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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汇编(通用20篇)

【www.habasit-longbelt.com--工作报告】

党的建设简称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运用是党的建设的统一。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篇1】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确定,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支部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支部书记或支部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篇2】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根据中共河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河直工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请认真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扎实推进组织力提升六大工程,为河津“三年过千亿、五年回百强、奋战十四五、转型出雏型”五年发展总体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河津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突出政治建设,深化理论武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重要论述的学习,时时重温习近平总书记“三光文献“”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不忘初心、本记使命的制度的的意见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探索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一句誓言、一生作答”,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

  3.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把讲政治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推进党的各项组织生活,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等平台学习。做好青年党员、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规范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

  4.规范党组织设置。进一步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对医院党员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党小组。

  5.严把发展党员关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四本台账”制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学科带头人、骨干医护等一线优秀医护人员列为重点培养与考察对象,规范发展操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6.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一是坚持在每月主题党日时收缴党费,按规定填好党费收缴登记簿党费证;二是按期向工委缴纳党费,到银行柜台转账,工委凭柜台机打票据开党费收据。

  7.加强党员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三晋先锋”智慧党建平台、“爱河津”APP,规范党建管理工作。

  三、严肃组织生活,提升党建水平

  8.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和山西省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明确召开“三会一课”的时间要求、参会人员、主要内容、议事规则,规范“三会一课”的记录,顺利推进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

  9.健全完善党支部主题党日长效机制。落实《关于健全完善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每个月的第一周第一个工作日开展活动,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结合国际国内重要纪念日确定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流程、高标准撰写对照检查,切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紧抓实、开严开活,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四、深化党建品牌,坚持党建引领

  11.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党组积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突出政治建设,强化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创建模范党组织,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力争2020年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12.深化“先锋旗帜”党建品牌,一是开展“百姓放心旗帜医院”党建品牌创建活动,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亮承诺、比贡献”,亮出党员身份,明确党员职责,增强党员意识,把服务质量提上去,把党员形象树起来;二是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踊跃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各类大型志愿服务,定期组织党员进社区、乡村、敬老院开展健康义诊志愿服务,提升党员党性,密切党群关系。

  13.开展党员进社区报到。结合实际,定期与所驻社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督促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积极参加社区党建活动,尤其是在突发性事件、急难险重任务中更要主动充明身份,发挥好党员中心户的作用,助推城市基层党建。

  五、加强日常督导,推进党建工作

  14.实行日常指导。健全完善管理长效机制,把党建督导工作纳入日常联系管理中,结合党总支党建工作任务安排,有效推进支部党的建设。

  15.开展集中排查。各支部按照推进表自行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党组织书记要亲自督促落实,确保党建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16.坚持集中述职。12月份,各支部要通过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进行述职,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对全体党员进行述职,汇报全年党建工作;积极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述职会,学习先进方法,促进党建工作水平再提升。

  六、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党建活力

  17.提高政治素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正确对待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时时处处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8.优化队伍结构。坚持把政治业务素质好、熟悉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党务工作者队伍中,不断完善和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

  19.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党章》、《中共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对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篇3】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根据实际确定并相对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论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2、听取、讨论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3、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时间视情况而定。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工作步骤和措施。

  2、研究搞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拟定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

  3、讨论、分析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和本级组织建设、群团工作等,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1——2个月一次,时间由个党小组自行确定,并尽量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2、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支部安排,认真民主评议工作。

  3、研究本小组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荐对党员的表彰,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党课

  党课每半年一次。

  1、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新形式下政策教育。

  2、系统地对党员讲解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其他提高党员素质的有关教育。

  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联系群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

  1、支部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群众工作并尊重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

  2、按支部要求,每个党员联系2名群众并广泛的与其他人经常接触。

  3、党员对所联系人的情况应向党小组或党支部经常汇报,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党支部将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评。

【篇4】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篇5】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篇6】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2021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之年。做好中医院的党建工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在县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开创中医院的新局面。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院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及时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重要会议精神。

  2.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上交学习心得体会,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扎实开展和提高党性修养主题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遵守党章,持续增强自身政治警惕性、敏感性和洞察力,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全院要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规定,重大事项提交院党支部研究决定。

  4.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1-2次专题研讨,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努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好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紧密联系中医特色服务实践,努力使学习成果体现在有效履职上,以保障人民健康的业绩检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效,从而促进党的建设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思想。

  5.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

  6.院党支部学习常态化。坚持和完善院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制度,充实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加强检查交流,提升学习成效,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中医院的改革与发展,支部成员自学不少于40学时,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4次。党小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个人自学不少于24学时。

  7.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对照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新举措,院党支部研究梳理新时代下党建重点工作,层层分解任务,统筹规划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研讨会,广泛听取意见,分析研判面临的困难。各党小组要在每月初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实现重点工作长效跟踪管理。

  三、抓组织建设,强党建基础。

  8.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构建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共同发力,系统推进的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带动全院党员共同开展好党建工作。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担当,主动谋划全院工作和分管工作,严格党的建设各项制度规定,抓好内部行政管理。

  9.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一是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将党建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和落实,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开展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党内的评、选、树工作,真正让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三是严格发展党员,严把党员“素质关”、“程序关”、“监督关”,加强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2019年度3名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四是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支部按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相关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使广大党员同志在活动中深刻剖析自我,明确自身优缺点,对照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为党务工作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9.开展文化活动。一是组织登山、徒步、跳绳、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二是开展义诊和党员精准帮扶。开展党员同贫困户结对,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定期组织科室带头人、党员深入全县基层开展义诊等送医送药活动。

  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10.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切实推进作风建设。

  11.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大力倡导行业“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抓好作风整改工作,不断解决突出问题,自觉克服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

  五、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12.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公开党建活动内容,活动经费,重大事项集体审议。

  1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不断解决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损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

  六、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继续做好统战工作,注意党外干部的培养,及时提出党外领导干部、党外后备干部推荐建议意见;认真开展党外知识分子联谊活动;继续做好院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院务公开的内容和项目,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继续坚决执行基本国策,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在广大妇女同志中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做好工会和工青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医院改革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党建八个方面

  1,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6,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7,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8,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篇7】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根据实际确定并相对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论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2、听取、讨论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3、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时间视情况而定。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工作步骤和措施。

  2、研究搞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拟定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

  3、讨论、分析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和本级组织建设、群团工作等,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1——2个月一次,时间由个党小组自行确定,并尽量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2、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支部安排,认真民主评议工作。

  3、研究本小组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荐对党员的表彰,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党课

  党课每半年一次。

  1、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新形式下政策教育。

  2、系统地对党员讲解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其他提高党员素质的有关教育。

  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联系群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

  1、支部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群众工作并尊重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

  2、按支部要求,每个党员联系2名群众并广泛的与其他人经常接触。

  3、党员对所联系人的情况应向党小组或党支部经常汇报,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党支部将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评。

【篇8】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确定,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支部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支部书记或支部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的形式

  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但是,这里要注意,党员组织生活会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二、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12月份,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校党委的同意。

  三、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

  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四、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一)为增强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教育局党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校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2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校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年不少于24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10次(含10次)以上,无故缺勤2次(含2次)以上,年度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1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党支部成员按分工,经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入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校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机关党支部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篇9】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学校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学校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我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责任考核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校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校党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校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校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篇10】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扎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及时总结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的工作成效、特色亮点、经验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绿卫中心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及优秀团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

  一是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诞生的历史背景、国际环境和社会条件,弄清楚中国人民为什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为什么选择了共产党,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从一成立就担负起的伟大历史使命,从而弄清楚我们党是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从而帮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二是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革命而生,同时也是在中国革命过程中逐步成长、成熟、发展起来的。从几十人、几百人、几千人、几万人再到千千万万人,党的纲领不断明确,党的策略不断调整,党的组织不断完善,党的制度不断健全,从一个新党、小党、弱党逐步成长为中国乃至世界上最强大的政党。

  三是要深刻认识中国革命的道路并不平坦,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并非一帆风顺,是无数的挫折、无数的磨难淬炼了中国共产党,是无数先进分子的探索奋斗,无数共产党人、革命群众的鲜血头颅换来了新中国。对中国革命的目标探索,对中国革命性质的认识,对中国革命依靠力量的寻找,对中国革命道路的选择,都经历了曲折的历程,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通过学习,我们要切实增强“四个自信”。

  通过开展阶段性“自查自纠”活动,中心要严格执行党史学习制度,使理论学习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要关注工作群动态,做好信息上传下达;要对号销号,力争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常研常得;要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要创新思维,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管理的相结合;要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风采、党史学习小知识等专栏,发挥舆论导向的正能量作用,引领全体党员干部真学、细学、深学党史,做“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合格公民。

【篇11】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钻研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催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环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明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定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钻研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明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呈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定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催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催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环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明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钻研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钻研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钻研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赋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篇12】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把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2、根据总体安排,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3、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4、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推动整体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5、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负责人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6、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二)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明确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载体,结合年度上级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任务部署安排,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政治理论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年初,党支部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要丰富,学习时间要保证,学习活动要有记录。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即党课。

  (一)党员大会制度

  1.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党课制度

  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将1次党课,也要安排普通党员讲党课。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开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4.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5.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一次,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工作一并进行。方法步骤如下: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日应将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准备情况和召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于会后15日内报上级党组织,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会议记录(复印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群众意见和整改措施等一并上报。

  民主生活会分为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分为:

  (1)组织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关文件和上级有关指示,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2)征求并反馈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向局机关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充分听取干部意见。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发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涉及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给本人。

  (3)撰写发言提纲。党组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和上级要求,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

  (4)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每个党组成员分别谈心,对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涉及党组成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要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每个成员应围绕主题和要求,对党组、个人及党组其他成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要努力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克服和纠正就事论事、避重就轻的做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节,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搞好工作的目的。每个党组成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并对照批评和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

  (6)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确保落实到位,收到实效。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7)通报情况。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报情况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参会人员、主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六、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使党的队伍永远保持先进性。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对入党申请人的书面入党申请,经过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报局党总支和市直机关党委。公示七天后,如无意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2.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的培养考察工作。

  3.作好考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作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考察表。

  4.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具备党员标准,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核。

  5.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由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6.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政治态度、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及对本人的影响。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入党。

  7.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市直机关党委审核同意,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8.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9.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严格按支部大会吸收预备党员的程序进行。会后,支委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0.上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11.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正。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预备党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进行公示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预备期满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可延长预备期,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年,也不能超过一年。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七、党费缴纳制度

  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应该认定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

  2.按时。党员要每月按时交纳党费,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八、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季度至少一次,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九、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为切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局党支部与定点帮扶村、互联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1.加强工作指导。联系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开展调研走访。联系领导了解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适时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建议意见。

  3.加强督促检查。联系领导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树立标杆意识。指导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及时总结联系点的经验,将联系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进一步推动局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向前发展。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的廉政教育。

  2.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针对本单位实际,研究建立有效的预防腐败体系和制定相关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6.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7.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党支部全面监督,纪律检查委员专责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8.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办事,切实防止和纠正人事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1.党务公开工作在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2.公开内容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层次。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党组织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分工、党建工作计划、任务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

  3.需要公开的内容,分别采取公开栏、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规范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热点、焦点问题随时公开。

  4.公开的内容,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

  5.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对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全面监督。设立党务公开监督箱和监督电话,负责受理党员群众对委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正确处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关系,力戒重复交叉公开,做到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互补充,相互完善。

  7.党务公开工作实行每季度一次的通报制度。

  8.每项工作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并通报。

  9.局机关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党务公开联系监督电话,由办公室负责随时听取和收集党员、群众对委党组、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整理,分门别类,按照职能划分,分别提交局党组、党支部研究决定。

  11.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做到个别性问题,一般性意见、建议三天内办结,并将结果通知本人;普遍性问题的办理结果,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布;复杂性和重大事项一时不能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结。

  12.局党组、党支部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严禁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更不允许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否则按党内有关条规严肃处理。

  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一)防范对象:防范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防范范围:重大物资采购、人事调整、重大资金使用和其他需要预警的有关事项等。

  (三)防范内容:

  1.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面,可能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因工作失误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3..对群众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办事程序或超越权限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的;

  6.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或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

  7.违反保密规定,致使涉密文件资料丢失或其他机密泄漏,造成不良后果的;

  8.违反《廉政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

  9.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

  (四)组织实施:

  1.书面防范。情节轻微,反映的问题有具体事实描述的,局党组发出询问函;情节较重,事实清楚的,发出警示诫勉通知书;事实清楚,需纠正错误的,发出责令纠错通知书等,告知预警对象群众反映或存在的某种情况或迹象,有蔓延趋势,反映出在管理和制度等方面问题,提出要求。

  2.谈话防范。局党组就防范对象存在问题、主要错误事实及整改要求等列出谈话提纲,提交谈话人。谈话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主谈人一般为局党组书记,必要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原则,请局有关领导参加主谈。

  3.实施防范谈话。由局党组书面通知防范对象本人,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到达谈话地点,并向谈话函询对象核实了解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并提出要求。

  4.填写防范工作登记表。谈话结束后,局党组要认真填写《防范工作登记表》,对于谈话函询对象,在表中反映其承诺情况;对于警示诫勉或责令纠错对象,提出整改要求,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发出警示诫勉通知书或责令纠错通知书。

  5.对防范对象实施首次防范谈话后,问题没有说清楚的,或者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可以针对相同问题进行复谈,切实达到预警效果。

  (五)监督整改:谈话函询或警示诫勉对象,在接到预警询问函或警示诫勉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将个人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局办公室;责令纠错对象,在接到责令纠错通知书后,须立即整改,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交局办公室。

  (六)资料归档:防范工作结束后,按照一人一卷的要求,将相关资料整理后统一归档备查。

【篇13】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中心”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确保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年底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篇14】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按照县委要求,为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确保县直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党建促进中心工作开展,从10月份开始到12月末在全县直机关开展党建整改提升行动。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方针。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思想。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强化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为目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学习型、业务型、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财政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加快财政发展改革步伐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工作目标

  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使之真正成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集体,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监督保证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阳光财政、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通过整改提升,将财政支部建设以下“五好党支部”:

  1、领导班子好:班子成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识大体,顾大局,肯奉献;单位内政令畅通,能不折不扣的贯彻局党组指示要求,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团结协作、互相理解支持,工作齐心协力;学习风气、民主氛围浓厚,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廉洁奉公,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开拓创新的勇气信心和民主求实的科学精神,决策正确,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领导党组织科学发展能力强。

  2、党员队伍好:忠诚信用,敬业守纪,团结协作,精准高效;思想作风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全局观念、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协作意识强;精神振奋,勇于创新,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员队伍的影响力强。

  3、长效机制好: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流程清晰,操作规范;各类会议、活动记录详细规范;党内生活正规,组织关系转接及时,按时交纳党费;“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开展,支部议事规则健全。

  4、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完成圆满出色,党建工作有新起色,业务工作有新突破,全面建设有新气象。

  5、作风形象好:能够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工作认真、踏实、有效;切实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困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满意和支持。

  三、梳理存在问题

  县财政局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上认真履职尽责,但经过梳理和认真剖析仍存在以下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力度不够。综合素质不高。总体来讲支部组织生活形式还较为单一,个别党员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够,加之理论学习的形式还较为单一等原因,使得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成效不甚显著,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党建自身建设不够规范。一是支部工作开展档案管理意识较差,党建工作开展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二是学习教育及“党课”资料不完备,讨论发言材料不完善,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三是支部党建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缺乏党员读书学习“加油站”,党建文化走廊不够规范。

  3.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深。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还在片面认为抓党建就是抓党建,抓业务就是只抓业务,与党建无关。二是“虚工实做”缺少吸引力,党建工作的“虚”与业务工作及中心重点工作的“实”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反差。

  四、工作措施

  局党支部每月召开支部会议,分析党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确定解决对策。每季度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整改进度情况汇报,定期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领导,达到支部提升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完成财政支部标准化活动阵地建设。一是充分认识阵地建设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的有力推手,12月20日前在财政局的六楼的配备专门财政支部党员活动室;二是财政支部在12月20日前完成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从局的公用经费提取党建专用经费,按八有标准完成支部挂牌、支部印章,配齐专(兼)职人员,电教设备,完善党建活动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党务公示、做到每一次开展学习活动有学习资料,有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记录。积极开展党性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三是把办公楼的楼道和一楼展板充分利用,打造具有财政特色的党建文化长廊,使党员干部职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接受党建文化的洗礼。

  (二)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财政支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为了把每一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按制度做好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建立财政党支部主题日活动台账,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日活动,支部每月为党员举办一次政治生活动。支部通过开展以上工作,达到用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使党员永葆先进性。

  (三)提升党建促发展能力。紧密结合财政职能职责,积极主动融入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紧紧围绕县委“123766”总体工作思路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组织机关党员一抓学习活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机关党支部把每月一次作为党员固定学习活动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文件精神学习教育,坚持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抓学习,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轮流主讲党课知识,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二抓作风建设,提高机关管理水平。财政局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党支部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局机关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多项机关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抓文明创建,提高整体服务意识。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形成了“一把手”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股室责任到人。二是优化机关服务,做好转工作作风,为前来办事的公众提供最便捷的服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规范性制度12项,明确业务流程10个。着力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以财政工作创先争优为目标,为全县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尽一份力。

  (四)提升党建促脱贫能力。积极将抓党建与促脱贫深度融合,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引领落实好住房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基础设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七大攻坚政策,坚持每月到联系点村开展一次支部共建共创活动;按照财政支部走基层方案,做好干部每月一次新一轮“走基层活动”;按照财政局党员“双报到”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结对共建活动;每月到联系点开展一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关爱困难群众的“义工日”活动。党支部竭尽所能帮助结对贫困村如期摘帽。

  (五)提升党建促稳定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做好工作,第一位是稳定”的重要指示,财政党支部多措并举,加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一是支持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支持重点企业扩大生产,努力培植财源。二是准确把握新的经济形势,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及时预测财政收入运行趋势,完善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征管措施和技术手段,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依法组织收入的良好局面,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支部委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党员)为成员的整改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注重把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向广大机关党员宣传,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确保人人知晓并积极投身其中。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行动开展情况,结合单位实际,针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容易发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或具体方案,不断强化支部党建工作,切实推动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篇15】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建立健全党支部选举制度,做好党支部选举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选举的原则。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的选举权利,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采用这种表达方式,会使选举人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尊重,从而进一步激发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选举中,每一个正式党员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不受民族、性别、职务等条件的限制。

  选举的方式。就选举人而言,可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可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选举的程序:(1)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首先,召开支部委员会,商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并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其次,支部委员会将酝酿情况包括选举内容、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举时间等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委汇报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准后,进行具体的准备工作,如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布置会场等。(2)将准备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汇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开会。(3)正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4)将选举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5)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查。

  坚持党支部选举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选举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必要的会议着重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标准教育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使党员正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2)正式选举前,大会主持人要宣布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3)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的推选,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篇16】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5、党费收缴制度

  三、群团组织建设

  1、教代会工作制度

  2、工会工作制度

  3、共青团工作制度

  4、妇代会工作制度

  5、少先队工作制度

  四、师德建设

  1、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篇17】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篇18】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19】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钻研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催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环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明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定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钻研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明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呈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定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催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催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环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明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钻研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钻研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钻研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赋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最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汲取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钻研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钻研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举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钻研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篇20】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切实履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力打造新城区,实现三年大变样”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贡献,特制订20xx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机构编制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的思想,扎实开展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及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基础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县编委办党建工作制度》,包括党费收缴、党员发展、党的会议、理论学习等制度。二是按时报送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安排好学习室。三是按制度按要求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建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每季一次的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每半年一次的党员*生活会,按要求开展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四是按照要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2、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党员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全年集中理论学习六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精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xx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廉政准则、《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机构编制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二是积极发展党员。今年计划发展一名中共预备党员转正为中共正式党员,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材料。三是积极开展支部活动,如开展七一活动等。

  三、全面开展机关党建特色工作,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开展

  一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双优”创建活动。二是与乔口镇荷叶湖村党支部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积极结对帮扶,资助困难群众。四是做好关协、工会工作和各种中心工作、活动。

  四、以党建工作促中心工作,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

  我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建工作促机构编制中心工作。一是要统筹全局,*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严格审核各单位“三定”规定,全面完成区政府机构改革。二是认真部署,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搞好调研、方案的制定等准备工作。三是服务大局,积极配合撤县设区工作。四是认真履职,切实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职能作用。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合理调整单位职能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五是强化服务,认真开展各项中心工作。如相关人事人才工作等。六是规范操作,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精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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