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工作保密细则1
一、严格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保密工作。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二、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三、对可能影响招标投标工作的记录、台帐、资料等,有关人员要妥善保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查看。
四、在公共场所不得谈论招投标项目的具体细节和进展情况,如设有标底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打探标底,更不得泄露标底。
五、要做好评标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评标专家进行评标活动之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醒评标专家等将手机放置于指定地点并启动信号屏蔽,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六、凡本部门产生的秘密文件,应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确定并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并由综合科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七、秘密文件或资料的草稿、修改稿、翻印或复印的秘密文件、资料应采取与正式文件同样的保密措施。
八、复印秘密文件或查询招投标档案资料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九、传阅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建立传阅登记手续,并在办公室和指定的场所阅办。阅办完毕及时退还,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
十、每年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应按文书立卷的要求收集齐全,立卷归档。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应整理入卷,其它按规定处理。
十一、秘密文件和招投标档案资料如需销毁必须经领导批准,登记造册,不得私自处理。
十二、工作调动和离退休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清点造册,并办理签字手续。
十三、各种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杜绝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十四、谁经手谁负责,谁泄密处理谁。涉及机密文件管理的综合科为公文保密责任人,涉及业务台账资料的业务科室为台账资料保密责任人,涉及招投标档案管理的专人为档案管理责任人。
十五、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工作保密细则2
为加强中心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和学校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中心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一名中心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科科长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邮件、网络通信工具中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中心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科科长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六、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中心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七、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投标工作保密细则3
一、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委托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采购基层执法单位应急图像传输设备项目”属于保密项目,现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以及其他所有参与项目人员。各方均有义务对项目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二、参与项目各方必须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或交还给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和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得丢失,更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三、在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各方应掌握本方工作人员资质、自然状况,对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登记造册。保证发生泄密情况后,能为采购方提供查找相关的工作人员和泄密原因的原始资料、线索和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四、应保证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对本项目保密内容不予泄露,如对本项目内容及其有关的内容发生泄密事故的,过错方应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此承诺书一式二份,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份、保密承诺公司1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保密承诺公司(公章):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