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养老机构(福利院)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进入2021年,疫情流行加速。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疫情呈现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传播速度快、患者年龄大、农村比例高等特征,有的地方出现了社区传播、多代传播。加之临近春节,大量的务工人员将回流返乡,大中院校学生寒假放假回家,新一轮人员流动高峰和春运高峰即将到来,当前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全力应对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需要,切实保障全院老人及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养老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并针对风险隐患环节,就做好冬春季及春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要清醒认识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思想上紧起来,工作上动起来,措施上实起来,纪律上严起来,坚持严防死守的态度不变,坚持现有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不变,坚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不变,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同步跟进整改,补齐防控短板,坚决落实民政部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守住今冬明春防控的关键时期,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切实保障老年同志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卫生室医生****任副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养老院疫情防控工作。
(一)人员组成组长:院长****副组长:医生****、*****成员:……(二)主要职责1.细化领导小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2.贯彻落实市民政局有关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护理班组防护工作,保障全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4.认真做好老人疫情情况统计、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重点监测有外出的老人,指定专人搞好处于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老人的服务工作;
5.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全院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6.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老人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防控措施(一)落实封闭管理制度1.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实施封闭管理。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院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等活动,谢绝任何人员进入老年人生活区检查、调研。
2.严格控制本地通勤员工数,减少不必要的通勤。对通勤人员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安排专人负责加强通勤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出管理,做好入院前“健康码”、行程卡信息、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核验,以及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手脚消毒等工作。
(二)严格外来探视活动1.严格实行预约探视制度,做好宣传说明,鼓励视频等方式远程探视。对确需入院探视人员,严格入院前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核验。
2.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手脚消毒,经专用探视通道在通风较好、空间较大的场所或探视专用房间进行探视,合理控制流量,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
3.建议探视人员不外带食品,确有需要的应由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消毒后转交老人。
(三)做好老人入院工作1.原则上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老年人入住。经评估确因家庭无力照料急需入院的,应在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在院内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办理入住。
2.低风险地区老年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院内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办理入住。
(四)搞好春节返家服务保障1.提前摸排老年人返家意愿,讲清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对确需离院的老年人建立工作台帐,登记离院后的主要活动安排及出入场所,并书面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属离院期间不接触30天内有境外旅行史及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要求。
2.要提前获悉老人返院时间,并根据老年人返院时间,提前落实隔离场所,设置返院通道,做好院内转运保障,分批有序接收返院。
3.全体住养老年人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家过节。如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域。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在院内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五)鼓励工作人员就地过节1.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根据养老院运营情况及员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如工作人员返乡地区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要求其不返乡。
2.对返乡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要书面告知不接触30天内有境外旅行史及《常态化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赴境外旅游探亲,做好个人防护,以及返院时核酸检测和隔离等防控要求。
3.提前掌握返乡工作人员返院时间,引导错峰返乡返院,合理调度在院工作人员力量,保证春节期间及节后老年人返院高峰时护理人员能够满足服务需求。
4.对春节期间加班员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落实调休制度。
(六)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晨检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2℃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由专人护送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院。
(七)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1.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等生活物资,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做好外包装消毒。应避免采购使用进口物资,如确需采购,要严格做好消毒并登记原产地信息,以便溯源追查。
2.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负责接收外来物品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事后消毒,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
3.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4.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5.教育引导老人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个人宿舍通风,落实消毒措施。
(八)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1.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
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做到生熟分开。
5.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九)完善疫情防控应急管理1.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出现疫情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院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向民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2.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管理。老人、员工或共同生活的人员出现病例后,全院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严格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服从疾控机构的管理,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天2次报告体温和其他健康情况。
3.加强病例疫点消毒管理。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病例场所等疫点的终末消毒,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消毒。
(十)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1.切实加强防护知识教育,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掌握防护知识,教育引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老人心理疏导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老人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十一)搞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1.根据防疫需要,准备好老人和护理人员所需的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2.预备隔离房间,以供未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
3.针对季节性气候,储备好老人防寒防冻物资,尤其在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
(十二)强化防控工作督促检查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护理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几点工作要求1.全体干部职工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
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落实责任,切实进入工作状态,服从组织安排,绝不推诿退缩,扎实工作,各项任务不打折扣,情况摸排、数据上报要及时、准确。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院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希望全体职工都能响应政府号召,原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只要有心,疫情过后不差相聚的日子。同时要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护理工作,切实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1年养老机构(福利院)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县(区、市)民政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级养老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民电〔2020〕16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赵龙常务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的通知》(闽安委办〔2020〕61号)、《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20〕65号)、《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和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168号)、《泉州市委宣传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消〔2020〕306号)、《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举措
当前,全国一些地方零星散发的本土确诊病例时有出现,加上春节是人员流动返乡和养老机构老年人回家过年、家属探视的高峰期,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各地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积极动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自愿进行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原则上除禁忌症外要做到“应接尽接”,并逐条对照认真落实工作措施。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到
1.在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好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及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指导养老机构做好防控物资、必需生活物资和老年人服务专用物资的储备。
3.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组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地方,节后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基本返院后,可组织养老机构进行全员核酸检测,以摸清底数、预防风险。
4.要在“春运”开始前组织一次大检查,县级组织自查,省里将组织抽查和地市级互查,全面检查养老机构落实《防控指南》和本通知要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5.各地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千方百计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帮助养老机构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发展和老年人生命健康。
(二)养老机构要做到
春节期间养老机构原则落实封闭式管理,防控措施恢复到2020年初。
1.合理做好老年人节日返家服务保障和工作人员调配安排。各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老年人并联系其家属,摸排春节期间在院老年人返家意愿,主动向老年人及其家属讲清春节期间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根据养老机构服务需求,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养老机构。对节日期间留院的工作人员,要足额及时发放加班费及岗位补贴。
2.养老机构对确实要离院的老年人要建立台账,老年人离院前,应确定拟返院时间,并书面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属居家期间不接触《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接触30天内有境外旅行史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及时向养老机构反馈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返院时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
3.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在院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4.养老机构要严格控制本地通勤员工人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通勤。本地通勤员工进入养老机构后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养老机构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养老机构食品等生活物资要从正规渠道采购,并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同时入院前做好外包装消毒。建议养老机构非必要不采购进口物资,负责接收外来物品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事后消毒,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肉类、水产等冷冻食品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5.养老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进出人员管理,负责检查“健康码”、佩戴口罩、登记信息、手脚消毒和测体温等工作。探视实行预约服务,做好流量控制。探视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严格实施体温检测,不允许进入生活区。建议探视人员不外带食品,确有需要的要严格消毒后转交。有30天内国外旅行史或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的人员,禁止入院探视,养老机构可通过视频聊天等方式提供远程探视服务。春节期间养老机构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机构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6.要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履行安全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开展疫情防控演练,对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7.每月要落实 1 次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要备好60天防控物资,每半月补充一次,常态化保持防控物资不少于45天储备量。要加强工作人员和入住人员流感防控的知识教育,定期开窗通风,备好环境消杀物资,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消杀,并做好消杀记录,保持机构环境卫生。
8.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者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是一址两院的,应当按照要求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患者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对外开展服务。对内开展诊疗服务时,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院感控制,根据冬春季养老机构传染病高发的特点,做好机构内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及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养老机构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主动送医上门或上门核酸检测,减少与外界接触风险。
9.养老服务机构要有组织、分批次开展户外活动,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及时转移老年人注意力,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二、守住安全生产工作底线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加强春节期间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围绕养老机构房屋结构、地质灾害、消防、防范非法集资、服务管理等方面安全问题,持续组织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限期整改。
(二)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开展精准防骗宣传,在养老机构醒目位置摆放、张贴防骗宣传海报,利用LED屏滚动播放防骗警示语,逐院逐人发放并签订《不组织不参与违法违规办理、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流量卡承诺书》,力争实现“养老机构内部零发案、关联人员全覆盖、服务对象不遗漏”的工作目标。
(三)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充分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
(四)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民政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四个清单”,细化具体治理措施,指导帮助存在整治困难的养老机构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虚假整改的严肃处理。对经过督促指导仍然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要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
通过会议、培训、电话随访、书面告知等多种方式提醒养老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养老机构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加强冬季供暖保障,防止煤气,煤烟中毒和冻伤、冻死事故,确保老年人安全过冬。加强日常巡查和护理,防止老年人因护理不到位,发生褥疮、跌伤、烫伤等事故。要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做好违规销售保健品和非法集资欺诈的风险预警和防控,严禁在养老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
三、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用好媒体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养老机构广播、电子显示屏(包括电梯视频)、报刊、提示卡等常态化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广告、提示。
二是制定制度和预案。养老机构要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和有行为能力的人员普遍掌握“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知识,新上岗、转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养老机构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要强化养老机构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培育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文化,推动养老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消防安全内生机制。
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一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市民政局与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泉食药监餐〔2018〕272号)精神,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遵守餐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积极动员和引导养老机构加大食堂建设投入,改善提升供餐条件,督促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推进“明厨亮灶”建设。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明厨亮灶”建设的内容、标准及要求,积极开展养老机构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认真落实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自查自评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养老机构饮食安全。
五、持续倡导文明新风尚
一是营造环境。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健康生活环境。
二是反对浪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
三是文明用餐。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若干措施》(泉文明委〔2020〕17号),深入开展”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实行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努力形成文明用餐新风尚。
六、合理安排精神文化生活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养老机构可以分区分层组织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同时,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家庭情况等条件开展个性化的亲情服务,增加节日气氛。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服务,引导老年人开展有益的趣味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要做好宣传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加强老年人心理状况观察,发现有心理危机和自伤他伤倾向的老年人,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做好应急处置。
2021年养老机构(福利院)今冬明春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尊敬的各位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及家属:
近日,国内多地陆续出现多起疫情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临近岁末,为全面有效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确保入住老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大家共同做到:
1.实施预约探视,每个入住老人每两周接受家属探视一次,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所有入院探访的家属,请全程配戴口罩,配合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测体温、看绿码、查行程、探访物品消毒以及人员信息的登记工作,探访期间不进入生活区。如果您是30天内入境人员,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回乡人员,为老人的安全健康着想,近期请不要入院探访。
2.所有机构入住老人,在此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期间,请尽量留院。若有特殊情况确需离院的,离院期间尽量不要接触30天内入境人员和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回乡人员,做到不串门、不聚众、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出行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近期请尽量不接触冷冻冷藏生鲜产品特别是进口冷冻冷藏生鲜产品,如有接触,请做好清洁消毒,及时向养老机构反馈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返院时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
3.鉴于严峻疫情影响,提醒大家“非必要,不离市”。若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市的,要向所在机构做好报备工作。中高风险地区返院的,应在我市指定的隔离点隔离14天,入院后安排单间居住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生活区;其他地区返院的,需自行居家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生活区。
4.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请大家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人员的健康监测。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护好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们将以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第一目标,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始终采取最严密、最周全、最严格、最有效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我们将及时调整防控措施,不排除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封闭管理的可能,敬请大家理解配合。
最后祝各位老人及家属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