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法是一种管理规则,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和特殊活动。它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它是服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每个人都必须遵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篇1】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市局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无锡市工商局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中关于“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的要求,现就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原则
实行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和以提升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部门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创优动力,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
1.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创新、创优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奖金在分配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奖励依据和结果在OA办公系统公示,全程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二、奖励办法
(一)增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年度创新、创优工作获得市级考核认定并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增发绩效考核奖金。其中,独立(自主)完成加分项目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2000—5000元;由牵头部门完成加分的,牵头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符合创新、创优条件,因申报限额未予申报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可视情增发绩效考核奖金。
3.有其他符合增发绩效考核奖金项目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二)扣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部门工作扣分影响单位总成绩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不到位被追责,有负面影响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员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影响单位考核成绩的,当事人全额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所在部门领导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三、其他事项
市局领导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则,参加分管部门绩效考核。
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在市财政核定奖励总量内先行发放或扣减,余额按比例、按人兑现奖励。具体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数额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提出建议,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篇2】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党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班子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各委室副主任,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增加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习要求
机关党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科学决策紧密结合,与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及解决办公室工作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与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学习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
3.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哲学、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
4.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政协党组安排的其他内容。
四、责任机制
建立机关党组学习责任制,党组书记任学习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讨论专题,主持集体学习和研讨。机关党组学习活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做好学习内容选定、学习签到、学习计划安排和学习记录等各项服务工作;监察干事做好会议纪律、到会情况统计工作,每月通报一次。
五、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主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专家辅导相结合。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半年研讨1次;集体学习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结合年度中心工作,划分学习专题,确定学习主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顺延),以讨论、交流发言、专人辅导、观看视频等;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六、其他要求
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须向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请假,事后进行补学。机关党组成员和各委室副主任要带头参加学习,做出表率,自觉遵守学习制度。
【篇3】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激励后进”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和办法
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年度考评、单项考核奖励。
(一)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基本分为7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等三部分组成。外借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70分的基本分。
1.纪律规范考评
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无故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
②上班时间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③出现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
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
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
⑦上班不注重仪表的(穿拖鞋、背心上班,男同志留长发、长胡子等)。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
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
②值班人员值班擅自离岗的;
③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
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
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
②旷工一天的(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
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
④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
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
⑥其他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参与赌博的;
②干部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经查实的;
③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安全事故的;
④违反规定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考评以检查组成员检查为主,领导班子和各委室协助检查;采取经常性考核(每月不少于2次)与抽检相结合。考评结果在下一个月5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
2.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
(1)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委室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办公室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的(以周报表为准);B、受到市有关部门批评的;C、受机关主要领导批评的;D、未完成委室半年度、年度有关工作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各委室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
(2)不服从委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安排工作的,每次扣5分。
⑶无故没有按时参加例会的,每次扣5分;
3.临时性工作考评
(1)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2)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二)年度考评
年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基础考评、满意度考评两部分组成。
1.基础考评(基本分70分)
基础考评以月度考评为基础,由月度考评平均分×70%计算。
2.满意度测评(基本分30分)
分别由主要领导对干部一年来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考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分别按30分、24分、16分和10分标准,根据得票情况取平均值最终得考评分。
(三)单项考核奖励
个人当年获得单项奖励的,每次加10分,计入年度考评。
三、考核奖励及其他
(一)考核成绩评定
1.评分等级
(1)考核评分以100分为满分,等级分为四等,即A、B、C、D四等。
A等(85分及以上)——优秀: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工作绩效优于大多数同职级的人员;
B等(75分-84分)——称职: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C等(60分-74分)——基本称职:能达到多数工作要求,整体而言是可胜任的;
D等(60分以下)——不称职:知识与能力不足以胜任工作。
2.考核成绩不能评为A等以上者
(1)曾受过惩戒处分者;
(2)迟到、早退达3次以上者;
(3)请假、病假超过3天以上者;
(4)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者。
3.考核成绩不能评为B等以上者
(1)在考核期间受过记过处分仍未撤销者;
(2)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
(3)请假、病假超过5天以上者。
4.新进人员第一次考核成绩不得高于B等。
(二)年度考评奖励
考核成绩与年终考评和奖励挂钩,纳入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
【篇4】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七条 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第九条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第十条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第十二条 考核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必要时,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或有关机构负责人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事业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事业单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参照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奖金。
(二)职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四)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师的优先资格。
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三)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对年度考核实行告诫的人员,暂不兑现考核结果,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事业单位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第五章 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
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人事机构承担。
第二十四条 考核组织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主管领导人、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制度。审核备案的方法是:年度考核基本结束时,各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 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为促进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员工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特制定上海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上海公司成立公司机关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考核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
1、公司领导考核部门及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考核本部门员工。
3、考核按季度和年度进行。
三、考核工作流程
1、季度绩效考核
⑴、季度工作总结
机关各部门和全体管理人员均应进行季度工作总结,围绕竞岗承诺、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效果,简明扼要地按表一、表二要求填报。
⑵、述职
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述职,部门员工向部门负责人述职。述职会一般安排在次季度第一月的10日前进行。
⑶、考核评定
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别按照表三、表四要求进行打分评定。绩效考核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考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提交公司领导审批,作为季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2、年度绩效考核
⑴、工作总结
机关部门和全体管理人员均应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围绕一年中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及效果,简明扼要地按表一、表二要求填报。
⑵、述职
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述职,部门员工向部门负责人述职。述职会一般安排在次年第一个月内进行。
⑶、测评
部门和员工自评。
部门内员工之间交叉测评。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测评。
公司领导对部门负责人测评。
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项目部)对机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工作业绩测评。
⑷、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评定
一般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根据部门负责人评分(权重为50%)+个人自评分(权重为30%)+部门内员工互评分(权重为20%)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前三个季度考核结果的平均分(权重为50%)+测评平均分(权重为50%),为年度最终得分。测评分值权重分别为:公司领导考评分值40%、自评分值20%,公司机关各部门考评分值20%、公司所属单位考评分值20%。
考核工作办公室根据每个部门和员工测评得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对获得优秀员工的给予公示。
3、对工人的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由所属部门负责考核。
【篇6】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调研报告质量,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撰写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带有前瞻性、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调研视察报告,可以委室或各学习活动联络组为单位,也可以机关领导、委员个人为单位参加评比。
二、评选标准
(一)围绕中心。调研视察报告必须服务大局,着眼于领导决策的需要,着眼于实际问题的解决(10分)。
(二)观点明确。调研视察报告的观点鲜明,针对性强,对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把握准确,分析透彻,语言规范、简练,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理顺畅、篇幅适当。(10分)
(三)内容详实。调研视察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所得出的结论有理有据,所列举的事例、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20分)
(四)建议可行。调研视察报告所提建议合法、合理、合情,措施具体、管用、到位,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和可操作性。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示;转化为市委、市政府或党政工作部门的决策、工作部署;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60分)
三、评选方式
(一)年终由委室、各学习活动联络组或机关领导、委员个人申报参选作品。
(二)由办公室领导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优秀公文评选小组,具体负责评比工作。
四、表彰奖励
优秀调研报告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选结果由办公室进行发文通报,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篇7】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机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经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1、考核小组:由项目部各位领导、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各队厂负责人组成。项目部每月考核打分一次,每半年或一年考核兑现一次。
2、考核时间:考核工作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于每月26日至30日进行考核,次月5日前反馈考核得分结果。
3、考核方式:由项目部各位领导、机关各部门、各队厂负责人按照《考核通则》、《考核细则》和《考核专责》相关条款对照打分,其中项目部领导打分占40%、机关各部门打分占30%、施工队厂打分占30%。打分结果由综合办汇总后报项目部领导审定。
(二)兑现方式
1、考核结果:按照各部门每个月的考核得分加权平均值作为半年或全年的最终得分。
2、考核兑现:考核结果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依据最终考核结果,于当年7月或次年元月以奖金形式予以兑现。
(三)考核依据和要求
1、考核依据:机关各部门按考核细则在每月26日前将本部门当月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综合办,由综合办汇总项目部核定后,作为考核打分的依据。
2、考核要求:考核小组成员要对照考核通则、细则、专责相关规定
及打分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打分。
二、考核通则
1、服务态度不好扣1~5分,态度恶劣扣5~10分。
2、部门工作作风差、工作效率低扣1~5分,影响整体工作扣5~10分。
3、部门之间的工作推诿扯皮扣1~5分,日常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扣5~10分。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规违纪情况。违反要求扣10~20分,严重违反扣20~40分。
5、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或串岗闲聊,每人次扣2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从事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2分;部门人员请假不办理请销假手续或考勤弄虚作假,每人次扣10分。
6、部门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及考核办法健全,各种档案、信息资料、数据及电子信息等完整无误。办法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扣10分,资料丢失、数据不全或出现较大错误扣5分。
7、按时组织和参加各项例会,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否则扣5分。
8、成本目标年终控制较差,扣5~20分。
9、由于部门工作延误,给生产造成影响,扣5~10分。
10、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或罚款,责任部门扣5~10分。
11、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扣2~5分。
12、对外协队伍或内部人员进退场把关不严,给项目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扣3~5分。
13、各部门按计划耗用办公用品,下班后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照明灯,锁好门窗。不节约扣1~2分,发生盗窃或火灾等事故扣3~4
分。
三、考核细则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1、加强文档管理,按程序处理好各类文件、函件、纪要,文件处理不规范、印发、传阅不及时每次扣1~2分,文件丢失扣3~4分。
2、严格合理控制车辆用途,下班后车辆全部停放停车场,无正当理由车辆外出每次扣1分。
3、食堂饭菜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并保证饭菜可口。饭菜质量出现明显下滑、职工意见大扣1~2分。
4、公平、合理分配职工住房,出现徇私照顾扣1~2分;定期检查评比公寓楼及职工宿舍卫生,生活区出现赃、乱、差扣1~3分。
5、要严格按项目部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否则每次扣1~2分。
6、做好机关部室的考勤督查工作,每周至少抽查一次机关各部室劳动纪律、上岗情况、在岗状态,否则扣1分。
7、定期对违规、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否则扣1~2分。
8、加强车辆管理,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理陪工作,否则扣1~2分。
9、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生工作不超标,出现一起计划外生育扣3分。
10、督促检查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检查不落实扣1~3分。
11、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扣1~2分;给项目部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4分。
12、做好宣传工作,每月在《水电四局报》刊发宣传稿件2篇以上,
每少一篇扣1分;宣传栏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否则扣2分。
13、监督检查保卫值班工作,对保卫值班人员失职造成失窃扣2~3分。
14、做好生活区消防检查工作,出现火警扣1~2分;发生火灾扣3~4分。
15、行政办公用品无计划或不按计划采购每次扣1~2分。
16、加强公寓楼的管理,如出现水电浪费现象严重扣1~2分。
17、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消防事故、交通事故扣5分。
(二)财务管理办公室
1、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违反审批程序和规定报销扣3~4分。
2、对外营、分包、供货商等债权人的结算出现成本倒挂扣2~3分,款项支付造成实质性透支扣4~6分。
3、及时追缴各项欠款,加快资金回笼,否则扣1~2分。
4、严格控制备用金数量,月备用金数量不超过资金分配会确定限额,每增加1万扣1分。
5、发现成本出现异常要及时反映汇报,否则扣1~2分。
6、定期提供各类报表,成本核算及时,财务科目进项准确,否则扣1~2分。
7、项目部的各类开支控制在预算之内,超出预算要及时反映,否则扣1~2分。
(三)经营管理办公室
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施工情况,对下结算单价合理,出现较大偏差扣2~3分。
2、合同条款内容严谨,因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会签,分析具体原因)造成工作被动扣1~2分,造成经济损失扣3~5分。
3、配合财务部门认真分析项目部每月的成本状况,及时反映成本异常情况,分析形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否则扣1~2分。
4、经营成果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出现较大失误扣2~3分。
5、对上结算不得滞后于现场实际施工形象(滞后原因很多,分析具体原因),否则扣1~2分;对下结算的工程量要严格审核把关(工程量由技术部门审核),出现较大偏差扣3~5分。
6、索赔变更工作要有计划进行,提前安排好相应支持性材料的取证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配合做好取证工作,否则影响索赔、理赔工作扣3~5分。
7、电子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无漏项、保密数据错误录入等,否则扣1~3分。
(四)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
1、月施工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每降低五个百分点扣1分。
2、各类技术方案制定及时,不得影响前方生产;方案经济合理,不得出现较大失误。方案滞后影响生产扣2~3分,出现较大失误扣4~5分。
3、施工计划编制及时准确,工期合理。否则扣1~2分。
4、工程量审核准确、及时,出现较大偏差或严重滞后扣2~5分。对上工程量签认要及时,不及时扣2~3分,严重影响结算工作扣4~5分。
5、不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不及时扣1~2分。
6、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问题,不及时扣1~2分。
7、工程量、地质缺陷单签认要及时准确,否则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
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扣3~4分。
8、投标方案出现失误或方案不及时扣2~5分。
9、技术文件收发不及时,电子信息录入不及时、有错误、漏项扣1~3分。
(五)质量管理办公室
1、监理评定当月优良率不低于8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2、各项质量验收积极主动,验收不主动影响工作,每次扣1~2分。
3、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及时预防质量隐患;避免同类质量事故。否则每次扣2~3分。
4、出现较大质量缺陷扣4~6分,出现重大质量缺陷扣10分。
5、现场质控不考虑成本节约,造成明显浪费现象的扣1~2分。
6、工程量、地质缺陷单签认要及时准确,否则影响其他部门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扣3~4分。
7、现场标识牌填写混乱或无标识牌扣1~2分。
8、样板工程不达标每项目扣5分。
9、竣工工作有计划,安排合理,竣工资料规范完整。否则影响竣工验收扣3~5分。
10、电子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无漏项、错误录入等,否则扣1~3分。
(六)安全管理办公室
1、发生死亡事故扣10分,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险情事故扣3~5分,发生轻伤事故扣1~2分。
2、职责内的各类安全培训学习不及时,未组织扣2~3分;现场标识牌标识不到位或乱扔乱放扣1~2分。
3、现场安全巡查不到位,违章现象严重扣1~2分;危险部位、重
点部位防护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扣3~4分。
4、安全检查和例会召开不及时扣1分;未检查或未召开扣2分。
5、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不及时扣1~2分;没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扣3~4分。
6、安全指令不合理,影响施工安排,每次扣1~2分。
7、内业资料不规范扣1分,上报不及时扣2分。
8、现场安全设施不当造成成本浪费扣1~2分。
9、安全措施项目收集、归类、登记不及时扣1~3分。
10、电子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无漏项、错误录入等,否则扣1~3分。
(七)生产管理办公室
1、按计划组织生产,生产指挥得当,月施工计划完成率不得低于90%,否则每降低二个百分点扣1分。
2、对重点项目的施工做好指挥协调工作,确保重点项目的施工按计划完成,否则扣2~3分。
3、对现场工程量的签认、材料的审核及出入要严格把关,否则扣2~3分。
4、因违章指挥,影响安全、质量工作的扣1~2分,造成较大后果的扣3~4分。
5、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对有索赔价值的要现场组织取证,否则扣1~2分。
6、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指挥管理工作,否则扣1~2分。
7、合理调派施工资源,有计划地安排设备检修,资源调派不当造成严重窝工或浪费扣3~5分。
8、电子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无漏项、错误录入等,否则扣1~3分
(八)物资管理办公室
1、物资采购计划及时准确,因部门原因造成计划和采购影响前方生产扣3~5分;未经批准采购每次扣5分。
2、对采购的各类材料严格验收,出现质量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扣2~3分。
3、物资采购、询价按程序比质比价,采购价格合理,质量得到保证,型号规格匹配。出现较大失误扣3~5分。
4、每月库存(含二级单位库存)积压物资超过规定数额(施工高峰期300万,前期及后期150万)扣2~3分。
5、物资采购合同条款严谨,出现较大失误扣3~5分。
6、每月及时盘库,做到帐、卡、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扣1~2分。
7、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一经发现每次扣5分。
8、加强场内物资材料管理,及时组织回收废旧材料。材料管理摆放混乱,废旧材料回收不及时,每次扣2~3分。
9、定期检查周转材料的维护保养情况,调拨记录填写及时、准确。否则扣1~2分。
10、电子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无漏项、错误录入等,否则扣1~3分。
11、报表及时准确、内业工作规范齐全,各种档案管理有序,否则扣1~2分。
12、仓库管理规范有序,做好消防、防盗工作,出现问题扣1~3分。
(九)设备管理办公室
1、出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扣1~2分;出现较大机械设备事故扣3~5分;出现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扣10分(人为原因除外)。
2、设备采购计划及时准确,因部门原因造成计划和采购影响前方生产扣3~5分;未经批准采购每次扣5分。
3、对采购的各类配件严格验收,出现质量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扣2~3分。
4、设备采购、询价按程序比质比价,采购价格合理,质量得到保证,型号规格匹配。出现较大失误扣3~5分。
5、出现机械故障积极、主动、及时进行技术指导,抓紧配件采购,否则因此原因影响前方生产的扣1~3分。
6、每月库存(含二级单位库存)积压物资、配件超过规定定额(施工高峰期300万元,前期及后期150万元)扣2~3分。
7、设备采购合同条款严谨,出现较大失误扣3~5分。
8、每月及时盘库,做到帐、卡、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扣1~2分。
9、不得私自处理废旧配件,一经发现每次扣5分。
10、加强场内物资材料管理,及时组织回收废旧材料。材料管理摆放混乱,废旧材料回收不及时,每次扣2~3分。
11、定期检查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设备履历表填写及时、准确。否则扣1~2分。
12、报表及时准确、内业工作规范齐全,各种档案管理有序,否则扣1~2分。
13、电子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无漏项、错误录入等,否则扣1~3分。
14、仓库管理规范有序,做好消防、防盗工作,出现问题扣1~3分。
四、考核专责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1、各部门要及时向综合办报送人事变动、住房调整计划。报送不及时扣1~2,无计划擅自调整扣3~4分。
2、各部门要严格及时审核工资、社保数据。审核不及时扣1~2分,出现差错或弄虚作假扣3~4分。
3、各部门要按计划耗用办公用品,严格控制、节约办公消耗,无计划领用扣1~2分,发现铺张浪费扣3~4分。
4、各部门下班后关闭电脑、打印机、灯,锁好门窗。不节约用电扣1~2分,发生盗窃或火灾等事故扣3~4分。
5、各部门要积极参加综合办通知的各项活动,否则扣1~2分。
6、各部门要加强对口业务政策及工作业绩的宣传报道工作,每月向综合办提供1篇宣传稿件、1次影响资料。少报1篇(次)扣1分。
7、各部门要积极缴纳党费和会费,否则扣1分。
(二)财务管理办公室
1、相关部门要按时办理对上结算,结算款要及时足额到达项目部账户。结算不及时扣1-2分,结算出现失误扣3-4分。
2、相关部门要按时办理对下结算,结算金额要及时到财务挂账。结算不及时扣1-2分,结算出现问题扣3-4分。
3、财务要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扣1-2分,违反规定报销扣3-4分。
4、相关部门要按时提供固定资产与材料核算的基础资料,便于财务及时核算。核算工作滞后扣1-2分,核算出现问题扣3-4分。
5、相关部门要按时提供工程局和业主要求的各类报表,及时送财务汇总上报。报送不及时扣1-2分,报表出现差错扣3-4分。
6、正常情况下月底项目部备用金总额控制在15万元以内,其中各
部门备用金控制在1.5万元以内。部门超额扣1-2分,项目部超额扣3-4分。
(三)经营管理办公室
1、相关部门要按时严格审核对下工程量,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现场签认工程量,便于经营办准确对下结算,审核不及时扣1~2分,出现重复计量或超结扣3~4分,审核的现场签认工程量与实际资源投入相差太大扣3~4分;
2、相关部门施工方案编写合理,变更项目人、材、机投入和来源等编写清楚,为报价工作和变更计量提供依据,方案编写滞后扣1~2分,影响计量和单价扣3~4分;
3、发生变更索赔项目时,相关部门及时给经营办通知变更信息,信息传递不及时扣1~2分,影响变更索赔扣3~4分;
4、相关部门按时当月对上结算工程量的签认工作,便于经营办及时对上结算,工程量签认不及时扣1~2分,影响当月结算扣3~4分;
5、对上工程量签认要全面,不能漏签工程量,签认单依据充分,计算要准确,签认不全面出项漏签扣1~2分,依据不充分,计算不准确扣3~4分;
6、相关部门要按时提供成本分析所需各类报表,便于经营办进行成本分析提供不及时扣1~2分,影响成本分析扣3~4分;
7、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变更和投标项目的材料询价工作。询价不及时扣1~2分,单价出错造成损失扣3~4分;
8、相关部门要按时提供工程局内部月统计报表所需资料,提供不及时扣1~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9、相关部门要及时真实反映对下结算情况,便于经营办准确进行完
工清算。造成漏结、错结扣3~4分。
(四)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
1、相关部门按时提供技术方案所需的数据、资料,提供不及时扣1~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2、技术方案确定后技术办及时对厂队及相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各厂队及相关部门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不按时交底扣1~2分,不参加交底扣3~4分。
3、相关部门按工点管理要求提供上报计划所需资料,提供不及时扣1~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4、严格管理文件资料,及时传阅、存档。重要文件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借阅至其它单位。文件管理不规范扣1~2分,文件丢失或泄露3~4分。
5、各部门需对本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电脑用完后随时关机,定期进行整理、维护,并设置密码保护重要文件。使用不当造成故障扣1~2分,文件丢失或泄密扣3~4分。
6、相关部门必须严把工程量审核关,按时提供用于工程量审核的完整的详细资料并有接收纪录;并建立工程量台账。出现漏报或瞒报扣1~2分,审核依据不及时、不全、或未建立台账扣3~4分。
(五)质量管理办公室
1、严格执行“三检一验”制,配合设计、监理单位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及施工检查记录。“三检一验”制不到位扣1-2分,无验收和检查记录扣3-4分。
2、不定时进行施工现场巡查,发现质量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3、保证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出现差错扣1-2分,资料丢失扣3-4分。
4、认真做好对施工原材料的检验及管理工作,确保所用材料满足施工质量要求。检验管理不到位扣1-2分,影响施工质量扣3-4分。
5、按时提供检测报告及相关材质证明。提供不及时扣1-2分,所进材料出现伪劣现象,影响质量控制扣3-4分。
6、及时提供设计图纸、技术方案。提供不及时扣1-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7、现场施工验收过程中影响质量工作正常进行扣1-3分
8、根据合同项目工程各阶段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提供往来文函、施工日志、计算书、物资核销等相关验收资料。提供不及时扣1-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9、每月20日召开对上结算专题会,确定对上结算项目工程量,以便及时联系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签认。不参加会议扣1-2分,不及时提供结算项目工程量扣3-4分。
10、后勤保障工作不能满足质理管理要求扣1-3分。
(六)安全管理办公室
1、按工程局下发的2008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考核,发生各类事故但在控制指标内的,对事故单位、相关管理部门不扣分。
2、对发生轻伤事故超控制指标单位,每起事故对部门扣3分,相关管理部门扣1分。
3、对发生重伤事故,每起事故对部门扣5分,相关管理部门扣3分。
4、对发生死亡事故,每起事故对部门扣10分,相关管理部门扣5分。
5、发生火灾、交通、机械设备事故控制指标内的不扣分,超标同上标准进行扣分。
6、发生各类事故按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与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7、各单位事故控制指标按项目部下发的控制,各部门按工程局下发安全管理目标控制。
(七)生产管理办公室
1、不深入现场,对现场情况不了解,影响生产,扣3~5分。
2、职业道德差,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扣3~5分。
3、服务态度差,现场服务不到位,扣3~5分。
4、技术方案滞后或不切合实际,造成施工难度增大,影响生产进度,扣3~5分。
5、计划不结合实际,统计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扣1~3分。
6、不能平衡协调安全、质量与生产、经营关系,造成不必要投入增加成本浪费,扣3~5分。
7、材料设备计划不及时、不准确,或因材料材质不合格影响生产,扣3~5分。
8、变更项目不及时,结算单价不合实际影响生产,扣3~5分。
9、对外协调不到位,影响前方生产,扣3~5分。
10、落实生产会要求及相关生产指令不力,存在拖沓,延误现象,影响生产进度,扣5~10分。
(八)物资管理办公室
1、物资退租封存时,必须保证完好,办理退场不及时扣1-2分。
2、按时建立物资台帐,按月上报各类报表。迟报或漏报扣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3、大宗物资的采购和废品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会审,不参与会审扣1-2分,影响采购的扣3-4分。
4、物资存放管理合理规范,防火、防盗、防洪涝措施到位。存放管理不规范扣2分。发生火灾、盗窃、洪涝事故扣3-4分。
5、提供填报器材收支耗用报表,提供不及时扣1-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6、危险化学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使用,严格规范、确保安全,管理不严出现失误扣3-5分,造成事故扣10分。
7、相关部门申报材料计划不及时或不准确扣1-2分,影响施工进度扣3-4分。
8、相关部门对物资核销资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准确扣1-2分,影响物资核销及结算的扣3-4分。
(九)设备管理办公室
1、退场设备办理设备退租封存时,必须保证完好,办理退场不及时扣1-2分。
2、设备有重大故障,随机工具不齐全,扣1—2分。
3、每月按时向五分局上报设备两率及运转台时报表,迟报或漏报扣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4、按时建立设备台帐,按月按月上报租赁费台帐。迟报或漏报扣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5、大宗设备的采购和废品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会审,不参与会审扣1-2分,影响采购的扣3-4分。
6、提供填报器材收支耗用报表,提供不及时扣1-2分,出现差错扣3-4分。
7、严格规范、确保安全,管理不严出现失误扣3-5分,造成事故扣10分。
8、相关部门违章指挥设备造成设备故障扣3-5分。
【篇8】机关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为强化各街道、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争先创优意识,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评价操作细则》和《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奖惩细则。
一、奖惩对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统计排名,对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绩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门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核评价和区域评价排名第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排名位居末位的单位和人员视情予以通报、处罚和实施行政问责。
二、奖惩内容
(一)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全年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3-7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8-11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街道城市管理当月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5万元,第三名奖励3万元。
3.当月排名位居全区末位的街道,扣缴区对街道下拨经费3万元,由街道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年度内连续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区通报批评,由街道主要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长说明情况,若因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实施行政问责。
4.城管执法中队干部责任心不强,与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动,或对督查考核组下达的整改任务不按要求落实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组可书面向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意见,由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调整中队人事的建议。
(二)对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的奖励与处罚。
1.建立单位履职保证金制度。按照区财政每年下拨环卫、市政、园林、治尘办的部门维护经费总额和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经费总额的1.5%计提履职保证金,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全额返还,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调剂平衡未列入财政预算的其他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2.当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评中排名第一的,履职保证金全额返还原单位,其中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排名第一的,奖励8万元,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排名第一的,奖励5万元。当月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区区域评价中排名第一的,奖励城管局8万元,奖励城管督查考核组5万元。如出现全市排名并列情况,则以并列单位个数折扣奖金数额。
3.环卫、市政、园林、城管执法大队及治尘办当月成绩未进入全市前二名的,按当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对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计算,不足的按0.5分计算),扣除当月履职保证金总额的8%,直到扣完为止。所扣保证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4.当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扣缴区对该单位下拨经费3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副区长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或季度总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三)对街道爱卫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全年爱卫工作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参评市爱卫工作先进单位;3-5名推荐参评区爱卫工作先进街道;6-10名为区爱卫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连续二个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实施行政问责。
三、奖金安排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市对区下拨奖金全区统筹管理,区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月度考核奖励经费根据本细则制表,送区城管督查考核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区长审批后发放。各单位所获奖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维护和工作经费,30%用于奖励相关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人员。
本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