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的文章4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1篇: 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我校党支部组织行政会与支委会认真学习,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向全体教职工宣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要求,现将基本情况简单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管理
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凉州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校党建工作责任制。支部书记李天鸿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带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认真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要问题。支部宣传委宣、教导主任李金兰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重视思想引领,加强教职工队伍思想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我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少先队会议,通过学习增强全体党员和少年儿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前瞻性、协同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以“弘扬师德、铸就师魂”为主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使本校教职工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知识结构更加合理,职业技能更加精湛。推出“道德讲堂”活动和教师学习型团队建设。如开展主题为“爱岗敬业认真履职”道德讲堂活动、每月一法规的学习、以及文明组室的评比等活动,以此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开展了《老师怎样和学生说话》《红色家书背后的的故事》读书活动,并为教师搭建平台开展读书研讨、读书交流、读书心得展示等活动。从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让教职工拥有尽职尽责的高尚师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展现良好的师德形象。
我校党支部结合实际,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充分发挥文化育人、活动育人、网络育人、评价激励功能,确保核心价值观工作“落小、落细、落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有效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积极参加区级各类德育活动,组织全校学生积极参加清明网上签名寄语活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推荐、学习,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参加“童心向党”歌咏活动。
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引导广大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结合本年度各项活动,邀请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开放活动。召开家委会会议,共同商讨学校管理工作;根据学生特点及家长需求,邀请家长现身说法如何进行家庭教育,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鼓励大家。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风气巩固学校教育成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三、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思想动态
近年来,学校先后制定了《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谈心制度》等,党员与积极分子、群众结对,定期谈心,中层深入到每个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通过听课、谈心等,及时了解教职工思想、生活、工作情况,指导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如何渗透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管理用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
我校按照“谁组织谁负责、上一级监督下一级”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局相关规定,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规范课程管理;有序、规范管理本校组织的讲座、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进课堂等活动。校内目前没有各类涉及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无邪教渗透。
我校党支部准确把握校园网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口径,按照上级要求建立舆情日常监测评估机制和舆情响应机制;对本校的舆情及时作出研判、处置;建立网络文明志愿者制度,发挥正面引导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团员、信息管理员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
我校党支部加强网络安全纪律教育,着力提升维护网络安全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全校教工签订网络安全协议。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层级、保护措施,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防护。校内目前无违反网络安全纪律的情况。
学校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健全意识形态有关制度,将通过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和完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方式方法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巩固意识形态领域的良好态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不断夯实全体师生干部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政治基础。
第2篇: 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第一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二条学校党委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学校的意识形态重点内容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第三条抓好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
第四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第五条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领导班子,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第六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和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提交党委会研究。
第七条每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全面督查,对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项督查。
第八条检查考核每年至少1次,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职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第九条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十条党委班子成员把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研判、协调、督查。
第十二条学校派驻纪检组负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3篇: 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4篇: 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