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XX]10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着眼于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着眼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坚持培训与应用的统一。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受训对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实践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分级分类,保证质量。依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受训对象的不同特点、要求,分级分类实施培训。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明确培训标准。选择和优化培训内容,提供规范适用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和培训评估、考核制度。
3、整合资源,创新方式。主要依托、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根据需要加强功能性建设。立足提高操作能力和实战水平,大胆探索科学培训方法,积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方式开展培训,增强培训效果。
4、规范管理,有序进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制,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积极性。正确处理专项、专业培训与综合性、管理类培训的关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
二、具体安排
1、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将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根据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工作总体安排,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课程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全省每年分级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在省行政学院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培训市州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50人左右;市州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分管领导250人左右。
2、应急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全省每年分级分类组织培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10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50人左右;市州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850人左右。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值守应急、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3、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新闻发言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省应急办、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州政府、省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每年培训50人左右。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培训也相应安排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内容。
4、基层干部。基层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渠道,对街道、社区、乡村和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5、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省应急办、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安监局联合举办省属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50人左右;省应急办会同省经委、省安监局、省工商联等单位,适时举办大型民营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示范班。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会同安全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制订专项规划,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考核。
6、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7、应急救援志愿者。应急救援志愿者的培训重点是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和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的能力。培训由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会同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培训方法
1、授课启发。针对不同的受训对象,编写不同的培训教材,力求授课内容丰富,授课形式多样,知识性、趣味性融为一体。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思考,展开讨论,增强授课效果。联系实际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参观活动,请当事人讲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让受训对象从中得到感性认识。
2、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现实中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案例,让受训对象从中找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规律,找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方法,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地演练。组织适度规模的突发公共事件演练活动,让受训对象扮演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不同角色,表演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实战能力。
4、电教指导。将应急管理培训项目制成录像带或光盘,通过播放录像的形式进行培训,使受训对象受到直观教育。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提供练习、游戏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情景模拟让受训对象得到训练。
四、保障措施
1、编写培训教材。结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本着“少而精”、“能管用”的原则,确定综合类、专项类应急管理培训课程设置,明确培训内容和标准。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体系。干部综合类应急管理培训教材由国务院应急办组织编写。省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在统一规划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组织编写有关专项类培训教材和辅助资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案例库。
2、推进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开展应急管理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教育资源和广播、电视、远程教学等手段,依托行政管理和有关专业院校开展联合培训,确保培训质量。适应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培训要求,在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中确定若干个重点基地,加强功能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增强培训效果。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高等院校和行政学院为依托,培养、建立一支应急管理教研骨干队伍,为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同时,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推动高等院校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促进学术研究和交流,为提高应急管理培训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4、统筹安排使用培训经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要培训项目之一,在现有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严格按照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规定,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5、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对象和内容,分别研究制订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标准。将应急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纳入现行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统一实施质量评估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6、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顺利实现培训工作目标。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要把加强人才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制订和落实培训计划。在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培训中,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又要统筹安排、加强管理,保证培训健康、有序开展。
7、强化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省应急办负责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市州和省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适当组织举办具有示范意义和综合类的培训重点班。省有关部门举办以市州、县市区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对象的应急管理培训班、研究班,要经省应急办审核并报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下达培训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抽调学员。各市州和省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年度安排和工作情况,要及时报省应急办。要积极动员、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培训,同时严格社会培训机构相关资格资质认定,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参照本方案的要求,分别制订具体的加强干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应急管理局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桂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安全发展、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紧紧围绕湖南省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培训(送培)工作健康发展;强化企业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保证。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以点代面组织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逐步达到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
(一)督促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按要求及时送培,送培率90%以上。
(二)督促矿山、冶炼、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邀请有资质机构对班组长开展培训,培训率90%以上。
(三)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组织或委托进行普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培训率100%。
(四)及时组织送培本系统及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送培率80%以上。
三、培训方式
1、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乡镇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以向省市培训机构送培的方式组织培训
2、邀请有资质的机构特别是依托市安培中心对企业班组长开展集中培训
3、企业普通从业人员以企业自主培训或受企业邀请组织全员培训
四、培训计划
(一)送培计划
1、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严格按省、市文件执行。
2、年度本系统及乡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按省、市文件要求送培。
(二)本级培训(详见附件)
1、接受企业邀请,择机组织煤(石墨)矿从业人员培训200余人。
2、接受企业邀请,择机组织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培训200余人。
3、接受企业邀请,择机组织工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400余人。
4、接受企业邀请,组织危化企业、烟花企业从业人员培训180余人。
5、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隐患排查与治理;
(3)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及应急救援管理;
(三)企业自主培训
相关职能业务股室督促企业应培尽培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晓飞
副组长:周继明刘振华罗宝辉何钢秦学灿欧阳成方颜国文李建民
成员:卢华平谭雄柏李建华陈海华陈立胡松华 蒋熙金龙文明黄绍俊 许灵威 马建华 罗丽华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陈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日常事务联络、协调。
六、工作措施
1、加强股室间协调,形成培训工作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2、加强师资队伍调度,培训教师主要从大中专院校安全生产专家教授,各级各部门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安全监管实践经验和安全理论水平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大中型企业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中选聘。
3、全年拟举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20期,培训人员预计980人,预算培训经费6万元(含培训书籍资料费、场地费、授课费)。具体培训工作由桂阳县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承办。
4、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罚。
应急管理局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定于近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为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为主线,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夯实安全培训基础,以全面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重点,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强力推进企业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全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全面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使企业的从业人员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与所从事岗位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在此基础上,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安全培训长效机制,使我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三、培训对象
一般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教育、卫生、养老机构、交通、水利、林业、粮食、文化娱乐场所、宗教聚集场所、商场、洗浴、宾馆、KTV、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机械加工、建材、纺织、轻工、水泥管厂、商混站、木材加工厂、砖厂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通知、报名及培训
(一)通知工作。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请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按以下要求做好应培训人员的通知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全县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卫健局负责通知全县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民政局负责通知全县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文旅局负责通知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全县粮食收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商务局负责通知商场、洗浴中心、宾馆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工信局负责通知机械加工、建材、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民宗局负责通知全县宗教聚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林业局负责通知林业系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水利局负责通知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供电公司和县农电公司负责通知本系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住建局负责通知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交通局负责通知客运站、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其他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所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本辖区所有经营企业及业户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报名工作。
1.参加培训人员请于11月3日至4日到县应急局四楼报名。
2.办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填写完成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证申请表(附件)1份。
(三)培训工作。
1.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范围,督促动员所辖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参加培训。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确保应培训人员全部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情况,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