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年选拔干部工作报告总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合集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3年选拔干部工作报告总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1
尊敬的徐老师,各位同学们:上午好!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初中的第一学期就这样过去了,今天,我回顾这半年来班干部工作的点点滴滴,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所做不多,所获不少”。
第一、我觉得当班干部需要较好的成绩给同学们带好头。期中考成绩不理想,班长也落选了。自期中考试以后,我在学习上更加认真了,成绩有了一定的进步,这是收获之一:我收获了知识。
第二、班干部需要乐意奉献,为同学们排忧解难,为班级做无私贡献。通过半年工作,我想一旦同学有什么问题,我会很乐意地帮忙解答,俗话说:助人为乐嘛。这是收获之二:我收获了快乐。
第三、班干部需要大公无私的精神,赏罚分明。对不符合班规的行为,不能放任自流,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要严格要求同学们,当然,同时更要严格要求自己,这是收获之三:我收获了能力。
回顾半年班干部工作,我觉得有很大的帮助,自己各个方面也有了提高。虽然,我这个学期还有很多的不足,仍需要改正,但是我相信,在老师的教导和关心下,一定会扬长避短,和同学们一起齐心协力把我们班建设得更好!
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关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关乎改革发展稳定长远大局。区委着眼全区领导班子长远建设,决定通过大力推进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着力掌握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建强党政干部后备力量;大力选拔一批满足于近期工作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科级领导班子,打通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通道,加强和改善全区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生机活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证。
二、选拔名额
本次拟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50名。
三、程序步骤
1.党委(党组)推荐。由各镇办和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要求,经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择优向区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具体资格为:(1)第一学历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获得中省市区表彰奖励的,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基础上,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获得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或省市有关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及国家部委表彰的,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2)年龄在32周岁以下;(3)任科员或相当职务3年以上;(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推荐人选时,要形成专题报告并附推荐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廉政鉴定、现实表现等材料。
2.综合考试。以闭卷考试的形式,组织推荐人选参加考试测评,侧重考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基础知识、调研思考、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笔试卷面满分分值为100分。依据综合考试得分高低,将排名靠前的60名人选作为重点培养选拔对象。
3.专项调研。对前30名重点培养选拔对象,区委成立专项调研组,由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赴人选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专项调研。按照突出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发布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调研、集体面谈、调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人选进行专项调研,全方位掌握调研人选的综合素质、能力、作风和工作实绩情况。各调研组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对人选对象按照“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选”“重点培养人选”两个类别和2:1的比例提出初步建议。根据调研组提出的初步意见和拟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情况,区委组织部对确定的“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选”对象进行干部成熟度、群众公认度、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按照拟选拔岗位1:2的比例确定集体面谈对象。
4.集体面谈。由区委常委会对“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选”对象进行面谈,增强常委会成员对人选对象的直观印象。区委常委会成员按照拟选配岗位1:1.5的比例,圈选初步人选,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差额确定拟提拔预备人选。
5.选拔任用。拟提拔预备人选确定后,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本次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差额考察和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6.重点培养。对纳入重点培养对象、没有进行专项调研的人选和对经过专项调研、集体面谈、选拔任用环节后逐层差选下来的人选,区委组织部专门建立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库,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养措施,实行“一人一策”,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定期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培养情况。培养成熟的,严格按程序予以提拔使用。
四、组织领导
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委成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正锋同志担任组长,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为副组长,部内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怀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制定每个步骤的实施方案或操作办法,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力求每个步骤都能阳光操作、公平公正。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涉及有关人选确定等重要事宜,由领导小组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2023年选拔干部工作报告总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3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xx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自20xx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xx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6月和20xx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2023年选拔干部工作报告总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4
县目标考核组:
2017年以来,朱明乡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赫章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在干部考察作用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选人用人,坚持任人唯贤,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全乡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 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
一是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政策。党委中心组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作为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赫章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文件精神,党委主要领导对一些新政策认真研究,重点组织学习,并结合干部工作实际提出工作要求。二是抓好组工干部自身学习,做到组工干部精通政策。通过抓好组工干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开展专题讨论、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努力做到学全、学细、学深,做到精通程序,熟悉政策。
二、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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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子。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谈话打招呼制度。完善谈话制度,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对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不良倾向或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通过各种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思想交流,促进了干部工作的健康开展。四是严格按职数配干部。在所有股、所、站长调整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只有在领导岗位出现缺额的情况下,按照“减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充。
三、强化监督,扩大选人用人中的民主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广泛征求人大、政府、纪检、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充分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反映,全面了解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把听取到的意见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扩大选人用人中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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