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化解我县涉土信访积案,2018年6月初至8月中旬,县国土局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赴一线、化积案”专项活动。历时2月余,成功化解处置涉及永乐镇大柏树村、新政镇河西村七社、永光乡天马村等信访事项。
一是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针对排查出的时间跨度较长的6件信访积案,成立以法规信访股牵头、相应股室配合的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6次召开信访案件会审会,落实“分管领导包案化解、相关工作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明确包案领导必须立足“案结事了”这一根本要求,主动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协调案件会商督办落实情况;案件经办人员必须积极与当事人对接,为当事双方提供政策咨询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积案处置化解落实到位。
二是多措并举稳控化解。主动参与调解,针对永乐镇的信访事项,积极依托当地人民政府为调解主体,经过多轮谈判、多次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引导司法途径,新政镇的信访事项,表象为家庭宅基地使用权之争,实质系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遗产纠纷,经多次引导,目前双方均认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倡导合法权益,永光乡的信访事项,起因实质系信访人认为他人建房遮挡了其祖坟风水,提出不合理诉求,我局坚决予以制止,并有效维护被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源头防控破解难题。在进一步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的基础上,我局更加注重积案化解过程中的难点和共性问题研究,以案件化解经验指导当前的国土资源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防控涉土信访案件的发生。为此,我局整理编制《仪陇县土地利用管理政策文件汇编》等资料,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资源管理行为,有效避免因工作因素造成群访、集访事件发生。
四是制度规范办件程序。针对涉土信访事项繁多但业务办理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业务工作办理程序的通知》,明确了信访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信访室和其它股室(中心、站、所)的业务职责,明确了信访受理、信访办理、信访督办、信访办结的相关程序,明确了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等相关要求,有力促使我局信访业务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县国土资源系统办信业务质量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