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锦集五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市林业局:根据遂宁市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遂林函[20xx ]6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对20xx——20xx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20xx年以来我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只有20xx年度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涉及中央财政下拨资金24.22万元,补偿面积5.1万亩。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们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全面完成了年度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确保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我区把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一是实行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齐抓共管。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全面负责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发改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船山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区林业局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专抓此项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是否落实、补偿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资金使用不合理违返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为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不仅为加快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而且是林业利益机制的探索和重大创新,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了保护和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采取安排护林员到辖区农户家中户签订《护林防火公约》等办法,做好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的宣传,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为加强新增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资金使用及档案管理
(一)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中央财政用于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专项资金。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保障重点公益林补偿对象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的相关规定执行,一是严格按法规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二是加强补偿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由区府督查室会同区财政局、林业局对补偿金额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
(二)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新增重点公益生态效益基金补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区林业局的统一要求与督促下,全区对新增重点公益补偿工作的相关材料、图、表、册做到统一归类,规范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由于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计划有限,目前我区仍有许多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林木和林地未能纳入重点公益林的范围,从而有可能降低这些地段的林木和林地保护力度,造成一定的生态安全隐患。
二是新增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工作繁琐,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由于我区政府的财政吃紧,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兑现,工作压力较大,影响了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报告!
【篇2】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以来,我校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本学期,我校认真按照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xx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等方面,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尽早落实、严格要求,确保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得到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条件。
我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条件符合要求,人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严格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
我校在出勤和纪律方面,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其余教职工一样,必须遵循学校各项出勤和纪律方面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都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工作,无异常情况。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相关规定。
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坚持“一人一岗”的原则,无虚报岗位、冒名顶岗和冒名领资金现象。
四、按时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我校按时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水平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现象,为上岗人员按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我替换现象。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我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无违规现象。
六、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
我校无空岗情况。
至今为止,在各级领导及我校的共同努力下,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步入正轨,符合上级要求,全体公益性岗位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都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学校秩序井然。
【篇3】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三人社发[2018]69号文件精神,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建平镇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20xx年建平镇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3名,属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在栖凤村从事绿化环保工作。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贫困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镇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栖凤村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镇劳保所,同时由镇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证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近期检查,全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二)、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全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每日工作检查,发现清扫不及时不彻底的现场通知及时清扫,做到人尽其用,保证公益岗位人员不空岗,并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三)、加强教育,严格考核: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提高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资金管理情况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均由财政打卡支付,无冒领现象,无挤占、挪用现现象,坚持由财政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时发放。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我镇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今后我镇将不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福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篇4】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年度我街道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市局和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XX市农林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公益林自查工作的函》〔20xx〕xx4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及时对20xx年度公益林管护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
我街道共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55亩,涉及7个村914户农户。
二、集体和个人开展的公益林管护情况完成
(一)管护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20xx年年初,全街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工程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管护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管护员的责、权、利关系,并进行了细化,用来更好的执行。
2.20xx年全街道实行街道、村、社三级联动方式,层层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开展好公益林日常管护。
3.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消防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响应国家“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森林防火重要指示,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XX街道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切实规范林区农事生产的用火行为。
4.为认真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XX街道公益林管护验收制度》。
(二)管护人管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为进一步完善管护措施,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共签订管护合同714份,其中街道与村7份,村与社及户共721份,让社会各界了解公益林管护内容、管护区域。
2.鼓励群众人人参与公益林管护,主动管护,20xx年我街道管护人员为公益林除草率达98%,有效地保证了公益林的生长。
3.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书写护林防火标语80多条,防火期内实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
4.严格执行占用林地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区内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侵占林地,我街道20xx年已申报市林业局核减爱国村901项目征占地面积,未发现滥砍滥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
5.按照预防为主、积极防治的方针,搞好预测预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内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篇5】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我乡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乡现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4名。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发现无不到岗情况。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乡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每季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原则发放,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乡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四、我乡的自查情况: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岗位使用方面严格遵守县就业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今年5月对3年期满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姜游及时予以清退;与就业困难人员李琼芳继续签订用工协议。
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