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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六篇

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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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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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幼儿园工作条例》,幼儿园是为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提供照顾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年龄的儿童一般为3至6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年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篇1】2020年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

  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趋稳,郑州、开封、三门峡等地中小学本周将先后返校开学。9月13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疫情防控,省卫健委“牵手”省教育厅,在全省各地建立和学校、幼儿园(统称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一校一院”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平安开学、开学平安”。
  为加快医校协同对接,各地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医校协同、就近方便、全面覆盖”的原则,为每所学校明确一所医疗机构,对口指导疫情防控和学校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密切协作配合,建立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校一院”联防联控工作格局;设立有附属医院(校医院)的大中专院校,可直接与其附属医院(校医院)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定点医疗机构要选派专人兼任学校健康副校长或卫生副校长,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加强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和巡查,全力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要求,为强化医校应急指挥,医疗机构要指导学校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开学前要联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学校必须设置健康观察室,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要及时安排到观察室观察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早报告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做好预检分诊、闭环管理等应急处置工作。
  为统筹医校日常防控,我省明确要求,学校需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切实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和学校要密切关注师生健康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医疗机构要指导学校科学规范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严格实施卫生管理。
  开学后,医疗机构和学校要共同开展经常性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全体师生员工新冠疫情防控方案、防护指南等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引导师生做好居家防护和返校途中防护,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医疗机构要指导学校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做好师生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等工作。

【篇2】2020年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重点制度的建设与巩固

  (一)科学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进一步扩大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比例,力争预约时段精准到30分钟,缩短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等待就诊的时间。优化预约诊疗流程,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科学合理安排预约放号时间,避免深夜放号、凌晨放号等情况。在做好预约挂号、检查检验集中预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调配,鼓励开展门诊取药、门诊治疗、住院床位、日间手术、停车等医疗相关流程的预约服务,提高就诊便利性。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

  (二)不断完善远程医疗制度。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三级医院重点发展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承担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等任务的医院,要与受援医院搭建远程医疗协作网,建立远程医疗工作制度,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要积极建立远程医疗中心,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疾病诊断能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探索利用移动终端开展远程会诊。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搭建医疗机构与患者居家的连续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提高疾病管理连续性和患者依从性。

  (三)大力推动结果互认制度。制订完善检查检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广泛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操作和诊断水平。发挥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加大医疗质量控制力度,提高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在医联体内率先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要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不断增加互认的项目和医疗机构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引入第三方保险,建立起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风险共担机制,减少因互认造成的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

  二、加强重点服务的完善与优化

  (四)大力推进区域就诊“一卡通”。整合各类就诊卡,积极推进地级市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有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实现患者就诊“一卡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挂号手机软件、网站,建立统一平台,方便患者就诊。城市医疗集团应当搭建信息平台,在集团内部率先实现“一卡通”,力争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连续医疗服务。

  (五)持续加强麻醉医疗服务。确定分娩镇痛试点医院,深入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鼓励医院开设麻醉门诊、疼痛门诊,加强儿童、老年人、肿瘤患者的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建立门诊无痛诊疗中心、儿童镇静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舒适化的新需要。积极应用快速康复理念指导临床实践,提高手术患者医疗服务质量,缩短手术患者平均住院日。

  (六)着力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推进国家多学科诊疗试点和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以消化系统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为突破,推动医疗机构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探索建立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推进中医多专业联合诊疗和中医综合治疗,开展经典病房试点工作。

  (七)不断丰富曰间医疗服务内涵。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研究确定第二批日间手术病种,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制定日间手术病种诊疗规范和日间手术中心管理规范,提高日间手术规范化程度。探索建立医护联合门诊、医院社区一体化术后伤口管理中心,提高术后伤口照护质量。拓展日间服务的病种和服务类型,进一步提升住院床位使用效率。

  (八)继续优化急诊急救服务。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中心(站)与院内急诊的信息共享机制,力争到2020年,各地逐步建立起基于“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实现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快速、高效、高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资源,探索开展有医疗服务需求的非院前医疗急救患者的转运服务,加强相关工作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九)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质量。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制定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指南规范,加强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护理院(站)、护理中心数量,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积极开设家庭病床,扩大老年护理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群健康服务需求。开展中医特色护理,提高中医护理水平。

  (十)开展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加大药师配备力度,持续开展药学服务培训,重点提高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能力。鼓励药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用药信息和药学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合理用药宣教指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探索开展用药随访、病情监测、药物重整等工作,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以二级及以上医院为重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按照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巩固改善医疗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加强领导,建立重点工作跟踪、研究指导和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实施工作。要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依法对电子注册相关信息公开,加快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推进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方便群众便捷获取有关医疗服务信息。

  (二)提升医院满意度。各医院要加强面向患者的信息化服务,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餐饮、网络、阅读等就医环境,改善卫生间状况,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要不断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就餐、安保等后勤保障条件,完善值班室、淋浴室等基本生活设施,提升医院员工满意度。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加入全国医院满意度监测平台,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动态监测患者就医体验和医务人员执业感受,指导医院查找并解决影响医患双方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向各省份反馈医院满意度评价结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宣传与改善医疗服务同步推进,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亮点,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组织媒体,加强对各地、各医疗机构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篇3】2020年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认真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及学校日常公共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就组建我市“医教联合体”防控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医教结合”联防联控机制
  学校是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高风险场所。各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9〕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教育、卫生健康三年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宁教体卫〔2020〕23号)、《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2020〕2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学校负责、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学校卫生联动工作机制,完善部门之间、医疗卫生专业机构与学校之间的协作与沟通,积极组建具有联防联控职能的“医教联合体”,加强组织与领导,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实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常规有指导、应急即处置”。
  二、加强沟通协作,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措施
  (一)明确职责与分工。各县(市、区)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联合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和培训。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专业预防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完善“一校一医”的对接模式,选派得力人员到学校进行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演练指导,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牵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合,各地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教”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共同开展学生视力监测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与所在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工作衔接与管理,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完善传染病报告、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晨午间健康检查、全日健康巡查、缺勤(课)登记随访、消毒隔离等工作制度与防控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规范落实晨午间健康检查和全日健康巡查,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实行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和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要求,巩固“学校疫情报告人”制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和因病缺课缺勤系统的监控与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技术指导与支持,提高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网络直报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坚持做好每日报告疫情的监测,注意上课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病例的异常增加等情况,并综合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直报信息,加强分析与研判,科学预测与预警。
  (三)及时发现疫情并报告。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报告人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劝其离校、所(园)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发生在学校的传染病病例的敏感性,一旦发现学校聚集性疫情,应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和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
  (四)规范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准备,做到组织、人员、物资、技术“四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全面加强对辖区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工作的师资培训工作,规范并提高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应对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能力与水平。一旦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健康与教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应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防控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规范、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因控制疫情需要采取停课、停校等措施前,应组织专家对疫情科学研判,并按照规定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加强凭证入学和免疫接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对新生白百破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强化免疫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儿童聚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等的预防接种工作,切实消除免疫空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预防接种点的监管、指导和评估工作,一旦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接种情况,要及时、规范和有效处置。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一旦发现群体性不良反应情况,应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六)加强消毒隔离和病媒生物防制。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对环境和设施、设备、用具等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做好终末消毒等。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季节特点开展蚊虫孳生地检查与控制以及食堂和宿舍防鼠、防蝇等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学校的技术指导与支持,病媒生物危害严重的学校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病媒生物控制。
  (七)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学前对学校校医、保健教师等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与教育,使其熟悉各种重点传染病的症状,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并报告。指导学校结合入学教育和日常教学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与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使其主动配合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学生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三、加强合作督导,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教结合”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绩效管理,定期开展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各级各类学校应定期加强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消除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切实维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权益。

【篇4】2020年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XX镇卫生院、XX联合制定《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
  一、合作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防控工作协调小组
  负责研究部署全面防控工作,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发布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协商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设立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
  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协调小组制定的各项方案、措施和部署的各项工作,履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通报防控工作信息,共同拟定有关防控工作方案与措施,开展防控工作调研,召开有关业务会议。
  二、防控合作工作目标
  依据“预防为主、信息共享、措施联动、服务师生”的合作原则,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和合作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健康防病意识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信息报告意识。通过不断完善合作机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并逐步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其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合力推进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协调沟通机制,采取联合发文、督导检查等方式,促进卫生、教育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因病缺课监测报告、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学生定期体检、校医轮训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联合开展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合作双方共同制定并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危险因素、因病缺课、健康危险行为等监测方案,学校应及时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卫生院。通过开展监测工作,及早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尽快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关口前移,防止事件扩散蔓延。卫生院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可根据监测预警工作需要在学校范围内采集有关检测标本,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中心学校。学校负责标本采集工作的组织协助工作。
  (三)协同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控制工作
  卫生院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十堰市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计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配合区卫生院做好学生的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当学校发生疫苗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除实施控制治疗措施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应急接种措施。
  (四)共同建立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院和各学校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相互通报信息,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报告。(五)联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院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各中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卫生院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各中小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卫生院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五)共同加强XX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
  卫生院应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指导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健康防病意识。要组织对各学校校长、校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卫生院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篇5】2020年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

  针对当今社会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看病难看病贵、医学单位间学术交流和研讨开展困难,华为公司推出了远程医疗解决方案,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医疗教学和远程监护等应用,助力医疗行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当前我国的医疗环境比较严峻,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专家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优质医院主要集中在大城市,而在欠发达地区,医疗资源相对紧缺,对疑难杂症患者的处理能力有限。患者往往需要转移至发达地区医院就诊,增加了患者就医成本;

  •医疗优质专家以及从业人员资源紧缺,大医院挂号排长队、就诊排长队、缴费排长队,看病时间短,欠发达地区优质医疗资源紧缺,医院留不住疑难重病患者;

  •跨科室跨机构协同业务难以开展,医院之间的教学研讨交流困难。

  如今,医疗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民众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针对当前医疗行业的需求以及现状,华为公司推出了远程医疗解决方案,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医疗教学和远程监护等应用。

  •远程会诊:远程医疗系统借助网络连通各个科室的接诊医生和患者,实时进行高清视音频沟通,同时可在线共享患者的各项医学资料,让远端专家能够全面了解患者病情,达到共处一室“面对面”的诊疗效果,高效解决患者病痛;

  •移动查房:一体化医疗推车,真正的可移动设计,内置医生工作站及UPS,支持无线接入网络,可以随时随地开展远程移动查房和远程会诊;

  •远程医疗教学:远程医疗系统提供视音频直播录制功能。在手术过程中将手术细节以及相关影像直播、录制并存档,既可进行手术全过程直播教学,也可以将手术全过程录制存档,制作成教材供后期点播、教学、学术交流使用。院内可以建设多媒体教室,实现网上授课,或者远程学术研讨交流。通过系统提供的视音频录制功能,可以对手术过程、培训课程进行录制、存档,并制作成有声教程,供医疗教学使用,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点播学习。

  •远程监护及远程探视:在隔离病房部署医疗推车,可实现对隔离病房的实时监控,通过远程医疗系统传递的图像检测数据,使所有患者信息能实时地在监护中心展现。远程医疗系统还支持发起远程探视,及监管探视进程。患者家属可通过PC、手机等移动终端接入,与隔离病房中的患者视频沟通,即时了解患者的康复状况。

【篇6】2020年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通过信息技术得到异地专家的诊疗指导,更好地救治患者,提高我院医疗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省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根据《贵州省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

  建设以省卫计委指定的三级医院为中心,连接我院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远程会诊、监护、预约、手术指导、教育等远程医学活动,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信息科、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院长为一把手,亲自抓此项工作。明确各成员职责,各司其职,积极做好远程医疗工作。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此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成立远程医疗中心,负责远程医疗具体工作的实施。

  2.制定远程医疗的工作制度制定出有利于远程医疗工作开展实施的制度和流程。有关规章制度应包括:远程医疗信息保密制度、远程医疗病案安全管理制度、远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远程医疗损害风险和责任分担制度、远程医疗奖惩制度等。

  3.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远程会诊流程。

  远程会诊流程患者知情同意:主管医生征得患者、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并签定“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申请:管床医生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后,向远程会诊中心提出申请预审:院远程会诊中心对资料进行预审后提出增补资料意见,并将患者病史,检查数据、心电图、医学图像资料通过网络传送给选定的专家,专家对病例资料进行预先的了解,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医生网络连接演示:在确定的会诊时间前,双方操作人员将网络接通,调节好音频、视频至最佳效果意见反馈:专家以文字形式填写会诊意见并传输给我院远程会诊中心,并由远程会诊中心转交给各申请医生实施会诊:申请医生与会诊专家利用已开通的网络进行面对面的讨论与交流,并做好记录4.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成员均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也是我院各领域带头人,业务精湛的资深专家,专业涵盖了内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及儿科。

  5.远程会诊室建设设置远程会诊室,完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确保远程医疗工作顺利实施。硬件指房屋、设备和人员等,软件指制度规范和远程医疗操作系统等。

  三、工作要求

  医院必须建立健全远程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远程医疗的规定,规范医院远程医疗管理,推行远程医疗业务,以此减轻群众负担,惠及患者,全面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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