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全镇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市委《关于大力实施三项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平陆县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镇村党组织换届工作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要求,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统领,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村党组织书记,努力把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实现弊革风清,建设旅游大镇、文化名镇、生态良镇、和谐好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从**年10月下旬开始,到**年底基本结束。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确保圆满完成换届各项任务。
二、方法步骤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年11月5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组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具体负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2、集中学习教育。镇党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政策规定,吃透精神。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意识,消除家族、宗派、派别等不良影响,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制定工作方案。镇党委结合**实际,严格换届程序,细化工作措施,制定镇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对重点难点村按照“一村一策”制定符合实际的换届工作预案,给予更多关注和指导。各村要依照本村实际,制定本村切实可行的换届工作方案。
4、召开动员大会。镇动员会后,各村要迅速召开动员会,学习传达各级换届工作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村党组织换届工作。
(二)选举实施阶段(**年11月4日-12月20日)
1、严格选举程序。坚持把严格程序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全面实施“两推一选”办法,按照民主测评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投票选举、批复等程序进行。
(1)民主测评推荐。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上届党组织班子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情况,由村党组织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2)资格审查。镇党委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统一征求纪检、检察、信访、公安、司法、计生、610办、综治等部门意见,严格资格审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
(3)组织考察。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在镇和本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正式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4)投票选举。投票选举由村党组织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镇党委委员要到会指导。要改进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介绍办法,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选举可采取间接选举或直接选举的办法。间接选举就是由党员大会先选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其中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直接选举就是由党员大会直接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才能进行选举,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村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经党员大会通过,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参会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不得进行选举。
要扩大党员群众参与面,扎实做好党员动员工作,及时把换届工作部署传递到每一名党员,确定投票时间应充分尊重村民生产生活习惯。做好流动党员参与选举工作,对外出务工经商等不能到现场参与投票的党员,要经党员大会讨论同意,探索有效方式进行投票。
选票采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范的选票样式。
(5)批复。对选举出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镇党委及时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球川镇新一轮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省市县换届工作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举方式和职数设置
(一)选举方式。村党组织选举实行“两推一选”方式,先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二)职数设置。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科学设置村党组织班子职数,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党员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村可增加1至2名。一般应设村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副书记原则上应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任职资格条件
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担当有为。重实干、敢作为,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迎难而上的奉献精神,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实践,热心为群众办事解难,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在“两手硬、两战赢”中表现良好。现任村干部自荐连任的,须有一定工作实绩。
3.年富力强。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村级管理工作。新进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连任的可放宽至58周岁;表现优秀的连任对象可视情确定,并报县换届办备案。
4.善于治理。会发展、善服务,懂得经营管理,善做群众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在建设美丽家园、推进基层治理上有思路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创美好生活。
5.致富带富。有创业致富思路和致富办法,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村中等以上水平。
6.作风优良。讲公道、守规矩,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干净干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注重树立良好家风,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提名为村党组织候选人:
1.在疫情防控、防台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疫情防控期间,战时堡垒指数和先锋指数考评中出现不宜提名情形的。对中心工作、重点项目不配合、不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3.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或公然无理对抗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执行;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2017年1月1日以来,被查实有严重违反党纪政务以及有其他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4.本届任期内有考核不称职、被歇职教育未整改、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村主职干部、两委干部、“一长三员”等在“三联工程”考评大行动中连续两次列入“末位名单”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被法院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且至今未撤出;不主动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有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6.道德品行低劣,有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等情况,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有下列五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竞选或当选无效: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3.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实施步骤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10月13日开始,11月10日前结束。分前期准备、两推一选、后续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召开班子会议。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建立换届选举领导工作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和文件,制定镇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工作日程和应急预案,因村制宜确定各村党组织职数和选举方式,准备换届所需材料。
2.召开动员部署会。召开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镇机关干部、县派组团联村成员以及联系县领导、县级指导组成员等参加的换届选举动员会,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换届政策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相关文件资料。
3.研究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组织各村扎实开展“三问”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围绕基层党建“百千万”工程、农房风貌“后半篇”文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育美丽经济、推动乡村治理等先行制定《五年发展蓝图》,细化具体任务,明确推进措施、时间节点等。
4.呈报换届选举请示。镇党委根据各村党员队伍情况、发展需求,逐村公布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结构要求、任职条件和候选人推荐范围。村党组织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副书记、书记选举产生办法等。镇党委及时研究审批,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5.清查梳理党员人数。镇村联动对各村党员进行逐个登记,准确掌握有选举权并能够到会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者因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④工作调动、下派锻炼、上派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⑤因疫情影响和防控要求,确属无法返乡参选,且经本人同意的。正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员,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二)两推一选阶段
1.党员群众民主推荐。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换届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换届选举资格条件、纪律要求和工作步骤等,讨论通过《五年发展蓝图》,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签署《换届选举纪律承诺书》,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镇党委推荐。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三联工程”考评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镇党委集体研究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3.考察联审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两推”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报镇党委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初审。探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县镇联合考察,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同步对党组织书记人选进行户代表测评,特别是要严格审查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党员档案、组织关系等,严格把关资格条件、党员群众认可度、能力作风等。资格条件初审合格后,报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4.批复预备人选。村党组织根据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反馈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范围内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的,向镇党委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书面请示,镇党委及时批复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以公告形式公示。
5.集体谈话。镇党委及时召开会议,对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强调换届纪律,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及换届纪律教育培训。同时,与候选人签订竞职承诺、干事承诺、辞职承诺“三项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审核候选人预备人选竞职演说稿。
6.竞职演说。各村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开展竞职演说,竞职演说稿予以公示。演说结束后组织开展党员群众民主测评。
7.做好大会筹备组织。准备好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党员名单和应到党员名册、监计票人员名单、选票、选举办法、会议主持词等,至少提前2天发出会议通知。提前布置会场,备好投票箱,设置独立的画写选票处。
8.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提前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召开党员大会通过选举办法、监计票人员名单,通过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有序组织党员依次画写选票、上台投票。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先行确认有效票、无效票,对疑问票进行认定。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名单。召开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投票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9.报批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选出的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报镇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镇党委批准。
(三)后续总结阶段
1.做好新老交接。镇党委要及时组织村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指导新班子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进入角色,践行干事承诺,推动五年发展规划落地。与落选退职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退村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换届结果,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2.落实备案管理。镇党委要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要求,做好村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备案工作,并与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材料及选举结果一起,于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5天内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及时整理归档。镇党委要按照《关于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村换办发〔2020〕2号)要求,认真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指导和实施工作。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落实“十严禁、十不准”,及时刹住影响、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的“暗流”“小动作”,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加强宣传发动,依托乡村振兴讲堂、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等,广泛宣传政策要求、人选标准等,强化正面典型宣传,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加强舆情监测应对,及时管控和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我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将于2016年下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 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16 号)和《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和〈海口市第八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6〕10 号)等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从严从实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贯穿村民委员会选举全过程,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级好班子,积极探索基层治理好机制,为夺取“双创”全面胜利,着力打造国际旅游岛历史文化客厅、安享海南宜居福地、琼北乡村风情体验区、省城新兴商业圈,加快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新琼山,实现红旗城镇化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工作步骤、时间安排
本届选举工作时间从2016年5月20日至6月30结束,正式选举日定于6月27日,提名候选人时间为6月17日。具体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以选委会的公告为准。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宣传准备、选举实施、总结移交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初-—5月底)
1、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围绕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对村“两委”及其“两委”成员届内综合表现进行排比归类,做到心中有数。摸清本辖区各村人口、户数、村民小组数、村民委员会成员等基本情况,掌握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数量、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以及村民的信任度等情况,掌握农村干部群众的选举思想动态以及家族、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掌握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数量、比例、联络方式及参选等情况。重点掌握和分析村情复杂、干群矛盾突出及历届选举问题较多的重点难点村的情况,针对性地制定各种突出事件的预案。
2、部署选举工作任务。召开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公布本辖区选举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本辖区的选举工作任务。
3、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要认真组织干部,特别是选举工作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了解掌握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和要求等。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公开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抓好宣传工作的同时,镇换届指导小组还要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
6、开展评议和审计。配合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村民对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对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
(二)选举实施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
1、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按规定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人数及妇女村民代表的名额和推选办法,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委员会将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名单公布,报镇政府备案,并由镇政府颁发村民代表证。
2、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办法》有关规定,推选村民选举工作委员会,主持本村委会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单数组成。村选举工作委员会可由村民代表会议投票推选产生。如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其选举委员会中职务自行终止,由此出现缺额,按原推选时投票数,由得票多的递补。
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本村的选举方案,具体规定本村的选民资格、村民委员会成员名额、候选人资格、候选人提名办法、候选人竞争演讲办法、投票站及流动票箱设置办法、委托投票办法、提名大会及选举大会投票办法、另行选举办法以及工作时间步骤等。选举工作方案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开展选民登记工作。认真审查选民资格,进行选民登记、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并于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发放《选民证》。要及时通知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选民”进行选民登记;原籍在本村但户籍不在本村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提前离岗或者退休等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经本人申请并经本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作为本村选民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5、做好候选人提名工作。按照《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选民推荐提名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工作能力;二是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是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是选举日前三年内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五是选举日前三年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六是现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在选前审计中未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七是现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三年内,年度考核或者民主评议没有两次被评为不称职;八是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有1 名妇女候选人。要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鼓励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以及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各类乡贤,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竞争。积极推进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把更多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同时要注意年龄结构和梯次搭配。条件成熟的村,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也可以不提名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
6、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大会是整个换届工作的关键环节。正式选举时各村设立选举大会会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人口过多或居住比较分散的村,可以增设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其中流动票箱仅限于老弱病残不能前往大会会场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且必须由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在选举前5日张榜公布。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必须配备3名以上的选举工作人员。
7、宣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移交印章。选举大会的所有投票活动应当在选举日内完成,并将选票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计票处公开唱票、计票。判断本次投票是否有效,有两个条件:一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张数超过本村选民数的一半以上,二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张数要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总选票张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本次投票有效。计票得出结果后,应当场宣布候选人和被选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候选人和被选人得1票的也要宣布。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据《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的规定确认选举有效后,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数半数以上选票,始得当选;如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应按《选举办法》的规定决定是否另行选举。为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至少有1个名额的规定,在选举结果选出符合应选人数的当选成员中没有妇女成员的,得票最少的最后一名村委会委员被选人的当选资格取消,其空位由得票最多的妇女候选人直接替补,并确认其当选资格。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要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由区民政局和镇政府联合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和村民委员会印章(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应在选举日当天选举大会召开之前,将村民委员会印章交镇封存保管)。选举结果在当日或次日,用布告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告。要张榜公布,并报镇备案。
8、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办公设施、财务账簿、经营资产、文书档案等有关资料和物品。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政府监督。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移交的,由镇政府强制移交。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初—9月中旬)
1. 设立下属机构。在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之后,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30 日内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妇代会、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主持选举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副组长。村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2. 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30 日内,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 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以及村文书、村会计和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其他党员担任。鼓励村党组织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和村民代表,通过民主程序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条件成熟的村要积极探索设立村务协商机构。
3. 完善规章制度。结合本村实际,认真研究修订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开展村民自治、发展经济的规划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使村民委员会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 做好检查验收、建档和培训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非法和违法选举,要限期重新组织选举;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建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档案。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7天内向镇政府报送书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