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新冠疫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复开诊后因新冠疫情所引起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岗医护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诊所特制定复工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宣传教育流程 利用本单位各类宣传栏、微信群、QQ群等形式载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传防设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讲; 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加强自身意识,禁止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并加强自身锻炼,增强身体抵抗力。
成立防疫工作组,负责领导和处理突发事件 组长:张维国 组员:张淑琴 开诊后防疫主要措施 (一)分诊导诊 1、前台人员每天提前10分钟上班,测量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就诊病人及陪同人员的体温,做好记录不能漏掉任何人员。2、分散预约患者3、每个进门患者酒精喷洒消毒并一人一个口罩(不得摘口罩进入)、戴一副PE手套(必须佩戴)帽子,每人准备一个塑料袋把外衣装到里面,在穿上鞋套后询问患者是否对酒精过敏 如过敏可以佩戴一次性手套,不过敏可以手部喷酒精,才可以进入。4、填写就诊登记表5、等候区分散患者等候就诊(患者与患者距离超过1.5米)6、酒精擦拭门把手7、分诊台设立警戒线,让病人在>1.5m依次排队等候,切勿近距离大量人群在分诊台处拥挤,医护人员尽量减少到前台,保持候诊大厅空气流通8、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应给予病人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戴好,并指导去发热门诊就诊。
(二) 开诊后为医生工作中加强防控措施 1、 接诊前后须按七部洗手法规范用手消洗手擦干后须佩戴一次性防护用品(口罩、护目镜、面罩等)进行临床操作 2、 面罩、护目镜被污染后应及时更换或消毒后方可诊治下一位患者,面罩、眼镜使用后贴标签放置含氯1000~2000mg/L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流动水冲洗,晾干备用。(护士、助理、医生负责) 3、一次性物品一患一换 4、碘伏,棉缸球使用须及时把盖盖上,不得拿使用过的镊子拿取使用(非常重要) 5、能够使用橡皮樟的尽量使用橡皮樟,减少唾液喷溅 6、手机使用前后空踩30S防止回吸 7、调拌类药品取多时不许再次回收,直接扔掉,取硅胶及调印模材时必须更换新手套 (三)疫情后护士工作流程 1、患者就诊前用酒精擦拭牙椅及工作台。
2、每位患者诊疗前,医生应准备贴避污膜,手机底座、三枪、灯把手、吸唾管、头枕帽子、垃圾桶。
3、诊疗前,请患者 用0.5%双氧水含漱,使用强吸减少污染物播散。
4、诊疗结束后,除去所有避污膜,冲洗痰盂保证无污物无血渍,75%酒精喷台面痰盂等静置、擦干,痰盂、强吸、弱吸用含氯消毒剂冲洗。(留痕记录) 5、无菌柜内取用无菌物品及时关闭柜门,使用前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
6、使用过的器械应严格按标准侵泡消毒灭菌后方可用。
7、医疗废物及时处理,不得堆放(保洁负责)。
8、下班时,脱掉一次性防护用品后按标准洗手回家,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9.车针盒独立包装消毒 10、 调拌类药品取多时不许再次回收,直接扔掉,取硅胶及调印模材时必须更换手套 11、 用过的调刀、橡皮碗使用后浸泡含氯消毒剂内 (四)诊疗结束后清洁消毒流程:
1、诊疗环境要求:
① 加大诊疗处置时的患者物理间隔,对于非独立牙椅诊室,至少间隔一台牙椅安排就诊;
② 诊室台面尽量少摆放物品;
2、空气要求:
① 诊室加强开窗通风,诊早、中午、诊后各 30 分钟;
② 下班后对诊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3、诊室地面要求:
① 诊室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
② 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消毒采用 500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 30分钟。
4.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求:由专人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墙壁或拖地消毒,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置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内,锐器置于锐器盒内。
2、工作人员使用后的一次性防护用品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医疗废物本填写完整。
口腔诊所新冠疫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部署上来,坚持把全市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市教育局(体育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组,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局长许秀旗任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其他委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教育科、思政科、体卫艺科、勤俭办等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郑大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含市业余体校和全民健康中心)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各地、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具体有力措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含市、县区业余体校)未经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学或以其他名义组织学生返校搞集体教育教学等活动。具体开学事宜,市教体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统一部署;
(二)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开展培训、考试等集体聚集性活动;
(三)全市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及体育培训机构暂停对外开放,暂停全市范围室内、室外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赛事;
(四)全市各类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组织暂停举行比赛、活动及培训;
(五)全市中小学生严禁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
(六)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和参与补课;
(七)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着手储备消毒、口罩、体温检测仪(表)等防控物资;
(八)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放的《倡议书》和《明白纸》要尽快印制,立即发放张贴到位,并自觉遵守《通告》要求。春学期开学后,在非教学时间,要利用校园广播反复播放《倡议书》和《明白纸》音频;
(九)春学期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室、宿舍、食堂等校园各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开学学生返校后,学校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作为必查项目)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制度,建立健全健康档案,落实一天一消毒要求;
(十)强化学校门卫管控,加强对进出学校人员的排查、登记,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
三、严格纪律,维护稳定
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不得擅离值守,疫情防控相关情况按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对违反值班制度和要求的,将依规依纪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全体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及广大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纪律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和理性对待疫情,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从即日起,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含市业余体校和全民健康中心)于每日下午1时前向市教体局“日报告、零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口腔诊所新冠疫情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开展工作
1、加强日常监测,各班主任负责晨检,每天上午及时上报学校。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通过黑板报、条幅、公众号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三、组织机构与分工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时刻保持战时状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早、抓小、抓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科室、各年级要充分利用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短信、QQ 群、微信群等媒介积极宣传科学防控知识,尽快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发送给师生及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正确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热点问题》、《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宣传要点》等相关健康知识,提高师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认知水平,引导师生科学应对防范,提升自我防护意识。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消除恐慌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五、加强管控措施
学校要加强对本校学生情况的摸底排查,限制举办大型活动,减少或避免人员流动,管控好人员流动。
1.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第一时间要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发热师生相关信息。
2.各班主任老师,务于1月27日前将《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应急预案》传达给学生及其家长;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要引导师生、家长假期尽量少外出,外出时请佩戴口罩,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减少聚会、聚餐;要引导师生、家长假期不要前往武汉等疫情地区;要引导保持清淡饮食;要强调有咳嗽、喷嚏时戴口罩或用纸巾、衣物遮挡口鼻以减少病菌传播;要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症状,出现此类症状及时就近就医
3.门卫要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力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进入校园。
4.学校要加强春季开学返校学生检测管控,要对返校学生的体温检测进行登记,详细信息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5.要加强对超市食品、学生奶、饮用水安全自查工作,做好超市食品、学生奶、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不食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做好教室内清洁卫生工作,注意随时开窗通风,自觉保持和维护宿舍整洁。
6.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遵循原则。尤其在师生返校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办公室、食堂、图书室、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7.学校要根据规模、班级、人数等,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枪)。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我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 启动响应。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时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学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疫情处置小组成员护送去医院。教职工出现传染病,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3、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发病学生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学校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 , 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 ,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因公需要,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七、保障措施
1、 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安排相关人员 , 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 熟悉突发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 , 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 , 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八、责任追究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校长是本校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相关处室负责人是安全卫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