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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六篇】

工作报告 |

时间:

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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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又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为使所属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章而作出的详细、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篇一】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

  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公司办公室是牵头办理系统内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1、凡上级机关转来分公司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有关科室受理办公室转交的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办公室。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3、重大问题由办公室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公司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上级信访维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各涉访涉稳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办理情况。

  第三条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明确主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到位。

  四、工作程序

  第一条接访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且采用走访形式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2、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要做到当日登记移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不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

  第二条送阅、批转与查处

  1、凡属由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批,按分管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催办。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报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或分公司党委研究处理。

  2、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办公室协助有关负责人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

  3、对来信来访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的应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科室查处。

  第三条报结

  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答复,需多个科室协调的问题归口办公室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 

   2、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服,在发送书面答复时应知会办公室,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

  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办公室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三级终结。

  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第二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第三条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妥善处理: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办公室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返,一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示。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办公室应与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疑难问题应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

  第一条 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

  第二条 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科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实现维稳关口前移。

  第三条 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1、合法性。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各方,会不会给职工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单位、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3、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职工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的支持。4、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第四条 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凡是决策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非正常上访维稳工作程序

  第一条办公室与涉访涉稳事项有关的部门应共同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信访场所、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

  第二条发生3人以上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非正常上访事件时,办公室负责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分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与信访人所在地单位、与信访事项有关的部门联系,有关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必要时,办公室可通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到场,依法采取疏导或强制措施劝返。

   八、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

  第一条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规定的要求处理来信来访。

  第二条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第三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公司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终班子考核体系。

  九、 附则第一条各县市分公司的信访维稳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公司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二】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组织机构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维稳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维护稳定,公司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维稳工作力度,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对机构适时进行调整和充实,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稳定工作。

  (二)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公司信访工作分片包干,负责所联系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各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对重点案件包案处理,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二、加大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力度

  强化信访预警机制,加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把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排查,及时化解和消除公司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针对公司信访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一)上世纪80、90年代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被企业除名人员的群访和个访。

  (二)企业下岗职工、企业遗留问题引发的群访和个访。

  (三)与企业有劳资纠纷的人员个访或闹访。

  (四)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访。

  (五)企业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引发的个访。

  (六)60年代精减下方人员的群访、个访和闹访。各单位要着力做好以上信访问题的分析研判,制定处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定期对存在的上访苗头和隐患进行排查化解,坚持预警通报,加强跟踪督办,努力把苗头隐患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重要会议、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等重要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稳控、处置有效,以避免造成不良政治影响。

  三、维护公司稳定应急处置办法

  为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维护公司稳定,确保正常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就维护公司稳定,处置应急群访事件,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各方。在公司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从稳定大局出发,共同协调处置信访维稳问题。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要求,明确分工,区分责任,协调配合,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坚决防止因推诿扯皮、各自为政而贻误时机。

  3、重在疏导,防止激化。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聚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要求,以说服教育为主,以恢复秩序为目的,最大限度地做好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升级或形成对峙。

  4、反应快捷、依法处置。始终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原则,慎重选择处置时机,综合考虑事发原因、地点、参与人员等情况,因事、因地、因人施策,灵活快速依法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对越级集体上访事件和个访事件,责任主体要随时到场、随时处置。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各单位信访主要负责人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组织人员迅速将上访群众带离。凡发生5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组织对重大事件的处置。要在坚持“明确责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原则上谁主管、谁负责。

  2、有关上访事件处置责任主体的确定和稳控化解工作责任:

  (1)凡因企业改制引发的上访案件,由分管企业改制的部门负责接待,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被企业除名人员、与企业有劳资纠纷及60年代精减下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由分管劳动人事的部门负责接待,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工程结算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接待,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4)工程质量投诉案件,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处理。

  (5)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由分管合同和招投标部门负责处理。

  (6)家属院有关问题投诉及纠纷、上访,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处理部分利益群体上访问题。对于部分利益群体上访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掌握政策、了解情况、摸清底数,随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处理进展情况。凡发生群众集体上访,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责任单位要及时派人到场,组织协调、妥善处置,全力做好上访人员的现场处置和稳控工作。

  2、进一步落实有关群体上访问题处置责任主体的责任。处置有关群体性上访问题的责任单位,要对群体性上访问题主动介入,积极协调,提出处理意见。

  (四)善后处置制度

  重大事件平息后,要跟踪落实善后工作,向群众做出的承诺要尽快兑现;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应该讲清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问题解决后,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并向地方信访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要及时向群众了解情况,摸清思想动向,及时发现新苗头、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四、信访维稳工作的目标任务

  各单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案件,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基本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对未能实现息诉息访的,必须把人员稳控在本单位,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进京和到省、来市事件。具体任务是:

  (一)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属于合理诉求的,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加快进度,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使信访人员息诉息访。

  (二)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且有一定道理但无处理的政策依据,信访人生活确有一定困难的,根据其实际情况,可通过社会救济、低保补助和扶贫帮困的方式进行化解。

  (三)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要求过高,不服处理意见,在认真审查处理意见是否到位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澄清事实、解疑答惑、教育引导和沟通协调工作,或通过上级有关部门举行信访协调会的方式,共同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劝其息诉息访。

  (四)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工作措施到位,信访人仍有上访苗头的,要明确稳控责任人,制定严格的稳控措施,确保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人不再进京、到省、来市上访。

  (五)对缠访、进京、到省、来市滋事、封门堵路、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人员,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固定证据,讲究策略,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依法处置。

  五、建立信访维稳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各责任单位要全力抓好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处理群体性上访问题工作的领导,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要以集中处理赴省进京非正常信访案件为重点,深入开展重信重访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新的问题发生。要按照“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二)建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的工作制度。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接访、下访、约访群众,要做到每月最少1个工作日开展接访、下访、约访活动,重点协调解决本单位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等疑难信访问题。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要做到随访随接,就地处理,并回访处理结果。对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安排人员陪同信访人到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诉求。

  (三)建立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公司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安排一次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建立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制度,公司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公司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听取各相关单位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对信访案件处理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四)建立维护稳定信访信息工作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工作档案,对各类案件进行分类并登记造册。重点对信访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及原因、事件当事人的身份、单位等及采取的处置办法和措施等重点进行记录。每季度对信访档案进行梳理,防止案件重复发生。

【篇三】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必须科学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稳定发展服务。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

  第二条信访维稳工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第一条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办公室为牵头办理项目内部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

  1、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

  办和答复。有关部室受理信访办转交的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信访办。

  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部室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信访办备案。

  3、重大问题由信访办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分局综治维稳领导小组、信访办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指导性意见并积极采取调处措施。

  第二条项目各职能部门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综合分析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反馈信访办。

  第三条项目部要及时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

  四、工作程序第一条接访

  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和事实、理由、目的等。多人走访形式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2、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对于职责范围以外的信访事项,应协助信访人员办理。

  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

  4、对于来信来访信访事项的需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第三条报结

  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部室负责答复,需多个部室协调的问题归口信访办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

  2、承办部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满,在发送书面答复时应告知信访办,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所属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限度防控矛盾升级。

  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部室预计信访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信访办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申请协助。

  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编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第二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第三条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四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妥善处理:

  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信访办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返,一

  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部室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部室。

  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项目领导。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项目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信访办应与有关部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静访。

  第五条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

  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

  第二条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部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实现维稳关口前移。

  第三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

  第四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证,按照

  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

  七、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

  第一条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第二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四】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了认真做好建国庆典活动期间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国土资源系统面临着保增长、保红线的繁重任务。我省经济发展快,用地量大,征收土地多,加上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造成我省涉土信访居高不下。今年月至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量同比上升4.3%,省国土资源厅信访量同比上升22.4%。特别是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增长幅度较大,省国土资源厅1月-7月接待重复上访同比上升117.4%和104.7%,集体上访同比上升46.1%和2.2%。因此,我省国土资源信访形势十分严峻,信访与维稳工作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是整个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我们必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放到国家稳定大局中去,切实做好我们的工作,确保建国庆典活动期间无涉土、涉矿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建国庆典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二、紧紧围绕建国社会稳定这一中心,扎扎实实做好全省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

  当前,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继续抓好保增长、保红线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把维护建国社会稳定放到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理旧堵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扎扎实实做好全省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具体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前一阶段排查化解的基础上,继续对国土资源信访积案进行深入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建立台账,全面掌控信访积案信息。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要真正落实领导包案,落实责任单位,落实经办人员,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基础上,领导要亲自约谈,理顺信访群众情绪,力争使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都能够得到有效化解。

  2.建立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形势研判、信息报送和值班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维护稳定与信访工作形势研判和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委办传〔20-〕2号)及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月日起建立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形势研判和信息报送制度。从月日开始,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每日要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一次信访与维稳信息,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厅报送情况。遇有重要紧急信息,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随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报告。从月日开始,每周五下午点以前,要汇总一周以来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向省国土资源厅作出报告。从月日开始,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要建立信访值班制度,实行“5+2”、“白+黑”工作时间。工作日作息时间延长到晚上点,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作息时间从早上点到下午点,实行开门大接访。月日前,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将值班安排向省国土资源厅作出报告。

  3.认真落实《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今年月,省国土资源厅制订了《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实施办法》和《省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省厅三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实施办法,建立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业务科处室办理群众信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等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合力,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

  4.着力推动“事要解决”,建立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共同责任机制。要把“事要解决”作为信访与维稳工作的核心,把依法依规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方针。对属于国土资源职权范围内的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及时予以解决。对于诉求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于诉求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依法近期难以解决的,应当向群众讲清道理,做好稳定情绪的工作。对于虽然以国土资源信访形式出现,但实际上是反映其它职能部门管理的问题或者属于综合类信访问题的,则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转交或向当地政府信访机构反映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对坚持过高要求,无理缠访、闹访的,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行政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努力消除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隐患。对举报土地违法违规的信访问题,各地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土地征收类的信访问题,虽然只占全省国土资源信访量的六分之一,但由于这类信访问题涉及人数多,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往往容易引发集体上访,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征地程序,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进场施工。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提高最低征地区片综合价的政策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党风、行风建设,热情为基层服务,热情为群众服务。在土地发证、安置用地审批、地质灾害点农民住宅搬迁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好服务工作,让群众满意。不能因为我们工作疏漏,不能因为我们服务不到位,引起群众不满,引发群众信访。

  6.建立健全应紧预案,加大稳控工作力度。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要对应紧预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没有建立的,要抓紧建立,已经建立的要修订完善,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信访事件,能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各地要建立违法建筑物拆除、土地征收、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风险评估机制,对被拆除建筑物业主情绪对立的,要慎重决策。对土地征收中群众信访问题仍然没有妥善解决的要暂缓审批。对地质灾害监测点容易引发山体滑坡的,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第一责任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国土资源信访与维稳工作第一责任,把第一责任落实到制度和机制上、落实到解决信访源头上、落实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各级国土资源局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要定期研判信访与维稳形势,研究信访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业务科处室参与信访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责任机制。

【篇五】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

  为果断打胜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攻坚战,切实做好20-年全县信访稳定工作,积极推进和谐**建造进程,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全县信访稳定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今年,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信访问题为中央,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着力点,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紧紧围绕构建辽吉蒙结合部区域中央县这一总要求,不断提高我县信访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县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力以赴解决信访积案,千方百计避免信访新案,扎扎实实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加快推进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创新。

  全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是:努力实现“五个果断防止”、“六个为零”,即果断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果断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规模性群体事件,果断防止发生极端滋事事件,果断防止发生我县涉访人员在北京群体性非正常访、到全国“两会”代表驻地及会议现场滋事或极端行为,果断防止发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失控漏管情况;进京非正常访登记为零,进京集体访为零,进京访回流为零,进京突发事件为零,进京维护稳定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为零,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足。

  二、全力以赴解决信访积案

  去年以来,全县通过“百日会战”和“大接访”等专项行动,妥善解决了一批信访积案。目前,信访积案仍是困扰我县信访稳定工作的一个顽症,必须突出重点,层层推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

  (一)认真清理信访积案。从2月10日至20日,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治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对清理上来的信访积案,要抓紧制定解决信访积案的时间表,确定专人,限期解决,全县交办信访积案的息访率要达到95%以上。

  (二)实行领导包案。对清理出的疑难信访案件,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全面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包案,既要面对面地倾听诉求,又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要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导要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要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要到位。

  三、千方百计避免信访新案发生

  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在防备和减少因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引发信访问题。

  (一)抓好初信初访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大力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县乡两级信访部门直接调处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初信初访信访事项直接调处率要达到100%。积极做好初信初访的回访反馈工作,争取一步解决到位,防止由信转访、由易拖难,由主动变被动,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果断防止因工作不负责任,解决问题不及时而造成的重复访、越级访。

  (二)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由县信访大厅牵头,全面落实重大专项风险评估和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保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未经评估的重大事项不研究、不决策、不实施,果断防止因决策不当而引发信访稳定问题。

  (三)建立初信初访登记备案和责任倒查制度。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建立初信初访案件登记备案制度,强化对初信初访案件的跟踪考核,对初信初访成为重信重访、集体访、越级访、非正常访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各级纪检部门要将查究的情况及时通报县维稳办。年度内,凡被县维稳办通报3次以上的乡镇(开发区)、部门和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初信初访因解决不当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对责任主体的“一把手”、主管领导采取组织措施。

  四、扎扎实实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大力加强信访稳定基层基础建造、规范化建造和信息化建造,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一)确定对象。县信访大厅要对三年来进京正常访、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进京滋事及进京非正常访被打击处理过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我县重点信访人员,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也要深入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参与非法集资、曾进京上访未息访、到市去省上访问题未解决、有进京上访迹象,违法缠访闹访、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人建立信息档案,并上报县信访大厅备案。对确定的重点信访人员,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始终在工作视线之内,果断防止失控、漏管。对闹访、缠访、进京非正常访遣返人员,保持因情施策,区别对待,加强教导引导,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二)落实责任。全面落实由责任主体单位、村(社区)、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组成的对重点信访人员“四位一体”的包保稳控责任制。责任主体单位对包保稳控负主要责任,必须认真组织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迅速做好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备和减少进京访问题。

  (三)明确重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围绕全国“两会”、建国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全面落实各项稳控工作任务,要主动下访,约访,村(社区)干部和辖区派出所责任民警敏感时期要天天与包保对象见面,了解把握情况。同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重点群体中的骨干分子,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果断将其稳控在当地,防止串联、聚集、滋事。

  (四)依法处置。按照教导绝大多数、依法处理极少数的工作原则,用好法律、法规、政策。对以上访为名串联聚集、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干扰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果断依法从严处理;对有非正常访倾向的,公安机关一律予以书面告诫;对明知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仍无理取闹执意上访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初次违法的予以警告,再犯的予以行政拘留,屡教不改的予以劳动教养。对参与进京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且有极端滋事行为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选择典型案例,适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教导群众,震慑违法犯罪。

  五、加快推进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创新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始终把信访稳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工作任务和形势发展相适应的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责任的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签定的《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的工作任务,必须狠抓落实,确保一方平安和稳定。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对信访稳定工作的督导检查,县维稳办要组织督查组,对各项信访稳定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信访积案进行专门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访稳定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因工作不落实或因接访工作不负责任而引发越级访、进京访及寻衅滋事行为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侵犯群众利益、欺上瞒下、官僚作风严峻、失职渎职等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发生严峻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果断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联席办、县维稳办要建立完善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将信访稳定工作考核纳入到全县综合考评之中,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全国“两会”期间,凡发生进京非正常访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县领导对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凡发生进京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极端滋事行为的,由县领导对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发生两次以上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予以免职;由此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引咎辞职。组织、纪检、监察、维稳部门也要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果断实行“一票否决”。

【篇六】信访维稳工作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全面、准确掌握可能进京上访人员的底数和动态,对去年我市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案件化解情况和存在可能再次进京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对已经调查完毕的案件要做好反馈工作,正在调查的要明确时限、尽快查结;对调查结论有疑义有再次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可能的重点人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逐人落实稳控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失控进京上访。

  二、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松原市纪委关于化解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问题督导检查办法》、《松原市纪委关于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办法》、《松原市纪委关于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松原市纪委关于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问题和中央纪委转办件情况通报办法》等信访工作制度,细化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工作措施。

  (一)认真排查化解。3月1日前,对全市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案件进行一次再摸排,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对有可能再次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人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潜在的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人员,研究化解措施,落实包保责任。

  (二)切实搞好稳控。在全国“两会”期间,对排查出的信访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要会同信访等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稳控工作。

  1、各有关单位要逐人建立由所在村(社区)组成的包保工作小组,尽一切力量将重点人员控制在单位内部或居住地。

  2、各有关单位要在进出口要道、客运交通站点设立劝返点,对可能外出上访人员进行掌握,并及时报告和劝阻。

  3、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队伍,做到人员到位。一旦发现有人外出上访,立即出发沿途查找,坚决做到人员不带回、队伍不撤回。

  (三)注重统筹协调。既要以排除出的重点人员为重中之重,又不能只顾一方,坚持突出重点抓一般,对不稳定群体要落实稳控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并随时做好突发问题的处置工作。重点人员所在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要加强统筹调度、协调统一、形成合力。

  (四)坚持多效并举。要始终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思想教育与行为控制相结合、防范方式与掌握政策相结合,确保万无一失。对一意孤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协调公安机关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三、几点要求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扶余市纪委监察局信访维稳工作临时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陈铁刚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信访室主任刘万宝、信访室科员刘冬梅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信访室,具体负责“两会”期间有关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动态掌握、情况的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及涉事单位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和包保责任人追究制,“一把手”作为辖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重点人员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制定预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分解到人,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沟通联系。市、乡、村三级组织要保持信息灵敏,跟踪掌握重点人员的动态。从3月1日起,对重点人员的动态落实零报告制度,并逐个实行一日一报(每天下午15:30分前),“两会”开始后,实行一日双报告(每天上午9:30、下午15:30分前)。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在两会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因特殊情况离开本辖区的必须履行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离开。必须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注重细节,紧绷思想,不能心存任何的麻痹和侥幸。

  三要严肃责任追究。“两会”结束后,市纪委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在全国“两会”期间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前的乡镇和部门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约谈;对因稳控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到中央纪委监察部门前非访、闹访或发生信访安全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构成违纪的将依据有关党政纪条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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