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治建设自查报告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各项部署,按照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引领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计划和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及时向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对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答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二)组织宪法学习,加强依法行政。提升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组织政务办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并将宪法学习宣传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自觉养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全面进行宪法学习,提高法律水平,丰富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法治化水平。
(三)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打造窗口新气象。完成政务服务2.0统一收件出件系统应用,县中心认领2.0事项974项。完成2.0大厅适应性改造,设置扩大24小时自助办理区,全面融合不动产登记、税务窗口,前移房产合同备案、权调等环节。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在镇乡街道落地,根据实际配备摄像头和扫码枪,应用宁波市证明(件)共享核验平台。以泗洲头镇为试点,创新村民事智慧办,打通村级办事最后一公里。完成分中心政务服务2.0事项的初始化配置、人员权限开通、现有设备对接等,全县部门专业性办事大厅、公安基层站所全部启用政务服务2.0智慧大厅工作平台,认领2.0事项274项。
(四)加强“互联网+政务”融合,展现服务新业态。进一步扩大“异地通办”范围,公安户籍管理、社保医保服务、企业商事登记等100项事项实现三门湾区域“三地通办”。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认领工作,按照“八统一”要求维护完善办事指南信息要素。目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率达89.86%,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尽进”原则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率100%,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99%以上“掌上”可办,民生事项100%“一证通办”。
(五)深化建设项目快速审批,狠抓项目加速度。推进简易低风险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快速审批,调整中介技术审查时序、简化优化门牌编制、不动产登记、竣工测绘委托及市政公用配套管线接入等手续,普通仓库、厂房类项目承诺时限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比市要求提早5日)。依托“1+6+X”会商会审机制,组建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编制项目落地四张清单。全年县代办中心帮助协调解决各类问题92个,镇(乡)街道、园区代办项目1420件次,试行模拟审查61项,承诺审批273项。推广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系统,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纳入平台统一监管,截至年底,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项目944个。
(六)落实“审批+交易”双领域监管,上牢行业严发条。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机构“三色令”管理办法》,依托“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执业规范、合法经营、依规收费、诚信履约等方面进行考评,发布审核公告1480条,共计触发“三色令”条款17条,其中扣分1条,蓝牌警告10条,黄牌警告6条。建立中介机构登记、回访制度,电话回访145个项目,满意度达9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日常考核实行“一标一评”,每月报送《评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日常考评记录汇总表》。健全新一轮县综合评标专家象山后备库,设置9个行业26个专业,筛选入库125人。实施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红黑名单”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红黑名单”库。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配合县纪委制定完善《行贿惩戒制度实施办法》,出台《关于明确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运用的若干意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发包单位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管理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包单位负面清单制度》,建立约束发包行为的制约机制,实现各方主体信用建设全覆盖。
(七)优化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构建交易新格局。试行“告知+承诺制”备案改革,完成68个项目告知承诺备案。实施“评定分离”,15个项目成功采取“评定分离”模式。实施容缺受理制,对缺少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手续等资料的30个项目允许容缺受理并完成招投标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执行《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及各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落实对部门、乡镇(街道)基层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考核制度,制定《部门考核细则》《乡镇(街道)考核细则》。强化小型工程微权力运行标准化建设,建立基层小型工程招投标标准化运行、监管机制,出台全县统一的《小型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及操作流程图,推进小型工程交易公开透明。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村级工程项目审核报备制,建立村级工程项目库和村级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预选承包商库。
(八)落实违法行为治理,营造朗清营商环境。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集中监管要求,9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与县委编办基本商定增加职能和人员编制。向县资规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国资管理中心等单位发商请函,建立其他领域交易共同监管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加强宣贯工作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象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新出台政策文件讲解2次,开展县小型平台和村级业务交流1次,培训涉及相关业务人员累计460余人次。建立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宁波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召开案件分析会3次。落实综合诚信数据库应用共享和联合惩戒,在招标文件公告设置公共资源交“黑名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限制投标条款。开展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梳理和检查项目1127个。严厉打击串围标案件,对5家串围标企业进行查处,对3家企业进行立案。
(九)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进我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统一评价标准,融合评价渠道,实现对事项、机构、平台及工作人员的评价。推进市民服务大厅审批系统与省好差评系统的二期对接,录入大厅信息以实现二维码评价功能。制定《象山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全覆盖工作。行政审批中心办事大厅的所有窗口均配备评价器,方便群众进行线下评价;积极采用短信提醒和电话回访引导办事群众进行评价,接入一体化平台的所有部门及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线上评价范围,实现了PC端、移动端、二维码、大厅平板电脑、大厅其他终端、服务热线、短信好差评评价渠道全覆盖。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1年,我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改革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凝心聚力、干事担当,不打折扣抓好工作落实,为十四五规划顺利推进贡献应有力量。
(一)推进政务服务全域智治。深化政务服务2.0建设,构建以县行政服务中心、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银行网点为辐射的政务服务全域智治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域智办、易办和好办,打造城乡15分钟办事圈。推动2.0建设向镇乡(街道)服务中心、金融网点延伸,实行政务服务县乡一体、无差别受理、全过程监管和闭环评价,实现就近可办、多点可办。推进村务事智慧办,通过应用微平台、自助终端设备、app、智慧大厅平台等,实现人社、医保、民政、残联等高频民生事项出门可办。
(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一件事”。梳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12个招标环节和投标人8个投标环节,精简取消招标申请条件等相关材料,将登记、招标、投标、开评标、保证金缴退直至中标通知书发放等所有事项实现网上“不见面”办理,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
(三)推进“一事联办”领域全覆盖。深化全领域“一件事”发现机制作用,聚焦机关类、涉企类、便民类事项,覆盖行使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群众点菜”“数据配菜”“政府端菜”,实现办事需求与供给最优互动。不断发现群众烦心事,依托“e报通”推进更多事项跨部门跨层级实现“一事联办”。
(四)深化优化交易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强化集中监管,建好建强执法队伍,出台《行政处罚内控管理规定》等行政执法相关内控和操作制度,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出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管理细则》。完善村级工程建设制度,探索更加适合村级工程建设的发包方式。深化应用评定分离和履约评价机制。深化招标备案“告知+承诺”制改革并扩展实施范围,同步加强备案后的监管力度。做好登记进场的交易项目见证服务,从项目登记开始直至中标结果确认,维护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数据真实性、交易现场规范性、交易行为合法性。
(五)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探索网上验收,采购人上传各环节项目执行完成情况,财政局全流程监管,突出采购人主体意识,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使验收更加公开、高效、透明,实现审批流程电子化。开发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和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协调政府采购和土地矿产交易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实行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电子化管理。
【篇二】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应履行分管业务股室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职,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力组织落实好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工作等,较好完成了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自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且逢会必讲,强调全体干部职工务必学法、守法,做到依法行政。一年来,领导班子专题集中学习13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4次。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的主动性和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认真普法学法,坚持依法行政
(一)结合职责做好普法学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普法规划任务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住房城乡规划执法职能的实际,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工作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学法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根本和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宪法进股室单位”“宪法进挂驻村”“宪法进小区"“宪法进工地”等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治国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同时,加强学习宣传国家其它相关基本法律、法规和制度知识,深入学习《民法典》《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保中国家秘密法)(民法》等,培育民主法治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推动干都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和长期性作用。
3.深入学习宣传业务工作法律法规。结合住建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确保依法行政。同时,工作人员切实做好向前来办理业务工作的人员的普法教育,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分阶段深入到各在建工地、相关企业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另外,积极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月”“建筑节能宣传月”等建设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还围绕建筑安全、商品房质量、建筑节能、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及宣传单,为社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二)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找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方略,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按规定程序办事。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对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众参与征询意见,专家论证、公示,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计论等相关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让人民群众接受。
2.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加大对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力度,组织开展建设领城安全生产工作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对城乡规划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治理和监管。在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建设行业有序发展。2019年,采取了不定时、不定人、不定点的随机检查50余次,对违反规范规程个别企业和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行政处罚3起,罚款金额共5.22万元,行政约谈5起。
3.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把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都集中到市政务中心受理,并按具体要求明确所需材料清单、办事流程等。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公开目录,完善公开配套制度,并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在局网站设专栏公开办公示意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示意图,通过市网站和公示栏对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回复工作。
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推动职责工作
(一)坚决执行上级部署,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并克服各种困难,加快项目建设,均实现预期目标。2019年,城乡提升战略工作按照做强县城、做优乡镇、做美村寨、规划编制、环境整治五大类工作内容,覆盖全市城区及四镇四乡两街道办,共计实施城乡提升战略项目20项,其中处于前期阶段5个,开工在建12个,完工3个。计划投资约5.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4.98亿元。2019年,市医废处置中心已进入运行费用测算阶段;市姑咱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项目已全面竣工;市垃圾处理场扩容改造工程目前已通过初验投入使用。
(二)担当作为,创新方法,努力推进职责工作。
1.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贯彻执行好十九大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功能定位,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力度,全力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服务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近期,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的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作决策参考。
2.严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档案管理和报监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抽查、考核和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加强专项检查和施工过程及混凝土质量监管。其中,采取推广实行“微监督”系统,创新质量管理监督方法;加强在建项目施工文明建设,做好扬尘治理等,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建设质量和城市品质。通过加强管理,2019年全市建筑行业发展平稳,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实现零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
3.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并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等,稳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4.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建设行业监管职责,不断强化执法打击力度,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目标,明确打击重点,强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印制《公开信》1000多份,宣传海报600多张,在全市在建工地、物业小区等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条幅200多条,出动执法人员120多人次。截止目前,已排查出一定线索,形成案件1宗,受理完成市扫黑除恶办转办线索7条。
5.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提高认识,迅速部署,持续发力,确保实效。在2019年国庆期间,加强对物业小区、廉租房、小产权房,家属楼、干部职工住房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并确保安全。
四、下步努力方向
下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的指导下,不断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为服务人民的能力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三】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围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空气质量稳定排名提升进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龙岩市及我市具体贯彻意见,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持续推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书,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围绕“城区治气,农村治水”工作目标,一是坚持绿色发展,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四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着力体制机制创新;五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境内水、气、土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提升,2019年获得龙岩市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评第1名。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环保督察各项工作
自2017年中央环保第一轮督察以来,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目前针对2016年以来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0项全部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1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2项问题,其中4项完成交账销号验收,8项正有序开展交账销号工作。同时,将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龙岩调研检查指出的5个点位、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管检查的2个问题及第一轮、第二轮重复信访件3件、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等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环境问题信访维稳,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等。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加快构建多元环境监管体系
利用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及各信访投诉平台、企业“双随机”检查,加强对各排污单位的监管,并在网站上公示抽查结果。重点排污单位已实现自动在线监控,在线监控平台有专门人员对数据进行实时在线调阅,目前我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均已上传福建省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在日常数据调阅过程中发现数据有异常的企业时,及时通知在线监控运维方及企业,要求他们安排人员进行排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报备。
健全网格内联动机制,充实调整我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二、三、四级网格进行划分,同时确认各网格化环保监管人员,其中环保监管二级网格员22名,16个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均设立相应环保部门并配备网格化管理员34名,村(居)四级网格员192名,确保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有序运转;为健全完善环保网格化体系监管,市政府分别制订《环保网格化运行监管考核办法》和《网格化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实施方案》,及时下发至各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实施,同时,依托龙岩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系统,明确各级网格员工作职责,近年来,各级网格员通过网格化管理系统共上报日常巡检记录28978条,共上报环境问题9080件。
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今年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543人(次),检查企业194家(次),养殖场检查11家,行政处罚案件立案9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9件,共处罚金额81.2994万元。移送公安“十五小”1件,查封1件,所有行政处罚均已向社会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93件,其中12369系统受理投诉件共38件,信访专网6件,办结率100%,12345便民服务系统共受理投诉件147件,及时回复率100%,福建省信访投诉云平台2件,及时回复率100%。
(四)强化防治,严控污染物指标,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排位
2016年省环境保护厅开始对全省58个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因地理位置、气象条件、工业布局等多种原因,我市排名位居全省末位,2017年我市开展“城区治气”工作,通过开展机砖厂整治、燃煤锅炉和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住建工地扬尘治理、移动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的整治,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有较大提升,在全省排名2017年度较2016年度上升了8名,2018年度较2017年度上升了6名,2019年在原有的治气措施上加大了工作的力度,较2018年度上升了8名,首要污染物PM2.5从2016年的36μg/m3降至2019年的18μg/m3,浓度下降50%;PM10从2016年的66μg/m3降至2019年的34μg/m3,浓度下降48.5%;SO2从2016年的50μg/m3降至2019年的17μg/m3,浓度下降66%;“城区治气”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二、存在问题
1.我市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从PM2.5转为O3,必须加强O3污染的治理,并逐步提高其它几项污染物的治理水平。
2.小流域水质提升压力仍较大。从水质监测情况看,小流域水质有明显提升,但部分小流域水质仍不稳定,在水环境质量改善稳定上仍存压力。
3.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到位问题仍较为突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仍然较差,部分乡村污水管网不完善、农村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存在不少遗留问题等。
三、整改措施
(一)抓精细管理,推动城市空气持续改善
一是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二是着重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是全面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四是持续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整治,五是强化城市扬尘污染和生活面源污染管控,六是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七是加强轻度污染天气应对。
(二)抓责任落实,提升流域水质
实行属地负责,落实乡镇小流域监管责任,实行小流域水质及沿河排污口“半月测”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实发挥“河长”作用,加强巡河工作,杜绝垃圾、污水入河现象发生。确保列入省、市考核的17条小流域、六大支流、九龙江干流达到Ⅲ类水以上水质。
(三)抓生态修复,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要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修复,加快城市高水高排、长北坑湿地公园项目建设。继续抓好小流域水质提升,推进农村三格式化粪池改造任务完成,强化农村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小流域断面自动监测站项目、梅水坑温泉综合利用项目。在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继续推进漳平电厂集中供热项目进度,加快外环东路“白改黑”及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以及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老城区小区污水管网建设、启动桂林片区污水管网规划设计等。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0日
【篇四】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为配合做好x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工作,根据《x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的通知》、《x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自查工作的方案》、《xx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xx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现就我镇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镇务会议事日程,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均由镇班子成员、各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学习,强化法制教育,提高干部法治理论水平与素养。
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镇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三、营造法治文化,涵养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理念。
坚持每季度确立一个法治教育主题,每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系统学习,引导全体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保障依法行政,我镇按要求配合县司法局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并且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队伍,要求其参与涉法事务。
一年来,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制宣传方法欠缺、效果一般。我镇的宣传教育方式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悬挂条幅、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群众参与度低,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单一,渗透不足,未形成双向互动关系,宣传效果一般。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2、继续强化考核各项工作落实
把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篇五】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迎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督察自查阶段工作的紧急通知》(潮法治办通〔2020〕23号)的文件要求,市林业局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
市林业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将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中,循法而解,厉解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1.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领导班子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抓好抓实。坚持把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根据林业工作的职能和特点,结合“七五”普法及依法治理的总体要求,组织在职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并参加《民法典》知识测试,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2.规范管理制度,强化依法履职能力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中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聘请小何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项,使决策程序更为合理,权力运行更为有序。规范履行工作职能,进一步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度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摘帽的关键时期,我局坚持用法治眼光审视改革发展问题,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用法治的方式破解难题,保障成果。
1.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林业权力清单
2020年以来,市林业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按照《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行政职权委托、下放事项行政审批指引的通知》(粤林函〔2020〕61号)的要求,共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1宗(其中临时用地2宗,永久用地9宗),使用林地面积106.1323公顷(其中使用市级林地定额45.3606公顷)。
2.加强疫情防控,打好防控组合战疫
自2020年1月21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潮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农贸市场及餐饮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工作,累计出动警力2846人次,巡查整治野生动物经营场所949处,查处行政立案3起,处罚3人,罚款2.76万元;立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5起,刑拘8人,逮捕8人,取保候审12人,监视居住1人,移送起诉7人,共收缴野生动物制395只/枚,野生动物0.29公斤。坚决取缔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严防野生动物传播疫情。检查中,工作人员积极向被检查商家宣传政策法规,强化各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
3.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林区综合治理
2020年以来,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飓风行动2020”、“昆仑2020”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林区禁种铲毒宣传和巡查活动,对饶平汤溪镇和新圩镇进行禁毒工作督导。
自2月28日统一集中行动以来,累计出动警力2846人次,累计巡查整治野生动物经营所949处,查处行政立案3起,处罚3人,罚款2.76万元;立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5起,刑拘8人,逮捕8人,取保候审12人,监视居住1人,移送起诉7人,共收缴野生动物制395只/枚,野生动物0.29公。成功破获省督办的特大涉野生动物案“周某越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周某越、林某钦、李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CITES附录II鹦鹉444只,鹦鹉蛋151枚。
4.聚焦民众关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2020年,全市林业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森林防火等方面重大事故。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和新要求,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执法装备、取证设备不够等客观条件的存在影响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群众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知情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法制办的要求,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选好突破口、抓住着力点、拿出硬措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切实有力的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篇六】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黑河市编委办始终将保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日程,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试行)》纳入保密教育的学习内容,明确具体要求,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一、狠抓保密责任落实。
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规则》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填写《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标准》并进行打分,共涉及自查内容八大项、实有项目32小项,考评结果符合要求。签订涉密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自我市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与党委机要内网建立连接并投入使用起,为做好涉密设备使用和管理,防止失泄密,我办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党委系统电子政务内网普通密码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执行,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所有涉密设备使用人员按职务和使用频率分别确定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签订了涉密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所有责任人严格遵守涉密设备管理要求,做到了管理科学规范。
二、建立机构编制专网管理制度。
为提高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使用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平台操作规范性和安全性,黑河市编委办特制定了《黑河市机构编制专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我办全体职工及联动部门平台操作人员,要求平台操作人员不得将登录口令及密码通过任何形式告知他人,每台接入专网的带有存储、记忆功能的设备均视为涉密设备,禁止私自将已经接入过专网的涉密设备改作它用等,严格要求,加强督促检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化。
黑河市编委办十分重视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保密自查自评工作长效机制,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进一步强化保密自查自评结果的激励导向功能,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保密措施,加强保密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责任主体意识,提升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达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的效果。
【篇七】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2020年,峡口镇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本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区、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修宪重大意义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任务要求,深刻认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任务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我镇法治建设顺利开展。现就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调整后,峡口镇第一时间调整、成立以本人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政府镇长马力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法治建设镇、村两级网格12个,构建各村(社区)及五办四中心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二是坚持依法决策。镇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2次研究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相关工作,征求法律顾问和司法干事的意见,制定《峡口镇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峡口镇“四重一大”等6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加强人员配备。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法治,覆盖各村(社区)配备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共11名,实现1村1法律顾问“全覆盖”,签订服务协议11份,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基层。
(二)活用良法,促进善治,打造依法治理样板。一是依法抓好平安建设。借鉴“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建立综治联席会议、民情沟通日、领导信访轮班接待、律师参与化解制度等七项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调处矛盾、解决问题。完善发案红、黄、绿三色预警管理机制,落实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五级”包保责任制,充分运用“七个一”工作法,打造峡口镇“小魏调解室”,将信访案件化解在本镇、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47起,积案化解率达75%以上。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常态化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扎实推进宪法进宗教场所等“五进”活动,用好“两微一端”、政策大喇叭等平台,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行寺监会制度,全面监督宗教场所财务收支公示情况,将全部45所宗教场所纳入财务代记账管理,确保宗教场所收支公开透明,依法运转。接待国务院参事一行及内蒙、青海、贵州等省市区9批次考察观摩,依法治理宗教经验在吴忠市做交流发言。
(三)加强学法,广泛普法,创新法治教育载体。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学习《民法典》、《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学习任务来抓,全年召开党委中心组法治学习12次,组织法治教育测试3次,确保全体领导、干部学懂、弄通、用会重要法条,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普法教育全面覆盖。深化拓展“法律八进”,组织峡口派出所、司法所、禁毒办、古峡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单位,分批次利用重点时间节点和节假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大宣讲活动11次,将《宪法》、《民法典》送到老百姓身边;三是“七五”普法圆满收官。依托“七五”普法在全镇掀起学法用法热潮,依托“两所”以案释法宣讲队、宗教人士义务宣讲团、村级普法队等普法骨干力量,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80余场,专题讲座50余场,网络推送法律知识500余条,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代表青铜峡市通过“七五”普法验收。
(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后,峡口镇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派驻镇执法机构综合执法力量,全年开展禁牧封育、国土巡查、安全生产执法活动46次,有力打击了镇域违法活动,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二是发动全员参与执法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通知》(青司办〔2020〕12号)的要求,按照应考尽考、全面覆盖的要求,发动30名镇干部报名行政执法考试,14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进入执法岗位,有效充实执法队伍、显著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让律师成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法律参谋,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作用。在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文件制定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消除法律风险,全镇无因法律原因造成的违规违纪、舆情、信访等问题发生。
虽然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距离彻底打通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依法治理软实力薄弱。乡镇干部队伍结构老化,经验主义思想抬头,导致队伍懂法、用法人员比例偏低。二是群众法治意识不到位。农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出现矛盾冲突、利益纠葛时,经常出现“认自己的理、不认国家的法”现象,阻碍司法、普法工作开展。三是农村治理法治化进程慢。村民依法管理农村事务参与性还不高,部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召开不及时、不规范,村规民约的执行缺乏有效的激励办法,阻碍法治进程向最基层延伸。
下一步,峡口镇将继续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法治建设上见真章、出实效:一是主动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二是遵章守纪,提升依法治理“软实力”。严格遵照《峡口镇“四重一大”等6项制度》规定,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督促法律顾问参与业务站所执法、政策性文件制定等过程,发挥顾问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提标扩面,上好法治教育“必修课”。推动形成。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普法教育工作制,保证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提高学习的质量。继续创新普法工作宣传形式,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八进”活动,务求每一项活动都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