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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篇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计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如下:
1、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确党总支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同时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不断压实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督促纪检监察室与班子成员签订《郏县中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坚持定期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微信平台、《中医与健康》内参报等,适时发送廉政信息,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传统节日期间进行廉政提醒,营造廉洁健康的节日氛围。
3、重视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作用。按照“分层负责、逐个面谈、全面覆盖”的原则,主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分院长、书记、领导班子和支部书记四个层次,开展以案促改分层次谈心谈话活动。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等内容纳入日常管理轨道,形成规范性、长效性和制度化管理。开展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增强四个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负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坚定理想信念,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战略,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抢抓机遇,不断探索,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使我院得到健康发展,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篇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XX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了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了、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了。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章党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了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了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了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了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了XX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了,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了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篇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水平,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完成好中央国家机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做到教育和制度并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自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用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学习,增强针对性,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强和改进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责任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研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品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党校教育要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20-—2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落实局处级干部5年内接受一次党校培训或轮训的要求,办好党员干部培训班、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重点班次,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正能量。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并形成报告,部门机关党委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下称工委)报告,工委向党中央报告,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帮助干部职工在深化改革中提高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干校必修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并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开展宪法专项教育,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理念,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加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社团章程等的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学习和运用党内法规,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建设法治机关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四)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抓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五)严格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条例》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对《条例》有原则规定但不具体的要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工委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探索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规定要求落实到位,把好的经验形成制度巩固下来,进一步明确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部门机关党委制定的机关党建制度性文件,报工委备案;部门党组(党委)印发的涉及机关党建的文件,抄送工委。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七)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工委负责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完善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自觉做从严治党书记。党组(党委)书记作为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机关党委书记根据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八)发挥党组(党委)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党组(党委)作为抓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就是总负责、总把关,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部门中心工作,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让机关党组织参与部门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落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部门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要求,包括列席部署部门重要工作任务,研究讨论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等有关会议。用人责任,就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障责任,就是党组(党委)积极支持党组织的工作,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管理责任,就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特别是要先管好自身,并督促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重点抓好对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工作。中央金融企业进行分层管理和考核时,应将机关党委与组织人事、行政部门同等对待。
(九)设立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驻部纪检组(纪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人事部门等为成员单位,设有宣传思想部门、巡视组的也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可设在机关党委(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设置党委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本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督促检查。
(十)明确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的责任。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协助责任,就是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完成中心工作,推进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推进责任,就是在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主动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部门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教育责任,就是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引领责任,就是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加强对统战和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十一)明确党支部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就是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统筹责任,就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教育责任,就是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实施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挥基层书记、支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监督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理责任,就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十二)加强工委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机关党建宏观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委机关分类联系各部门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和情况反映,完善派员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中央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建立与部门党组(党委)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和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十三)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委向工委述职,述职报告须经部门党组(党委)审议,机关纪委向纪工委述职,工委、纪工委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考评;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鼓励各部门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和机制,积极探索机关党委、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述职的具体形式。工委定期向中央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
三、严肃党内生活,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十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破除“潜规则”和陋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制定和实施《加强和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
(十五)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完善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了解和反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十七)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支部组织生活会,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总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支部工作方法创新中,使之成为机关党支部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四、坚持从严管理,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十八)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
(十九)机关党组织要参与配合、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提出意见,党支部要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推动部门干部人事工作和机关党委的工作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党组(党委)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参与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主动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二十)以机关“两委”书记、支部书记为重点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加强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两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担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工委参与部门机关“两委”书记提名工作,拟任人选在提名环节须提前与工委沟通之后再启动干部选拔和选举程序。工委审核认为拟任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向部门反馈,指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提出拟任人选。根据中央关于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参照对有任期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换届时不再提名;开展机关“两委”书记交流试点工作,跨部门交流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实施。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培训,有条件的部门自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开办支部书记培训常规班次。
(二十一)机关党委要落实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要求。部门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批、任免。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五、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十二)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配套实施办法,加强情况报送,各部门向工委报送情况,工委汇总向中央报送。工委牵头负责,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行政考核。
(二十三)认真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鼓励机关党组织和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联系,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帮扶工作。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引导基层党组织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开展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二十四)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示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的重要依据,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按照“三严三实”进行对照检查,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十五)建立日常谈话提醒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住出国出差、项目审批、干部选拔等节点,对党员干部定期加压、及时提醒。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实现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建设
(二十六)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监督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明党纪,首先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根本一条是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四个服从”的教育,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明党的宣传纪律,有效管理所属研究机构和媒体,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引导新媒体,注重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严明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其他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调整。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建立纪律考试题库和考核制度。
(二十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司局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部门党组(党委)要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
(二十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案件通报力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诬告干部、违法取证等行为严肃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涉刑案件的党纪处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十九)加强纪检巡视和约谈工作。对问题线索比较多的部门开展专项巡视。巡视情况向中央纪委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信访举报案件数量较多的部门进行约谈。
(三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工委统一命名一批廉政教育基地。结合简政放权,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作用
(三十一)强化机关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制定和实施党务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公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推进党代表常任制,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代表提议制度、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意见制度,拓展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渠道,增强监督力度。发挥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
(三十二)建立机关党建巡视工作制度。以聚精会神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突出《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作风整治开展党建工作巡视。党建巡视要与纪检巡视相衔接,每年由工委班子成员带队,选取部分部门,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确定不同专题分类开展巡视,争取3年把所有部门巡视一遍。
(三十三)拓宽接受人民监督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听证、咨询、征求意见制度,依法扩大群众参与。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改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接受人民群众评议。用好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分析网络舆情,改进工作。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八、深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十四)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制约党建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和实践创新等重要问题,研究机关党建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方式,着力从完善机关党建体制机制层面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三十五)适应新形势研究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增强问题意识,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研究成果形成制度、推动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的意识形态斗争,工委发挥好紫光阁网站作用,各部门要建立机关党建网站或依托部门门户网站建立子网站、网页,积极推进电子党务,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
【篇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一、落实“五个必须”和“六个严禁”要求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管党从严、执纪从严、作风从严、治吏从严、思想从严、反腐从严的要求。
二、抓好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工作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全区、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三、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着力打造“一类一品”,开展好“两学一做”提效能争先锋“十个一”活动、“三有三送”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治庸提效”专项活动,深化“党旗领航强医德医风”党建示范带创建工作。结合卫计行业特点,抓好党建助健康扶贫,促脱贫攻坚。
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年内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五、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具体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督促各职能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督促委属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改进检查考核方案,严格责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严明党的纪律
加强对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突出抓好市委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七、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要求。深入开展“治庸提效”活动,推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
八、从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好干部标准,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解决“重选轻管”问题。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在“三个一线”选人用人。
九、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十、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
加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发生的案件,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积极推动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按要求完成派驻纪检组改革工作。
十一、推进源头治理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北海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搞好制度配套衔接,增强整体功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紧紧抓住用人、用权、卫生计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以及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十二、加强教育预防
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总体安排,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经常性的教育提醒。严抓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好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挖掘和整合历史廉政文化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利用我市及卫生计生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使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篇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做出积极的部署安排; 分别在年中、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
(二)健全责任机制。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向党组汇报上级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点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报告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强化思想建设,打造政治生态
(一)加强廉政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课的必修课,丰富党风廉政学习形式,通过“学习强国”APP、微党课、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活动、以及“一把手”讲党课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双固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推动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加强党内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落实谈心提醒制度,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做到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月分层开展至少3次廉政谈话,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要求,做到谈深谈透。
(二)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践行“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
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为民惠民形象。
四、强化队伍管理,夯实执政根基
(一)加强监督管理。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
(二)规范选拔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酝酿、集体决策”的规定程序,落实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狠抓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
(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邯郸市委、肥乡区委办法要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每月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对查处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开展集中督查活动,着力整治推进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二)严抓效能建设。坚决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大力治懒、治散、治庸,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杜绝执法不公,接受宴请,收受财物等违规违纪行为。
【篇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为督促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市国资委《市属企业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
(一)完善落实“两个维护”的体制机制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践行“两个维护”具体制度,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实践和实际行动中,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
2.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研究重点工作,制定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决策时,都要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逻辑起点和根本遵循。
3.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委要依托内部巡察、专项整治、日常监督等,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4.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真正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5.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市委、市国资委有关要求,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研究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理论学习。
6.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工程,组织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每2至3年至少接受1次系统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5年内累计不少于2个月;每年分期分批对党员进行1次全员集中培训。
7.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三)完善常态化“三述”制度
8.着眼想透说清干实,提升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广泛深入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把“三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规定动作,列为党支部建设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形成班子成员带头述、干部重点述、基层党员普遍述的工作格局,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三述”,每名党员年内至少述讲1次。
9.把“三述”与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内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学习理论中把握新理念、新方法,在学习政策中发现新机遇、新路径,在学习典型中汲取新经验、新做法,与“燃烧激情、建功**”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三述”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求发展的实效,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坚持党建统领企业改革发展
10.完善实施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晰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清单和规则程序,厘清党委职责权限,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11.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完善党委重大工作即时响应机制,加强政治引领,团结、组织党外人士和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完成中心工作。
12.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浩”20字要求,探索建立“坚持政治标准、依法规范治理、培育企业家精神、落实物质利益原则、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国有企业家队伍建设“五位一体”**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强企”行动计划,结合发展战略,制定高层次专业人引进规划,招揽企业急需专业人才。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3.党委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党内至少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评议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对意识形态领城重大问题进行处置,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15.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深化反颠覆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持续开展党员信教问题排查处置工作。
(六)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16.党委要持续推进过硬党支部建设,对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查问题、补短板,组织党支部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入手,对照组织设置、运行机制、组织生活、支委会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排查,梳理列出具体问题清单,研究定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工作方案,指导所辖党支部逐一制定规范提升具体措施,着力打造一批党支部建设样板,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17.进一步提高党费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严格执行党费交单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党费开支范围和集体研究程序使用党费。
(七)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18.党委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年要列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
19.要落实上级精文简会要求,确保文件会议数量符合上级要求,要紧盯关节点,防止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
(八)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
20.党委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要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深化“四种形态”运行机制,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后三种形态运用的领导和支持。各级党委要按照集团纪委统一部署,支持纪委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定期统计本级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并将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内容。
21.党委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建立健全综合监督工作机制,统筹用好监事会、审计、财务等各方面监督力量,加强对企业关健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
22.要大力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良好环境。
(九)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创新
23.坚持以开放促进创新、以创新倒逼改革,增强党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推进改革攻势中,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兼并重组、破产改制等工作中关于党组织设置、党建工作机构调整等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鼓励各级党组织创新党建工作,总结新鲜经验,深化流程再造,优化制度供给。
24.鼓励党委探索将心理学有机融入党建工作实施路径,激发党员动力,提高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用“打铁”成果检验“自身硬”
25.深刻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内在逻辑,深刻理解“自身硬”是为了“打铁”,以“打铁”的成效检验“自身硬”。坚持工作中找问题、党建上找原因,自觉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上来思考分析、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难题,哪项工作上不去,就找党建哪里出现了薄弱环节,就把哪个环节补强,把“自身硬”体现在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力、组织力上,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十ー)树立“三化一型”用人导向
26.党委要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锤炼干部“三化一型”鲜明特质,在“非常之时”用“非常之举”发现、培养、使用“非常之人”,开展“燃烧激情、建功**”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广大干部比激情、比担当、比实干,创意、创新、创造,提升学习能力、专业精神探索勇气,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时代勇担新使命。注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深圳、赶深圳”等重大任务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善组织力执行力评价体系,实行考察对象政治鉴定、廉洁鉴定“双鉴定”,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
27.要深化拓展体悟实训,健全干部到基层去、从基层来良性循环机制,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
28.要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完善担当作为激励体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强被问责干部跟踪管理使用。
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
(一)制定责任清单
29.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及其书记、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于每年年初报集团党委备案。要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类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二)加强工作统筹
32.党委每年年初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
(三)凝聚工作合力
31.建立“关键少数”带头出征出招出手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坚持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工作机制。党委要明确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及其他党委工作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分工。
(四)完善工作报告制度
32.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按照规定向负有领导职责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所在党委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五)严格述职评议考核
33.党委每年要自上而下开展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报告工作。要建立健全履行企业内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和标准。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任用、奖惩罚处的重要依据。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一)加强调查研究
34.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倡导“四不两直”调研方式。要建立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动态销号制度,注重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二)开展学习宣传教育
35.党委要开展经常性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要不定期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6.党委要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党委书记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谈话1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个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37.党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查纳入年度督查计划,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所属一级单位督查1次,督查结果向党委会汇报,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
(五)强化问责追责
38.党委要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差的,由上级党委负责同志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责任倒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9.集团党委按照市委、市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安排,在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指导下,开展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根据评议情况,形成党建考核成绩,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