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的文章。它可以在报刊上发表,也可以供领导机关作为处理问题、制定政策的依据或参考。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纪委审查调查报告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纪委审查调查报告1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有关部门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践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的自觉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求真务实创新机制,全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谐,回顾八个月来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会议精神,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事故防范会。
为了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1-8月份召开学习安全例会32次,学习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安全生产例会由各部室、班组、支局所负责人参加,安排部署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近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下阶段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决策,保证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
二、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始终坚持在负责人中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局长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职责,抓具体工作,责任明确细化。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部室、班组、支局所都签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层面,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明确了考核目标和考核制度。
三、建立完善“企业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针对企业的类型和特点,以定职、定岗、定类为重点,全局17班组(支局所)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每个企业都有完备的管理制度,每个层次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每个岗位都有严
格的操作规程,每个企业都把三项制度编印成册,每个员工人手一册,通过学习都能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顺利开展了邮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排查隐患10处,治理隐患10处,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
四、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生产技能和强化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年初制定了全局培训方案,认真规范开展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了培训档案,局培训干部职工150人次,对新招聘员工安全知识培训10人次。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6月份安全生产月出动宣传车辆5次,张贴宣传标语15条,出宣传版面2块,为全年安全生产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五、落实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我局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观念,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为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我局对查出的隐患逐条梳理汇总,登记建档填卡,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一处,消号一处,为安全生产夯实了基础,杜绝了事故发生,保证了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六、存在问题。
1、部分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隐患整改不积极,只看眼前利益,不注重安全投入。
2、部分单位不认真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3、部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疏于管理的。
七、后四个月的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大邮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单位、部门要以对人民、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邮政安全生产
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8.25”临汾市尧都区志强钢铁公司发生的煤气泄露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引以为戒,不能有丝毫懈怠。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邮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要加大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和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强化邮政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一是要加强营业窗口收寄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邮件安全与服务的通知》(综合字【2009】125号),严格执行窗口收寄验视制度,严格执行禁限寄物品收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寄递物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加大业务检查和处罚力度,坚决把住邮件的收寄关,从源头上消灭各种邮件安全事故隐患。二是要切实加强邮件运输的安全生产。运输车辆及附属设备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设备,按规定进行检修和更新。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邮件处理中心、局所等重要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各类邮政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要强化文明生产,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邮件污损、自燃、泄漏等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就地加以解决。
3、狠抓邮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要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顿活动成果为契机,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全员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要加强日常劳动管理,坚决纠正违章作业、违章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运输、超负荷作业等行为;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要充分依靠和发动企业员工参与排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忧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通过综合治理,推进全县邮政安全各项措施真正落实。
纪委审查调查报告2
关于建办20xx年安全检查通知要求,我公司对安全员、质量员及各施工组长自检自查符合要求,欢迎各级领导莅临工地指导工作。鉴于施工项目的质量与安全问题,质量与安全涉及面广,实践性大,影响因素多,技术要求高。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抓住质量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我公司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动态管理,强调质量安全控制以“人为核心”,保工程质量,保施工安全,坚持质量标准、操作规范,严格检查及验收,使最终产品达到社会佳晶。我公司进入施工阶段采取以下方法保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一、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方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完善的领导班子。
2、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方针的全部管理职能。
为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组织班组、职工参加有关学习活动,并为之承担相应的责任。
3、质量体系: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严格控制检验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进场验收。
4、质量控制:采取作业技术和活动,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质监部门排除质量环节上各阶段产生问题的原因,严把“工序质量控制”关。
5、保证质量:对产品或服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实现有现的质量保证。对生产、安装、检验工作进行验证和审核。为取得建设单位的信任,向有关部门提供需要的资料及证据。
6、质量目标:在保证实现企业质量目标的前提下,质量体系使企业经营机制处于质量与成本的最佳组合,只有切实按照适应环境的原则,实现企业目标的原则,适应建筑工程特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质量体系,使之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适应各种工程类型和施工特点,获得最佳成本,全面实现企业目标,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获得最大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的管理目的。
1、落实安全责任制,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建立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4)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与施工项目部签定安全协议,向项目部做出安全保证合同。
2、安全教育与训练
项目部定时定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具备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持证上岗。
(2)所有施工及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3)新工人入场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4)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炼。
三、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的意义: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的窗口。坚持文明施工有重要意义。
(2)文明施工的措施: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健全管理个人岗位责任制,按专业、岗位、区片、栋号分片包干,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标准管理。
(3)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的监控工作,消除粉尘和污水的污染,同当地环保部门加强联系,为企业做出良好的环境效益作贡献。
纪委审查调查报告3
随着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逐步走向深入,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本人在如何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方面,总结了一些浅显的认识和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应牢固树立“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切实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办案思想防线。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贯穿审查调查的全过程,规范程序操作,严格按照《监察法》和《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依法收集证据,运用调查措施。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全面分析成因,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达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效果。
二、健全制度保障,推动审查调查程序规范运行。
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规定。全面梳理安全风险隐患,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制度及预案等制度。规范审查调查程序,坚持把办案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审查调查每个环节严格审批,坚决杜绝任何理由规避程序的办案行为。
三、明确责任落实,层层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
建立审查调查工作组组长安全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对审查调查谈话措施的使用条件、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安全要求、责任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谈话场所、审查调查场所、留置场所使用以及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形成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性。
四、聚焦关键环节,保障审查调查安全管理。
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走读式”谈话,更加注重隐患风险全面排查,规范谈话工作流程。针对案情、案件敏感度和社会关注度以及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工作等方面状况综合分析研判,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实质性的进行谈话安全风险评估,确需“走读式”谈话的,严格按照“六必知”风险评估制度、谈话报批制度、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谈话体检制度、谈话不过夜制度、谈话对象“手递手”交接制度、谈话后跟踪回访制度有关规定办理,确保程序完备,安全可靠,特别是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被调查人有严重违纪,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时,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五、抓好工作保障,提高审查调查安全水平。
加强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定《办案区使用管理办法》《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办案区、谈话室的使用、管理等工作,明确使用范围、责任落实。案管室对办案区、谈话室的基础设施做好维护和保障工作,确保配套设备安装到位,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安全技能,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应急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变处置能力,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办案人员、安全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及技能培训方面的实操培训,学习谈话对象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时医疗急救理论知识并现场模拟实操等技能,切实做到审查调查谈话场所使用程序化、管理规范化、人员专业化。
纪委审查调查报告4
会议集中通报了全市1-8月份信访举报、审查调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9个旗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依次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认识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畏难情绪,转变工作观念和思路,拓宽问题线索渠道,着力在立案审查调查和提高成案率上下功夫,推动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优先办理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坚持自办案件和指导基层办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提高执纪审查调查效率,加大督办力度,坚决防止久拖不决;要树立底线意识,在审查调查安全上下足功夫,把“走读式”谈话安全作为重中之重,配齐配强安全员,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大练兵,提高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和服务保障水平;要加强巡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巡察干部,优化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巡察干部政治待遇,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转变固有思维,加强执纪审查调查,努力提高案件成案率,确保到年底交出漂亮的成绩单;要围绕工作重点,抓班子、带队伍,充分调动干部履职积极性,善于把握新形势下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要确保上级交办案件及时查处到位,把好质量关、时限关;要加快留置场所改造建设,从硬件设施方面进一步提升谈话场所安全标准,确保谈话安全“零事故”;要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充分利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提高成案率;要加大信访大厅建设力度,搭建完善信访平台,各旗区要按照设计合理、功能齐全、规模适中、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好信访大厅,为抓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证。
会议期间,冯超一行还实地参观了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准格尔旗纪委监委信访大厅和旗直机关纪工委,听取了相关功能室建设以及使用情况介绍,旗领导乔允利、王枫、白雁、尹占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等陪同。
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标准和立案条件的规定。本条分两款。
第一款规定的是立案标准。报请立案应当符合两条:一是存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事实;二是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所谓“涉嫌”,主要是指相关证据表明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根据此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经过初步核实、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应当立案审查调查,按照程序办理立案手续、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取证,直至获取证据、查清事实、作出处理。立案审查调查前一般要经过初步核实。实践中,也有不经过初步核实的,初步核实程序并非必经程序。比如,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相关规定,对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党员和监察对象,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或者给予政务处分的,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实。
第二款规定的是报请立案的条件。本款是对第一款立案标准的进一步规定,主要是事实和证据的条件,强调客观性。立案所需的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主要是指初步查明的部分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事实,而不是全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事实。之所以规定“部分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主要是考虑实际工作中,初步核实阶段因为要确保安全、保密,有些措施不能使用。比如,有些直接利害关系人不宜接触、取证,有些能够直接证明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书证、物证不能直接获取,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案件,很多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只有当事人了解知情,往往不能在初步核实阶段对当事人进行直接核实。因此,在初步核实阶段获取的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大部分只能是相对清晰的事实,而不是证据确实充分、可以达到认定条件的事实。规定报请立案的条件,也体现了审查调查工作的严肃性,有助于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止执纪执法的随意性,避免错案,为后续审查调查和处置奠定基础。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掌握事实和证据,必须是事实和证据同时具备,但可以不是全部事实或全部证据,掌握部分事实和部分证据即可立案,但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应该是对应的,即掌握的证据是证明该事实的材料,与该事实具有内在联系,不存在矛盾和疑问。
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对案情简单,经过初步核实已查清主要违反纪律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不需要再进一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立案和移送审理可以一并报批,履行立案程序后再移送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