宣教
(1)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向教职工和家长及时传达。
(2)制作《xx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手册》(电子版)《xx疫情防控实操图册》(纸质)等资料,开学发放至每位教职工和家长手中。
(3)制定《xx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从党支部、行政管理、卫生保健、亲子游戏指导等四个层面推出专题微信公众号。
(4)组织教职工专题培训,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要求,并进行相关考核。
(5)各班组织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专题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将内容落实到周计划中,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意识,注重增加幼儿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时间,提高幼儿抵抗力。
(6)督促组织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不与传染病人接触。
(7)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联络等方式做好延迟入园幼儿的家教指导和心理抚慰,同时宣传幼儿园的防疫工作成效。
4.夯实后勤保障
(1)制定《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预算清单》,依据清单,保健室与后勤部门提前采购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每班配备1台)、医用护目镜等物资,建立好领用台账。
(2)按照标准在园内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将一次性口罩垃圾进行单独处理,严格做好垃圾分类。
5.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1)实行一周一次大扫除,班级与公共区每天按《xx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卫生消毒标准》进行清洁消毒。
(2)要求教职工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注意开窗通风,带口罩、勤洗手、不串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流程中的防控要求。
(3)卫生保健室指导后勤部门做好大型玩具和公共区卫生消毒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切断传染源,疏散人群,防止交叉感染
(1)制定《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门禁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2)制定《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教职工返岗承诺书》,摸底并确定教职工分批返岗安排。开学前向教职工发放《健康卡》、《承诺书》,返园前14天《健康卡》情况正常,签署承诺书的方可返岗。有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延迟返岗:①居住疫情发生小区的必须延迟返岗。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长的必须延迟返岗。③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必须延迟返岗。④具有疫情区或疫情接触史必须延迟返岗。
(3)做好幼儿分批入园安排,向每个家长发放《健康卡》《承诺书》,返园前14天《健康卡》情况正常,家长签署承诺书的幼儿方可报到返园。有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延迟报到:①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②具有疫情接触史且隔离未过14天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③市内居住在有疫情发生小区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④疫情区或途径疫情区返长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
(4)制定《xx疫情期幼儿来离园管理办法》《幼儿来离园期间安全护卫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来、离园管理。开学后直至疫情结束前,家长一律不进入园区,更不能进班,孩子入园自理,由安全护卫队负责安全护卫。离园时则分时分流,由班级教师分别将孩子送到前门和后门,与家长进行“秒应”小程序无接触交接。同时,新学期报到当天,家长提前与班级教师联系,家长分时间段来园,在园门口将床上用品进行交接并办理报到手续。
(5)疫情期结束之前,禁止开展聚集性的活动,避免集中开会和学习,充分利用广播和网络进行办公。
(6)选择远离教室且通风情况良好的地方建立隔离室。为隔离室配置防护服、消毒用品、记录本等必备设施。安排保健医生为隔离室负责人。
五、应急措施
幼儿园一旦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应及时就诊并向幼儿园请假,不得带病入园、上班。康复后,经保健医生核实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方可入园、上班。
(2)发现幼儿或教职工在园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应区分是否有疫区或疫情接触史,如有则马上启动幼儿园公共卫生突发预案,逐级上报。
2.疫情处置
(1)发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者,应区分是否有疫区或疫情接触史,如无则立刻就医(幼儿由家长陪同),如有则采用防护设备马上隔离,同时报告所在社区和区(县)教育局,由社区联系疾控人员将患者接到至定点医院就医。
(2)发生疫情后,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统计与隔离,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疫情消毒处置。
(3)发生疫情后,立刻停课,所有师生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幼儿园负责每日追踪和情况上报。
六、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的,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1.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瞒报、缓报、谎报、漏报本单位或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3.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4.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本单位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幼儿园
第五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由梁寅峰校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级负责制。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一)应急传染病流行小组成员及职责
1.梁寅峰校长任组长,负责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李伏庆、张浩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
3.总务处负责传染病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
4.校医室做好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认真晨检,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配合校医做好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及传染病防治宣传。
6.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各班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①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②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听从上级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管理。
③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④政教处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教导处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②校医室负责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窗、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政教处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制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班主任对缺课原因,及时上报。
②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③总务处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4.校内疫情
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
①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的传染病流行应急总指挥。
②校长及主管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等;在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校医室负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症状的同学及时处理,班主任陪同校医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协助医疗部门治疗,联系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④总务处负责安排卫生消毒相关事宜及后勤保障。
⑤司机待命应急出车。
⑥教导处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⑦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⑧突发传染病流行得到控制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⑨对传染病流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⑩凡是瞒报、缓报,一经发现,就要做相应的处理;事情处理结束了,还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的预防教育。
第八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
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
指挥长:XXX村第一书记
副指挥长:XXX村党支部书记
XXXXX村民委员会主任
组员:XXXXX村党支部副书记
XXX村团支部书记
XXX村妇联主席
XXX村扶贫信息员
XXX屯队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各屯队长
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类传染病、按*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类及*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类传染病和按*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第十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疫情报告制度。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第十二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晨检制度
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
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腋下温度≥37.3℃或额头温度≥36.8℃)、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校医。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校医。
校医(保健教师)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健康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暂停师生常规年度体检工作。
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
若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托幼机构、小学、初中使用)
在儿童入园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时,学校(含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
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学入园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
查验工作完成后,学校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七、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建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日对上述场所开窗通风情况进行检查。
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腋温不超过37.3℃或额温不超过36.8℃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规范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八、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广播站、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各职能部门注意做好舆情控制,杜绝个人通过自媒体或微信等传播和扩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均以政府部门公布为准。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2.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3.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4.不吃野味,将肉和蛋彻底煮熟;
5.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6.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
7.不要随地吐痰;
8.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9.非必要,不去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10.做好室内环境通风工作,保持空气清新。
九、通风、消毒制度
制定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制度和具体细则,各类场室应尽量保持通风,空气流动。
第十三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020年我们度过了不一样的新年,武汉疫情爆发,全国各地的孩子们开学延迟,2020年6月终于在希望与憧憬中迎来幼儿园复学。新冠疫情给幼教工作者敲响了警钟,给予新时期幼儿园的生活教育新的挑战,积极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幼教工作者如何正视疫情,去除恐慌和焦虑的情绪,重新审视幼儿的生活,积极准备好开学后的幼儿园管理防护工作,保障幼儿一日生活健康、有序、有价值的开展。现将2020年春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工作体系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幼儿园一把手任组长,成员为领导班子、相关负责人等,全面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下设疫情防控组、综合协调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和工作督查组等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2、加强与属地疾控部门、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加强与属地镇(乡)街道、村社的联防联控。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制定完善开园准备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注重摸底排查,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做好疫情监控报告。各班班主任登记幼儿及家长是否有外省籍和武汉人员接触史,掌握班级孩子假期动向。对假期从湖北地区返回或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内人员的师生,每日跟踪指导,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如果发现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开学后教职员工及幼儿实行每日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等防控工作。
三、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以及消毒通风制度
疫情期间本园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值守幼儿园,值班人员每天做好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登记,并加强幼儿园人员出入管理、体温检测、有无佩戴口罩;搞好消毒、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幼儿园每天安排专人做好幼儿园学校消毒工作,利用消毒液稀释喷雾,对幼儿园的教室、办公室、走道、厕所、操场等环境进行定期消毒。设立隔离观察室,用于暂留晨(午)检中发现体温异常的师生,避免交叉感染。全面做好各类场所的日常消毒清洁,保持干净、整洁的幼儿园环境。
加强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幼儿园垃圾日产日清,相关废物要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四、落实延期开学及开学后各项举措
制定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方案,并制定和完善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储存消毒片、额温枪、红外线体温枪、消毒水、消毒酒精、防护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防护到位。
五、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和心理疏导,科学安排教学活动
疫情期间,本园注重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引导,在美篇、班级群分享亲子体育活动,与家长及时沟通孩子们的学习状态和心理状态,并及时发现孩子的问题。并通过微信等方式给孩子发在家观看绘本、听故事、做手工、唱歌、幼儿游戏、帮家长做家务等方式来丰富孩子的假期生活,有效加强师生思想引领与心理疏导。
幼儿园日常管理,针对延期开园后幼儿园及时调整教学进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1、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可以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通过日常讨论、小组谈话及区域活动等多种形式生成一些关于疫情的活动内容,但有关诸如病毒的产生和危害、疫情的蔓延和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不宜多,更不能进行知识灌输。如果孩子感兴趣,可以展开适当的分享和讨论,教师进行适当的引导,给予幼儿用多种途径表达自己对这次疫情认识和感受的机会。
2、重点考虑到幼儿的心理状况。在回顾假期生活时,不宜过多聚焦于病毒和疫情,可以更多的分享和讨论一日生活安排、喜欢做的事、学会的新本领以及与父母的共同活动等。应该让幼儿表达活动的愿望和喜欢的活动,并努力创造条件,满足幼儿的需要。
3、营造良好的班级文化。要努力满足幼儿的心理需要,如平等、尊重、关心、接纳等,特别关注情绪紧张的幼儿,教师要感受幼儿的心理,更多贴近幼儿的心灵,通过陪伴、共同活动等多种方式舒缓幼儿的紧张情绪,帮助他们形成稳定的、积极的情绪情感。
4、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和机会。根据幼儿较长时间居家的实际,逐步增加运动量,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体育活动,鼓励幼儿自主游戏,进行空气浴、阳光浴;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幼儿体质;同时了解幼儿的假期饮食状况,分析营养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为幼儿提供充足的营养。
5、关注良好生活与卫生习惯的养成。在一日生活中,引导幼儿懂得健康的重要性,学习如何保护自己,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要关注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
6、关注环境教育。让幼儿有更多机会走进大自然、接触大自然,并与他们分享对于大自然的热爱和好奇,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幼儿了解自然,理解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感受友好、平等、珍爱的重要意义。通过关于环境的教育、在环境中的教育和为了环境的教育,在师幼的内心深处深深埋下“保护环境爱护地球”的理念。
六、密切家园联系,发挥教育合力
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是我园一项重要工作。疫情期间的通过微信、每篇推送的《别样假期,温馨陪伴》一系列活动帮助家长获得新的教育理念,更加科学的实施家庭教育。各班还针对不同的情况,开展家访,电话访问和当面交流等,充分的交流、沟通促进了家园一致教育。
2020年一半已过,一半已开始,疫情还在,疫情总会过去,等到春暖花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十四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安全信息员,负责上报校园安全稳定信息工作,实行24小时随时保持通讯的畅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信息反应能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加强对第一线信息的核实、收集和上报,提高情况信息的报送效率和质量。
二、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现象。凡是累计2次以上不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实施零报告制度,即无意外事件发生,也必须每日报告。同时,要主动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严防校园事件发生。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
四、安全稳定信息零报告主要采取电话报告方式,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实行电话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各班主任除了每天按要求实行常规报告外,如遇有群体性事件、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等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立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第十五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姓名:刘某某
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园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g?/p>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5、负尙幼儿园传病度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6、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
7、协助上级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对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情等突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二、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某某,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六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1、所有临床科室及卫生所都要建立门诊日志,病房设立出入院登记本,检验科、放射科建立检验、放射登记本,对所有就诊、住院、检验、检查的病人进行详细的登记。
2、防保站要分别建立本院和辖区内医疗机构总传染病登记本。卫生所使用村卫生室专用传染病登记报告本。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使用山东省统一格式。
3、检验、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每日上、下午下班前半小时直接报给申请检查科室。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本院正常工作日上午、下午下班前半小时、节假日每日18:00前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防保站,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同时进行审核,并实行双签字。村卫生所诊断发现的传染病每日18:00前将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信息电话报告防保站疫情管理人员(联系电话:XXXXXXX),并做好登记。传染病报告卡在一周内送到防保站。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是应立即报告,防保站疫情管理人员经审核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同时电话报告xx市卫生防疫站。整个报告过程自医生诊断病例始2小时内网络直报。
5、防保站负责本院和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收集、核对、管理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6、防保站对本院的疫情信息每旬核对一次,对代报的卫生所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每季度核对一次,并签字确认。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报告卡保存三年。
7、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结合症状体征对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经预检可能造成空气或直接接触传播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报告院主要领导,将病人转诊到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科。
第十七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托幼机构2022年春季学期开园条件核验细则》文件精神和《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成立幼儿园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疫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疫情防治工作,确保疫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疫情报告程序,保证疫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卫生保健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疫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疫情报告时限内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主管单位。
4、建立幼儿园疫情登记专册,做好疫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疫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疫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展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保健医师对全校师生健康、疫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疫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疫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疫情终末消毒工作。
五、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六、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预防知识。
第十八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主任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学生食堂人员、宿舍管理员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4、协助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疫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第十九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凡属法定传染病中的甲、乙类传染病、疾病监测点内的丙类传染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疫情报告。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卡。由防保科报告市疾控中心。报告时限不得超过6小时。
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于1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卡,由防保科每日收集、登记。邮寄疾控中心。
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报告疫情。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保科、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三、疫情报告卡必须逐项填写,要求:内容确切,字迹清楚,地址详细(城市至室,农村至村),14足岁以下儿童需填写患儿的家长姓名,肺结核报卡必须填写“始治方案”。出院时填写“转诊卡”至结防所。
四、疫情上报的同时,要有门(急)诊日志登记,地址详细,病员去向要明了,不得缺项,登记薄必须保留三年。
五、门诊诊断后,由门诊医生填写报卡,并在病历上记上“传卡已报”字样。住院病人由经管医生报告疫情,在临时医嘱栏内写上“传卡已报”,以备查考。
六、防保科每月检查疫情报告情况,凡查实漏报病例或漏填肺结核转诊卡,每例扣除相关医生50元奖金,逾期报告者,每例扣除25元奖金。疫情报告纳入医疗质量考核范畴内,并列入科主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
七、新参加工作的医生和实习医生必须接受传染病报告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有关疫情报告的条款,依法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敏感性,降低漏报率和误报率,杜绝瞒报。
第二十篇: 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市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湖北、广州、浙江、江苏四省,武汉、孝感、黄冈、温州等疫情较重地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一步梳理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表”,一律落实隔离措施。返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要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向所在村居社区提供返乡人员信息并如实报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本部门本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告。
二、明确责任单位和报告事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责任单位。报告事项如下:返乡人员身份信息、返乡(返岗)时间、健康状况、体温情况、接触者信息、隔离措施、医疗措施等。
三、严格报告程序和时间。报告事项应时时更新、动态跟踪。要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联系、汇总、报送等有关工作。所上报的各类信息、数据须经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于每天中午12:00点前分别按要求报区疫情防治、社会随访等专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外传、泄露相关信息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泄露信息者,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