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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范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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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联系表(略)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略)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2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3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特种设备事故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2.2.1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2.2职责

  2.2.2.1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2.2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2.2.2.3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2.4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3.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3.2.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3.3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

  4.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4.3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特种设备三个月内的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特别是事故发生前一周内的操作和巡查记录;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4.2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4.5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8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9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10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5.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5.2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5.3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5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6.2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6.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3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7.5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5

  一、总则

  1、为加强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监视,贯彻落实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保障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自动化设备安全应急预案与故障处置措施。

  2、本方案针对一炉一机运行情况制定。

  二、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原则

  1.成立“自动化设备安全应急处理小组”,负责本厂自动化设备及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主要职能:根据全厂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2.工作原则

  确保设备安全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确保全厂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应急处理

  1、在主设备正常运行中出现自动化设备故障,如不需主设备停运的,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需要主设备停运的,应上报市调,停运相关主设备后进行处理。

  2、在主设备故障时发生自动化设备故障,应在保证设备安全的情况下保证厂用电,退出自动化设备进行手动的分合闸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参见事故保厂用电措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6

  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2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动力部分的特种设备有:六台桥式起重机、六台空压机、七台储气罐、四台装载机及其设备的安全附件。

  3部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在矿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各工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配合矿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各部门副经理

  组员:各车间主任、项目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安全员

  4部门预警机制

  4、1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4、2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4、3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4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8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4、13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4、14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5、1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5、

  1、1锅炉爆炸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5、2铲车事故应急措施

  5、

  2、1铲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铲斗隔离。

  5、

  2、2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检修。

  5、3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5、

  3、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5、

  3、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5、5配电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5、

  5、1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过载等故障原因而突然跳闸时,为最大限度降低损失,配电当班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

  5、

  5、

  1、1检查出是高压断路器和低压总屏,其中一项跳闸时,应马上合闸,保障厂区供电。同时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

  5、

  5、

  1、2检查出是分路断路器跳闸时,应在分路断路器上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同时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

  5、

  5、2变配电设备出现异常时,应马上对异常设备进行检查、分析。

  5、

  5、

  2、1如设备过负荷,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安排调整负荷或改变变配电设备的运行方式,以适宜生产需要。

  5、

  5、

  2、2如变配电设备出现故障缺陷,值班人员应立即对故障的变配电设备进行检修。当故障较大或因供电要求一时处理不了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故障恶化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5、

  5、3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导致爆炸,立即切断电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5、

  5、4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导致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扑火工作,火灾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5、

  5、5外线停电时,配电设备应急措施。

  5、6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5、

  6、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5、

  6、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6应急响应

  6、1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6、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6、3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进入企业应急响应程序。

  6、4部门上报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预警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6、5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6、7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应急保障

  7、l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工厂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7、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8后期处理工作

  8、1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8、2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部门要配合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等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有关单位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8、3发生安全问题后,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的要求限期将情况报工厂应急指挥中心。

  9责任追究

  对发生特大事故(事件)的有关责任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目的:

  为有效预防本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发展,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组

  长:王冬副组长:刘亮

  组

  员:杨帆、王磊、李建华、刘明亮、张涵、田赛、梁学礼、周广仟应急办公室:以上岗位人员变动后,新补到岗人员履行相应职责。

  一、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织制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备,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落实事故状态下设立的应急小组等内部机构的工作职责及各级人员的职责;成立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组;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1.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设置

  突发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即在项目部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基础上自动生成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全权负责应急援救工作,事故项目领导参加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设在生产管理部电话:

  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协调、控制应急处置的全过程。

  应急指挥部下设三个应急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现场生产、理货、安全等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工作,组织对现场应急处置全过程、全方位的总体指挥、运作、收尾、总结等工作。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汇报现场信息,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具有现场临时处置权力。

  (2)应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由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和出险机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调动项目部内外部资源,实施应急过程的总体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突发危机事件的信息收集、处理,抢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抢险队伍、消防、医疗、后勤保障等及时到位,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汇报情况。

  (3)状态控制小组组长:出险主要负责人

  成员:理货组、安全、保卫等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危机事件的前期状态控制工作,在第一时间对应急现场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及预防措施,及时向应急协调小组汇报现场状况,在现场指挥小组赶赴现场后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物流部各部门实施应急处置时的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负责提供应急处理时所需相关的技术建议和事故险情处理方案的设计和技术指导;负责应急物资的组织、储备及管理工作;调动项目部内部资源,负责应急过程中应急物资的供应及保障;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汇报情况,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理工作;组织事故调查,参与事故处理;负责向地方政府、上级汇报和向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2)质量技术安全部:负责组织应急现场及周围区域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环境污染调查和处理;参与应急预案处理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工作;负责指导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各类安全管理、监护监控,应急物资监督管理;组织事故调查,参与事故处理。

  (3)安全员:负责应急处理中消防队伍、器材、设施管理;负责组织应急现场的警戒、设置警戒线、灭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人员疏散、治安保卫、道路管制及车辆指挥工作;负责消防物资及消防队伍的调动;负责组织火灾、爆炸、化学危险品、放射物品等事故调查,与地方公安部门协调处理事故。组织安排参与抢险处置工作。

  (4)维修组:负责应急物资的组织、储备及管理工作;负责应急过程中应急物资的供应及保障。

  (5)后勤:负责重大群伤群亡、中毒、突发疫情处理方案的制定,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现场控制事态的扩大及蔓延,组织、协调地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受伤人员的就近抢救,收集、汇报伤员救治情况。

  二、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程序1.事故险情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由组长签发启动令(组长不在时,按照职能替代原则执行)。

  2.事故险情报警程序:

  发生突发危机事件后,第一发现人应按照以下程序报警:(1)项目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警程序:

  涉及三级以上火灾、爆炸、危险品泄漏、中毒、群伤群死事件报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外部报警电话:

  110、1

  19、120(2)项目现场人员第二时间报警程序:本项目现场负责人。(3)项目部第一时间汇报程序:项目负责人(运营总监)

  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培训和演练

  1、物流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办公室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4、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5、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四、应急响应

  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指挥、险情应急协调、险情应急状态控制等三个小组。险情应急协调小组立即通知各应急部门、物流部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掌握的现场资料制定应急组织方案报请应急处置指挥部批准,协调各类应急资源赶赴现场,通知出险相邻单位做好应急援救准备。

  应急状态启动后,现场指挥小组立即出发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分为三个组开展工作:

  险情控制组:由现场指挥小组组长任组长,状态控制小组并入险情控制组,组织开展险情控制工作。负责危险区无关人员撤离、伤员抢救、警戒线设立、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上报和实施,组织实施控制方案,组织应急抢险处置行动,采取应急措施,并防止处置过程中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负责险情排除后的应急现场清理;并负责向指挥部汇报现场处置进展情况。险情处置组:由现场指挥小组组长指定组长,与相关部门和出险项目组成险情处置组,在险情控制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险情处置组应从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消防、抢险突击队等六个方面组织现场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现场指挥小组组长指定组长,与相关部门和出险项目行政主管领导组成后勤保障组,在险情控制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物资调动和外协单位的紧急情况介绍、请求(要求)以及现场引导、受难者安置、生产及生活恢复等工作。

  各应急小组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协调小组安排任务的进展状况。

  五、事态监控与评估

  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技术特性、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点,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地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六、公共关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共关系,及时、主动、准确地把事故信息上报市质监局和政府。

  七、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

  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备保全处会同市质监局、政府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

  2事故调查主要内容

  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认定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八、附则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共同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7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制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事故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本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特种设备以国务院批准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现行版本为准。

  1.5 工作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在市委领导下,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建立并完善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市委领导下,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警和预防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特种设备事故先期应急救援以所在区人民政府为主,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单位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整合资源,平战结合。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合理组建救援队伍,做好物资储备、装备管理、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作为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专业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分管市场监督管理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担任,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本市重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事发区开展较大、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委分管副主任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各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和维护全市特种设备应急专家信息;汇集、上报事故情况和救援情况;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市场监管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或指导各区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事故及其应急处置情况;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文件;组织或指导各区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市应急局:在特种设备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情况下,组织调度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处置;负责组织指导因事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的应急救助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统筹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和舆情调控管控工作;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体系中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投资纳入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属地公安机关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事发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属地民政部门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善后处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在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环境事件时启动环境事件相关预案,提出相应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污染环境监测,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和区域提出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制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内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工作;与市市场监管委建立应急联系机制,做到信息共享。

  市城市管理委、市公用事业局:指挥协调城市燃气(管道)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与市市场监管委建立应急联系机制,做到信息共享。

  市交通运输委、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参与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与市市场监管委建立应急联系机制,做到信息共享。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消防救援总队:作为突发事件的基本救援力量,完成好灭火、救援等应急救援工作。

  市气象局:应急响应时,负责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现场气象监测,并为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理提供气象保障,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实况资料,预测预报危险化学品扩散的方向、范围等。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公众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公众通信网络畅通。

  市总工会: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保障职工权益。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负责保障事故应急现场的临时供电,满足应急处置的用电需要。

  2.4 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指挥部可设立1个或多个应急工作组:

  (1)现场抢险救援组:由市场监管和应急、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组织专家和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根据情况可下设3个小组:

  人员搜救小组:市消防救援总队为组长单位。由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组成,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救援和医疗救护工作。

  消防消毒小组:市消防救援总队为组长单位。负责事故现场的消防灭火、喷淋降温和喷淋消毒。

  隐患处置小组:市市场监管委为组长单位。由市场监管、应急、公安、消防救援和事故发生单位、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组成,负责分析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在技术专家组的指导下,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消除和处置可能造成次生危害的隐患。

  (2)治安警戒组:市公安局为组长单位。负责设立警戒区并实施警戒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负责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抢险、救援、救护、物资运输通畅。

  (3)技术专家组:由市指挥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置建议。

  (4)动员疏散安置组: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由事发地的区人民政府和应急、公安部门组成,负责紧急状况下人员的疏散安置和火源消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救济,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环境监测组:市生态环境局为组长单位。由生态环境、气象部门组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事故现场环境实施应急监测,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气象观测与预报资料。

  (6)通讯报道组:市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由市委网信办、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工作记录、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

  (7)综合保障组: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事故应急过程中现场指挥部指令传达,以及事务协调、信息收集传递、会务、文印等工作;负责救援物资调拨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临时电力供应和通信信息保障工作。

  2.5 现场指挥部

  2.5.1 根据市人民政府部署和工作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

  2.5.2 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职责是:全力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处置进展情况。

  2.5.3 事发区市场监管、应急、公安、消防救援、卫生、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6 应急救援专家组

  市指挥部办公室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应急救援专家组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判断事故危害发展的趋势、程度,分析研判事故原因,提出应急救援措施和建议,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2.7 区应急机构

  各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参与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危险源的分布及特点,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3.1.1 市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分类监管。使用单位在紧急情况下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电话报告。

  3.1.2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系统,建立相关信息支持平台,及时、准确地传递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逐步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市场监管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3.1.3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1.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肃检验纪律,确保检验质量,在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如实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1.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特种设备事故预防的责任主体。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维护和隐患排查;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及时解决日常检查、隐患排查及检验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3.1.6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测工作。

  3.2 预警

  3.2.1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停电或者火灾事故;

  (3)地震、台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自然灾害;

  (4)其他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灾难性事件。

  3.2.2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区人民政府。

  3.2.3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预警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在1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也可直接报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2小时内)逐级上报市指挥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值守接报电话:022-23306920(工作日夜晚及非工作日),022-23399808(工作日白天)。

  对于死亡人数接近或者可能超过10人的特种设备事故,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要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应急救援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报告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报告事故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逐级续报。对于市委、市政府要求核实的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市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后,相关区或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4.2 先期处置

  4.2.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首先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自救,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

  4.2.2 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伤员抢救、灭火消毒、人员疏散、隐患处置工作。

  4.3 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三级响应:

  一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由市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超出本市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派出指导协调组和事故调查组。

  二级响应:发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时,在市指挥部指导下,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级响应:发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时,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上报事故信息。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一经收到,市或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事故相关单位各自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工作进行部署和实施。

  4.4 处置措施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实际情况,市指挥部或区人民政府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封锁事故现场,建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危害程度、天气条件以及污染现场监测结果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和安全疏散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紧急疏散人员。发生危害介质泄漏时,应立即确定事发地周边居民和群众的疏散区域,下达人员疏散的指令,组织人员疏散和清场检查,并做好疏散过程中的医疗、卫生保障和救助。

  (4)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事故的类别,对特种设备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由应急和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特性及防护措施,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防止事故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5)抢救伤员,组织救治。及时、科学、有序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保障救护车辆由事故现场至救治医院的道路畅通;针对事故伤害特征,组织有关医疗机构、专家实施救治。

  (6)排查事故原因。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排查事故原因,对事故设备检验检测并进行安全评估,排查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

  (7)疏散人员安置。紧急征用车辆,将从疏散区域转移出来的群众运送至安置场所;启动紧急避难场所(如中小学、影剧院、体育馆、公园、广场等),妥善安排疏散群众的食宿,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必要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告知事故情况、影响区域、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参加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在专业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9)社会动员。事发地的区人民政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负责动员、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征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10)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对有毒有害介质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理,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4.5 响应升级

  对于难以控制或有扩大、恶化趋势的事故,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扩大疏散区域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撤离现场人员,疏散群众,防止造成危害扩大;当突发事件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已经超出初始判定的相应等级时,应立即报上级指挥部提高应急响应级别,请求支援。

  4.6 新闻报道

  4.6.1 市、区宣传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新闻报道工作。较大、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由事发区宣传部门负责,市委宣传部做好指导工作。

  4.6.2 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市指挥部通讯报道组负责信息发布、舆情分析、舆情引导和媒体服务等工作。未经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

  4.7 应急结束

  4.7.1 一般、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由负责处置的区人民政府或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并报市指挥部,各部门转入常态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撤离。同时,视情继续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反弹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

  4.7.2 应急结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事故现场隐患得到妥善处置,事故险情得到消除,经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中毒及环境影响时,根据响应级别,经批准,可以撤销疏散区域,撤回疏散人员。

  (2)事故伤员全部送至医院救治,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得到妥善处置,失踪人员已查明,事故现场处于保护状态,根据响应级别,经批准,可以撤销警戒区域,撤回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事故现场交由事故单位或事发地的区人民政府监管。

  (3)具备下列条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或区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报请应急结束: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4)必要时,市指挥部或区指挥部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作出其他恰当处理。

  (2)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并做好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3)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

  (4)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2 社会救助

  社会团体、个人或者国外机构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由民政等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严禁侵占、挪用。

  5.3 总结评估

  市指挥部办公室或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报同级指挥部、抄送相关单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急期间有关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录像资料等整理归档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各区人民政府建立包括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职能部门、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队伍、专业救援力量等内容在内的通信方案。

  应急处置期间,采用无线对讲机等通讯方式,保证事故现场与指挥部的联络通畅。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型通讯设备。

  6.1.2 市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组织网络单位联络表和国家有关部门常用联系电话表,并定期更新,保证联络通畅。

  6.2 资金保障

  6.2.1 市财政局应当设立专项应急资金,用于组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组织应急演练、人员奖励等;对救援体系的运行给予经费保障;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市级应急处置专家的培训,配置个人防护和检测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处置特种设备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

  6.2.2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域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应急专项资金,同时作为本区域内应急物资、人员装备、应急演练的经费来源,确保能够应对本区域内突发特种设备事故。

  6.2.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保障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演练的经费需求。

  6.3 队伍保障

  各级消防救援、公安部门是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救援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会志愿应急队伍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补充力量。

  市市场监管委牵头组建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队伍。主要负责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处置技术支持、调查分析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措施。

  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专业装备和措施,编制内部联络表册,并定期组织内部演练。

  6.4 装备保障

  各区人民政府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以及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依托企业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储备有关专业应急救援物资;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为参加事故救援的公安、消防救援机构、应急救援抢险专业队伍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装备。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社会公布抢险电话。

  电梯、索道等使用单位在宣传教育时应当考虑老年人的需要,提供针对老年人特点的事故风险提醒、突发情况处置措施等知识。

  7.2 培训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应急避险知识,深入普及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应急文化建设水平,组织、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锻炼提高在突发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救援、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帮助群众防护或者撤离、有效消除危害等应急救援技能和综合素质。

  7.3 应急演练

  各区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本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提高实战水平。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8.1.1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检测、信息报送等方面和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方案、技术支持方面有突出贡献,以及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对事故界定、鉴定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1.2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向各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及其隐患,均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8.1.3 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事故信息及在事故和事故处置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 涉外情况

  事故涉及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地区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参照《天津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办理。

  8.3 预案管理

  8.3.1 本预案解释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委承担。

  8.3.2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3.3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等21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22号)中的《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8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三、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成立队伍,明确分工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五、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现场组织采取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

  (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

  (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

  (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9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湘市监办字(2019) 58号)和《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岳市监办字(2019) 7号)文件及县局文件精神要求,XXX决定自即日起,集中力量在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我所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态势。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付诸实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明确责任人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企业党员在安全生产中履行好党员模范作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我所辖区特种设备的运行现状,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锅炉、压力容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lt/h以下锅炉的出厂合格证和年度安全检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安装、无使用证、未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的锅炉、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出厂合格证的锅炉、超期未检的锅炉,或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限期整改。
  2、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塔式起重机、大型起重机械、吊运熔融(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是经检验合格,操作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3、叉车专项整治。重点落实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4、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架空索道。全面排查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要针对检验中发现的部分使用单位对《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2018) 4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的整改范围把握不准、应整改未整改等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定期检验等方式,督促使用单位准确界定需要整改的内容,按时完成整改。
  五、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4月23日-4月24日)
  在4月23日前将具体的整治方案下发各镇、各企业,动员各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4月25日-5月19日)
  负责整治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处理。于每月17日前上报当前监督检查情况。
  3、总结验收阶段(5月20日-5月22日)
  将在此期间对整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1、要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
  3、要建立所辖或所属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基础台帐,摸清底数,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新上特种设备后,要督促使用单位到县局办理注册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联系电话:********.********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五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质监部门以及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八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九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2

  1.前言

  为适应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装机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单机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国已有许多单机容量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电机组大规模建设。大容量机组的本体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设备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这些变化对工程建设而言都是新的挑战,特别是超高、超长、超重大型设备的吊装,已成为超大容量机组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难点、重点。能否解决好大型设备的安全吊装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也是确保发电厂工程建设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发电厂安装中,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一般包括:锅炉钢架(大板梁)、锅炉汽包、除尘器、发电机定子、变压器、汽轮机本体、加热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脱硫吸收塔及GGH等设备的吊装。为保证电力建设工程中大型设备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需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实行有效控制,保证人员、设备、机械的安全,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了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但愿对类似工作会有所帮助。

  2.潜在错误隐患

  2.1方案性错误

  一般是由于方案编制者的经验不足,计算有误,方案审批者也没能把好关等原因导致方案选择错误。施工时如果采用错误的吊装方案,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使施工过程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会引发无法想象的严重事故。

  2.2吊装过程的错误

  由于吊装方案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工具使用不当、起重指挥不当、起重机司机误操作,都会产生吊装过程的错误,引发机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3.安全措施

  3.1培训人员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专责工程师,必须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经验。由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负责,在设备吊装开始前由专责工程师对设备吊装施工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3.2配备资源

  (1)人员: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2)机械: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实,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3.3措施实施

  3.3.1吊装方案的制定

  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应由负责施工的专责工程师编制,专业工程师审核,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批准的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制定应作调查研究,结合现场的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征求施工人员的意见。特别重大的设备吊装。必要时可向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可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由专家汇审,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从中选择出一个执行。

  3.3.2办理安全作业票

  凡是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3.3.3遵守事项

  应绑牢起吊物。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起重机在工作中如果遇机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果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险区;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3.3.4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吊装。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大型设备吊装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交底,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发生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没有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级领导人负责。

  3.3.5检验试验

  在大型设备吊装中,凡使用自行设计或委托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自行制作或委托有关的厂家制作的构件作为主要吊装措施,在吊装措施设置完成,设备正式起吊前,均应作负荷试验。如条件限制。不能作负荷试验,需经起重专业总工程师批准。

  负荷试验一般应模拟正式起吊过程进行全程试验。负荷试验的载荷,应大于设备的起吊重量1.2倍。负荷试验不宜直接采用设备本身。

  4.应急预案

  4.1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的应急领导组织结构,做到项项吊装应急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4.2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发生紧急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或组长及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报告,亦可根据紧急事态情况直接报告地方相关救援机构。吊装队应急组长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组报告,并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项目部应急组副组长或项目部应急组组长报告,报告后不得离开现场,应组织人员进行救援。项目部应急组组长、副组长根据现场紧急事态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地方救援机构,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报告。公司应急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协调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公司救援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4.3应急资源配备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应急组成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应急图,应以视觉方式向全体员工展示撤离路线、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关键设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禁止非该项目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备置救护车与其它医疗救助设备。

  4.4培训与演练

  培训演练计划表

  培训演练实施。力学基础知识、起重机常识、应急处置方法及事故发生时的.信息传递、安全规章制度、各种紧急事故处理的一般知识采取集中培训。专责工程师、工区专责安全员具体讲课,培训不少于20课时。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5.结束语

  电厂建设中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查处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对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大型设备吊装安全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迈进,是大有裨益的。开展危险点的分析与预控,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控制和纠正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电厂建设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从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3

  事故可能发生在任何工业活动中,特别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能完全避免时,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减少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唯一手段。

  第一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和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体目标是尽可能减少事故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者,

  (2)快速控制事件,检测监测事故造成的危害,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性质和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工作。

  (4)查明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本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此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快速、准确、有效。快速需要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快速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设备、材料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性是指根据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决定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有效性主要是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应急准备

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第二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作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突出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应急预案成为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基本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足够灵活,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求援;

  (5)有利于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

  应急预案应进行合理的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风险,并避免预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在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①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②本单位以及上级机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情况;③本单位以往事故的发生情况;④周边单位重大危险对本单位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事故应急预案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应包括:

  (1)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辩识、评价;

  (2)规定应急救援各方的详细职责;

  (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5)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保护生命和财产、环境安全的措施;

  (6)现场恢复;

  (7)应急培训和演练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

  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反映,它的内容不仅仅限于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还应包括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应急准备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第三节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其重要作用突出地体现在: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人员之间的协调,增强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可采用多种应急演练方法,如模拟事故场景进行口头演练、现场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

  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应加强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和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应急知识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如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等;二是为全面提高应急队伍的作战能力和专业水平,有条件的可设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对应急技术人员、应急队员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如基础培训、专业培训、战术培训等。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4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 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5

  第一章总则

  编制第一节的目的

  为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触电事故;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减少事故伤害。

  编制第二节的依据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发事件应对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条例》;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六、《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及调查程序规定》;

  7.《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第三节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天津滨海新区津港高速公路(西外环)-临港)工程第三标段触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四节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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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以确保人员安全为优先条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实行危险源分级管理、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的原则,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危险源辨识

  本工区生活区和施工区域范围内触电事故事故危险源主要分布情况:

  1、施工现场各种电动工具;

  2、施工现场配电箱;

  3、施工期间可能碰到临近高、低压线;

  4、宿舍内电灯、插座、线路等。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一节组织机构

  触电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工区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架子队组成。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当发生重大、特大触电伤害事故时,为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重大事故发生后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触电伤害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不定期进行演练。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名单:

  组长:隋国嵩

  副组长:王斌徐兴明徐文斌

  成员:秦强耿亮姜春林王贵臣张尚赵辰陈文宋攀架子队各班组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联系电话:

  第二节职责

  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防触电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工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工区防触电安全管理工作,对防触电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组长职责:

  (1)组长是工区事故处理的总负责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满足国家颁发的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2)授权副组长主持整个工区的预防、处理、上报伤亡事故工作,并积极支持配合;

  (3)负责审批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预案在本工区的有效运行及在预案运行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并改善其运行环境,确保预案的实现,消灭伤亡事故的发生;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副组长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工区预案的运行,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审批伤亡事故预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按要求购买并应满足使用;组织定期检查,并要求做好记录,要求架子队保证设备的完好,并且在事故发生时调用工区一切物资和设备;

  (3)组织工区进行全员安全防护培训,对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工人进行理论考核;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事故预防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决策处理。

  4、组员职责:

  (1)综合管理部直接负责以国家颁发的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宣传、培训工作,并进行理论的考核,以及事故发生后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2)安全质量部直接负责工区的模拟演练,并且,负责日常具体的预案运行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工作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工作;

  (3)物资设备部负责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4)人事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工区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5)应急抢险办公室组织工人参加工区举办的培训。同时,负责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如实汇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事故调查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和加强对生产的恢复。

  机构下设部门: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险办公室、技术支持组、物资保障组、事故救援组、现场协调组、安全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各专业部门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预案”日常的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通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他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组长的命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另外报警时要清楚说明,事故时间、地点、部位、主要原因、受伤人员情况等因素。报警后,要立即派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通道口引导救护人员或“120”急救中心救护伤员。

  2、技术支持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持和防范再次发生灾害的技术措施,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保障。判断防触电事故的变化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汇报事故可能出现的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提供控制事故的技术手段。

  3、物资保障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车辆运送抢险队伍,立即切断主电源,负责在现场及时提供所需物资、器材、通讯、药品的供应等急救设备及车辆调度,事故现场的照明及通信联络;并与医疗救护组协作保障所需物品的使用。

  4、事故救援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负责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救援组成员架子队所有人员。

  5、现场协调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负责积极组织救护和现场保护,事故现场道路交通管制,保证救援顺利进行,做到消防车、救援车及其他有关车辆能畅通进出事故现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居民进

  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布置安全警戒,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6、安全保障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7、医疗救护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组织车辆迅速展开对伤员的急救,送到附近医院,有必要时应立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请求增援。负责人身伤亡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事故发展动态。

  8、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配合上级调查组工作。

  9、善后处理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周围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等工作,并于保险公司协调理赔事宜。

  第三节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值班人员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2、物资保障:

  所有应急救援物品,明确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第四章危险性分析

  第一节事故类型

  本工程发生的触电事故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机械挖、碰触到高压电线、地下埋设的电缆线路、职工宿舍区和施工场所。

  第二节事故原因分析

  1、线路架设不规范、线路老化、破损,漏电保护器损坏失效。

  2、设备机具绝缘损坏、配电箱未按规定接地接零保护。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6

  第一章 危险性分析
  我公司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承压设备,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会对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此外,如果泄漏情况严重,还会对正常的生产运行造成影响,造成停炉、停机的重大事故。
  第二章 可预见的事故
  第一条 承压设备的泄漏或爆炸。
  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小组
  成立承压设备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突发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指挥小组组成:
  总 指 挥:任安全
  副总指挥:高原
  小组成员:陈争峰、许令奇 、郭兴建、郑思文、陈迎
  第三条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生产设备部。
  指挥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析和上报突发事故预警信息;承接突发事故报告;根据事故现场指挥对事故的判断和建议,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小组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部门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部门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第四条 应急救援组织分工
  指挥小组下设现场指挥,并根据突发事故的等级和实际情况,成立相关的专业组。
  1、现场指挥: 由各分厂厂长担任,生产设备部部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工作。
  现场指挥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迅速组织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协调领导各有关专业组开展工作,随时向指挥小组办公室反馈事故现场的情况,执行指挥小组的决策和命令,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决定或者建议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
  2、抢险排险组:由生产设备部部长担任组长,各单位厂长、主任、班长参加。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的抢险、抢修、伤员搜救等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3、专家组:由安环部部长担任组长,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维修车间相关专业负责人参加。负责对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对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确定疏散区域和抢险方案。
  4、安全疏散组:由安环部部长担任组长,各部门、班组安全员参加。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5、伤员救护组:由安环部部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人员参加。负责组织现场抢救伤员,拨打120救助电话,并护送受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6、事故调查组:由安环部部长组长,生产设备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和检修车间专业主任组成。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完成事故的调查报告并向集团公司生安部汇报,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追究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
  7、善后处理组:由公司安全副总担任组长,办公室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协助进行事故伤亡人员的经济理赔、医疗鉴定、死亡善后处置工作。
  第四章 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预警信息
  1、系统泄漏、爆炸的预报信息;
  2、相关部门或个人监测、发现到的异常信息;
  3、可能影响或威胁承压设备安全或正常运行的其它信息。
  第六条 信息来源
  1、相关部门通过对监测数据资料的分析,得出可能引发承压设备泄漏、爆炸事故的险情信息。
  2、运行人员发现承压设备破裂后报告的信息。
  第七条 信息分析
  指挥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对设备、人身、周围社区安全的影响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提请指挥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或启动应急预案。
  第八条 预警信息发布
  当各种渠道的信息显示事态的发展将可能威胁承压设备安全运行时,指挥小组办公室提请总指挥批准,向本厂各单位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第九条 预防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小组各成员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承压设备泄漏或爆炸事故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指挥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相关部门加强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和保障队伍以及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工作,必要情况下组织力量进行人员疏散。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十条 接警报警
  相关部门接警后,应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初期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并向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单位等)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可能的后果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等。
  (一)应急预案启动
  指挥小组到达现场后,在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断后,认为事故等级达到较大及以上时,应立即汇报指挥小组总指挥,由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二)现场指挥
  指挥小组办公室按照总指挥的决定,立即向成员部门下达指令,确定到达现场的时间及集结地点,由现场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
  (三)基本应急
  1、现场指挥要维护好现场秩序,做好人员疏散、伤员安置等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与指挥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
  2、参与事件处置的各成员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相应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和事件处置程序,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 现场应急救援措施
  (一) 应急措施
  1、承压设备发生泄漏或爆炸时,生产运行人员与现场检修人员及其他现场人员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避免中毒、高温烫伤或窒息等伤亡,应在就近采取隐蔽防护措施自救。
  2、生产运行其他岗位人员采取自救脱离事故点避免危胁人身安全,脱离危险后应积极主动电话联系或派人从安全门出入处理事故,尽快将事故点的介质进行隔断,并抢救伤员。
  3、各专业生产岗位人员根据事故破坏程度,尽最大可能保护好设备不受损坏,并协助进行事故抢救。
  4、抢险过程中应在生产人员指导带领下进行,防止意外伤亡发生。
  5、及时启动“110”报警程序救助。
  (二) 防范措施
  1、生产运行岗位人员应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承压设备泄漏、爆炸事故的严重后果与危害性,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精心监控,正确操作。
  2、严格执行设备定期工作制度,对相关安全附件所存在的故障要及时联系处理,保证安全装置可靠好用。
  3、对承压设备发生严重泄漏时,严防人员盲目靠近,应用物体进行检查确认,按规程事故处理进行操作。
  8、应经常性对承压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按期进行检验、维护,确保设备健康。
  (三)扩大应急
  现场指挥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需要扩大应急时,应立即向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由指挥小组办公室向总指挥请示提高应急等级或启动其他相关预案。
  (四)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进入正常的抢修程序,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由现场指挥向指挥小组办公室建议应急结束,由指挥小组总指挥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十二条 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组根据事故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情况,按照职责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检查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公司上报。
  第七章 应急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通讯与信息保障
  1、指挥小组办公室与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各种应急通信方式。
  2、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按规定配置充足的救援物资和设备。
  指挥小组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征调、征用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抢险设施、设备和物资,各部门应予以全力配合。
  3、应急抢险队伍
  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并建立专项基金,储备抢险抢修物资。
  第八章 宣传、培训与演习
  第十五条 宣传
  指挥小组应加强对运行人员和维修班组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板报、讲座等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掌握应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培训
  指挥小组及各成员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等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七条 演习
  指挥小组及各成员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承压设备泄漏、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承压设备泄漏、爆炸事故的应急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沟通。
  第二十条 奖励与责任
  1、对在承压设备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2 、对于在承压设备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抢险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上级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厂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考核,违纪或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7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1.5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2.2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5.2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5.3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5.4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6.1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6.2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8

   一,总则

  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公司及各单位起重机械、叉车和气瓶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要求,制定本专项应急救援预.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13号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6号令)

  危险源辨识评价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类型

  本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包括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叉车事故和气瓶泄漏或爆炸事故。

  (一),起重伤害事故

     1,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机械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等事故。

     2,在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常见的起重机械事故有:挤压、高处坠落、吊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出轨等,包括:

  1) 塔式起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折臂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 施工升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坠笼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 物料提升机事故或由于倾覆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 电动吊篮由于事故或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5)  起重机司乘维修人员的高处坠落事故。

  6) 起重机械作业中挂碰电网造成的触电事故。

  7) 起重机倾覆、吊钩吊物(含吊装的设备)脱落或失控坠落、起重臂和杆件断裂坠落、施工电梯等造成的起重伤害事故。

  (二),叉车伤害事故

   1,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2,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工业广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1)   司机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碾压人员事故。

  2)   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重物重心不稳导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三),(氧气、乙炔、燃气、丙烷等)气瓶事故

   1,  爆炸:气体从压力容器中泄漏出来很容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若在短时间内大量泄漏,可以在现场很大范围内形成气体蒸气云,遇明火、静电或处装置不慎打出火星,就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2,火灾:由于易燃易爆气体泄漏,遇到点火源,可造成爆炸或燃烧,从而引起火灾。

  氧气中毒毒:因储存、保管、运输不当,或遭遇其他突发事件,造成贮存容器及其附属装置损坏,导致泄漏。

  四,特种设备事故原因

  (一),起重机械事故原因

        操作因素主要有:

  1) 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 起重司机或起重指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擅自将起重设备交予他人操作,从而引发起重伤害事故。

  3) 起重机司乘维修人员身体问题、注意力不集中、安全防护不当。

  4) 起重作业无专人指挥或违章指挥。

  5) 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以及因司机不按规定使用限重器、限位器、制动器或不按规定归位、锚定造成的超载、过卷扬、出轨、倾翻等事故。

  6) 起重机械在起重过程中,因维修保养不到位、操作不当、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在不良自然环境下,容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7) 多台起重设备在同一轨道上作业,因监护原因可能发生相互碰撞。

  8) 起重作业过程中,因被吊物体绑扎不牢固造成物体坠落、起吊高度不够可能发生有碰撞、挤压,严重可造成起重设备倾覆。

  9) 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造成的碰撞等。

  1,设备因素主要有:

  1) 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的重物坠落。

  2) 起重机械或施工电梯的过载保护等安全装置失灵、平衡轮轴强度不够、无防止脱钩装装置、吊具索具选用不合理、制造安装缺陷等带有故障使用。

  3) 起重机械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的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4) 起重机械的吊钩磨损绳磨损断裂、制动器磨损等,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伤害事故。

  5) 露天作业碰触高压线路、司机碰触滑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等原因造成。

  2,环境因素主要有:

  1) 因雷电、阵风、龙卷风、台风、地震等强自然灾害造成的出轨、倒塌、倾翻等设备事故。

  2) 因场地拥挤、杂乱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

  3) 作业场所地面不平整或地陷,造成起重设备倾翻和人员伤亡。

  4) 因亮度不够和遮挡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等。

  (二),叉车事故原因事故原因

  1. 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

  2.且其传动机构、车间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三),气瓶事故原因

  1.压力容器自身缺陷引起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的损坏及密封泄漏,外部因素如静电或遭雷击等引发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及密封泄漏,操作等因素引发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及密封泄漏。

  2.使用不当、违章自行装卸以及使用判废的气瓶和其他原因造成泄漏引起。

  3.高压气瓶充气压力过高,与高温物质接触或在阳光下曝晒,气瓶内部压力升高超过气瓶强度时,就会引起爆炸。

  五,及时的原则

  包括及时疏散在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报告(报项目公司、报业主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1.“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2.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之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出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4.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先救出伤者和撤出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工作,以免影响对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

  5.“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6.在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

  7.“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8.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支护等适合的保护安全措施,以避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9.“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10.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11.保护现场的原则

  1)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撤销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保护事故现场是所有参建人员的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但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2)  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的安全,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之前,应先利用手机或照相机拍下当时的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3)  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仅采取支护措施仍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除,搬走一部分结构件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做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

  4)  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存在现场的合适部位,并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做出标牌,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时的原状。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机构的组成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组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各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下设应急专业小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小组成员名单见《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通讯录》(见附录A.1)。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 负责指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员工作。

  3)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参建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安全技能和特种设备事故现场逃生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参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4) 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救护要求配齐、配足各种必需的设备和器材,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5) 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现场施工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3,应急机构下设组织及职责

  1)  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下设信息联络组、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和事故调查组。

  2)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由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3)  人员救护组:由综合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4)  后勤保障组:综合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5)  善后处理组:由党支部委员、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6)  事故调查组:由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项目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4,各专业小组职责如下:

  1)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职责: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事故现场。

  2)  人员救护组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单位和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3)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公司应救援指挥中心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应急状态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和网络技术支持等。

  4)  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5)  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突发事件原因、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情况。提出突发事件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

     5,各小组负责人名单如下: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雷兵(分管领导:宋治国,刘志军)

  人员救护组:张松臣(分管领导:雷兵)

  后勤保障组:何涛(分管领导:胡金龙,雷兵,宋治国,刘志军)

  善后处理组:张松臣(分管领导:胡金龙)

  事故调查组:雷兵,何涛,张松臣,杨万松(分管领导:胡金龙,宋治国,刘志军)

  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各小组成员联系方式见《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通讯录》(附录A.1)。

  七,事故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  凡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作业区。

  2)  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或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3)  教育作业人员每天开工前对周边环境安全进行自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工程管理部管理人员,排除安全隐患后再恢复生产。

  4)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人员要严肃处理,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6)  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7)  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8)  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0)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1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严重及以上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XX本计划由有限公司制定。

  1.2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XX有限公司所管辖的生产场所内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检验、使用等过程中或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2.规范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GB18218-2009)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令第二号)

  国质检特[2005]206号《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AQ/T9002-2006)

  三、术语及定义

  3.1特种设备: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涉及生命安全和高风险。

  3.2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3.3压力容器:是指装有气体或液体并承受一定压力的封闭设备,其范围规定最大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压力和体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2.5MPa·L固定容器和移动容器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压力和体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腾

  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高压氧舱等。

  3.4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3.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4 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4.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1.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4.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2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2.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2.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3较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3.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3.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4.3.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3.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4.4一般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4.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4.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4.4.3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4.4.4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补充规定的。

  5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XX有限公司是燃煤的热力生产企业,特种设备被广泛应用,如蒸汽锅炉等汽水介质的压力容器、管道本体、起重机械等。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受管理因素、人员责任因素、环境因素或设备质量等因素的影响,特种设备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事故的类型主要有:

  5.1锅炉受压部件、蒸汽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可能由于超压或管道材料老化发生爆裂,高温高压蒸汽、水喷射到人体,将引起严重烫伤或死亡。

  5.2乙炔、氧气瓶等如意外爆炸,会伤害其周围人员。

  5.3起重机械的危险在于起重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垮塌、倾倒事故,导致吊物坠落,损坏设备或引起人员伤亡。

  5.4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引发特种设备发生事故。

  6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6.1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好预防工作。

  6.2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人身不受伤害,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受到伤害,及时组织抢救。

  6.3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扩大,避免或减少人身和设备的损害。

  7 组织机构及职责

  7.1应急组织体系

  本预案的应急组织体系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7.2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预案的指挥机构及职责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和需要由指挥部领导调集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

  8 预防与预警

  8.1危险源监控

  8.1.1蒸汽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危险源的监控方式主要是压力表、温度表等热工仪表、报警装置及信号等;安装有安全门以泄压的方式保证压力容器不超压;预防措施是:维护好设备、安全门、仪表及报警装置,定期检查,按规程操作。

  8.1.2桥式起重机设备的监控方式主要是靠经常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主要措施:设备本身设置有安全装置,做好设备及安全装置的日常和定期维护。

  8.1.3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安全科对厂内起重设备等负安全监督责任;生产管理部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负技术监督责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维护单位对其负管理责任;针对特种设备,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

  (3)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特种设备和监测设施的维护工作;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保证设备合法使用;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检验,保证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操作。

  8.2 预警行动

  8.2.1I级预警:特种设备发生应急事件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及以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值1000万元以上;压力容器,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引起大型火灾,或向厂外蔓延;依靠公司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满足应急要求的突发事故;或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情形。

  8.2.2Ⅱ级预警:特种设备发生应急事件,无人员死亡、有人员重伤但3人以下;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值1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引起中型火灾,牵涉到人员和物资疏散;桥式起重机械发生倒塌事故;其他现场值班人员依靠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满足应急要求的突发事故。

  8.2.3Ⅲ级预警:特种设备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及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小型火情,现场可以控制。

  9 信息报告与处置

  9.1报告

  9.1.1任何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班长(电话:91)、值班领导(电话见值班表)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厂应急指挥部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报告

  9.1.2达到II级预警时,值班领导和值长立即向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办公室报告,1小时内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安全科长)报告。

  9.1.3达到I级预警时,突发事件发生后,厂应急指挥部领导立即(20分钟内)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安全科长)报告,1小时内向高青县安监局及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9.1.4情况紧急时,突发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高青县安监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9.1.5信息报告在厂区范围主要通过办公室固定电话及手机;在厂外主要拨打对方手机。

  9.1.6如须向外应急求援,可拨打119、110、120等公共服务电话。

  9.2处置

  9.2.1对于由锅炉及主蒸汽、再热蒸汽管等发生爆炸或重大泄漏的突发事件

  (1)运行现场抢险组人员立即停炉,对事故设备进行系统隔离;

  (2)运行现场抢险组人员在事故区域设置隔离围栏和警示标志,做好抢修的安全隔离措施;

  (3)检修现场抢险组人员到现场处理设备缺陷,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9.2.2对于其他蒸汽系统压力容器等发生爆炸或泄漏,但不影响安全运行的突发事件

  (1)运行现场抢险组人员立即做好系统隔离,对事故区域设置围栏隔离;

  (2)检修现场抢险组人员到现场处理设备缺陷,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9.2.3对于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导致火灾的突发事件

  (1)发现人员报警后,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等待消防队救援人员到场灭火。

  (2)运行抢险组实施现场火灾救援方案,消防队员开展火灾救援行动。

  (3)治安保卫组做好道路及人员隔离,组织人员疏散。

  9.2.4对于起重机械坍塌的突发事件

  (1)确认事故无进一步发展后进入现场检查。

  (2)一旦发现有人员伤亡,立即报警(市话120或110),并实施《生产现场作业伤害应急救护方案》组织抢救,医疗救护组协调组织。

  (3)检修抢险组检修人员到现场检修设备。

  (4)打电话119向消防中心报警,消防抢险组出动救援。

  9.2.5需要时,向厂应急指挥部报告,调动其他救援组待命或进入事故现场,也可向外求援(市话119、110报警或周围单位)。

  9.2.6应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拍照,以备事后分析和理赔留下证据。

  10 应急响应

  10.1 响应分级

  10.1.1 I级响应:对应于I级预警。

  10.1.2 Ⅱ级响应:对应于Ⅱ级预警。

  10.1.3 Ⅲ级响应:对应于Ⅲ级预警。

  10.2 响应程序

  (Ⅲ级响应)

  10.2.1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后,发现人立即向值长和值班领导报告,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

  10.2.2值长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通知相关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现场有关处置方案,有关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主控室报到,听从值长调遣。

  10.2.3值长和值班领导向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厂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科长)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Ⅱ级响应)

  10.2.4如达到Ⅱ级预警,值长和值班领导向厂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召集相关救援组人员到达现场,对尚未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小组指派代理人;或做好待命状态和出击准备。

  10.2.5各应急救援组开展相应救援工作。

  (Ⅰ级响应)

  10.2.6如达到Ⅰ级预警,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在1小时内向高青县安监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10.2.7上级的指令,指挥部指挥各救援组做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或做好待命状态和出击准备。

  10.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完毕,由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总指挥发布应急响应终止命令。

  10.4信息发布

  应急处置期间相关信息的发布原则、发布时限、发布部门和发布程序等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10.5后期处置

  10.5.1应急响应终止命令发布后,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就本次突发事件召开专题会议,商议后果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善后理赔等事项。

  10.5.2善后处理组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提交调查报告。

  10.5.3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应急能力评估,总结紧急应变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改进、完善《预案》的具体要求,并突出重点制定改进落实的措施。

  11 应急保障

  11.1应急队伍保障

  本预案的应急保障队伍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篇20

  一、演习目的

  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对电气设备发生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工作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特制定的事故应急措施。

  二、演习概况: 7月25日进行配电柜等电气设备火灾演习。

  三、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本企业有大量变压器、高压电控柜及高压线路、开关,大量低压线路及开关,大量高压、低压电机设备。上述设备在进行工作中,易发生触电、电器火灾和爆炸事故。

  四、事故模式和后果

  (1)当高压系统出现故障或因雷击等原因,产生系统过电压,会造成停电事故。

  (2)当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空气开关、电缆等一次设备,因长期过负荷或设备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连接端接触不良时,会使上述电器设备绝缘老化,自身发热,引起电器火灾,严重的还会使电压器、避雷器、电容器发生爆炸。

  (3)如果高压系统二次接地不良,就会使二次设备产生高电压,威胁人身安全,造成触电事故。

  五、现场演练内容

  考虑到我单位实际情况,由电气主任工程师及安全员在主控室讲解电气设备遇到火灾或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

  参加学习人员:各部门参加演习代表、当班运行人员、运行义务消防人员、检修义务消防人员

  考虑到实际灭火情况,计划在化水车间西侧空地上,安排废油桶点燃后,使用我单位在仓库压力等级不够灭火器进行灭火演练。

  现场灭火组织:

  总指挥:当班值长

  协调人员:安全员

  灭火行动参与人员:运行部义务消防队、技术保障部义务消防队

  技术保障部义务消防人员负责将废油桶及废油运至指定位置,点火;

  运行部义务消防人员负责现场灭火;

  后勤保障:由仓库提供压力等级已较低灭火器,办公室王荣磊负责现场照片; 

  外部支持机构联系电话

  1、火灾报警:119            2、急救报警:120

  3、治安报警:110            4、交通报警:122

  5、区安监局87416110;

  消防演习讲解内容

  现场指挥组:

  指挥员:   值长

  组员:运行人员、值班检修人员、保卫处

  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识;

  (2)对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3)当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施救;

  通信联络组:

  现场值班员、办公室值班员。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人员疏散抢救组:

  办公室、安全员

  主要职责:负责引导对火场内被困人员疏散、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火灾扑救组:

  保卫科或义务消防队

  主要职责:

  1、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2、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灭火、救援设备、物资的保障;

  2、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人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4、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是否需要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应按照预先指定的疏散路线、疏散指示灯的引导,在本部门负责人和疏散疏导小组人员的指挥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点。

  5、遇火灾时,疏散人员应作好必要的个人防护,防止吸入有害的烟尘。

  (三)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迅速给予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意外停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2、保安员必须加强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检查,检查可能因停电引发的不安全隐患。

  (五)可燃气体泄漏的应急措施

  1、如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应保持镇定,严禁开关电气设备,包括:手电筒、手机、对讲机等。

  2、撤离危险范围,到达安全地点后向安全科报告情况。

  3、打开附近的所有外窗进行通风。

  4、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有关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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