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省民宗委2019年工作部署,结合宿迁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牢筑“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做出积极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扩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渠道,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完善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少数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工作内容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将5月份定为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宣传、扶贫济困、义诊助医、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全局全年工作,结合专项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等“六进”工作。一是结合机关单位工作职能,联合教育、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住、就学、法律咨询、义务就诊等便民服务活动。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在民品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三是结合城市民族工作,通过印发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风民俗等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主题讲座等方式,在社区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同时完善社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络工作机制,构建基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四是结合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工作,开展民族村“石榴籽”共建活动,促进7个少数民族村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创业致富。五是结合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工作,在宿迁学院、宿迁中学开展“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六是结合“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在社会各界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举办拉面技能大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拟于4月份组织举办“宿迁市民族团结杯拉面技能大赛”,通过活动载体宣传展示民族饮食文化,推动拉面业健康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建和谐,共谋发展。
4、举办少数民族村组负责人学习培训班,推进民族村同步全面实现小康。结合贯彻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市民族村组负责人参加少数民族村组发展建设培训班,学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村组干部工作能力、提升提高少数民族村组发展致富能力、拓展特色村寨发展思路,实现少数民族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工作网站、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造势,努力营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围绕工作内容与有关单位和部门、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积极进行联系沟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宣传、引导、报道等活动。
3、总结展示。对全年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总结,并集整理活动资料,通过报刊、网站等公众平台,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各地民宗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地民宗工作部门要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制定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落实活动保障措施,主动与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及有关社团组织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按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广泛宣传,确保成效。各地要广泛宣传造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展示创建成果,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为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篇: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二届历次全会,区委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为契机,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发展,引导全校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重要思想,激励教职员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激发全校教职员工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目的
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教师之间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新时期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育人的氛围。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全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工作,学校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各办公室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xx年9月5日至9月30日
五、活动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六、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内容
1.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宣传水平,发挥正能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责任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2.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会、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力度,使教育月活动人人皆知,掀起宣传教育活动的热潮。
责任办公室:学校信息办、政教办、党团办
3.结合安全教育有效开展校园欺凌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不留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彻彻底底查,制定化解程序和步骤,逐一化解和排除。
责任单位:学校政教办
4.扎实开展对困难学生帮扶活动。学校积极开展组织教师和社会力量开展“献爱心”助学活动,激励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感受温暖和幸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经常关爱学生,时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避免学生之间发生欺凌事件和其他事宜。
责任单位:学校工会、政教办、团委
(二)工作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2.注重方式、实效。在宣传形式上注重创新,有特色,要有针对性和趣味性。教育月活动与学校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教育工作与教学工作两不误,确保工作有实效。
第三篇: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
按照市民宗委《年度民族文化“八个一”工程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方案》(渝民宗委办〔〕18号)和《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民宗委办〔〕51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庆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号召全县各族人民为我县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共同奋斗。
二、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期间的重大发展变化以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风貌;重点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和我县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三、活动时间
年9月26日—9月30日
四、活动方式
(一)新闻专题宣传
在《日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上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总结我县民族工作成果,展望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前景。
(二)开展民族政策街头宣传活动
各镇(街道)在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1-2次“民族政策赶场宣传”活动,发放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画、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及民族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通过宣传车、宣传画、展板、黑板报等载体,在群众聚集地、村社院落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知识,增进全县各民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三)抓好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
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村)要切实做好宣传周工作,要组织民族文化展演,举办民族知识、民族文化、民族工作讲座,开展少数民族联谊活动,要在媒体、网站和机关宣传栏上刊载民族进步创建活动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族团结进步周宣传活动是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展示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成就和少数民族精神风貌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摆上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机构、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指导配合
县民宗局要牵头落实好我县宣传周活动方案,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宣传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做好宣传周各项工作;县新闻中心、电视台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在全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情况的收集、整理与报送工作,要树立模范典型,发掘先进事迹,并及时加以推广。各镇(街道)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宣传周活动情况(文字和影像资料)于10月8日前报送县民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