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1
2018年,全市信访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紧紧围绕“一条主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扭住“两个关键”(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落实“三个文件”(中办〔2013〕27号、中办〔2016〕32号、中办〔2017〕51号),突出“四个重点”(领导干部接访、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打好“四个攻坚战”(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加强“一个保障”(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努力实现信访工作追赶超越,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盯紧网上信访系统,持续发力提质效。继续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横向抓好有关职能部门和中省驻延单位牵头部门联通应用,开通市、县两级领导信访信箱,不断扩大网上信访覆盖面。加强和改进网上信访工作,运用好网上信访、领导信访信箱、视频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完善信访代办员制度,力争将全市网上投诉占比提升至60%以上。加强对信访基础业务的检查、指导和通报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后进县区和部门,灵活方式方法,深入实地指导、培训,及时有效纠正,努力实现“业务管理制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方法手段信息化、受理办理法治化”的工作总体目标,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质效。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满意度评价。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跟踪,及时提醒、回访和督办,切实推动参评满意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二、注重合理诉求解决,综合施策见实效。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活动,进一步细化方案,全力打好“四个攻坚战”。要全面梳理突出问题,分类逐案建立责任台账,明确化解要求,落实领导包案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并列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要综合施策,采取听证评议、协商会办、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专项资金救助等方式进行攻坚化解,在控制增量和减少存量上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定《信访事项日常督查督办工作办法》,采取网上督办、电话催办、发函督办、视频抽查、实地督查暗访、会议协调督办等方式推动化解。要严格落实《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细化操作规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履行审查、纠错等职责。
三、提升基层化解水平,围绕中心做保障。继续以开展信访“三无”县(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信息员、网格员、调解员的作用,建立不稳定因素“周排查、月研判、季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积极推行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整合信访、综治、司法、便民服务等资源,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以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专业调解人员等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紧盯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民生方面和扶贫领域的信访工作,坚持按政策办事,充分发挥信访部门职能有效推进问题解决。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梳理有关信息,积极向政法机关提供线索。
四、加快信访法治建设,找准关键求突破。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推动解决信访问题。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会商机制,做好沟通衔接、诉访交织事项的分流处理工作,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严格执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学习培训。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省市适时将对“三个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强化追责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和《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注重提高首办环节工作质量和效率,落实3个100%办理机制(即100%按时转送交办、100%受理告知、100%按期办结),建立结果评价回访、问题核查督办、办理情况通报等制度,力争最大限度压缩时间、降低成本、一次性高效解决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增强各级责任意识。继续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和月通报机制,市县镇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对因决策不当、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或者造成矛盾激化的,坚持出现一起从严从快追究一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和建议,强化问责,倒逼问题解决。
六、重视越级信访工作,引导防治齐推进。持续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压实信访事项办理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夯实基层基础化解责任。要紧盯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驻京、驻省劝返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狠抓源头预防、信息预警、外围排查、劝返接离、督查督办等关键环节。针对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进京越级上访和缠访闹访、重复上访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持重点县(区)管理、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进京越级访和来省集体访主要领导接访制度,做到化解稳控、劝返接回、依法处置责任无缝对接,确保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不发生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负面炒作,北京非接待场所上访和赴省集体访人次同比显著下降。
七、坚定理想信念,狠抓队伍强素质。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信访局《关于规范信访工作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重视解决信访部门机构、编制、职数和主要领导兼职等问题。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视频培训等方式,分级分批抓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深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福建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福建省信访局《关于深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推行建立“信访评理室”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分步建立“信访评理室”(以下简称“评理室”)和“访调对接工作室” (以下简称“工作室”),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立“评理室”、“工作室”,为解决信访矛盾问题搭建平等对话平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开展“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的需要,是加强社会治理的需要,是为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需要,是创新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调解的需要,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有利于维护法治尊严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增强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调解的透明性,目的是着眼群众满意和一次性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推动群众合理合法初次信访投诉一次性及时有效解决。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模式,通过建立“评理室”、“工作室”,引入和发挥公正社会力量,辩明是非、释法析理、定分止争,推动创建信访“三无”(无进京到省越级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活动深入开展。今年年底前全市完成100 %乡镇(街道)和50%村(居)建设,到2020年上半年全市100%乡镇(街道)、村(居)完成建设任务。
三、工作原则
1.方便群众。要把“评理室”、“工作室”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的信访工作重要抓手,牢牢把握“最多投一次”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实效,切实减少群众往返奔波,确保评理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依法依规。评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不违背现行政策,没有政策依据的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
3.客观公正。评理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尊重信访事项办理的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调查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也要依法据理做好教育疏导信访人的工作,引导信访人在法理情理德理轨道上解决诉求。
4.访调对接。建立健全“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就地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人民调解途径优先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信访工作始终。
三、实施步骤
1、至2019年12月底,100%乡镇(街道)及各辖区的50%村居(社区)完成 “评理室”“工作室”的建立。
2、至2020年6月底,乡镇(街道)辖区100%村居(社区)完成 “评理室”“工作室”的建立。
四、主要任务
(一)搭建好评理室。信访局、司法局要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建立“评理室”、“工作室”。
在市信访局设立单独“评理室”、“工作室”,乡镇(街道)“评理室”、“工作室”可设在综治中心或司法所,村级“评理室”可设在村民调解委员会。“信访评理室”应制作科室牌(加挂“访调对接工作室”)、评理工作流程图和评理员花名册,并上墙。设有主持人、评理员、当事人、旁听席、记录员桌签。“评理室”、“工作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评理员库。市“评理室”要确定5 0名以上的评理员,乡镇(街道)“评理室”要确定2 0名以上的评理员,村居(社区)“评理室”要确定1 0名以上的评理员。评理员应发放聘任证书。
市信访局、乡镇(街道)、村两委会的“评理室”可从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中,邀请公道正派、不计较参加公益活动得失、无不良行为的人担任评理员,包括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直属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负责人、法律工作者、社会贤达、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会成员、老村干、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退役军人、老人会理事、村六大员、村教师、村专业经济合作社负责人、村民小组长等。评理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充实。评理员根据群众诉求内容来选取,包括了解掌握情况的,与当事人熟悉和信任的,也可由当事人自行挑选。
(三)规范工作流程。
1.选案。经过初信初访最多投一次没有解决,比较疑难复杂的群众诉求、信访矛盾纠纷。
2.提出。群众提出诉求前后,或有关部门在处理、复查、复核信访事项之前或过程中,由信访人、承办机关或信访工作机构提出评理要求。
3.评理。由市信访局、司法局、乡镇(街道)、村两委会的“评理室”负责人受理并组织评理员在评理室对当事人诉求内容进行评理。评理会应由主持人、评理员、当事人、记录员等人组成,根据诉求内容和经当事人同意,可实行开放式评理,允许社会公众旁听。在当事人陈述基础上,评理员对诉求内容进行情理、德理、法理评议,运用道德、习俗、伦理和乡情力量来感化当事人。
4.调查。评理过程中,对诉求的一些事实需要到现场调查的,由主持人与评理员、当事人商量后,组织大家赴现场调查取证。
5.定论。经评理合议,得出评理结论,双方当事人认可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和解协议书,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序良俗,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意见不一致,需要并愿意启动换级评理的,可以由评理组织方提请上级组织评理(包括视频远程评理)。
6.记录。主持人确定专人负责评理过程记录,最终记录应经主持人、评理员和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7.归档。记录员应将评理登记表、评理过程记录单及和解协议书等评理过程所产生的文书予以立卷归档。
(四)科学运用成果。对于经评理达成和解的信访诉求,制作评理和解协议书,必要时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增 强法律效力和公信力。加强信访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对接。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评理室”、“工作室”建设工作,成立“评理室”、“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保证评理工作开展的场所和设备,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适当对社会上聘请的评理员发放一定误工误餐补助。
2.加强工作指导。信访局、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评理室”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评理员评理业务的培训,提升评理效果。要指导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和访调对接工作制度,指导村居制订修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规民约,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3.加强排查化解。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工作,健全完善信访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消除在隐患萌芽状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实行乡村干部包片排查矛盾纠纷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要认真解决工作中发现的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人文关怀。要经常下基层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和攀亲情,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贴近与群众的感情。
4.加强宣传总结。要认真总结开展“评理室”、“工作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经常性的开展工作交流,推动评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工作实效。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开展评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工作出色的优秀评理员,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5.加强责任考核。乡镇(街道)及各辖区村居(社区)完成 “评理室”、“工作室”工作列为年终综治信访考核内容。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方案3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信访及群众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妥善解决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以及扬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扬信联办〔2018〕4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建立我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组 长:叶 健 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德裕 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俊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跃中 副镇长
戎 祥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卢桂青 监察室主任
刘 英 妇联主席、司法所副所长
李明健 综治信访助理
孙 坚 安监站长
张丽萍 民政助理
顾新年 计生助理
许晓勇 劳动所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助理
周怀喜 农经助理
张容安 城管(卫生)助理
戴万峰 村建助理
焦 玲 文化站长
陈福祥 水利站长
田宝贵 农业助理、田庄村党总支书记
杨长海 平安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茱萸湾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朱庆梅 文教体助理
祝 鸿 天顺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方义建 万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傅 龙 沙联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磊 联合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旭 万福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在镇信访科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由综治信访助理李明健兼任办公室主任,信访干事孙爱国、信访办事员徐再清为成员,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联席会议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研判当前信访形势,分析突出信访问题的特点规律,提出工作对策;了解上级交办和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处理进度,提出催办督办意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二)分析引发群众上访的原因,研究制定处理上访问题的预案及各项措施。
(三)指导、协调、督促各村及时就地依法解决好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四)协调解决交叉信访问题。
(五)制定共性信访问题处理原则。
(六)研究确定向镇党委、政府呈报重大信访工作事项。
(七)负责制定领导包案方案。
(八)负责协调、处理紧急和突发上访事件,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
(九)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十)完成镇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三、联席会议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组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二)联席会议召开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信访和群众问题,拟制会议方案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实施。
(三)处理信访和群众问题时,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就地、依法处理,凡各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律不提交联席会议;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首先由涉及村(社区)或相关部门拿出信访问题基本情况和初步意见,并提供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召集人把关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不拖,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对无力调处的信访矛盾,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由于迟报、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涉及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于超越本村(社区)或相关部门职能范围的信访和群众问题,在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的同时,积极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信访渠道。如有越级上访,在接到通知后,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应立即到现场做接洽工作,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由相关村(社区)或部门负责处理,不得推诿。
(六)联席会议研究信访案件时,涉及到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责任人要及时到会。
(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镇党委政府督查办要协助有关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四、责任追究
对各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受理的群众信访,如因顶着不办,推诿拖拉而导致大规模群众性事件或大规模群众越级上访,按照省委《江苏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