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是一个中文单词,拼音是shÍshī,表示执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16篇 ,欢迎品鉴!

【篇1】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镇位于XX市东南部,与江苏省盱眙县、滁州市南谯区、来安县交界。辖11个行政村,186个村民组,人口共31283人。全镇国土总面积29.1310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4.8万亩,有林地面积12.21万亩。其中,经济林0.31万亩,公益林(含国有林场)5.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0.80%。今年4月我镇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以“红色故里,生态桥镇”为工作目标,围绕“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理念,不断将林长制改革推向纵深。在这短暂的八个月内林长制工作已在我镇扎根发芽并且开花结果,为我镇林业经济发展添油加力。
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
按XX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提出“镇级林长包山头,村级林长全覆盖”的方案,制定《XX镇林长制工作方案》的文件。积极落实四项机制:一是设立XX镇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由镇林业分管领导吴晖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王德安担任副主任,落实制度上墙、人员名单上墙,专员专管到位上岗。二是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巡查工作机制,镇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村级林长不少于3次,由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提供9本镇级林长巡查记录簿和22本村级林长巡查记录本已发放到各林长手中,每次巡查要详实填写巡查记录。三是竖立9块镇级林长公示牌和22块村级林长公示牌,确保镇、村两级各林长责任区域落界上图、职责内容公示上牌;明确了9位镇级林长包保辖区内9座山头,针对11个行政村,将各村划分为两大区域由书记、村长分别负责,同时各村设立3—4名护林员交叉管护,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覆盖,实现全天候开展防火、防盗、防病虫等保护资源的巡防工作。四是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组建由林业站、派出所、城管执法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区域内毁林开荒、乱采乱挖野生植物、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统一严厉打击。
落实林长制工作实效
助力大户发展。一是林长制以“三份协议法”(农户与村委会签一份土地流转协议,村委会将分散土地集中;村委会与经营主体签订一份承包协议,村委会牵头把归集的土地承包给大户经营;经营主体与乡镇土地流转中心签订一份土地流转协议,保证经营大户造林经营权)攻艰石质山造林,因地制宜发展麻栎林产业,石质山栽植麻栎3000余亩,发展林业大户。二是扩大现有林业产业并吸引林业投资,以我镇15户家庭农场和苗木合作社为基础大力发展朴树、榉树等乡土绿化苗木,种植规模已达10000多亩,每年给该镇林农带来1500万元经济效益;三是依靠良好的林业发展潜力,吸引了芳甸园苗木公司到该镇投资建立芳甸园苗圃基地,芳甸园苗圃基地从贫困村流转土地700余亩,建立苗木温棚26个,栽植三角枫、女贞、朴树等景观苗木630亩。同时推力镇脱贫攻坚工程,雇佣贫困人口12人、流转贫困户土地105亩,带动贫困村实现收入25万元,贫困户户均每年增收25000元。四是发展特色经果林,寨山村林长联合本村经果林种植大户成立的XX镇寨山村果树种植合作社,带领社员种植大棚桃100亩,成片桃园450亩,目前已经带动该村15户种植经果林发家致富。推出新“榉”措。榉树是皖东丘陵地区的优良乡土树种,不仅适应性强、耐干旱贫瘠、易移植、少病虫害,不仅是树干挺拔的行道树种,秋风一起,树叶黄红相间,也是美丽的色叶性树种,而且市场需求量大,前景广阔。我镇以打造“皖东榉树第一镇”为工作目标,大力发展“榉树”苗木产业。20xx年,我镇开始规模化人工栽培榉树,截至今年,榉树种植规模已达到8000亩,存苗量200万株,参与农户500多户,每年向市场供苗40多万株,年销售额1000多万元,榉树产业布局已初步形成。探索创新发展。一是在我镇开展林地入股分红试点工作,在推进芳甸园苗木基地建设中,引导农户林地入股,农户变股东,享受林业收益分红。二是推进特色森林旅游,促农增收,在不影响既有利益格局的基础上,在尖山村结合昔谷旅游度假区和黄寨牧场整合周边林地,以农家乐、民宿、康养、入股分红等模式增加农民收入。
林长制工作开花结果
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上街道、进校园、走村庄提高广大农林朋友知晓度,使植树造林已深入人心,今年春季人工造林工作,共完成造林面积1586亩,超出任务面积86亩。认真谋划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方案,迅速划分责任区域、竖立公示牌,完善管护机制,努力总有收获,XX市林业局在我镇召开林长制第一次工作现场会,这是市林业局对我镇林长制工作的最大肯定。将扶贫揉进林长制工作,产生了良好的化学反应,村庄绿了起来、农户富了起来,滁州市市委书记张祥安在视察我镇白云寺村林业基地芳甸园时,也为林业推动扶贫事业给予赞同。
【篇2】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着提高。
二、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着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篇3】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森林等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按照新修订的《森林法》和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20〕9号)和《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澄委办〔202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月城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镇战略,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构建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推进镇域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筑牢林业生态屏障,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生态系统为目标,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等为重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为加快推进“生态月城、绿色月城、美丽月城”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实现绿色化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尊重自然,科学发展。结合我镇林业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精准管理,注重优良乡土树种培育,提高林分质量,实现森林生态价值最大化,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领导及部门领导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确保“一山一带、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明确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确保林长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12月底,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实现森林等资源“三增、三保、三防”(三增,即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自然湿地保护率;三保,即保林地面积稳定、保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保湿地面积稳定;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
到2025年,全镇林地保有量在773.52公顷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9770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有量在305.7公顷以上;全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到2035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等稳中有升,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湿地)实现可持续经营利用。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总林长。镇级总林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林长由党政班子领导共同担任,协助总林长开展工作。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任村级林长。
(二)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设立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科,加挂镇级林长办牌子,配备1人从事林长制日常工作。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兼任。
(三)部门联动机制
镇级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为镇党政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村工作科)、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镇建设局、镇综合执法局、镇行政审批局、镇派出所、镇交通执法中队。镇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
镇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镇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四)明确工作职责
镇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
镇林长:负责协助镇总林长工作,牵头组织分管行政网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以及林长制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组织部门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林长制工作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村工作科):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项目投资。负责林业、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组建养护范围内的网格管理体系,在重要生态区域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拟定并组织实施林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维护,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及监督管理。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组织校园绿化,指导开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及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保护等宣传教育。负责完善森林旅游产品和设施,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保护提升森林景观。负责对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镇建设局:大力开展镇区公园、绿地建设及绿化养护。配合做好江河、湖泊、水源地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协助做好养护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对公路建设中林地(湿地)征占用进行监管。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指挥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行政审批局:依法严格控制林地(湿地)征占用及审批。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及治安案件工作。
镇交通执法中队:协助组织运力为森林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村级林长:负责本辖区的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并设置林长制工作的监管员、护林员,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增设档案员、宣传员等。
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施生态修复。以实施江阴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关规划为抓手,认真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统筹推进全镇绿化行动。
(二)强化森林管护,提高生态质量。根据我镇森林资源现状,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对公益林、珍贵树木、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并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态效益。建立完善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明确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督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监督。落实国家、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快速发现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六、工作计划安排
2020年11月—12月,落实林长制工作进度安排,出台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保障措施;构建林长制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人员名单、责任区;建立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和林长制会议,明确部门和责任人员及对应的职责;构建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落实评价指标。
2021年1月—2月,镇级重点责任区树立公示牌,每个镇级林长责任区的显著地段树立至少一个林长制公示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2月—3月,全面推进月城镇林长制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为下一步开展林长制工作做好准备。完善月城镇林长制运行机制及制度体系,丰富林长制保障措施,巩固提升林长制阶段性成果,将林长制作为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镇级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林长制会议制度,落实会议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考核方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协调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坚持“总林长亲自抓、林长具体抓、各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林长经常性地听取工作汇报,坚持与林长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完善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合理统筹整合省财政和市财政森林等资源管护资金,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四)强化社会监督。利用森林等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要生态区域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等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管理部门(单位)、监管员、护林员、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管理区域图等内容。主动公布林长制工作内容和进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全镇人民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绿色生态月城建设。
(五)建立网格管理。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每块林地、湿地都有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做到监督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六)严格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等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两级林长为层级,形成“市级考核评价镇级、镇级考核评价村级”的两级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镇村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真正实现林业管理源头重视和长效管控。
【篇4】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企业工委的安排安部署,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计划》,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将活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按照动员部署,调查研究,深入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活动。在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党委书记李斌代表党委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公交”推动公交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客观需要。李斌强调:公司党委一是要借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年活动的东风,推动公司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二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全体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公司改革发展的思路上来,形成活力,创新发展;三是要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流动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在讲话中李斌要求:要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公交和谐”、“公交优秀”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实现“两不误、双促进”。
活动开展以来,公司党委对行政、退休两个支部作了调整和充实,组建了公司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强化学习宣传教育,用理论武装头脑
根据公司党委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计划》党委围绕中心,结合实际,以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为龙头,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把握活动的各个重要环节,抓宣传学习教育不放松。一是建立健全党员理论学习制度,编写理论学习提纲,加强形势任务教育,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坚持每周一的“干部理论学习和形势任务教育”的学习例会;三是每月坚持不少于两次的党员集中学习制度;四是结合实际选择教材发放到个人自学;五是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党委书记李斌带头讲党课、作专题发言,广大党员主动学习,形成了公司上下共同学习提高的良好氛围。
党委书记李斌分别作了《以xx大精神为动力一心一意谋发展》的专题讲话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奋力开拓公交新局面》的党课讲话。鼓励全体党员和员工要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状态,抢抓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安顺建设百万人口生态旅游城市的机遇,开创工作新局面。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更大的勇气和魄力,以更多的辛苦和心血,以更好的作风和精神,团结带领全体员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克难攻坚,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三)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党建工作
活动中,公司党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和完善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党委开展了“抗冰灾、保畅通”、“学习新党章”、“支援四川灾区献爱心”、“交纳特殊党费”、“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回头看对照自查”、“基层党组织满意度测评”、“新党员入党宣誓”、“八一老兵座谈会”、“与紫云白石岩乡长山村结对帮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修改、完善和建立了相关制度。同时,以实现安顺公交优先发展的美好愿景激励党员,刻苦学习,自我完善,努力建设一支充满创新力的知识型党员队伍,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利用《简报》、专栏、板报、横幅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建设年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响应,公司各基层党组织、50多名党员参加了活动,活动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公司荣获“五好基层党组织”和“科学抗雪凝切实保民生”先进集体。
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主要成效
(一)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放在首位,紧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把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以及市第二次党代会、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省委“1+9”文件和市委11制度性文件、党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xx同志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李源潮同志在中央党校的讲话等,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采取党课、专题辅导、经验交流、理论学习、专栏板报、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深入组织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实际着力解决思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了学习效果,推进了学习型企业建设。
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主题教育,每月编写《理论学习提纲》发放到党小组,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中,党委明确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抓紧抓实,贯穿建设年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专题学习辅导,了解党的历史,掌握党章基本内容,理解精神实质,明确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义务。进行了党章知识测试,开展了“学党章、谈体会、见行动”心得交流,党员写心得体会35篇。
(二)调整组织设置,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
公司党委严格落实党章和上级要求,从工作实际需要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进行调整,建立健全基层组织,针对公司重组成立前党支部尚未健全的情况,对行政、退休两个党支部的人员作了调整和充实,使基层党组织得到充实和加强,保持了基层党组织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强化了党支部的功能。使各基层党组织在总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执行政策、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求实创新的能力得到提高,凝聚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在群众中树立起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
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各党支部、党小组较好地坚持了“三会一课”、党员管理和监督等制度。领导干部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做到了制度化,为党员作出表率。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支部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任务,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上,严格把好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关。加强对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以党建带动工建,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健全机构。工会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了各种活动,有力地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推动了企业文化建设,活跃了企业生活。
(三)把握特点,强化党员服务意识
党委根据公司工作的特点,紧紧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把解决职工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公司领导干部深入到特困老党员、困难职工家走访慰问;主动与离退休老同志座谈;做好待岗、歇岗职工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有效地化解了群体上访事件。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把为服务群众是否满意,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推进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努力协调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问题。不断拓展业务,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年初“抗雪凝”、“5.12”汶川地震和“迎奥运,保安全、保畅通,促稳定、促和谐、促发展”中,党委再次经受了考验。
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教育力度,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边查边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了相关制度,把廉政工作摆在议事日程中,有效地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内容
党委深入基层、到职工群众中,以主题实践活动为手段,推动党建工作创新,营造了大家相互支持、沟通与理解的氛围,实现了部门、同志之间的融合相处。通过“学习新党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活动,形成了“人在组织中,组织在活动中,党在我心中”的良好状态。党委坚持以人为本,针对行政支部党员多、分散,难集中的情况,将党支部党员分成各党小组开展活动,每月编写理论学习提纲,发放到党小组,由各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学习。
党委提出通过建设年活动,建设开拓型的领导班子、学习型的党员队伍、长效型的工作机制、管理型的基础工作、文化型的思想阵地和务实型的党内生活,这些都充分反映了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新思路,展示了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内容,也为创新党建工作提供了借鉴。
(五)建立健全制度,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力求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使党建责任制更加落实,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和职责更加明确,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制度更加有力。同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人人争先的局面。
在总结建设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党委认识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才能更好的发挥长效作用;必须把成功的经验上升为长效机制,才能持久坚持,使基层组织建设产生事半功倍的效应。党委完善和建立了《党委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健全责任制,增强了党委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落实了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公司党的全面建设
xx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公司党委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创业就业求发展的大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抓好巩固建设年活动成果的各项工作,把开展建设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巩固下来,坚持下去。下一步公司党委要根据上级的要求。改进工作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发展不够平衡、有时开展活动与党员思想实际以及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工作不够到位、软弱涣散的现象有时依然存在的情况。从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来看,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努力。
今后,要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目标和要求,对需要充实完善的做法进行充实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实际;对需要坚持的,要坚决巩固下去,提高到建立长效机制的高度。公司还要按照上级的要求,一是找准立足点。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二是抓住着力点。一方面要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强化业务学习,把着力点放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上;三是选好切入点。当前加强公司党建工作的切入点是改变思想观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构建和谐公交作为重点,认真开展作风建设,解决好作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践行“xxxx”重要思想,落实宗旨意识,以作风建设推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基层建设年活动成果。努力做到理论武装深入好,堡垒作用发挥好,作风改进好,规范管理程序好,和谐环境建设好。
加强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石宗源同志在安顺调研和陈坚书记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扎实工作,努力探索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xxxx”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公司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篇5】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精神,为落实省、市、县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我镇林长制的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明确全镇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大麻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提升林业生态服务功能。
(二)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依法治林、制度创新。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森林资源。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深化林业重点改革,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提升我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森林、湿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和林业新业态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推动山区振兴发展。
(五)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围绕抢抓“双区驱动效应”和广深“双核联动”机遇,发挥优势,主动对接,举全镇之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用心用情用功推动苏区振兴发展。针对我镇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走特色发展之路,打造富于地域特色的森林生态品牌,实现全镇林业综合效益最大化。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1年7月底,全镇基本建立镇、村两级林长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林长制相关制度,推广使用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导向的现代林业产业体,实现“全域森林城市”的建设目标。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5%以上。
到2035年,进一步巩固完善林长制的建设成果,稳步提高森林生态旅游特色,弘扬生态文明,大幅度改善大麻镇人居环境,丰富森林景观,建成完善的城镇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和坚实的支撑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大麻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的建设目标。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两级林长体系
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镇、村两级林长体系。镇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镇长兼任镇级林长,林业分管领导兼任副林长,并按驻村安排,包村负责各村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各村分别设立总林长,由支部书记兼任总林长;设立副总林长,由分管负责村干部兼任,实行分片(组)负责。
(二)建立林长办公室
镇设置林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林业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有关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三)建立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
按林区不同类型,每3000-5000亩确定一个护林员负责专管,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到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
五、工作职责
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林长办公室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林长制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公开等工作。
基层监管员负责监督该村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和监督护林员落实巡护工作。
护林员负责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和巡查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
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对林、湿地的用途管制。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衔接整合,科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划。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古树名木和珍稀树种的管护政策,构建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中华穿山甲、杪椤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走在全省前列。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首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大除治松材线虫、薇甘菊等工作力度,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
(三)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
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建设具有大麻特色的“森林城镇-森林乡村”森林家园体系,构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生态屏障的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安全新格局,打造国土绿化新优势。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动国土绿化行动。精准化实施森林碳汇工程,集中对城镇周边、梅潭河两岸、水库周边、高等级公路两侧第一重山等重点区域的林相进行改造提升。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加强森林分类经营,开展中幼林抚育,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实施大径材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大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力度,提高乡土树种占比,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显著改善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生态。
(四)全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打造全镇生态保护新高地。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推动实现自然保护地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管理,全面保障我市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建立保护地执法监督机制。
(五)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提高林业经营综合效益。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营造林、森林经营、林木采伐等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全面释放林业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面实现生态惠民。
(六)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
借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将“智慧林长平台”优化为集森林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政务服务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能的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全市林业信息化系统互通、数据互通,实现林业“一网通管”。同时,依托智慧林长管理平台,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充分发挥“公众林长”系统在政策法律宣传、监督林长履职、搭建沟通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畅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
(七)创新提升依法治林水平
发挥我市林业法制建设创新优势,加强林业法律体系建设。根据《森林法》和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修订完善林业工作相关规定。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管理行为。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和法制研究,夯实依法治林基础。
(八)创新森林管护机制
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都有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等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林业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其管护责任。
七、时间安排
--动员准备(2021年1月-4月)。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相关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资金预算,召开我镇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动员大会。
--组织实施(2021年5月-7月)。组织指导各村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细则、方案)以及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稳步推进林长制工作。
--总结(2021年8月)。对全镇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召开总结大会。
--完善巩固(2021年9月开始)。完善林长制工作运行体系并加以巩固,作为日常森林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各村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
(二)严格督导考核。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奖优罚劣,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林长制工作督导机制和市林长制办公室的约谈机制,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夯实支撑保障。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确保生态林业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林业和林长制工作,落实市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考核评价、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制度。强化林业法治保障,切实加强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管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夯实林长制实施的基层基础。加大林业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水平。
(四)强化监督参与。在森林、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活动,加强林业法制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全社会增强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共同推进“全域森林城市”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附件:1.大麻镇镇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2.大麻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3.大麻镇镇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篇6】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掌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株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工作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行林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二、信息专报和信息简报
(一)信息报送。镇级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办应将重要、紧急的林长制相关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
(二)信息处理。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责任人或联络员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政务信息由主管镇林长制领导核发。
(三)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镇党委、政府和镇林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镇党委、政府的政务信息。
1.《专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
(2)镇林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
(3)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协调问题;
(4)反映各村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设性等重要信息;对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2.《简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镇林长制工作动态、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3)林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4)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林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三、信息公开
1.利用镇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开辟林长制专栏,发布林长制工作信息,实行镇林长制协作线办信息共享。
2.主管镇林长制工作的副林长担任镇林长制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四、工作通报
(一)通报内容
1.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镇林长办对林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3.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流程
1.镇林长制办公室承办林长制工作通报,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工作通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以林长制专栏等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
3.镇林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1次,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村林长办需确定专人报送信息,通报的信息需及时准确。对在信息通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篇7】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XX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实施“林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森林资源均实施“林长制”,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乡村干部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18年11月,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二)到2018年11月,制定出台我乡2019年度“林长制”工作安排、护林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三)到2020年,实现生态XX森林覆盖率达到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9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20.5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500万元。实现“山更清,权更活,民更富”的目标。
三、组织体系
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级“林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乡长担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林业的科级干部担任,其他科级干部担任“副林长”。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成员担任,设立兼职护林员,由乡聘请专职护林员,组建管护队伍,设立警长由森林派出所所长担任。设立乡、村“林长制”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XX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乡级“常务副林长”担任,由林业派出所所长、林业工作站站长,林业干事担任成员。
四、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制定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方案、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各项保护和发展工作进程;负责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村级林长及护林员进行管理、考核。村级“林长”主要负责在行政村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强化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制度,做到先报批后占用;二是落实林地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跟踪管理,防止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异地占用的行为;三是加快裸露地复绿,防止水土流失。
2、强化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防火重点期护林员要加强巡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三是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防火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及时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3、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因地制宜建立保护小区和保护点,保护好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和分布地;二是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杂货店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非法制售天网、铁夹等捕猎工具;三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建立古树名木监督岗,实行挂牌保护。
(二)着力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着力抓好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需求。通过不断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从而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目标。
1、加强封山育林管理。一是全乡商品材及自用材按县林业局下达指标实行计划限额管理;二是落实推进“天保”工程建设,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三是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全面封育政策,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
2、加强推进造林绿化。一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工作任务;二是积极开展乡村风景林、森林村庄建设;三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义务植物活动,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3、加强森林质量提升。一是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地产出;二是着力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抗灾能力。
(三)大力提升产业效益。
1、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一是以XX省XX森林公园XX片区为龙头,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产品资源重点打造森林观光、森林康养基地,因地制宜开发森林旅游项目;二是开发一批森林旅游产品,应道经营主体注册林产品商标,做好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三是做好森林乡镇和乡村森林公园创建工作。
2、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3、加快盘活林业产权。一是完善乡、村二级服务平台,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鼓励有条件林地通过流转进行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二是严格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借林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三是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做到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乡镇之间纠纷主动协调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林区稳定,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也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乡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乡“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增长和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入对各村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三)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结合全乡封山育林,在林区山口或醒目的地方树牌立碑,设置护林标志,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范围、面积、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篇8】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我镇在部门和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时间从2005年7月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参加单位包括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等22个党支部。为切实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参加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在全镇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基础地位,其中的党员干部,是整个党员干部队伍的基础力量。他们的执政意识、执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的强弱,直接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基层的落实,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促进全镇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重大。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整个教育活动的开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具有重大影响。
此次开展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情况最复杂、党员人数较多的一批,涉及行业领域多,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多,党员结构更加复杂,工作难度更大。精心组织和切实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利于加快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对于深入学习贯彻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落实好镇党委提出的“跨越发展实现经济总量翻番,苦干三年跨入全市中等行列”的奋斗目标和各项措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原则要求是:1、坚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突出“加强队伍建设,一颗红心向党”这一主题。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在广大党员的实际行动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抓住“取得实效”这个关键,始终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目标要求,把理论学习、武装头脑同解决问题、关心党员、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新提高,解决党组织、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有新成效,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有进展,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有新突破。
3、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培训,组织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各种党性实践活动,增强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和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保持先进性。
4、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激发党员的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觉性。把发扬党内民主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开门搞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诚心诚意地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真正让群众满意。
5、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双重职责”,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同时,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6、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群体党员的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具体指导,提出不同要求,使先进性教育活动贴近基层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实际。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等,在坚持总体要求前提下,灵活安排学习内容和活动方式。
7、坚持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一目标,认真实施“环境立镇、引进强镇、科教兴镇、依法治镇”战略决策,突出抓好“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三大亮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防止和克服脱离中心工作搞教育活动或以工作忙为由放松教育活动的倾向,切实做到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镇实际,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要重点查找和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的意识和大局方面的问题。政治观念、大局意识不够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市、县、镇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够认真,贯彻不够自觉,落实不够得力,甚至理想信念动摇;二是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思想上不思进取,观念上因循守旧,精神上萎靡不振,不善于学习,不善于思考,不善于开拓,工作畏难发愁,得过且过,怨天忧人,缺乏敢为人先、奋发有为、抢抓机遇、争创一流的精神和气魄,缺乏知难而上、抢抓机遇、干事创业、跨越发展的路程干劲。三是领导市场和驾驭全局能力方面的问题。带领群众加快发展的本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够强,素质能力不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四是执政为民方面和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够强,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五是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不够强,自由主义严重,甚至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六是内部管理和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组织纪律松弛,好人主义严重,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放任自流;对党建工作重视研究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的活动形式呆板,内容单调,缺乏生机和吸引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努力解决上述共性问题的同时,根据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有针对性地找准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镇机关,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政治观念淡薄,爱民、为民、富民、安民意识不强;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不强,缺乏现代市场观念和管理观念;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违法行政等问题。在事业单位,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政治上不够坚定,组织纪律较差,忽视思想作风建设;业务上不够过硬,创新能力不强;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在企业单位,重点解决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改革承受能力差,在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不重视学习生产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在本职岗位不能成为生产业务骨干;党性观念、主人翁意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等问题。
四、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30天)
1、搞好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镇党委统一要求,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层层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和具体安排部署,迅速进入学习培训阶段。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作动员,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自身特点出发,采取简报、宣传栏、明白纸、标语口号等形式,广造舆论,大造声势,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活动与效果的统一。
2、开展学习培训。(1)学习内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主要教材,重点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视察山东时的讲话等内容。认真学习孔繁森、任长霞等同志的先进事迹,迅速掀起向孔繁森、任长霞等同志学习的新高潮,利用身边典型将教育活动推向深入。(2)学习形式。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因人制宜,分类施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面上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读原文与听辅导、看录像相结合,讨论交流与学习身边典型相结合等不同的学习培训方式。镇机关、事业单位以集中学习为主;工学矛盾突出、集中学习较难开展的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特殊情况党员,可采取业余、小型、分散、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进行,注重学习的实效性。要综合运用上党课、理论宣讲和辅导、路程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典型示范、舆论引导、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要根据实际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3)学习纪律。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考核、补课等制度。要做到“四有四落实”,即:有详细的学习计划,落实学习阵地;有多样的学习资料,落实学习工具;有健全的考勤补课制度,落实督促考核人员;有详实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落实篇幅限度。无书写能力的党员和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不记读书笔记。坚持“保集体学、促自学”,集中学习和座谈交流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要保证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学习辅导、看录像和讨论交流的时间不少于24个小时。要保证参学率,集中学习到课率,不能低于95%。要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如实记录每个党员的参学情况,作为考核党员本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表现的重要依据。
3、制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学习过程中,要联系行业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在深入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富有时代特点、简明扼要、切合行业和单位实际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列举出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二)分析评议阶段(40天)
坚持做到“耳聪、目明、心细”,提高分析评议质量。耳听八方,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擦亮眼睛、明确视点,找准存在的问题;把握政策,明确标准,严谨细致,达到对每个党员心中有数,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1、搞好对照检查。重点搞好“四对照四检查”:即对照党性原则查思想,对照“第一要务”查工作,对照宗旨观念查作风,对照党规党纪查纪律。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剖析思想根源,搞好自我总结,明确努力方向,并撰写出党性分析材料。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虚心听取和认真采纳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开通公开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征求的意见,经适当整理后向党员本人如实反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3、开展谈心活动。每个党员谈心面一般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听取部分群众的意见。根据谈心和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党员本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党性分析材料。
4、进行民主评议。在广泛谈心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明确党员的先进性标准,听取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书记点评的办法,对党员逐一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或县委督导组将派人参加。
镇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深化学习、讨论确定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专题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通报评议情况等八个环节进行。情况特殊的单位在坚持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经镇党委同意,可适当合并有关程序步骤。
(三)整改提高阶段(30天)?
1、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每个党员根据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党组织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2)各党支部针对党员队伍及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县委督导组审查,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3)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党员个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4)抓好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解决党员尤其是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在党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党员承诺书,大力推行党员承诺制,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做好教育转化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合评议结果,对有缺点错误的党员,可采取组织谈话的形式,进行严肃批评和耐心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尽快促其转化。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不改的党员和违纪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党员承诺制等行之有效的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要注意搞好学习动员阶段、分析评议阶段“回头看”活动。在整改提高阶段结束时,各单位党支部要在镇党委和县督导组的指导下,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和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并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再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做好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搞好教育活动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同时,积极做好迎接县考核验收工作。
五、认真开展符合本部门单位特点的主题实践活动
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广泛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加强队伍建设,一颗红心向党”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做好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农村基层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争当“五个表率”,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样子。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要努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做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表率;要始终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要不忘艰苦奋斗,脚踏实地做事,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开展争创学习型、干事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镇机关活动,树立镇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执政意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掌握现代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知识水平。坚持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增强更快更好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切实做到想干、会干、干好。牢记宗旨,勤政为民,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满腔热忱地关心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领导方法和工作方式,再创新优势,再上新水平。
(三)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建立基层党组织常抓不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工作)业绩好、党员群众反映好”的要求,遵循“贴近实际、贴近岗位、贴近岗位、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为关键,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阶级基础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四)按照“五好”的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五比五争”活动,探索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围绕“树立好思想,发扬好作风,掌握好本领,创造好业绩,发挥好作用”的“五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深入开展“五比五争”活动。一是比思想观念,争做勤奋学习、思想坚定的模范;二是比服务意识,争做一心为民、甘心奉献的模范;三是比职业素养,争做严谨细致、业务精湛的模范;四是比工作业绩,争做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模范;五是比道德风尚,争做文明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通过开展“五比五争”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实现“五个明显”,即:思想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改变,服务上有明显改善,工作上有明显提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创新党员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为党员、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党内服务机制,完善党内表彰激励机制,健全党内自我纯洁机制。
(五)开展“五民五送”心连心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镇机关和驻村干部中开展以摸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帮民富、暖民心,送技术、送项目、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五民五送”心连心活动。活动以机关干部包村联户为形式,以“五民五送”为主题,以转变作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以完善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和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有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不断激发党员的内动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部门、行业、岗位特点,积极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在镇广泛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站所”活动;在中小学校以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做文明教师、树师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作用提供载体。
六、需要把握的几个具体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镇委总体部署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自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具体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深入做好统一思想、激发内动力的工作。要根据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发动,用中央和省、市、县、镇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消除各种思想顾虑。重视做好各类特殊情况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并注意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问题较多、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单位,镇党委将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对每个阶段出现的思想问题,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使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随着教育活动的推进而不断深化提高。
2、努力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覆盖面。要进一步摸清外出党员和流入党员的情况,努力找到失去联系的党员,引导这种情况的党员主动找党组织。要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好流动党员、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把教育责任逐一落实到支部、落实到包帮责任人,力争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3、切实组织好各类特殊情况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对流动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党支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外出失去联系、不能按时参加本批次所在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单位党支部形成书面报告,经核实可暂缓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待与其取得联系后再以适当方式“补课”。对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按照党支部隶属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依托其他党支部,组织他们参加教育活动,适当增加一些实用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再就业本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一些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批准,有些集体活动可以不参加;对身患重病、长期卧床不起、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党支部作出决议,事先将其情况报镇党委备案,可以不参加教育活动。对于老龄支部离退休的党员,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参加教育活动。
4、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少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及时调整不称职、不作为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切实配强配好党支部书记。积极深化和推进各行业争创“五个好”基层党支部和争当“五个好”党员活动,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共产党员示范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大对困难基层单位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对经费、场地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党组织,要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和党费投入,尽可能帮助协调解决。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中党员的生活保障,关心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扎实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理顺群众情绪,解决群众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变成教育群众、鼓舞群众、凝心聚力的过程。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活动,把帮扶贫困家庭和困难学生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通过为民、富民、安民、便民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
6、注重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认真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体效果。
7、加大教育活动探索创新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镇委部署要求,在努力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创新“自选动作”,在教育活动的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方面大胆探索,努力形成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提高教育活动成效、让职工群众接受和满意的措施办法。困难单位党支部要深入开展“询计问策”活动,增强困难职工党员自立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促稳定上来。镇党委将尊重各支部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党支部成功的经验做法,抓点带面,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8、正确把握相关政策。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和从严治党方针相结合,着力调动、保护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广大党员、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做好本职工作上来。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经教育仍不能改正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在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时作出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9、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党委将针对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和党员的特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各条战线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始终保持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七、切实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
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镇党委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进一步完善党委负总责、教育活动办公室协调指导、督导组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基层党支部抓落实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各基层组织负总责。要继续坚持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抓督查,分管同志全力以赴靠上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抓,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既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又要从实际出发,不提过高的标准和要求。
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搞好工作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参加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都要成立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行政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先进性教育活动。
指导组要加强指导检查。镇党委向参加教育活动的党支部派出指导组,做到盯紧靠上。指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严格把关,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发挥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示范作用。镇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要根据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其他党支部成员,要做好联系党员的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动员阶段到联系点上一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在分析评议阶段参加所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在整改提高阶段到联系点指导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
充分发挥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抓落实的作用。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使他们明确目标任务,掌握政策和方法,真正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明白人”、责任人。镇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在教育活动实践中考察和培养党支部书记。
【篇9】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管理体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建设系列配置,统一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管理,以严格资源保护、资源质量提高为目标,建立林长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重于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责任、等级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其他领导负责,部门和有关部门领导各负责,层层压实责。
(三)坚持因地制宜、正确的对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治疗,根据土地条件、情况措施、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有效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监管检测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广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森林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森林拥有量不减,确保森林垄断率、森林储备量稳步增长,确保森林火灾防治、森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的执行同时,充分发挥森林水源养护、防风固砂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保障黑地增产。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保护发展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管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验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整理、修正、检查缺陷,探索系统完善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线索,加强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责任和责任人,不断加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和分级负责、土地管理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的林长制成员和包保区由镇有关负责人担任的林长成员部门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担任的村下设置一些管理网长,各村的网长由各村的林长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的责任:组织本级执行上级决策配置,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的大众保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管理网格巡逻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行职务,组织会议、巡逻等制度
村级林长的责任:负责推荐网格长,组织开展网格巡逻和一线普法宣传的林长信息公示标志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协助执行巡逻要求的承包经营者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篇10】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XX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实施“林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森林资源均实施“林长制”,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乡村干部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18年11月,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二)到2018年11月,制定出台我乡2019年度“林长制”工作安排、护林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三)到2020年,实现生态XX森林覆盖率达到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9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20.5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500万元。实现“山更清,权更活,民更富”的目标。
三、组织体系
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级“林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乡长担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林业的科级干部担任,其他科级干部担任“副林长”。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成员担任,设立兼职护林员,由乡聘请专职护林员,组建管护队伍,设立警长由森林派出所所长担任。设立乡、村“林长制”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XX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乡级“常务副林长”担任,由林业派出所所长、林业工作站站长,林业干事担任成员。
四、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制定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方案、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各项保护和发展工作进程;负责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村级林长及护林员进行管理、考核。村级“林长”主要负责在行政村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强化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制度,做到先报批后占用;二是落实林地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跟踪管理,防止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异地占用的行为;三是加快裸露地复绿,防止水土流失。
2、强化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防火重点期护林员要加强巡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三是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防火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及时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3、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因地制宜建立保护小区和保护点,保护好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和分布地;二是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杂货店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非法制售天网、铁夹等捕猎工具;三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建立古树名木监督岗,实行挂牌保护。
(二)着力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着力抓好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需求。通过不断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从而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目标。
1、加强封山育林管理。一是全乡商品材及自用材按县林业局下达指标实行计划限额管理;二是落实推进“天保”工程建设,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三是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全面封育政策,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
2、加强推进造林绿化。一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工作任务;二是积极开展乡村风景林、森林村庄建设;三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义务植物活动,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3、加强森林质量提升。一是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地产出;二是着力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抗灾能力。
(三)大力提升产业效益。
1、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一是以XX省XX森林公园XX片区为龙头,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产品资源重点打造森林观光、森林康养基地,因地制宜开发森林旅游项目;二是开发一批森林旅游产品,应道经营主体注册林产品商标,做好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三是做好森林乡镇和乡村森林公园创建工作。
2、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3、加快盘活林业产权。一是完善乡、村二级服务平台,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鼓励有条件林地通过流转进行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二是严格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借林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三是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做到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乡镇之间纠纷主动协调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林区稳定,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也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乡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乡“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增长和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入对各村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三)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结合全乡封山育林,在林区山口或醒目的地方树牌立碑,设置护林标志,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范围、面积、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篇11】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根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有效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目标,坚持走绿色、循环、低碳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着力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美丽XX。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域范畴
在全乡区域内实施的“林长制”,是指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林长”、“副总林长”,乡班子成员相关人员担任区域“林长”,推动乡党委、政府以及各村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建立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山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三、目标要求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设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三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促进全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到2018年底,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覆盖乡村二级,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到2020年,全乡林地保有量稳定在5.7765万亩,森林面积达到5.164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4.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2.51%以上,全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乡村二级林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林长、副林长”和“村林长、副林长”;村组设立专职护林人员。
乡设立林长和副林长,乡党委书记XX担任林长、乡长XX担任第一副林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
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村支部书记担任林长,其他村干部担任副林长。
设立乡“林长制”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担任。各村级林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林长制”办公室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乡镇级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林长制协作单位包括乡镇党办、政府办、新村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林业工作站、水务站、国土所、派出所等。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乡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国有林场由分管林长负责。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乡林长、副林长负责辖区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负责监管员、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村林长主要负责本辖区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及时向乡林长报告。
村林长对乡林长负责,乡林长对村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党办、政府办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新村办负责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创建森林村庄。
财政所负责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和湿地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林业工作站负责推进封山育林、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和防护林等建设,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野生植物移栽审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湿地资源保护及对村级林长和协作单位的考核等工作。
水务站负责开展山地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督促实施,湿地水资源保护管理,湿地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依法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环境恢复治理,山体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控工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的衔接,做好林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林长制”实施。
(三)乡林长办公室职责
落实乡级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全乡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向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报告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承办乡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全乡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统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森林资源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山地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森林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森林防火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林业、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与森林资源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森林资源权属管理。进一步明晰森林资源产权,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核发林权证的,要严肃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但尚未登记核发林权证的,尽快依法登记发证;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加大纠纷调处力度,限期作出争议调处意见,尽快登记发证。
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发证管理,及时掌握流动动态,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登记手续完备、流转发证程序合法。稳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权属,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按规定审批,依法流转。
(三)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充分认识林地“红线”和林地定额管理的重要性,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视林地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合理依法使用林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征占用林地范围、条件和审核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监督检查等规定,严格核查,严格审批,加强监管,禁止乱批滥占及毁林开垦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全力做好全域性封山育林工作。按照封山育林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全域性封山育林各项工作。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大对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禁止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集、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严格木材运输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非法运输和黑市交易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破坏、移植珍稀植
物和古树名木。加强巡护检查,坚决依法打击非法破坏、移植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天然商品林保护管理。根据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的重要部署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作“扩面提标”的有关要求。将天然林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完善护林员管理体系,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征占用天然商品林保护的林地,依法按要求逐级报批,并严格实行“占一补一”的政策,确保“占补平衡”,天然商品林保护面积不减少。强化资源监测和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及管理。
(七)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全力构筑森林防火安全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火机构。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森林防火扑救预案,确保预案的启动实施便捷有效。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值班、森林火灾报告、森林火灾处置、森林防火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将森林防火装备、人员训练经费等纳入乡、村财政预算。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必备的森林防火器械,建立必要的物
资储备库,为森林火灾处置提供必须的物质保障。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
健全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提高林业有害预警能力。加大林木检疫执法力度,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林木疫情疫病的监测预防。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的疫区,加大疫木除治力度,防止疫情疫病蔓延。
(八)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对哄抢、盗伐国家和集体所有林木,非法侵占林地,非法猎杀、走私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破坏珍稀植物、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及时开展专项打击。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案件从重从严处理,教育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对非法干涉、阻挠林业执法和包庇、怂恿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查处。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乡党委、政府和各村要把实施“林长制”,保护森林资源,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
“林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二)健全机制,细化任务。乡党委、政府和各村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问题督办制度,对森林防火、封山育林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要事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乡、村二级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林长制”工作列入乡村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计算得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乡、村“林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用于保障森林资源规划编制、专项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足额保障护林防火、林业执法等人员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和乡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树立标志牌,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山场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森林资源保护自觉意识。着力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典型带动和案件曝光正反宣传,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篇12】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尧渡镇2020年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使全镇林业有了新的面貌。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
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
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
退化林修复6000亩;
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
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
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
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
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二、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
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
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篇13】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科学经营、永续利用、兴林富民,突出改革创新,强化系统推进,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更大的生态效益和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富裕和谐美丽现代化新**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统筹推进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保护,有效防控灾害风险;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推动区域林业生态整体提升,全力保障生态安全;
聚焦生态惠民,突出绿色富民,注重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水平。打造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加速推动绿色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和林业高质量发展,铸就金山银山。
到2025年,区、乡镇、村居三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森林经营质量更加优化,森林资源管护更加严格,林业生态系统更加完善,绿色富民效益更加显现,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区森林覆盖率超过76.26%,林木总蓄积量达到22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23亿元,湿地保护率超过45.5%。
三、重点工作
(一)保护黄山松林行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作为全区生态建设“1号工程”和落实林长制的首位任务,全力以赴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阻击战、攻坚战、持久战,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实施《森林健康综合防控项目》,严格落实《**省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治方案》,确保普查率、清理率、除害率、检查率均100%,确保富溪乡、杨村乡、洽舍乡不发生疫情,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呈坎镇实现疫情较大幅度压缩,危害程度明显减轻,确保黄山松林安全和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二)林分质量改造提升行动。以特色经济林为重点,加强林种树种结构调整,通过封山育林、森林抚育、补植补造、嫁接复壮等方式,对经营管理粗放、林分质量不高的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提升,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林地生产力。按照近自然理念,积极推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等造林模式,在高陡坡茶园套种香榧、油茶等经济林。加强退耕还林地的抚育管理,不断提高退耕地的林分质量和效益。到2025年,全区完成退化林修复1.5万亩。
(三)城乡绿化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林木和绿地认建认养、捐资助林、“互联网+”义务植树,拓展公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广泛营造内涵丰富的多主题纪念林,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到2025年,全区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2万亩,新增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11个。
(四)古树名木保护行动。加强普查建档规范管理,将全区所有古树名木资料录入全国古树名木管理系统。落实“一树一策”管护责任,编制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强化分级动态管理,完善保护机制。开展挂牌保护工作,古树名木分级逐株统一制作保护牌进行保护。全面保护全区58株古树名木,2025年全面完成现有濒危古树名木修复任务。
(五)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行动。认真落实林业分类经营制度,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实行公益林分级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利用效益,放活商品林经营。进一步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着力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公益林应保尽保,商品林愿保全保。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探索放活林地经营权等系列措施。
(六)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优化行动。强化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加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监管,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到2025年全区流域内的湿地面积不低于1.288万亩。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决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力争到2025年实现连续22年无森林火灾工作目标。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七)绿色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要求,积极发展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林、特色经济林和竹林,推进特色基地建设。结合“小产区”模式,加强特色林产品产地认证,不断提高特色林产品市场竞争力与美誉度。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培育壮大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户外健身、森林康体等新型业态,不断拓展森林综合功能。到2025年,巩固提升原有优质丰产高效木本油料示范基地5个,发展面积达0.3万亩;
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6家。
(八)林业脱贫攻坚行动。抓好林业特色产业扶贫,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竹产业和林下经济,引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增收的互动双赢。开展选聘生态护林员脱贫,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九)弘扬林业生态文化行动。注重加强对**山林生态保护习俗、古村落水口林、森林复合经营等特色生态文化的研究,加大水口林、古树林、古村落保护力度,突出丰乐河林业生态保护,开辟林业生态文明橱窗生态文化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群众爱绿护绿增绿意识,使林业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民众日常生活,成为自觉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创建责任。各级政府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林长责任细化和落实。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统筹推进“五绿”任务,全面发力推深改革,多点突破做实创新,为全国林长制改革作出示范。
(二)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在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而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乡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谋划,分类分级指导,细化“五绿”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三)增强推进合力。区、乡镇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统筹推进,协调配合,增强创建示范区合力。
(四)强化示范带动。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各乡镇要推出一批林长制改革示范点,为全区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当先锋。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多点突破做实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五)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全方位宣传,广泛阐释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选树先进典型,形成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
【篇14】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省考察重要讲话,以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指导、土地条件,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建立党政同责、土地责任、部门协作、源头治理、全域垄断长效机制,统一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到2025年,全省森林复盖率达到46.5%,森林积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复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沙化土地得到管理。到2035年,三秦大地山青、天青、水净、景美初步实现。
二、组织体系。
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对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负责研究解决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省副总裁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分管副总督负责,协助省总林长工作。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的特点和保护发展需求,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包括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包括毛乌素沙地)等5个生态地区设立省级林长,分别由省委书记、总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分管副总督兼任,组织领导责任地区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分别为省级林长联系方式。
设立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执行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确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林业局副局长和省林长联系部门负责同志兼任。
市县镇村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市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制定计划。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结合地区自然条件、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划分林地、草地、湿地、荒地沙地和自然景观等生态空间,明确功能定位、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组织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执行目标责任
(二)严格生态保护。严格保护生态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草坪、湿地等生态用地成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的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监督。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天然林管制度,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提高天然林质量。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湿地、草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秦岭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强对山区、毛乌素沙地、关中北山、黄河西岸等重要区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以秦巴山区、黄桥林区为重点,加强森林抚养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推进森林质量正确提高。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责任率,积极推进森林城市、绿化模范机构建设。
(四)加强灾害预防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实行政府责任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机制和系统,坚决控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扩散,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治能力。
(五)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加快生态空间云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图动态监控系统,提高资源监控智能化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法调查乱伐、乱猎、开垦林地和非法占有林地、草原、湿地等事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基础建设。加强生态护林员等管理队伍的建设,逐一执行林长和生态护林员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的全权复盖。加强乡镇林业(草原)管理机构和基层林站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工作机制。
(1)合作机制。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制、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督局、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二)会议制度。建立省总林长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明确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总林长会议由省总林长或委托省副总林长召集,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以上。
建立省级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责任区内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会议由省级林长按需组织召开。
建立省林长制办公会议制度,落实省总林长会议和省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省林长制各成员参加。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进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树立林长作为实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强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一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确保全省林长制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林长会议、地区(部门)合作、工作审计、信息公开、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三)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四)加强技术支持。开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培育经营、修复保护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重要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综合示范和转型应用,加快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沙漠技术推进技术服务队伍。
(五)严格审查问题责任。建立健全林长制审查指标体系,林长制监督审查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审查审查范围,县级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审查,审查结果作为地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审查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查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严重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依法依规追责。
(六)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和林长制的工作状况。在责任区域的显着位置设长公示牌,明确林长林长的责任、生态区域的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
【篇15】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森林蓄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到2035年,初步实现三秦大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
二、组织体系
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对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研究解决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省副总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担任,负责协助省总林长工作。
根据全省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含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含毛乌素沙地)等5个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兼任,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分别为省级林长联络单位。
设立省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确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林业局副局长和省级林长联络单位一名负责同志兼任。
市县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市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区划林地、草地、湿地、荒地沙地和自然景观等生态空间,明确功能定位、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组织编制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计划,落实目标责任,统筹规划、分区施策、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二)严格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监管。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科学实施修复措施,提高天然林质量。逐步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大湿地、草原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秦岭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三)加快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强白于山区、毛乌素沙地、关中北山、黄河西岸等重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秦巴山区、黄桥林区为重点,强化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分结构,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积极推进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单位创建。
(四)加强灾害防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落实政府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和防灭火体系,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扩散蔓延,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五)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六)加强监测监管。加快生态空间云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法查处乱砍乱伐、乱捕乱猎、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生态护林员等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员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乡镇林业(草原)管理机构和基层护林站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管护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工作机制
(一)协作机制。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相关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二)会议制度。建立省总林长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明确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总林长会议由省总林长或委托省副总林长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建立省级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责任区内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会议由省级林长根据需要组织召开。
建立省林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落实省总林长会议和省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省级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参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省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林长会议、区域(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培育经营、修复保护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
(五)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和林长制工作情况。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生态区域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来源:陕西发改研究院
污泥资源化制备非金属陶粒技术
简介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多,污水处理厂污泥,河道淤泥,河湖底泥,建筑渣土,工业固废处理迫在眉睫。国家于2020年9月新修订的《固废法》正式实施,提出了法律监管处罚量刑的严格要求。
为彻底解决污泥污染问题,促进成熟先进技术得以广泛推广应用,经过近5年的具体项目工程化验证,新推出“环境友好型绿色领跑者技术——污泥资源化制备无机非金属新型建材陶粒。它是一种具有微孔状的轻质颗粒,呈圆形、椭圆形球体或不规则碎石形,具有质轻、高强、保温、隔音、抗震等作用,可替代沙子、石子作为人造轻集料广泛应用于海绵城市、水体治理、高铁吸音、建筑节能、透水砖,无土栽培等多个领域。
【篇16】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