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方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计划为下属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益。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1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1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要把推选活动与学党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和宣传典型先进事迹,广泛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职场范文网小编整理了2021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凝聚力量,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激励全市xx服务企业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推动红色物业建设,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本着热烈、庄重、简朴、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弘扬党的丰功伟绩,激励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行业党的建设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队伍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xxx名,优秀党务工作者xx名,先进基层党组织xx个。
经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党委研究:xx人以下的党组织推荐x名优秀共产党员,xx人至xx人的党组织推荐x名优秀共产党员,xx人以上的党组织按党员总人数的xx%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组织推荐x名;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单位申报。
三、推荐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从严把握原则。评选推荐对象注重向一线群体倾斜,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曾获得各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
四、评选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先进理论,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品德高尚,光明磊落,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疫情防控中,带头挺身而出,积极投身一线。近3年来至少1个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为优秀。
2、优秀党务工作者: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较好推动党建工作在物业管理行业的落实。
3、先进基层党组织: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各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党组织书记有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能力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红色物业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中成效显著。
五、评选表彰程序
1、启动(x月xx日前)。由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党委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表彰项目、范围、名额、评选条件、奖励办法、工作程序等。
2、推荐(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单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并撰写集体和个人简要事迹材料。
3、初评x月x1日至x月x4日)。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委员会牵头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所在街道、社区、党员、群众等意见。
4、审核(6月7日至6月11日)。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委员会召开党委会议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研究,符合条件的作为拟表彰对象。
5、公示(6月12日至6月18日)。通过xx市xx管理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拟表彰对象进行5天公示。
6、决定(6月21日至6月30日)。中共xx市xx管理行业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六、评选要求
1、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遴选,认真考察,党组织审定的办法。具体程序是: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选,对初步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考察,推荐先进集体的,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天。
2、实行考核审查责任制。坚持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公论和工作实绩,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保证评选质量。所在党组织在推荐表上盖章,党组织主要领导签名。
3、评选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倾斜基层一线,注意结构合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当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不推荐。
4、报送评选材料要求。按照要求填写报送评分表和推荐表,推荐对象名册要做好排序。评选材料第一部分为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简要事迹。材料形成后,于2021年x月xx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行业党委,电子版发送至xx物业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xxxxxx,联系人:xxx。
七、表彰形式
采取通报的形式表彰,向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向获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
八、工作要求
1、严格组织把关。各级党组织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照推荐评选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坚持优中选优,确定推荐对象。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
2、严肃工作纪律。按照推选程序方法步骤,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把表现优异的先进个人真正地推选出来,确保推荐评选活动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3、做好学习宣传。要把推选活动与学党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和宣传典型先进事迹,广泛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4、注重典型培树。各单位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为典型的成长进步创造好的条件。
2021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充分展示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取得的丰硕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党员鼓足干劲、凝聚力量、担当作为,以“争当表率、争做模范、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实际行动,高标准推动“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全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表彰范围
局属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二)评选表彰名额
在全局范围内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优秀共产党员。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维护民族团结行动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践行根本宗旨,勇于直面矛盾,具有斗争精神,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为党的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肯定。
3.善于作为、实绩突出。能够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于担当作为,业绩显著,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4.务实廉洁、作风过硬。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清白做人、干净干事,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受到服务对象和党员群众的赞誉。
5.履行职责、模范带头。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自觉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等次为合格以上。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2.能力过硬。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市局党建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作风过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支部班子坚强有力。支部班子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
2.党建工作扎实有效。能够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支部的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效发挥,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服务载体特点鲜明。围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党旗飘扬警徽闪亮”党建项目和“红色引擎党支部”创建工程,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立足中心工作,目标明确,真抓实干,团结协作,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严格程序,组织推荐。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党支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
(二)发扬民主,党支部确定。推荐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党支部研究提出推荐对象,经支部会议研究确定。
(三)严格审核,集体研究。政工室根据各党支部推荐情况,审核后提请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全局“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
(四)集中公示,集中表彰。对拟表彰对象在全局范围内公示,在“七一”前,组织召开全局“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与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确保推选的典型立得住、叫的响、推得开,要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
(二)严格评选标准。坚持以工作实绩为标准,以群众认可为基础,切实把表率作用好、服务成效突出、群众普遍认同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出来。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真正达到选树先进典型,弘扬行风正气的目的和效果。
(三)严格程序推荐。各党支部在全局范围内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优秀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于6月11日12时前报送政工室文武魁处汇总,被推荐人员需提交500字以内事迹简介和推荐申报表。派驻纪检组对推荐人员的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审查。
(四)严明工作纪律。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深入宣传报道。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过程变成发现典型、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过程,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对评选出的“两优一先”先进典型事迹及时宣传,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激励全警为新时代公安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2021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按照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总体安排,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全镇“两优一先”推荐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数量
表彰35名优秀共产党员、3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投身一线,带头挺纪在前、冲锋在前、奉献在前,着力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6月,下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评选表彰的推荐对象: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根据其它有关规定,被取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的。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所在党组织党建工作特色亮点鲜明;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推动党建工作为中心大局保障有力;
5、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评选表彰的推荐对象: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根据其它有关规定,被取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的。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在推进中央三大攻坚战,以及聚焦“三大战略”“六大主攻方向”,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中,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抓好支部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评选表彰的推荐对象:2019年、2020年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和近三年党组织书记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党组织不得推荐表彰。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2、考察。各党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考察合格后,各党支部向镇党委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3、审核。镇党委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并通过网络公开、公示栏张贴等形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党委会研究。
4、决定。公示结束后,镇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由镇党委作出表彰决定。
四、表彰形式
举行表彰大会,对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对获得表彰的先进党组织颁发奖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精神,落实相关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从严审核把关。各党支部要严把标准关,坚持优中选优,严格对照推荐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比选、严格考察。
(二)严肃推选纪律。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程序,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三)抓好学习宣传。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事迹,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在全镇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