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简称“苏”,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俗语使人们对苏州的赞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苏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集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苏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北京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区(县)的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二零零年月日起至二零零年
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
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
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
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
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
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
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
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
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
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
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
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E—mail:E—mail:
房产证号:
代表人:代表人:
见证方:北京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经纪人:电话:
年月日签于
【篇二】苏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 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x的住房出租给乙方。
第二 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 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租期为一年。
第四 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x元整。根据市场行情,甲方有权调整下一年该房屋租金数目。
第五 条付款方式。
乙方先支付半年租金和x元押金给甲方,合计人民币x元整(x元整),剩余租金于x年x月x日前全部结清。
第六 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 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 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维修赔偿。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被盗、火灾,屋内漏水,对甲方及周围邻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 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燃气费。
甲方只负责取暖费、物业费。
第十 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x元整(x元整)作为押金。如乙方对房屋内家电、家具及房屋其他设施造成损坏,甲方有权扣留押金作为补偿,超出押金范围的部分乙方另行补齐。
第十 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乙方继续租赁;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4、乙方如不续租,应在房屋租赁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不提前告知甲方将扣留乙方押金。
第十一 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 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 条其他约定。
(一)房屋内有如下物品:
家电:x;
家具:x。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x度;
(2)电表现为:x度。
第十四 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 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三】苏州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苏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付完成。
(二)本房屋租赁用途: 。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押 付 ,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 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