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检查组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的联合办公室,主要检查和检查省部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的文章18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为全面完成省委巡视办对互助县委巡察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县委高度重视,将省委巡视办反馈的四大类问题作为当前乃至今后巡察工作开展亟需解决的政治性问题,把抓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具体行动,要求县委巡察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抓住问题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我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及县委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深入实施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切实增强巡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开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确保省委巡视办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认真研究解决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坚持较真碰硬。聚焦突出问题,从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限期限时整改;健全问责机制体制,加大问责力度,传导工作压力,开展责任追究。
(三)坚持稳步推进。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县巡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项短板,在不断深入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及规定的基础上,做到学用结合,在巡察工作中着力对照现行标准及规定要求,进一步弥补工作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坚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完善机制。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既着力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又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着力解决思想根源、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推动我县巡察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强标固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9日至5月30日)。迅速在巡察办及巡察组(正在开展的“回头看”工作巡察组)范围内学习传达省委巡视办对我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及时召开省委巡视办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查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二)问题整改阶段(5月31日至6月7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作为此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完成后及时进行销号。
(三)“回头看”阶段(6月10日至6月14日)。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看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到位,进一步查漏补缺,并完善问题整改各类档案资料。
四、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1)严格落实县委及巡察领导小组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开展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县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巡察工作,统筹谋划和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责任,认真听取汇报、研究成果运用意见建议,对巡察工作全程领导、全程指导、全程跟踪。(2)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重大问题、重要线索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相关材料及时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3)县委书记要切实履行一第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用好巡察利剑,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领导保障。近期,县委已将巡察工作列入了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即听取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进行审议研究,每轮巡察后听取巡察工作总体报告;在书记专题会议上专门听取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报告,作出明确处置意见。在4月11日召开的十五届县委第62次常委会上也已安排巡察工作相关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
2.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强化统筹设计。根据《十五届互助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当前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互助县委2019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并在十五届县委第62次常委会会议上通过,该计划对今年全年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与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组织保障等。
3.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县委巡察办已及时组织人员赴省委巡视办和海东巡察办学习了最新巡视巡察制度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互助县委关于巡察工作人员选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中共互助县委巡察工作绩效评估暂行办法》《中共互助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同时,对之前的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使今后我县巡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针对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国家脱贫攻坚巡查、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整改成效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拿出实招、硬招破解问题。
第三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方案
近期,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巡视巡察中,发现一些地方、部门或单位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法纪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进一步锤炼党性、改变惯性、治理惰性,坚决刹住歪风、正风肃纪,促进统战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真正守法纪、转作风、敢担当、树形象,为我市发力三次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针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在统战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重点治理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统战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1.党性不纯、政治立场不坚定,搞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两面派。
2.搞团团伙伙,参加各种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聚会,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对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乱评妄议,贯彻落实不坚决、不彻底,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
4.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
5.事业单位违规进人。
6.不如实、不按规定时间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7.不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8.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公款购买酒水和违规公款吃喝
(1)除外事接待和商务活动外,市内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
(2)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或长期挂账,不得以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更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以商务接待为名宴请。
(3)同城公务宴请。同一城市、同一城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
(4)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2.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1)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
(2)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家具,不得在办公室摆放茶台、鱼缸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1)公车私用。不得在公务活动以外使用公务用车;不得以租用社会车辆等形式变相公车私用。
(2)违规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用公车套牌。
(3)违反公车改革规定。不得将个人加油通行等费用在单位报销,以及公车油卡给私人车辆加油等变相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4.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土特产以及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5.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6.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
7.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以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或出国(境)旅游。
8.违规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9.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兼职取酬,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兼职、取酬、报销个人费用。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1.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2.在调查研究方面搞形式、走过场。
3.在服务统战成员和群众方面,“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不见好处不办事、见了好处乱办事。
4.不考虑实际情况,打造“面子工程”和“盆景工程”。
5.轻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
6.面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面对困难矛盾躲避绕开、不敢承担责任。
(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
2.通过多头、重复、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3.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
4.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
5.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扶贫资金挪作他用,在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中搞暗箱操作等问题。
6.落实扶贫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策棚架。
7.违反基层民主决策程序,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办理低保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以及在脱贫退出中欺上瞒下,搞“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
8.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吃拿卡要,向群众索取各种好处。
(五)公职人员涉黑涉恶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
2.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资源,侵吞国家或集体资产。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
5.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二、工作方法
(一)全面自查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5月30日,全面开展自查。统战系统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以上述5个方面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对照5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专项整改台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公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接受监督部门反馈等方式,广开渠道发现和认领问题,查深找准摸透。
(二)立行立改
统战系统相关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要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专项整改台账,做到逐一整改、逐一突破、逐一销号。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周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和办公用房的,必须在5月31日自查结束前整改到位。自查结束后,6月5日前,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纪监督机构。
(三)督导检查
6月6日至6月25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专项督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调研、暗访和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领导讲话、自查台账、整改台账和财务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自查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市委统战部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专项督查组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和整改落实顺利进行。
(四)严肃追究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市专项督查组工作,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对集中整治严重不力,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整治中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必须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抓起,从一个个细节严起。统战系统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攻坚克难、带头遵纪守法,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局面。
(二)力求实效。开展自查自纠必须严格标准、顶真碰硬,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让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守法纪、勇于担当。
(三)建章立制。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由小及大、由点及面,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找办法,形成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长期管用的机制。
第四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巡视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和全县《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制度,从严要求,从严监督,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力度,着力在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上下功夫。重点围绕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三严三实”标准,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快进行整改,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转变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加快“五个宜章”建设步伐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同志和县委书记王建球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天塘镇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召开整改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逐条完成整改任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排查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杜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着力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迅速完善到位,并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整改报告上报。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责任领导:曾志芳、唐文正、李国成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
整改措施:一是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和改进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将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赵乐际同志在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推进会上的讲话》《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1年)》《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等相关理论列入到镇党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
二是压实镇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巡察工作部署,将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学习,进一步明确镇党委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知责、有责、尽责。同时,落实镇党委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一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严格落实党委工作条例要求,每半年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抓好职责范围党的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说明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三是迅速传达巡视工作要求。召开党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党内制度规范,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原有制度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做到制度切实科学、可行、管用,形成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天塘镇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欧云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土荣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的日常协调等具体工作由镇党建办落实。
(二)狠抓责任落实。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集中攻坚,整体联动。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党政领导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整改面上类似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完善制度机制。把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与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摆上重要位置,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巡视思想紧密联系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其他专题警示教育紧密联系起来,与开展“五个宜章”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坚决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奋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天塘镇“生态美镇、旅游兴镇”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第五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中国纪检监察报讯(记者吕佳蓉)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4月9日,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的15个巡视组完成巡视进驻工作。
被巡视单位分别召开巡视进驻动员会。会前,各中央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中央巡视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各中央巡视组组长指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把握“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的全面检验,是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机关建设,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巡视组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中央有关新部署新要求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同题共答、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以巡视监督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中央巡视组组长强调,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聚焦中央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围绕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深入了解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同题共答的行动,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要以这次接受巡视监督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实际行动上。
据悉,15个中央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中央第九轮巡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
第六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税务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1日,中央巡视组向税务总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税务总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充分落实在巡视整改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形成了坚决主动、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进一步增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0月11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税务总局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落实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精神及巡视反馈意见,部署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10月28日,税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专项巡视整改,将学习贯彻的成效体现在巡视整改成果上。
(二)进一步增强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税务总局党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责任所在、使命所系,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常抓不懈,必须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必须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11月7-11日,税务总局党组举办了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进行再动员、再督促,强调既要改问题,又要建制度,更要形成思想自觉,要求各司局、各省税务局“一把手”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接受专项巡视,严格对照检查,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巡视的根本目的,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并把巡视整改作为强大动力,在更加有力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推进税收改革发展。结合巡视整改,税务总局着力强化税收风险管理,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堵漏增收,增加了税收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用主动接受巡视和全面整改凝聚起来的精气神,持续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重大税收改革,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此基础上,明确要求将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推进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增强聚焦问题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巡视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向党中央看齐、严守纪律规矩的具体行动,是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难得契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思想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积极整改,切实把这次专项巡视的反馈问题和意见要求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在巡视反馈情况后,税务总局党组明确表态,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前期自查自改、边巡边改中正在整改和尚未完成的问题全部纳入进来,对已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扎扎实实开展全面整改。
二、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税务总局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由税务总局党组负总责,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司局整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纪检、党建、人事、业务四个工作组,具体抓好整改落实。明确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牵头,将所有整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局分别确定1名司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与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对接。巡视整改期间,共召开19次党组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部署推进,打好整改攻坚战。
(二)加强统筹推进。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清单,共涵盖3个方面7大类22项问题和50项整改任务、7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时,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和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既立足于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又着眼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所列整改措施中新建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5项。统筹把握整改进度,除情况复杂、需上级部门或外部门协同解决的整改措施外,其余66项具体整改措施在12月2日前完成,并将整改进度细化为10月28日、11月11日和12月2日三个分阶段完成节点,统筹把握整改节奏,加快整改进度,力求每个阶段都有一批整改成果,以严而有序的过程控制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促落实。把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每一条意见都作为“必答题”,逐项盯紧抓牢,并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建立每周协调、提醒和通报制度,坚持每周汇总进展情况,结合整改计划和存在的问题,提前向责任单位发出工作提醒,督促责任单位抓早抓细整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11月16日,税务总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严格要求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整改进展情况,对好做法进行推介。编发巡视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批评,责成各责任单位抓紧抓实整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在巡视整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台账,严格审核把关,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巡视整改全面纳入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过程跟踪,倒逼整改落实。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有力的行动抓好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税务总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在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全力以赴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目前,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22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通过制定70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4项中长期整改措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对“‘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效发挥党组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党组对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制定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制度,完善对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传达学习、研究落实、上报专报、督促落实的闭环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水平和能力,确保党组更加扎实深入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
2.强化党组自身建设。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辅导、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坦诚开展交心谈心,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针对一位原党组成员严重违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深刻反思,并在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最大程度消除不良影响。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促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常态化。党组成员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3.强化党组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制定《税务总局会议议题及文件报送局领导制度》,保证班子成员会前充分准备,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审议财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应提交党组会审议的事项范围,研究审议2016年基建维修改造项目等财务问题。
4.强化党组对税务系统的政治领导。针对税务系统战线长、队伍大的实际,制定《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确立“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的工作主线,坚持既抓税务总局机关又抓税务系统,既抓紧国税局又抓好地税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好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加强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建立“条主动块为主”工作机制推进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两个优势,用好两种资源,形成税务系统与地方党委抓党建工作优势互补、共管共治的格局,在破解国税系统党建工作“两边管、两难管”问题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税收工作重大改革的部署推进,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1.落实中央有关税收工作的重大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总结落实改革措施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建立序时推进、督察考核制度,开展实地督察、交叉督察和自查督察,督促进展慢的单位限时整改;推进跨区域稽查和督察内审组织体系改革;制发落实改革措施的110个文件,涵盖96项改革任务的70项,已完成到2020年全部改革任务的73%,使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解决行政许可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编制《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列明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取消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简化流程,缩短时间,精简报表资料;制定《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进一步实现办税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服务一把尺子。
2.落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税收举措。对京津冀范围内和长江经济带12省(市)内办理迁移的纳税人,实现资质互认、信息共享,并拓展至所有异地经营纳税人,促进企业合理流动。建立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95个“走出去”企业重点投资国家,为纳税人提供境外涉税服务。完成与罗马尼亚、柬埔寨、巴基斯坦的税收协定谈签工作。建成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开通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税收咨询服务。分析总结2016年前三季度税收情况,预测第四季度和2017年经济税收形势,从税收变化透视经济运行、政策效应、税源监控、执法风险等方面,不断推出系列分析报告。加大金税工程建设力度,金税三期工程在2016年10月实现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上线并平稳运行,实现全国税务应用系统统一和税收征管数据集中,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工作的通知》,对税务系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3.落实依法治税各项任务。制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公告,进一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委做好相关税种立法工作,提出立法建议。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工作。专门下发通报,重申依法征税、严禁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对违规收“过头税”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对“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1.抓好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结合制定2017年5.0版绩效考评指标,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提高党建工作指标考评分值权重,督促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出党建与税收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等方面的问题,向全系统发出通报,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结合推进等具体要求,促进以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为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充实5名专职党务干部,督促各级税务机关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2.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分别制发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两个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制定《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支部换届、“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工作。组织开展上挂、下派、借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项治理,全系统3926名党员按照规定转接了组织关系。建立税务总局机关党员个人基础档案、推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促进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工作的规范化。
3.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工作,充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推行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进行党建述职,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理论培训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知识测试,提升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4.抓好“纵合横通强党建”新格局构建。立足税务部门实际,着力探索“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在纵向上凝聚“两个合力”,即税务总局党组与地方党委及党委工作部门共抓税务系统党建的合力和税务总局党组与各地税务机关党组共抓党建的合力,着力解决抓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在横向上实现“六个打通”,即打通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打通机关与系统党建、打通人事与机关党委、打通党建与监督管理、打通党建与教育培训、打通党建与绩效管理,着力解决税务总局机关内部各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在税务系统形成了领导有力、机制科学、协同有序、融合增效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四)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更加牢固地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督促国税系统层层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严肃倒查追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问题。针对2013年上半年2名干部存在“超龄提拔”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把动议关和考察关,杜绝超龄提拔。对税务总局机关“带病提拔”问题进行倒查,并在国税系统开展全面清查,严格查核有关信访举报线索,对发现的国税系统2名“带病提拔”人员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了8名失职人员的责任。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巡视、监督检查、干部考察、信访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及查办情况进行梳理,对未核实清楚的重新核实处理。修改“一报告两评议”测评软件,增加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加强监督,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肃治理“三超两乱”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督促指导各级国税机关消化超配干部,国税系统已完成中央组织部下达整治消化任务的84%。制发《关于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撤销国税系统违规设置的机构,统筹制定整治规划,切实解决混岗混编问题。
3.严肃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国税系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专项治理,对2013年以来抽查核实情况全面进行再次核实,对处理不到位的重新作出处理,并对把关不严的单位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编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提示手册》,举办干部监督业务培训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和部分管理不严的省(市)国税局进行处理、通报,督促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和证件管理。在国税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复查整改工作。对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10年未交流的11名厅局级干部,按规定予以交流,并研究制定国税系统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对应回避未回避的2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家属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在国税系统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回避问题自查自纠,共发现并纠正164人任职回避的问题。
(五)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严更实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管的力度和治的强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税务基层延伸,促进税务系统管党治党严紧硬。
1.加大责任压实力度。制定《关于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探索实施税务总局主抓省税务局、延伸抓市税务局,省税务局主抓市税务局、延伸抓县税务局,以主抓推动延伸,以延伸倒逼主抓,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以督促压实责任,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利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等机会,与各单位“一把手”谈话谈心,促进自我加压、主动担当;以考核压实责任,修订2016年度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加大考核力度,突出考核重点;以问责压实责任,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以教育压实责任,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纪律规矩教育纳入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及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
2.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问责主体、工作职责、运用“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和操作程序等,促进各级国税机关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常态化机制,让党员干部经常受到教育,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及时受到提醒和处理,做到知错就改、防微杜渐。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内部巡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16个单位将未改到位的43项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到位。对14名被司法机关定罪免刑的党员、干部逐一进行了处理。要求有关省国税局对2013年查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回头看”,深挖隐藏其中的腐败问题,更严地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洁风险。
3.加大压力传导力度。针对税务系统90%以上税务干部在基层的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提出4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企业注销管理、专用发票申领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察调研,坚决纠正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选择执法、随意执法、情绪执法等问题。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常规巡视的18个省国税局整改落实情况,前期38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督促各省国税局推进本地区国税系统巡察监督全覆盖。
4.加大内控督察力度。加强税收征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制发《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规范(1.0版)》,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依托金税三期工程搭建内控管理平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2.0版)》《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规范内部巡视、审计和督察工作,强化巡视、审计和督察结果运用。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规范(1.0版)》,构建基层国税机关巡察监督新格局。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图书出版管理办法》,规范政策类书籍出版管理。
(六)对“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支持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核实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纪检机构结合巡视整改,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在系统上下促进形成正风肃纪和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1.认真核实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税务总局党组大力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配合机制,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对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2.促进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配齐配强省以下国税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的通知》,截至目前,国税系统空缺的175名纪检组长已全部选配到位。在国税系统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督促党的十八大以来无立案案件的省国税局加大问题线索核实和查办力度,巡视整改期间新立案案件7起。
3.推动机关纪委认真履职。完善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巡视组“零暂存”的要求,对2013年以来暂存的8件信访件逐一进行了清理。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加大执纪力度,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近期收到的信访举报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建立谈话函询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
(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未有效遏制”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全面梳理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报告,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广大税务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反“四风”之弦。
1.严格开展对照检查。制发《关于进一步对照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经过对照检查,共发现2016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4个,追究责任689人,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警示教育,深入查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确保中央要求在全系统落实到位。
2.严格进行查处纠正。对2014年和2015年审计发现的国税系统13个二级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补贴及计提公积金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全部清退落实到位。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通知》,强调了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督促各级国税机关严格遵照执行。制定《国税系统财务管理规范(1.0版)》,制发《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对税务总局机关2名同志违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补交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超支费用;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清理违规领取劳务费问题,研究提出规范课题评审专家组成条件、规范专家评审费支付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税务总局机关在职干部参加课题评审一律不再支付劳务费。研究制定规范劳务费发放制度,对劳务费发放的原则、范围、标准、审核审批流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制发《关于开展国家税务局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国税局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复查,确保办公用房使用规定落实到位。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周转房清理清查,收回11套住房;制发《关于切实加强周转住房管理的通知》,对国税系统周转房管理使用进行严格规范。修订《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各类会议的数量、规模和费用。制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转变文风提高办文效率的通知》,从控制发文数量、规范发文形式、倡导优良文风等6个方面作出20项严格规定,大力精简文件和简报。据统计,10月、11月税务总局机关发文同比分别下降35.5%、26%。
3.严格抓好绩效管理。优化调整2016年4.0版绩效考评指标及加减分规则,研究制定2017年5.0版绩效考评框架体系,确保考出实效。
四、持续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税收改革发展
通过专项巡视,税务总局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肃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提升了能力素质,加强了作风建设。税务总局和全国税务系统以接受专项巡视和整改为契机,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税收改革发展,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同时,税务总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巡视整改取得的成效还只是阶段性、初步的,特别是与中央要求和纳税人、社会各界、广大税务干部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税务总局党组将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巡视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着力引导和促进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推进税收改革发展和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进程中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对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积极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按照“纵合横通强党建”的总体思路,持续抓好《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落实,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管理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加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拓展相关制度,促进形成制度完备、科学规范的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落实中央深化“三转”要求,研究改革完善省以下国税系统纪检监察机制,推动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更好发挥作用。
(四)着力加强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党组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带队伍、领军人才提素质,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按照“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税务铁军。
(五)加快推进税收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组织好税收收入,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乘势拓展金税三期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成功的战果,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以税收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第七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针对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国家脱贫攻坚巡查、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整改成效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拿出实招、硬招破解问题。
第八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精神和镇党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九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巡视巡察整改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整改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各责任领导牵头指导,具体办公人员抓好工作开展,村支部、镇属各单位对照整改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领导、具体办公人员、村支部、镇属各单位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工作落实的现实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推动落细落实。各村支部要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各自承担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照《关于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制定本村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清单,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定时限,建立销号台账。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各村10月底制定本村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清单、销号台账并进行上报,11月底上报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各责任领导要强化对本次专项整治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巩固整改工作成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本次专项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形成震慑。
四要坚持统筹兼顾。各村支部、镇属各单位要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脱贫摘帽任务、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融通,一体安排、统筹调度、协调推进、扎实整改,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针对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国家脱贫攻坚巡查、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整改成效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拿出实招、硬招破解问题。
第十一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为全面完成省委巡视办对互助县委巡察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县委高度重视,将省委巡视办反馈的四大类问题作为当前乃至今后巡察工作开展亟需解决的政治性问题,把抓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具体行动,要求县委巡察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抓住问题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我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及县委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深入实施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切实增强巡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开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确保省委巡视办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认真研究解决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坚持较真碰硬。聚焦突出问题,从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限期限时整改;健全问责机制体制,加大问责力度,传导工作压力,开展责任追究。
(三)坚持稳步推进。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县巡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项短板,在不断深入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及规定的基础上,做到学用结合,在巡察工作中着力对照现行标准及规定要求,进一步弥补工作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坚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完善机制。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既着力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又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着力解决思想根源、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推动我县巡察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强标固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9日至5月30日)。迅速在巡察办及巡察组(正在开展的“回头看”工作巡察组)范围内学习传达省委巡视办对我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及时召开省委巡视办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查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二)问题整改阶段(5月31日至6月7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作为此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完成后及时进行销号。
(三)“回头看”阶段(6月10日至6月14日)。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看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到位,进一步查漏补缺,并完善问题整改各类档案资料。
四、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1)严格落实县委及巡察领导小组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开展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县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巡察工作,统筹谋划和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责任,认真听取汇报、研究成果运用意见建议,对巡察工作全程领导、全程指导、全程跟踪。(2)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重大问题、重要线索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相关材料及时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3)县委书记要切实履行一第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用好巡察利剑,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领导保障。近期,县委已将巡察工作列入了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即听取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进行审议研究,每轮巡察后听取巡察工作总体报告;在书记专题会议上专门听取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报告,作出明确处置意见。在4月11日召开的十五届县委第62次常委会上也已安排巡察工作相关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
2.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强化统筹设计。根据《十五届互助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当前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互助县委2019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并在十五届县委第62次常委会会议上通过,该计划对今年全年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与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组织保障等。
3.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县委巡察办已及时组织人员赴省委巡视办和海东巡察办学习了最新巡视巡察制度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互助县委关于巡察工作人员选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中共互助县委巡察工作绩效评估暂行办法》《中共互助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同时,对之前的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使今后我县巡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第十二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为全面完成省委巡视办对互助县委巡察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县委高度重视,将省委巡视办反馈的四大类问题作为当前乃至今后巡察工作开展亟需解决的政治性问题,把抓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具体行动,要求县委巡察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抓住问题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我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及县委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深入实施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切实增强巡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开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确保省委巡视办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认真研究解决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坚持较真碰硬。聚焦突出问题,从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限期限时整改;健全问责机制体制,加大问责力度,传导工作压力,开展责任追究。
(三)坚持稳步推进。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县巡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项短板,在不断深入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及规定的基础上,做到学用结合,在巡察工作中着力对照现行标准及规定要求,进一步弥补工作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坚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完善机制。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既着力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又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着力解决思想根源、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推动我县巡察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强标固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9日至5月30日)。迅速在巡察办及巡察组(正在开展的“回头看”工作巡察组)范围内学习传达省委巡视办对我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及时召开省委巡视办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查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二)问题整改阶段(5月31日至6月7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作为此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完成后及时进行销号。
(三)“回头看”阶段(6月10日至6月14日)。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看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到位,进一步查漏补缺,并完善问题整改各类档案资料。
四、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1)严格落实县委及巡察领导小组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开展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县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巡察工作,统筹谋划和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责任,认真听取汇报、研究成果运用意见建议,对巡察工作全程领导、全程指导、全程跟踪。(2)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重大问题、重要线索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相关材料及时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3)县委书记要切实履行一第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用好巡察利剑,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领导保障。近期,县委已将巡察工作列入了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即听取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进行审议研究,每轮巡察后听取巡察工作总体报告;在书记专题会议上专门听取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报告,作出明确处置意见。在4月11日召开的十五届县委第62次常委会上也已安排巡察工作相关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
2.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强化统筹设计。根据《十五届互助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当前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互助县委2019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并在十五届县委第62次常委会会议上通过,该计划对今年全年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与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组织保障等。
3.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县委巡察办已及时组织人员赴省委巡视办和海东巡察办学习了最新巡视巡察制度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互助县委关于巡察工作人员选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中共互助县委巡察工作绩效评估暂行办法》《中共互助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同时,对之前的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使今后我县巡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第十三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一)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会前半小时”学习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中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有关领导讲话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培养担当意识,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正确认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形成随时迎检、立即整改的行动自觉,积极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巡视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安排部署、认领问题,规范程序、落实整改任务。
(二)着力解决反馈问题认领不全、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1)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对于各级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结合实际查找具体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整改清单、销号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整改。(2)根据年度岗位目标任务设置及工作分工,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原则,由分管科级领导干部对反馈问题进行自觉认领、查找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安排专门业务干部开展整改及佐证资料留存、整理。(3)针对我镇存在具体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每项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党委评议、销号。
(三)着力解决整改合力不够、整改与当前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成立整改工作指挥部,统筹安排全镇整改工作,打破部门单打独斗、个人大包大揽、整改混乱无序的局面,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整改疑难杂症,坚决杜绝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现象。(2)将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与当前脱贫退出研判、旧宅基地腾退、环境卫生整治、平安创建等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将存在问题纳入整改清单、列上整改日程,通过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实绩检验整改工作成效。
(四)着力解决压力传导不够、上热中温下凉的问题。
整改措施:(1)由包片科级领导及包村干部负责,对照竹林关镇工作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查找具体问题,制定村级整改清单;参照竹林关镇整改程序,进行会议研究、问题认领、安排部署、推进销号、佐证资料收集等一系列操作,规范村级整改。(2)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及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夯实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间节点上报资料,镇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业务干部、主管领导签字背书,村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签字背书。
(五)着力解决整改举措落实不够有力、标准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综合采取专项检查、跟踪督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整改工作“回头望”,把常态化监督检查贯穿工作始终,通过政务通报、约谈提醒等形式,激励干部提高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2)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对存在问题、整改进度、落实销号进行曝光、排名,加快整治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整改及各项工作落实。
第十四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方案
近期,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巡视巡察中,发现一些地方、部门或单位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法纪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进一步锤炼党性、改变惯性、治理惰性,坚决刹住歪风、正风肃纪,促进统战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真正守法纪、转作风、敢担当、树形象,为我市发力三次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针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在统战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重点治理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统战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1.党性不纯、政治立场不坚定,搞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两面派。
2.搞团团伙伙,参加各种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聚会,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对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乱评妄议,贯彻落实不坚决、不彻底,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
4.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
5.事业单位违规进人。
6.不如实、不按规定时间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7.不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8.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公款购买酒水和违规公款吃喝
(1)除外事接待和商务活动外,市内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
(2)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或长期挂账,不得以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更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以商务接待为名宴请。
(3)同城公务宴请。同一城市、同一城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
(4)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2.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1)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
(2)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家具,不得在办公室摆放茶台、鱼缸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1)公车私用。不得在公务活动以外使用公务用车;不得以租用社会车辆等形式变相公车私用。
(2)违规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用公车套牌。
(3)违反公车改革规定。不得将个人加油通行等费用在单位报销,以及公车油卡给私人车辆加油等变相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4.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土特产以及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5.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6.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
7.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以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或出国(境)旅游。
8.违规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9.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兼职取酬,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兼职、取酬、报销个人费用。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1.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2.在调查研究方面搞形式、走过场。
3.在服务统战成员和群众方面,“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不见好处不办事、见了好处乱办事。
4.不考虑实际情况,打造“面子工程”和“盆景工程”。
5.轻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
6.面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面对困难矛盾躲避绕开、不敢承担责任。
(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
2.通过多头、重复、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3.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
4.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
5.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扶贫资金挪作他用,在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中搞暗箱操作等问题。
6.落实扶贫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策棚架。
7.违反基层民主决策程序,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办理低保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以及在脱贫退出中欺上瞒下,搞“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
8.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吃拿卡要,向群众索取各种好处。
(五)公职人员涉黑涉恶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
2.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资源,侵吞国家或集体资产。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
5.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二、工作方法
(一)全面自查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5月30日,全面开展自查。统战系统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以上述5个方面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对照5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专项整改台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公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接受监督部门反馈等方式,广开渠道发现和认领问题,查深找准摸透。
(二)立行立改
统战系统相关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要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专项整改台账,做到逐一整改、逐一突破、逐一销号。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周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和办公用房的,必须在5月31日自查结束前整改到位。自查结束后,6月5日前,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纪监督机构。
(三)督导检查
6月6日至6月25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专项督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调研、暗访和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领导讲话、自查台账、整改台账和财务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自查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市委统战部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专项督查组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和整改落实顺利进行。
(四)严肃追究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市专项督查组工作,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对集中整治严重不力,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整治中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必须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抓起,从一个个细节严起。统战系统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攻坚克难、带头遵纪守法,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局面。
(二)力求实效。开展自查自纠必须严格标准、顶真碰硬,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让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守法纪、勇于担当。
(三)建章立制。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由小及大、由点及面,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找办法,形成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长期管用的机制。
第十五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精神和镇党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十六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川审委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泸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定位,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在推动破解体制障碍、弥补制度缺陷、堵塞管理漏洞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促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更好发挥审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为我市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审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抓总、分工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建立完善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督办、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和审计机关督查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依法履职、尽责担当,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六大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的目标,增强审计整改的主动性和执行力,综合施策、立查立改、对账销号,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更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摸清症候、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促进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力度,防范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全面建立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情况反馈、结果公开等制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率明显提高,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等问题总体上得到遏止。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四)强化党委(党组)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市、区县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上一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特别是中央、省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解决整改过程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及时讨论决定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事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亲自管,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审计机关。
(五)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市、区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监督协作机制,在问题线索移交、问题协查、巡视巡察和督促协助审计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监督长效机制。
(六)落实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市和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开展跟踪监督、组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报告,以及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质询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七)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制度。市和区县两级政府要依法落实审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制度,重点研究部署上级审计机关发现重大问题、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解决审计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提高审计整改工作实效。
(八)完善审计机关与执纪执法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增强审计机关与执纪执法部门在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审计与纪委监委、巡视巡察、组织人事、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相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办理审计移送线索,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结果定期或及时反馈制度。
(九)建立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发函邀请相关单位或提请党委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对审计揭示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涉及政策体制机制的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他疑难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解决措施,或提出完善政策和体制、机制、制度的办法对策,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第十七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巡视巡察整改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整改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各责任领导牵头指导,具体办公人员抓好工作开展,村支部、镇属各单位对照整改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领导、具体办公人员、村支部、镇属各单位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工作落实的现实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推动落细落实。各村支部要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各自承担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照《关于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制定本村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清单,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定时限,建立销号台账。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各村10月底制定本村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清单、销号台账并进行上报,11月底上报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各责任领导要强化对本次专项整治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巩固整改工作成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本次专项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形成震慑。
四要坚持统筹兼顾。各村支部、镇属各单位要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脱贫摘帽任务、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融通,一体安排、统筹调度、协调推进、扎实整改,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八篇: 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意见
(一)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会前半小时”学习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中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有关领导讲话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培养担当意识,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正确认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形成随时迎检、立即整改的行动自觉,积极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巡视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安排部署、认领问题,规范程序、落实整改任务。
(二)着力解决反馈问题认领不全、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1)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对于各级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结合实际查找具体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整改清单、销号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整改。(2)根据年度岗位目标任务设置及工作分工,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原则,由分管科级领导干部对反馈问题进行自觉认领、查找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安排专门业务干部开展整改及佐证资料留存、整理。(3)针对我镇存在具体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每项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党委评议、销号。
(三)着力解决整改合力不够、整改与当前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成立整改工作指挥部,统筹安排全镇整改工作,打破部门单打独斗、个人大包大揽、整改混乱无序的局面,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整改疑难杂症,坚决杜绝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现象。(2)将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与当前脱贫退出研判、旧宅基地腾退、环境卫生整治、平安创建等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将存在问题纳入整改清单、列上整改日程,通过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实绩检验整改工作成效。
(四)着力解决压力传导不够、上热中温下凉的问题。
整改措施:(1)由包片科级领导及包村干部负责,对照竹林关镇工作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查找具体问题,制定村级整改清单;参照竹林关镇整改程序,进行会议研究、问题认领、安排部署、推进销号、佐证资料收集等一系列操作,规范村级整改。(2)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及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夯实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间节点上报资料,镇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业务干部、主管领导签字背书,村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签字背书。
(五)着力解决整改举措落实不够有力、标准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综合采取专项检查、跟踪督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整改工作“回头望”,把常态化监督检查贯穿工作始终,通过政务通报、约谈提醒等形式,激励干部提高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2)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对存在问题、整改进度、落实销号进行曝光、排名,加快整治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整改及各项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