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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十四篇】

工作报告 |

时间:

202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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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是指疫情的发生和发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1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断疫情传播的途径,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可能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本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门诊患者管理要求

  1、门诊患者、陪护等到院都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测温、扫行程码、扫健康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认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后方可进入医院门诊。

  2、本院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就诊患者严格保持一米候诊距离,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3、禁止医院职工将门诊患者带入住院病区就诊。

  二、住院患者管理要求

  1、住院患者入院前,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确认无发热症状及呼吸道症状后,并对入院患者和陪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交3日内我省公布的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确认检测报告阴性方可住院。

  2、所有病房实行限制出入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医院,不能随意到其他住院患者病房,不聚集,不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更换陪护。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2

  为提高公司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敬老院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日常办公管理制度。

  抗击疫情,从我做起!望全体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在确保顺利抗击疫情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公司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防控办”)。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防控办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防控办”)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公司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逐一摸排员工信息,随时掌握员工动态,引导员工配合疫情防控,掌握防控知识,做好科学防护。各部门要确定1名联系人,并向公司防控办报送联系人信息,负责核实本单位员工行程、健康状况、信息报送等工作,协调完成公司防控办交办的防控工作任务。

二、人员岗位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职责

  1.细化部门防控应急预案,负责本部门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工作;

  2.负责员工的防护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员工养成良好习惯,抓好个人防护;;

  3.督导检查本部门员工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员工不当行为;

  4.负责将上级及公司本级的防控公告及时下发给每位员工,设置宣传标语,监测本部门员工舆情,确保员工不信谣、不传谣;

  5.督促做好本部门卫生防疫和消毒工作,重点关注每日员工健康状况情况,对出现疑似病例等突发情况要及时正确处置。

(二)公司员工职责

  1.员工是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3.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多人同时作业的,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4.严禁人员聚集闲谈,聚集就餐;

  5.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公司指定地点;

  5.办公室人员应做好对公用办公设备、固定电话的消毒工作;

  6.做好工作区域的通风,上下午各一次,时间为20-30分钟,通风期间同事们应做好保暖工作;

  7.打喷嚏捂口鼻,慎揉眼。

  8.饭前、如厕后需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洗手应严格按洗手六步法执行;

  9.如发现洗手间准备的肥皂、香皂、消毒液不足,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10.下班后需外出的请佩戴防护口罩,家中做好通风,本人及家人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会。

(三)卫生防疫及保洁人员职责

  1.消毒作业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

  2.配备消毒液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消毒液触碰身体;

  3.消毒液严格按公司规定的配比进行调配;

  4.办公室公共区域(楼梯、楼道、电梯)、车间地面每天下班后进行喷雾消毒,各办公室下班后自行使用喷壶进行喷雾消毒。

  5.会议室、接待区、招聘区使用后即进行消毒,门卫室、洗手间(含办公楼及车间)每天的消毒频次为2次(中午、下班后)。

  6.清洁人员应及时对废弃口罩、餐余垃圾进行处理,处理时应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

  7.做好进入公司所有车辆的消毒灭杀工作;

(四)司机职责

  1.车辆出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外出回公司后应在门卫处登记出行轨迹;

  2.每天下班后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

  3.除公司接送车外严禁无关人搭乘;

  4.司机上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车上应配备防护口罩及消毒液);

  5.班车司机要督促值班员对员工上车前的体温检测及员工口罩的佩戴;

(五)采购及仓管员职责

  1.购买物资前尽量先确定细节,尽量要求其送货,如无法送货的请对方备货后直接上门提货;

  2.必须出外采购的,必须佩戴好防护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握手。

  3.购买防控物资时要求其提供产品介绍及相关证书,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其中;

  4,所购防控物资应尽量保证公司使用;

  5,回公司时应先在门卫处登记相关活动轨迹,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得进入公司;

  6,物资进库后,由仓库安排固定人员送料到车间岗位。

(六)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外出釆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

  3.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佩戴一次性防护帽;

  4.严禁生熟食混放;

  5.分餐及送餐时一定要注意清洁卫生;

  6.做好厨具及餐具的消毒处理。

(七)门卫及值班人员职责

  1.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个人防护(防护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值班人员逐个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所在部门、姓名、年龄、有无症状、有无和湖北相关关人员接触。如体温在37.2度以上的,或有与湖北相关人员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公司。考勤机尽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如考勤机无法识别,采用手工登记方式。

  2.每天上班前,门卫对前一日报送的进厂人员对比身份证及名单后按公司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3.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及外协人员离开公司,如因生产需要确需离开公司的,各部门指定人员名单并报门卫处(非名单内人员严禁进出),门卫做好相关进出记录,如离开厂区范围办事的员工,进公司前应侧体温,并做好相关外出路线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

  4.严禁快递人员进入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门卫统一负责。

三、日常管理制度

(一)日常办公管理制度

  1.各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应当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完成相应工作,不得造成人员汇聚、集中。

  2.各部门主要领导原则上必须到岗,其他人员由本部门自行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在当前形势下,严格控制进入公司办公人员数量,进入公司人员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远程办公文件传输中,请务必使用公司邮箱或公司通信系统,切不可使用QQ、微信等传输重要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

  4.严守工作纪律,自2月3日起,各部门员工不得擅自离沪。中层以下员工需经各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各部门副职领导需报公司分管领导或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同意,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人)需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公司防控办联系人备案。

(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各部门对隔离人员身体状况等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未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提前解除隔离,更不得擅自进入公司。隔离或工作期间一旦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胸痛、呼吸困难、腹泻、结膜炎等可疑症状,应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医,按照医疗要求执行后续安排,并报公司防控办联系人。

  2.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员工和服务人员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不随意走动串岗,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保护自己与他人。

  3.减少接收快递和外卖,确需接收的,应在公司外拆开包裹,并将外包装放置在楼外垃圾桶。

  4.员工上下班尽量采取自驾、骑行、步行等方式,减少公共交通出行;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来自重点疫区(湖北、重庆、浙江温州等区)员工一很律暂缓返岗,其他地区人员,返沪后自到沪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14日,无症状并得到本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三)厂区出入管理制度

  1.公司对厂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卡”制度并检测体温。经测量员工体温高于37.2℃的,由公司防控办将情况报告公司防控办,本人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在做好个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到市指定发热门诊进行复查,按要求做好隔离。

  2.车辆实行车卡检查,外部车辆尤其出租车禁止驶入公司停车区。公司车库入口处进行人员体温检测。

  3.各部门加强门禁卡管理,门禁卡丢失必须第一时间挂失重新办理,杜绝外部人员混入公司。

  4.不得主动召约访客,不得带亲友进入公司;访客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并登记出发地、交通工具等信息;受访人员在公司一层会客区或公司室外接待访客,双方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控制时间;访客在门卫处经测量体温高于37.2℃的,由保安公司登记姓名和联系方式,建议其立即到发热门诊进行复查。

  5.尽量避免出差,如员工必须出差的,应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要每天进行跟踪监督。

  6.全体员工非紧急情况上班时间严禁进出公司。

(四)办公会议管理制定

  1.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办公室加强公司会议室统一调配管理。

  2.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优先采用视频、电话会议形式。

  3.减少参会人员规模,缩短会议时间,座位之间至少间隔1米,参会人员必须戴口罩,会议时间每超过1小时通风1次。

  4.为避免交叉感染,会议只提供矿泉水,不提供茶水杯。参会人员可自带喝水杯,服务人员30分钟续开水一次。

  5.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室及设施等实施消毒。

  6.现场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审批权限如下:

  (1)现场参会人员10人以下,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

  (2)现场参会人员11-19人,由公司分管领导或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批。

  (3)现场参会人员20人以上,由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五)餐饮保障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分餐方式,在岗员工在各自工位上就餐。餐厅提供早、午餐盒饭,晚餐暂不供应,员工餐卡暂停充值。员工也可自带餐食。

  2.早餐由员工自行到餐厅领取,领取时间7:00-8:00;午餐采取送餐方式就餐,由公司防控办委派专人配送至各楼层前台,配送时间11:30-12:00。

  3.公司防控办提前一周将早餐、午餐菜单向各部门联系人通报,由其转达给本单位所有员工。

  4.各部门每个工作日下午14:00前,通过公司邮箱或公司通信系统将下一就餐日《订餐统计表》报公司防控办,由公司防控办统一与餐厅联系协调。盒饭每人一份,避免浪费。

  5.公司防控办监督餐厅加强原材料采购管控,加强对冷冻类、生鲜类食品检测,增加对后厨环境和器具的消毒频次和厨师服务人员的健康监测。

  6.各部门设立专门的餐余垃圾存放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六)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办公区域工作时间要加大通风换气频次,通风时员工应注意保暖。中央空调机组正常使用时,应定期对中央空调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2.每天定时对公司出入口、走廊、楼道、门厅、卫生间、车库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卫生间配备消毒液或消毒洗手液。

  3.每天下班时段对办公室内进行消毒。办公电话、电脑键盘、鼠标、门把手等,每日用75%酒精擦拭2次。使用频繁的,擦拭可增加至4次。开水间设置阀门专用纸,用完随手带走,投入垃圾桶。

  4.电梯和按钮工作时间每2小时消毒1次。电梯设置按扭专用纸,用完随手带走,投入垃圾桶。

  5.公司统一在各楼层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人员佩戴防护用品(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统一收集等待政府部门回收。

  6.保洁人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工作时段要增加垃圾清理频次。

(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行。特殊原因确需出行的,升级审批管理,部门用车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司乘人员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2.公务用车每次使用后均应进行车内及门把手消毒,实行“一客一消毒”。

  3.公务用车赴医院等场所后,应进行多次消毒确保安全。

(八)疫情信息管理制度

  1.防控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各部门每天中午12:00前将防控信息报公司防控办联系人,公司防控办负责整理、汇总,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公司防控办。每天14:00前将次日人员到岗方案报公司防控办联系人备案。

  2.信息汇总、统计和报送等工作过程中,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3.疫情相关工作信息由公司统一发布,各单位及员工不得擅自发布、传播。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九)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台账,外来人员(除应聘人员外)来公司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

  2.所有外来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门卫处接受体温测量,如探访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拒绝其探访。

  3.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门卫统一负责。

(十)用工招聘管理制度

  1.应聘人员应聘时,应要求其佩戴防护口罩前来面试,到公司门口后,需经与人力资源部联系,经同意后方能到公司门卫处登记,门卫检测面试人员体温,做好相关记录,体温正常者方能进公司面试,面试地点设置在门卫室对面接待室,严禁面试人员进入厂区、办公楼等其他区域。

  2.门卫应做好人员管理,避免面试人员离开面试区域。面试结束后,门卫应立即敦促面试人员离开。

四、几点特别说明

  1.全体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各部门党员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各项制度。

  3.对在公司复工复产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擅离职守,无故违反规定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3

  当前,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节点,特别是自2月24日起,我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届时,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外来办事群众等在内的大量人员将流动聚集,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将有所增加。为全面巩固我镇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干部的生命健康,压紧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二、科学研究,制定方案。

  镇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统筹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办公特点、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人员管理

  1.职工管理

  (1)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与镇卫生院保持信息沟通,及时获得最新的防控方案、标准和要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行,应全程佩戴口罩,外出返回后及时洗手、保持个人卫生。(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3)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时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监测。(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4)建立每日健康报告制度。职工健康状况每日登记,落实因病缺岗追踪,杜绝带病上岗。每日上、下午组织测量体温。职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联系120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外来人员管理

  (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口罩、手持体温测量仪、酒精、消毒液等设施。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执勤,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对镇为民服务大厅等办事人员较多的单位实行人流控制措施,在大厅门口摆放消毒液、酒精、湿纸巾等设施,群众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为民服务大厅)

  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予以放行;发现发热等症状,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上报;对来自武汉(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登记并上报,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

  (2)在镇政府楼下合适场所设置带有专用标识的有盖垃圾桶,收集戴过的口罩及使用过的纸巾。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和其他垃圾一并清运处理。

  三、就餐管理。

       镇政府就餐实行错峰就餐,也可自备饭盒在食堂领取食物后返回各自区域就餐,减少人员接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四、办公管理(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一)提倡网上预约、网上业务办理和无纸化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二)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可以采用网上办公、工作指示板等形式。如需开会,人数不超过30人,人员之间隔两个位置坐开,并佩戴口罩参会。

  五、通风消毒等卫生管理(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城管执法中队)

  (一)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配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擦手纸等设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使用时开窗通风,每天4次对室内地面、墙面、蹲坑、小便池、马桶等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空间喷洒和表面擦拭消毒。

  (三)每日2次对桌椅、台面、地面等可使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对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电话、电脑等精密贵重物品,可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四)对座机、电脑键盘、鼠标、电梯间及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物品增加消毒次数,每日不少于6次。

  (五)当发现肉眼可见少量污染物时,应立即用有效氯为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分钟后予以清除,再以清水抹布和清水拖布进行擦抹和拖洗。若有呕吐物、痰迹等较多污染物时,立即用可吸水材料(纱布等)沾取5000-10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覆盖包裹后移除,再以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一次。五、健康教育

  六、健康教育(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二)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前往超市、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倡导职工居家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四)关注“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疾病防控知识。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4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5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I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三、组织管理体系

  (1)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对我公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公司生产生活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心得体会范文加强对各个环节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台账。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6

  为做好我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防范院内感染,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的治疗照护,以及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组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防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0年2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防控方案

  为做好我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防范院内感染。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及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鉴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特殊性,应从制度、管理、布局、环境、流程、人员等诸多层面充分考虑,提高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意识和防控措施的执行力,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的管理,切实做好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安全的医疗环境。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做好所处区域环境的管理,定期消毒,减少入口与出口,同时在入口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器。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适当提高住院门槛,缩短住院时间,对于新入院患者,设置隔离观察病房,暂停家属探视,以控制人员拥挤和医院感染的风险。

  (三)在疫情爆发的重点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按当地政府相关要求采取更严厉的门诊和住院限制措施。同时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对医务人员及后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诊疗、传染病分级防护、手卫生、医疗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和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知识的系统培训,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住院诊疗相关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

  (四)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所在地政府部门关于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适用范围

  全区卫生健康、民政所属各级各类精神卫生医疗康复机构(包括民营);综合医院、蒙医中医医院精神(心理、心身)科。

  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一)门诊管理。

  1.门诊入口管理。设立门诊入口唯一通道,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必须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加强流行病学史调查与登记,根据患者病情,限制陪诊人员数量,原则上最多1名固定人员陪同。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陪同人员禁止进入门诊诊疗、辅检等公共区域,并对该陪诊人员按相关防控措施进行管理。

  2.设置隔离诊室。设立隔离区域及诊室,用于满足有发热或流行病学重点监控对象的患者隔离和救治需要。隔离区域及诊室须与其他普通诊室区域相区分,设置从预检至隔离诊室的独立通道,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隔离诊室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好信息登记(患者及陪同者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及住居地址、联系电话等)。完成诊疗后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弃物按规定处理。疫情爆发区域或有条件的地区指定一所精神卫生机构为发热精神障碍患者的定点医院,或在精神卫生机构设置一个病区作为发热精神障碍患者的专属病房。

  3.预检分诊。门诊应设置独立的预检分诊台,预检护士须询问所有就诊者的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

  (1)14天内有疫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14天内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接触史;

  (3)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肺炎患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其他情况。同时询问所有就诊者是否有咳嗽、气促、乏力、腹泻等临床症状。

  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患者,在科学防护基础上,按门诊常规流程就诊。

  若有发热、临床症状或相关流行病学史就诊者,应按相关要求对“有发热或相关流行病学史者”进行管理,建议其先行前往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因精神障碍病情严重等情况急需就诊者,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后引导至隔离诊室,由值班医师接诊。

  4.医生接诊。对于一般患者,接诊医生除依据精神科诊疗规范予以诊治,还需在病史中记录无发热、呼吸系统症状和流行病学史。对于在隔离诊室就诊的发热患者,接诊医生应进行相应的防护,并详细询问患者及陪同者的流行病学史,并在病史中予以记录。若发现有上述相关流行病学史或其他特殊情况,须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并启动相关转运隔离程序。

  5.门诊复诊。复诊、随访可以适当调整时限,鼓励采用互联网医院等远程诊治途径。对于病情稳定患者,适当延长处方药物时间,最长可开具3个月药量。告知患者和监护人加强药物管理,病情出现反复或恶化时应及时就诊。疫情期间适当限制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康复治疗和电休克治疗等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必要时暂停;根据患者情况可以适当减少患者躯体检查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频率,尽可能减少门诊人群聚集。

  (二)住院管理。

  1.住院部入口管理。参照门诊部入口管理,在住院部一楼或病区入口处,设置预检分诊台,对所有进入人员测量体温并要求佩戴口罩。

  2.设置隔离病室。设置观察病房,有条件的医院建议设置应急隔离病房,用于新入院患者的观察与隔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3.新病人入院流程。严格掌握入院标准,疫情期间尽可能在门诊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和落实居家康复,加强门诊、社区随访治疗管理。对于因有严重兴奋躁动、冲动伤人毁物或消极自杀自伤行为必须住院治疗,无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的患者,建议完善体温、血常规、胸部CT或胸部X线摄片等必要检查,并确认无新冠肺炎相关特征后办理入院。建议在观察病房或应急隔离病房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区。建议对疫情严重区域的精神障碍患者在入院前完成体温、血常规和胸部CT等必要检查,异常者须去定点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如发热门诊排除其为新冠状肺炎疑似病例则可以收治。

  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须收治在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应配合提供相应的联络会诊服务。由公安或民政部门送诊的流行病学史不详、无发热等症状,但必须住院治疗的患者,须在应急隔离病室观察14天,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需要做好相应个人防护,建议按照传染病二级防护处置。

  4.住院患者管理。完善诊疗方案,尽可能缩短住院时间,以避免病区人员过于密集。住院患者的检查、治疗和康复原则上应在病区内开展,与门诊患者及其他病区患者做到物理隔离,避免患者交叉感染的可能性。若必须共用检查设备或治疗场所,建议分时段进行,期间加强清洁消毒。

  5.请假离院管理。疫情期间应暂停请假离院。若因躯体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建议办理出院。如需要返院,按照上述新病人入院流程处置。

  6.探视管理。建议疫情期间暂停家属常规探视,尤其是疫情重点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做好家属解释沟通和患者心理疏导工作,以取得他们配合,可以采取电话、微信或远程视频等方式为患者与家属之间联系提供便利。医院可以为住院患者统一采购生活必需品,暂停接收家属外送的物品,或加强外送物品消毒管理。

  (三)居家管理。

  对于居家康复的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鼓励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询问患者和(或)家属相关情况,加强家属对于疾病复发、服药管理以及疫情防控等知识宣教,适当减少面访的频率及时间。必须采取上门面访时,工作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四、综合医院、蒙医中医医院精神(心理、心身)科

  (一)门诊管理。

  1.门诊设置。综合医院科室众多,为减少交叉感染,综合医院所有科室包括精神科门诊诊室应尽量相对独立,并确保诊室通风良好,每日消毒三次(早上开诊前、中午接诊后、下午完成接诊后),合理摆放诊室桌椅,确保问诊时保持适当的医患距离(建议1米以上),洗手台配备洗手液、擦手纸巾,诊室配备防护物品,包括口罩、防护帽、手套、免洗手消毒液等。

  2.预检分诊。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议实行三级预检分诊制度:

  (1)一级预检:在门诊大楼前设置一级预检分诊台。告知患者疫情期间相关风险,对患者和家属进行体温检测,询问有无咳嗽、气促、乏力、腹泻等相关临床症状及流行病学史并进行登记,强调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责任,建议签署疫情告知书及承诺书。体温正常,无流行病学史及临床症状的患者进入门诊就诊;体温≥37.3℃,或有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者分流到发热预检分诊台,由发热预检分诊台按工作流程与要求护送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及家属必须佩戴口罩,凭借签署的承诺书及挂号信息方可进入一级预检分诊通道,原则上1名患者只允许1名陪诊人员陪同就诊,特别不配合的患者可以酌情增加陪诊人员;

  (2)二级预检:在精神科诊室前设置二级预检分诊台,分诊工作人员接待患者时,复测体温,核实患者及其挂号信息,组织候诊患者及陪诊人员保持距离候诊,保证每次一位患者(及陪诊人员)进诊室就诊,先出后进,有序就诊。

  (3)三级预检:三级预检为门诊接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首先询问患者有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史,如有流行病学史或临床症状则应立即通知分诊,按工作流程及要求护送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若无以上情况则进行常规诊治。

  (4)因存在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或流行病学史被分诊至发热门诊进行筛查的患者,如精神症状严重,可安排固定的精神科医师前往协同诊治。经筛查安全后由工作人员陪同返回至精神科门诊就诊或住院治疗,如需进一步隔离的患者则由接诊方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病情需求申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场地、设施完备的综合医院,应在发热门诊或其它相关隔离病区设置专门的隔离诊室或病房,配备精神科常用约束工具等,用于处理发热筛查过程中以及隔离期间有冲动行为或不合作的精神障碍患者。

  3.门诊处置。疫情期间,接诊医生要戴防护帽、口罩、手套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每次检查前后均应用消毒液洗手,擦拭检查工具(如听诊器、叩诊锤等)。暂停心理评估、经颅磁刺激、电休克治疗等检查及治疗项目,可延长复诊患者处方药物时间至3个月,并鼓励患者复诊时线上问诊,必要时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4.线上门诊。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可积极开展远程网络、电话咨询或服务等模式,安排医师线上值班,可通过合规第三方平台药物配送给有需要的患者,如遇到需线下就诊或住院的患者,建议优先选择离家近的精神卫生机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精神/心理/心身科需做好心理援助工作,必要时为求助者推荐其他适当的资源或服务。

  (二)住院管理。

  1.病室设置。建议每个病区预留1-2个房间作为应急隔离病室,用作出现疑似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应急隔离区。有条件的医院建议设置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患者观察区,在疫情发生后新收住院患者均在观察区采取单间隔离,新冠肺炎期至少观察14天。大型病区的清洁区病房可按照患者进入病区的时间段来分区管理,减少同区暴露人数。病房及公共区域均需定期消毒,定期检查病区空调通风系统,确保安全送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爆发流行。

  2.新病人入院流程。疫情期间,可在社区治疗或康复的自愿住院的患者不建议住院治疗,可暂时关闭开放式管理病区,仅保留非自愿的重症封闭式病区。所有新入院患者均先完善胸部CT排查阴性,由门诊医生接诊开具住院证后由工作人员带至住院部入口,告知疫情期间住院相关风险及病房管理制度,签署知情同意书及承诺书后办理住院手续。新入院患者在观察区观察14天后方与其他病人接触,有条件的医院建议采取单间隔离,不留陪护人员,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则陪护人员与患者一同隔离。

  3.住院患者管理。

  (1)严格落实主管医生、主管护士负责制,尽量减少医护人员与患者暴露的总人数。

  (2)暂停家属常规探视,禁止请假离院,适当增加患者与家属电话或视频联系的频率,缓解患者及家属的焦虑情绪。

  (3)所有患者及陪护者每日监测体温,尤其是新入院患者,注意有无咳嗽、气促、腹泻等疑似症状。

  (4)住院期间开展心理及康复治疗,注意进行疫情防控保护知识宣讲,加强心理支持治疗,减少患者及家属的恐慌。

  (5)疫情期间建议减少非必要的检查,若患者因躯体情况必须外出检查(如头部CT等)时,应做好有效防护后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外出,检查完毕返回病房后及时更换衣物等,减少感染风险。

  (6)尽量少施行物理治疗,尤其是电休克治疗。如因病情(如极高的自杀风险)需要实施时,应在解除隔离后进行,同时做好防护,医护人员根据需要防护升级,做好术前术后器械及治疗室消毒等。

  (7)适当放宽出院标准,缩短住院时间,减少病区人员密度,如患者依从性较好,能在家属监护下居家康复者可考虑出院。

  (8)若患者住院期间出现疑似症状或之前家属隐瞒病史等情况时,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升级医护防护级别,并就地隔离或转运至医院隔离病房进行隔离筛查,若确诊则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若排除风险则继续住院常规治疗。如该患者确定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所有存在接触史的人员,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4.联合会诊。严格把握会诊指征,有条件的医院建议远程会诊。如确实因躯体问题需要其他科室会诊时,会诊医师需在精神科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病区。综合医院其它专科(包括在经发热门诊预检后暂处于隔离区的精神障碍患者)需要精神科会诊时,建议安排固定的1-2位医师负责,负责会诊的医生按要求做好防护,同时安排固定的工作休息场所,减少同其他病室内工作人员的接触。

  (三)居家管理。

  通过互联网医院和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加强对居家康复患者的随访,利用公众号等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疾病知识及疫情防护知识宣教,及时通报疫情进展以及门诊排班、就诊流程等相关就诊信息。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7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8

  一、管理方面:加强对防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防疫工作组,卫生院院长赵光辉兼任防保组组长,防疫专干李海涛任副组长,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均为成员.防疫工作组参与各项防疫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任务。年终召开村医会议,布置防疫工作任务及年终召开村医防疫工作总结会议。

  二、计免工作:年内合理的完成12次常规冷链运转,以村为单位,做好历年来的漏卡漏种工作,以06年至08年为重点。每次运转力争“五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同时做好各种计免资料的上报及整理归档工作,管理好各种疫苗的存放和器材清洁。加强对村医计免工作的监督。 

  三、传染病管理方面:提高疫情报告意识,完美疫情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争取为零。按时收集村级卫生所疫情情况。一旦发现严重疫情,立即采取对疫点进行隔离和消毒措施,配合院领导督促本院各科室做好消毒工作,杜绝医源性传染病的发生;积极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方面:重点抓好今年食品经营,加工单位的办证和体检工作,争取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办证率达85%以上,食品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率为100%,每月进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工作,做好食品样品送检工作,建立食品经营单位分户归档。

  五、皮肤病防治方面:加强皮肤病的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多出墙报,做好发放和收集各村线索调查工作。协助县站做好公卫、食卫等从业人员及特殊人群的性病检查工作,同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寄防方面:按时完成,按时上报各种统计表,积极开展碘缺乏病的完全工作。

  七、学校卫生工作:做好学校卫生监测和经常性卫生宣传工作,掌握全乡学生数,校医健教数、教师名单,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和体检及驱虫工作。

  八、劳动卫生方面: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及生产性农药中毒报告、发现病例在24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九、公卫方面: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争取体检率达100%,要求年审换证率达100%,每季度做好一次监督检查工作。 

  十、卫生宣传工作:积极做好年度宣传工作,发动村医也积极参加宣传,形式采取出板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挂横幅等,在特定卫生宣传日出版墙报,大力做好专题宣传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9

  一、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引

  (一)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应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WS/T311-2009)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0〕65号)的要求。

  (二)医疗机构应进行个人防护全员培训,提高防护意识,熟练掌握新冠肺炎防治基本知识、方法与技能。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

  (三)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区、隔离病区设置三区两通道及缓冲间,有条件的可设置负压病房;普通病区设置过渡病房(室),收治待排查患者。

  (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标准预防措施,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根据诊疗护理操作中可能的暴露风险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具体如下:

  1.可能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护目镜/防护面屏、穿防渗隔离衣。

  3.可能出现呼吸道暴露时,戴医用外科口罩。

  (五)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接诊患者疾病的传播途径,参照《医院隔离技术规》(WS/T311)选择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或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严格落实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等隔离要求。

  (六)在新冠肺炎流行中高风险地区,按照接触新冠肺炎风险,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增加飞沫隔离、接触隔离的防护措施。在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进行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增加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暴露风险的差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选择防护用品,并根据风险评估适当调整,做到以下防护:

  1.一级防护:预检分诊点,普通急诊留观区,门诊,普通病区,重症监护病房,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区,医务人员医学观察区,隔离病区的潜在污染区工作人员,以及进行普通患者手术,非新冠患者的影像检查与病理检查,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外的安保、保洁、医疗废物转运等工作人员;一级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等。

  2.二级防护: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内,隔离重症病区,疑似及确诊患者影像检查及检验,消毒供应中心对新冠病区物品回收、清点及清洗时,疑似及确诊患者转运、陪检、尸体处置时,为疑似或确诊患者手术,新冠核酸检测时采用二级防护措施。二级防护主要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工作帽、穿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

  3.三级防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可产生气溶胶操作、手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采用三级防护;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尸体解剖时采用三级防护。三级防护主要防护用品: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穿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

  (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八)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实施手卫生,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九)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区(二级防护)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

  1.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区穿戴防护用品程序

  医务人员通过员工专用通道进入清洁区,有条件的可以更换刷手衣裤、换工作鞋袜,认真洗手后依次戴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穿防护服、一次性隔离衣、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2副)、鞋套。

  2.医务人员离开隔离病区脱摘防护用品程序

  (1)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第一脱摘区,手卫生后,依次脱摘防护面屏或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鞋套、外层手套分置于专用容器中,之后手卫生。

  (2)在第二脱摘区脱去医用防护服、内层手套、靴套,手卫生后,脱去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手卫生后,换医用外科口罩进入清洁区。

  (3)每次接触患者后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4)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者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5)下班前应当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十)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患者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二、清洁与消毒指引

  (一)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严格遵循《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52-2020)《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2)《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等文件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加强日常环境物体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消除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的传播隐患。

  (2)按照单元化操作的原则,强化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3)严格执行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制度,有明显污染的情况下,应先去污,再实施消毒;消毒可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  

  (4)物体表面擦拭宜采用有效消毒湿巾,也可使用超细纤维抹布;地面清洁消毒宜使用超细纤维地布;清洁工具做到分区使用(如采用机械热力清洗消毒的可统一使用),保持清洁工具清洁与干燥,宜集中机械热力清洗、消毒与干燥。使用过的或污染的保洁工具未经有效复用处理,不得用于下一个患者区域或诊疗环境,防止发生病原微生物交叉污染。

  (5)预防消毒与随时消毒相结合。医疗区域预防消毒至少1次/天,中高风险区域至少2次/天;有明显污染随时消毒。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消毒频次。

  3.终末清洁与消毒 

  (1)患者一旦出院或转科,应立即对病房或患者区域进行环境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有效阻断病原微生物传播。

  (2)应有序实施以“床单元”为单位的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从医用织物到环境物体表面,先清洁、后消毒,从上到下,从相对清洁物体表面到污染物体表面,清除所有污染与垃圾。可搬离的医疗设备与家具,应在原地实施有效清洁与消毒后,方可搬离。

  (3)消毒可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有明显污染时先去污染再消毒。

  (4)必要时可采取强化的终末消毒措施,即可以在上述清洁与消毒措施基础上,采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消毒,或紫外线辐照设备消毒,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方法,按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消毒。

  4.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1)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时,在患者离开该环境后,应对患者所处周围环境的物体表面、地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消毒可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至少作用30分钟,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如为留观病房则每日消毒不得少于2次。

  (2)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或使用具有吸附消毒一次性完成的消毒物品。

  (3)保持环境清洁、整齐。  

  5.注意事项

  (1)遵循“五要、六不”原则。“五要”,即:隔离病区要进行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要做好个人手卫生。“六不”,即: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进行预防性消毒。合理使用消毒剂,科学规范采取消毒措施,同时避免过度消毒。

  (2)使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剂的使用剂量、作用时间和注意事项参考产品使用说明。

  (3)消毒剂对物品有腐蚀作用,特别是对金属腐蚀性很强,对人体也有刺激,配制消毒液、实施环境清洁消毒措施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医用织物的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的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应保持清洁卫生。

  (2)宜使用可水洗的医用织物,可擦拭的床垫。

  (3)住院患者、急诊室患者应一人一套一更换,衣服、床单、被套、枕套至少每周更换1次;遇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医用织物应及时清洁、消毒;枕芯、被褥、床垫应定期清洁、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洁、消毒。

  (4)门诊诊间、治疗间的床单至少每天更换,如就诊人数较多,半天更换,有污染随时更换;如可能接触患者粘膜(如妇科检查等)的,应一人一换,或使用隔离单(如一次性中单等)。

  (5)医务人员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时更换,如遇污染应随时更换;专用工作服专区专用,至少每日更换,遇污染应随时更换。

  (6)宜使用具有防水阻菌阻尘功能的床上用品,可采用擦拭清洁与消毒。

  (7)使用部门应备有足够的被服收集袋(桶),分别收集感染性织物、脏污织物及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被服;织物收集袋(桶)应保持密闭。

  (8)有明显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被服,多重耐药菌或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被服视为感染性织物,由产生的部门负责放置在专用袋中并有警示标识,洗衣部门需分开单独清洗消毒。

  (9)明显污染且无法清洗的织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理。 

  (10)被服的收集运送车与干净被服发放车应分车使用,并有明显标志,收取和发放车辆应专用,并应密闭运送防止二次污染。

  (11)应分别设有相对独立的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域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域,标志应明确,避免交叉污染。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织物的清洁与消毒

  (1)宜使用可水洗的医用织物,可擦拭的床垫。

  (2)当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使用后的床单、被套等立即装入用双层专用袋鹅颈结式包扎,并贴有警示标识,密闭转运集中进行消毒、清洗;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分钟,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3)一次性床单等,使用后当作医疗废物处理。

  (4)洗衣房宜单独区域进行消毒与清洗,环境通风,定期消毒。

  (5)明显污染且无法清洗的织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理。 

  4.注意事项

  (1)实施病人单元整理、更换、清洁和消毒时,以及洗衣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2)医用织物收集过程避免扬尘和二次污染。

  (三)室内空气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医院空气净化隔离规范》(WS/T368-2012)《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 511

  -2016)《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48-2020)《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WS488-201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396-2012)和《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等文件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在建筑设计中应结合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有效降低诊疗场所室内空气中微生物、气溶胶浓度。

  (2)可选择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进行有效空气交换,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宜选择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中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或在回风系统中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室内也可配置人机共存的空气净化消毒机;有人情况下不能使用紫外线灯辐照消毒和化学消毒。

  (3)负压隔离病房,在保证有效换气次数的前提下,不必额外增加空气消毒措施。在患者出院或转科后,对腾空的负压病房做好环境物体表面终末清洁与消毒的基础上,如有洁净系统可连续开启通风机组自净1小时后使用;如无洁净系统,可使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等空气消毒设备进行空气消毒。

  (4)化学消毒剂汽(气)化/雾化消毒应在无人情况下使用,可选择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消毒剂,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按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

  (5)中央空调系统的日常管理应按《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有效使用。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所处室内空气的清洁与消毒

  (1)当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时,在患者离开该环境后,应对患者所处室内环境进行通风与清洁消毒。

  (2)疑似或留观患者应单间隔离,并通风良好,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也可采用人机共存的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用紫外线等对空气进行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

  (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 

  (4)终末消毒,可使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等空气消毒设备进行空气消毒。

  4.注意事项

  (1)注意诊疗场所的气流组织,应从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

  (2)选择的空气消毒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按照使用说明。

  (3)注意人员保暖。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与消毒

  1.遵循原则

  严格遵循《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1-2016)《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16)《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310.3-2016)《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等文件的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做好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收集、清洗、包装、灭菌或消毒、储存、运送的全流程工作,确保复用器械的使用安全。

  (2)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所有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内镜中心、口腔科等科室的复用器械的清洗消毒,可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处理,也可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3)使用后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在使用部门应先就地预处理,去除肉眼可见污染物,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处理;无法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的器械和物品可使用器械保湿剂或及时进行初步清洗。消毒供应中心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首选热力消毒或灭菌方法。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4)新使用的医疗器械与物品,应先了解材质与性能,选择合适的灭菌或消毒方法。

  (5)血压计、听诊器、输液泵等医疗用品处理同物体表面。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与消毒

  (1)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去除可见污染物后立即采用双层专用袋逐层密闭包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集中进行处理;消毒供应中心可实行先消毒,再处理。

  (2)或使用后立即使用有消毒杀菌的医用清洗剂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采用双层专用袋逐层密闭包装,做好标记,密闭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集中进行处理。

  (3)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4)建议使用一次性餐(饮)具,如非一次性餐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4.注意事项

  (1)首选机械清洗、消毒,手工清洗注意个人防护。

  (2)注意医疗器械处理间的环境通风、清洁与消毒。

  (3)防止运送中再污染。

  (五)医疗废物管理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收集:医疗废物应放置在装有黄色垃圾袋的医疗废物桶中,禁止混入生活垃圾袋(黑色垃圾袋)中,医疗废物桶应加盖并有明显标识;锐器及时置于锐器盒中,避免扎伤。

  (2)感染性隔离患者使用后的医疗废物需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3)治疗室外使用后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入治疗室存放。

  (4)医疗废物袋装量达3/4时应扎紧袋口后放入医用废物暂存容器(转运箱)中,锐器盒装量达3/4时封口,转运时放入转运箱中,转运箱应加盖后扣紧环扣。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应防渗,医疗废物袋外表面粘贴医疗废物标志(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根据废物类型进行选择。

  (5)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超过48小时,集中回收后移交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6)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定线、使用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污染环境。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8)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产生的废物量,并请产生部门人员确认。

  (9)暂存要求: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或门禁),避免流失,并粘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有防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每天对环境进行清洁与消毒,有污染时立即消毒;运送车辆每天清洁消毒。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医疗废物的管理

  (1)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均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2)医疗废物收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

  (3)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

  (4)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

  (5)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6)含病原体的标本和相关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的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可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消毒处理。

  (8)医疗废物宜在医疗机构集中暂存于相对独立区域,尽快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做好交接登记。

  4.注意事项

  (1)锐器盒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严禁重复使用。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指引

  (一)预防是职业暴露的最佳处置方式,目前主要是物理预防措施,包括社交距离佩戴口罩、咳嗽礼仪、手卫生、环境清洁与消毒、通风及负压病房、早期发现和隔离患者。新冠肺炎尚缺乏暴露前预防措施(如疫苗)和暴露后预防措施(如预防性使用药物和血清抗体阻断发病等)。

  (二)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新冠病毒感染职业暴露报告制度及处置预案。

  (三)根据暴露风险评估选择恰当的处置方式。呼吸道暴露风险最高,血液体液暴露及皮肤暴露风险较低,血液体液暴露须同时考虑经血传播疾病风险。

  (四)呼吸道暴露处置

  1.常见呼吸道暴露:缺乏呼吸道防护措施、呼吸道防护措施破坏时(如口罩脱落)、使用无效呼吸道防护措施(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口罩)时与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新冠病毒环境污染的手接触口鼻或眼结膜等。

  2.呼吸道暴露后的处置措施

  (1)发生呼吸道暴露后应尽快脱离暴露现场或立即佩戴合格口罩脱离暴露现场。

  (2)脱离暴露现场后尽快报告有关部门(常为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仍未佩戴口罩者尽快佩戴合格口罩。

  (3)有关部门(常为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评估暴露风险。若暴露源患者被确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则感染风险较高;暴露时所处环境为隔离病房、发热门诊或隔离留观室,且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时感染风险较高,否则风险较低。

  (4)有关部门及时为高风险暴露者指定隔离地点实施单间隔离,暴露者应佩戴口罩。

  (5)高风险暴露者单间隔离14天,禁止离开隔离区。期间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则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

  (6)暴露源患者诊断尚未明确的应尽快明确诊断。若暴露源患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暴露者可解除隔离。

  (五)血液体液暴露时的紧急处置

  1.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污染皮肤时,即刻至潜在污染区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用75%乙醇或碘伏擦拭消毒,再用清水清洗干净。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或口罩被污染时,即刻至潜在污染区及时更换;污染眼部时,即刻至潜在污染区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防护服、隔离衣、手套等被污染时,及时至缓冲间更换。

  2.发生针刺伤时,先就近脱去手套,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柔挤压受伤手指挤出受伤部位血液,流动水冲洗,75%乙醇或碘伏消毒刺伤部位,戴清洁手套,然后按血液体液暴露常规处理。

   四、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死亡患者处置指引

  (一)基本流程

  1.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后,要尽量减少尸体移动和搬运,由经培训的工作人员在严密防护下及时处理。

  2.用有效氯3000mg/L~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的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肛门、气管切开处等所有开放通道或创口;用浸有消毒液的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尽快火化。

  3.死亡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由家属带回家。

  (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1.处置患者尸体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穿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医用防护服、一次性鞋套、戴乳胶手套、戴护目镜/防护面屏。

  2.医务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防护用品穿脱流程在指定的区域穿脱防护用品,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五、重点科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门急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基本要求

  门急诊是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第一关,存在人群密集、人员结构复杂、来源众多,流程环节多,涉及科室、部门多等现实情况,且秋冬季时室内通风较差,易发生呼吸道传染病的聚集和传播。各医疗机构应遵照《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591-2018)等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并落实门急诊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

  2.防控要点

  (1)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医疗机构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各预约平台、短信、海报、电子宣传屏等多种方式,在患者预约就诊、诊前一日和进入医院就诊时,将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有关要求告知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医疗机构应在门急诊入口处、诊疗区域内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健康宣教,内容包括:呼吸卫生、佩戴口罩、手卫生、社交距离等。

  (2)实行预检分诊,落实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健康码识别等措施。要合理规划门急诊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进出通道,并派专人值守,确保人人都接受预检分诊。落实医生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应认真询问并记录流行病学史、是否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

  (3)加强病例筛查。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及时安排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怀疑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

  秋冬季为呼吸系统疾病高发季节,对有呼吸道症状患者应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同时,进行流感病毒等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筛查。

  (4)多途径限制诊区内人流。全面落实非急诊预约就诊制度,对门诊量大、诊区内人流密集的医疗机构应逐步推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制度,避免患者聚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大力推行互联网门诊,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减少现场就诊量;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化就诊流程,坚持“一人一诊一室”,充分利用各类就诊、叫号、检查预约等系统,分流患者,避免患者在就诊大厅、候诊室聚集排队;严格落实门诊不输液制度,急诊应严格掌握输液指征,减少输液的患者。

  (5)规范设置门急诊核酸采样点和其他呼吸道标本采样点。医疗机构应选定通风良好的区域开展核酸采集工作,对其他采集痰液、呼吸道分泌物的操作,也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或室外进行,避免在门诊大厅、候诊区等区域采集呼吸道标本。

  (6)落实分级防护。要对门急诊工作人员分级分层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范接诊流程等进行培训,完善分级防护措施;门急诊、候诊大厅、预检分诊点以及诊室等均应配备足量手卫生和环境消毒用品,预检分诊台和诊室还应配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加强针对门急诊工作人员(含保洁、保安等工勤人员)的健康管理,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和呼吸道症状监测,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应暂停工作,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住院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住院病区的分区和布局

  (1)每个住院病区应设置缓冲病区,用于临时隔离住院患者中可疑新冠肺炎病例或需住院治疗但未获得新冠肺炎筛查结果的患者。

  (2)缓冲病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不应穿插在普通病区中间。缓冲病区除污染区(患者隔离病室)外,还应至少设有潜在污染区,用于医务人员脱卸防护用品。潜在污染区的设置可利用缓冲病区相邻病房,或在缓冲病区外使用物理屏障隔出独立区域。有条件的病区,还可在缓冲病区内设置清洁区,用于穿戴防护用品。缓冲病区内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的相对位置应符合由洁到污的流线。缓冲病区与非缓冲病区之间应设置醒目标识。缓冲病区的病房应通风良好,关闭房门,开窗通风,通风不良时,放置可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净化器进行持续空气消毒。采用集中通风系统时,应关闭缓冲病区的回风和送风。

  2.科室和医务人员管理

  (1)科主任为科室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应制定本科室可疑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及工作流程,并进行演练。加强科室内部管理,确保科室落实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各项要求。

  (2)医务人员是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自律,不聚餐,减少集中开会,杜绝科室间不必要的人员往来,严防医院感染。医务人员、医疗辅助人员等不应穿工作服进入休息室,严禁在污染区饮水、就餐,避免无防护条件下交谈。

  (3)医务人员日常工作时均应规范穿着工作服、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强化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及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意识,根据所在区域及岗位正确选择和佩戴防护用品,做好手卫生。

  (4)医务人员进入缓冲病区时,应评估该病区内患者风险,根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0〕65号)中医务人员防护的相关内容,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5)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按区域及岗位防护的规定,禁止穿戴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防护面屏、手套、鞋套等防护用品离开相应诊疗区域(转运可疑/疑似/确诊病例除外)。

  (6)各病区要对本院职工、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保洁员、护理员等所有在岗医务人员加强培训、考核和督查,确保其正确掌握本岗位相应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对新入科人员管理,确认其行程及健康状态符合防控要求。

  3.患者的入院筛查和管理

  (1)择期住院患者应严格执行患者住院前筛查流程,如询问流行病学史、进行血常规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肺部CT检查等,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收治住院。

  (2)筛查结果不全的患者需住院治疗时,应尽可能收治到缓冲病区隔离治疗;无条件设置缓冲病区的医院,应将患者暂时安置在各病区的缓冲病房单间收治,等待筛查结果。

  (3)病区应适当控制收住院患者密度,床间距应符合《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510-2016)要求。

  (4)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需到其他区域进行必要检查时除外),不串病室,全程佩戴符合国家要求的无呼气阀口罩(患者病情允许时)。

  (5)加强对住院患者的体温和感染相关症状监测,如病区发现可疑新冠肺炎患者时,应立即启用缓冲病区,将可疑患者隔离收治,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隔离病区内患者实行分组护理。同病区隔离患者的密接患者暂时原地隔离,病区暂停患者出入院,根据隔离患者诊断结果及相关部门流调结果做好患者后续处置。

  4.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

  (1)加强探视和陪护管理,强化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出入。取消非必要的现场探视和陪护,确需陪护的宜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筛查及健康监测,并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呼气阀口罩,原则上不出病区,不串病室,不聚集。

  (2)医务人员应在病区外与患者家属交代病情或请家属签署相应医疗文书,非必要家属不得进入病区。

  5.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1)加强病区各病室、医疗辅助用房及值班室/休息室通风换气,通风不良的应辅以可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器或紫外线辐照消毒(室内无人状态下)。

  (2)加强病区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病区环境清洁无污染。

  (3)加强对环境清洁消毒效果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4)隔离病区患者转出或出院后,隔离病区应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方案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6.医用织物及医疗废物处置

  住院病区中的医用织物及医疗废物的处置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三)手术部(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本指引遵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的要求。

  2.手术部(室)感染防控要点

  (1)术前筛查

  非急诊手术的患者:应在术前进行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健康码识别,并在术前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急诊手术患者:应根据病情进行相应处理,不能因为等待核酸检测采样或检测结果而延误治疗。若病情紧急而不能在术前完成新冠肺炎排查,则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进行手术及处置,待病情许可时尽快完成新冠肺炎排查。

  (2)手术安排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的手术应尽可能安排在负压手术间进行。若无负压手术间,应将患者安置于具有独立净化机组且空间相对独立的手术间,术中关闭层流通风系统且增加手术间的排风,或将患者安置于配有空气消毒设备且空间相对独立的手术间,并关闭中央空调。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全麻患者的复苏应安排在手术间内进行。

  (3)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进行急诊手术时,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和安全操作原则,限制手术间内人员数量及频繁的开关门,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工作。固定一名护士在手术间外进行物品传递工作;使用后的可复用器械、器具的清洗与消毒遵循“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终末处理要点如下:

  空气消毒:空气净化系统自净时间至少30分钟,宜适当延长自净时间;无空气净化系统的手术间应使用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

  排(回)风口清洁消毒:空气消毒后,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先更换排(回)风口过滤网,再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消毒剂擦拭消毒排(回)风口内表面,换下的过滤网按医疗废物处置。

  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地面消毒,作用30分钟。

  使用后的手术单、床罩等织物建议按《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处置;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应置于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按病理性废物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应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4)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为非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择期和限期手术时:手术相关人员穿洗手衣、戴一次性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乳胶手套、戴护目镜/防护面罩(若有体液喷溅风险时),术者穿无菌手术衣。 

  为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进行手术时:手术相关人员穿洗手衣、戴一次性工作帽、戴医用防护口罩(或正压头套)、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乳胶手套;术者穿防护服,外穿无菌手术衣;非术者穿防护服。

  (四)消化内镜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患者筛查

  一般情况下,高风险区域应暂停非急诊内镜诊疗工作,对确需急诊内镜诊疗患者,需先行排除新冠肺炎。中风险或低风险区域就诊患者,建议在做好新冠肺炎筛查的前提下开展消化内镜诊疗工作,先预约后诊疗,诊疗时需携带新冠肺炎相关检查结果及内镜申请单等。

  2.内镜中心合理布局,分区管理

  根据具体情况将内镜中心划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分区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医务人员和患者流向,防止交叉感染。

  3.全员掌握防控知识,落实工作人员防护标准

  通过各种形式对内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内镜中心进行分级防护。确诊新冠肺炎或疑似感染者诊疗区应穿戴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N95)、工作服、防护服、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有条件时)、手套(双层)、鞋套、防护靴套,并建议在负压操作间完成操作。

  对于已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医务人员在诊疗区应穿戴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手套、鞋套;对未排查新冠肺炎的患者,医务人员在诊疗区防护要求同确诊新冠肺炎或疑似感染者。

  4.内镜及诊疗附件管理和消毒流程

  应尽可能选择一次性使用附件,一人一用一丢弃。必须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严格遵循先消毒,再清洗、消毒的原则。

  中高风险区域内镜再处理流程参照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下消化内镜中心清洗消毒建议方案》。

  内镜诊疗结束后不在床旁进行预处理(防止气溶胶在空气中过多暴露),内镜及可重复使用附件放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并密封,专人转运至洗消间。内镜送到洗消间后,立即全部浸泡于浓度为0.2%~0.35%的过氧乙酸或有效氯浓度为50~70mg/L的酸性氧化电解水溶液中消毒(注射器向内镜各管道内充满消毒液),加盖密闭5分钟。之后进行常规清洗、酶洗,清洗液一人一更换,清洗槽和漂洗槽一用一消毒。最后在干燥台干燥,蓝色运镜袋打包,消毒打包好的内镜放入指定位置备用。

  低风险区域内镜再处理流程参照《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严格执行。

  5.环境清洁消毒流程

  患者诊疗结束后,诊疗区域应用含氯消毒剂(1000~2000mg/L)进行桌面、墙面和地面消毒,所有可能接触物品(包括内镜主机、操作台、监护仪、电外科工作站等)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擦拭,保持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诊疗间空气交换采用全程新风开放,自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

  6.应急处理流程

  对于需急诊内镜但未排查新冠肺炎的患者,相关科室病房按照预设转运路线将患者转运至内镜中心,内镜中心应设置相对独立的诊疗操作间进行操作,有条件的建议使用负压操作间。诊疗操作间在患者进入之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患者送至后立即手术,尽量缩短操作时间。手术尽量安排内镜中心非工作时间,当日内镜手术尽量减少相关人员,尽可能减少暴露风险。急诊内镜诊疗过程中工作人员防护级别按确诊患者标准进行。

  (五)感染性疾病科病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设置要求

  应设置“三区两通道”,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有缓冲区,缓冲区之间有物理隔离。在病区末端或相对独立区域设立2~3间缓冲病房,用于隔离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

  2.工作要求

  (1)非定点医院

  对所有患者和陪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筛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方可收入住院,如不能排除,可安置在缓冲病区,要求单人间隔离;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特殊情况可固定1人陪护,陪护人员也需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排查和个人防护培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区,与住院患者共同实行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立即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果不能排除的,按照要求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2)定点医院

  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原则上直入病房,由医务人员协助办理入院手续,优化入院流程,减少患者等候时间;疑似病例安置在单人间,确诊病例可安置在多人间;应安排充足的医疗力量,根据防护用品更换时间合理安排班次;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确需陪护者需对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等相关筛查及个人防护培训;加强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除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外,不得离开病房。同时,加强患者及陪护人员宣教,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做好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注意如厕卫生等。

  3.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1)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

  (2)进出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在穿脱隔离衣/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时,有条件的应有专人监督或二人一组互相监督,避免交叉感染。

  (3)医务人员应根据医疗护理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采取合适的个人防护。非定点医院医护人员日常查房时戴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定点医院,如接诊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医用外科口罩更换为医用防护口罩,穿医用防护服,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在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吸痰、气管插管等可能发生气溶胶和引起分泌物喷溅操作时,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必要时佩戴呼吸头罩。

  (4)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并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清洁消毒。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置和管理。

  (六)儿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基本要求

  严格把握收治儿童患者适应症,满足住院治疗条件的儿童患者需先进行新冠病毒感染排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收治住院。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特殊情况可固定1人陪护,陪护人员也需行新冠病毒感染排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房区域。

  2.儿科门诊区域防控指引

  遵循门急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限制进入候诊区人数,儿科门诊限1人陪同,病情特殊时最多不得超过2人陪同,就诊人员注意与其他就诊者保持距离,并佩戴好口罩。

  3.儿科病房防控指引

  遵循住院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办理入院手续时,儿童陪护家属均需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需要告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患者为新冠肺炎易感人群,患者及防护人员需遵照病区“封闭式管理”制度等;医务人员应于患者入院前请其家属如实告知:患者是否有呼吸道症状、发热,是否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等。

  (2)新入院患者建议按单人单间收入缓冲病房隔离观察,如3天未出现可疑症状可收入普通病房。

  (七)产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产房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新冠肺炎防治基本知识。

  2.建立产房工作人员与产科病房及急诊科工作人员的联系机制,产房工作人员主动了解即将进入产房生产的产妇的情况,是否完成新冠肺炎筛查,产科病房和急诊科也应及时向产房工作人员通报即将进入产房的产妇的新冠肺炎筛查情况。

  3.产房应设置备用(隔离)产房及备用(隔离)待产室。

  4.产房应储备常用个人防护设施,如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手套、鞋套等物品,存放位置方便可及。

  5.制定产房新冠肺炎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制度,放置在方便工作人员随时查阅的位置,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至少应包括无新冠肺炎和疑似新冠肺炎产妇接产时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作制度两部分。

  6.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离开待产室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清洁和终末消毒。有条件的医院对待排查的产妇可设置过渡待产室。对于已经进入待产室的不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病情允许时应佩戴外科口罩,并尽可能及时采集鼻咽拭子或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以期尽快确定或排除新冠肺炎。

  7.怀疑新冠肺炎的产妇离开产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及终末消毒。

  8.接触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时,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者防护面屏,穿戴隔离衣或防护服、手套。产妇生产后,如仍待排查新冠肺炎,可以转入产科缓冲病房,如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及时转入定点医院。

  9.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生产的新生儿可以转至新生儿病房隔离病室采集咽拭子检测核酸排查,阳性者继续隔离,有条件的转至定点医院。

  (八)眼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10

  一、组织管理

  由xx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

  (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医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xx〕xxx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

  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

  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五)检验科、放射科:必须按防保组提供的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七)疫情自查由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与分管业务副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参与查阅全院所有的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本、放射科检查结果、检验科检验结果登记本及合医管理系统;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

  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第一条: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缺登的、或登记内容不全的每例扣除x元;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第三条:放射科、检验科: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要求: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住院病人但住院病人登记本未登记的扣除科室登记护士x元,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病案不吻合的扣除首诊医生x,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住院登记本不吻合的扣除登记护士x元;

  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门诊病人但门诊日志上未登记的扣除首诊医师x元,传染病报告卡项目与门诊日志登记不吻合的每例扣除首诊医师x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11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统一部署,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长xxx副组长xxx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xxx担任指挥长,分别具体负责。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严防炒作,确保安全稳定。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准备,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口罩、84消毒液)发现异常,及早报告,适时启动预案。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提高防控意识,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有其它疾病就医时,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建立预检制度,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及时上报,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会议室等进行消毒。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四、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12

  全体师生员工: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14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1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本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洛阳市教育局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机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制定本措施及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依法管理和责任人分层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组长:

  成员:

  成立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组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体教师要按照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切实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确保我校防控工作准确无误的实施。学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直接组织、研究和部署防控工作,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每位教师、每个小组负责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都知晓相应的'防控措施,熟悉相应的防控工作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利昌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指导应急工作,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及时上报,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工作。

  物资保障:组织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指导物资采购。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提供全校应急医药用品和物资储备等技术指南。

  防控消杀:指导做好室内外的消毒和记录工作。落实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做好隔离室的安排处置。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观察等现场控制措施。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各班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

  秩序维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现场安抚。落实好每节课前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健康检查。摸排统计各班防控相关数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宣传教育:收集和整理新冠肺炎防治信息,制作相关简报,指导教师做好防控工作。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传授。加强对全体家长的宣传教育,了解防控知识、学校规定等,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加强指导,做好学校全面卫生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具体部署。要求各教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②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对预防传染病进行集中辅导,形成家校预防合力。

  ③学校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预防传染病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④加强卫生监督,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各种隐患。

  ⑤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

  ⑥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2、应急准备

  ①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加强每天晚上和节假日应急值班力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②校长室实行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学校应急工作。

  ③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按上级要求设置隔离室,并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设备等。

  ④切实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学校建立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按处室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教室内部、专用教室要做到全天候整洁通风。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公共场所要做到一天两消毒。每天中午12:00对教室、办公室、公开场所、专用教室卫生状况和教室通风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让师生在干净、清洁、卫生的环境当中生活和学习。

  3、应急处理

  机构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该立即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部门,并协助疾控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各班要始终坚持执行全校统一的预防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并做到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告。校长在规定时间内专职行使上报工作,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教师每天的防控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向校长室汇报,并附相关记录资料。

  1、自开学第一天起,严格晨检工作,要落实晨午检,对班上学生进行仔细询问,对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生予以记载,并即时隔离,并通知家长立即要求其到医院进一步就诊。并在第一时间为教室开窗通风。任科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要时刻关注其身体状况,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检测。

  2、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学校应在最短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切实加强停课复课管理。对于患传染病学生,必须在规定隔离期满后,凭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复课。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一旦发现集聚性病例,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5、一旦出现疑似病例,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及时请求卫生部门对感染人员进行治疗,采取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6、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中,我们将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本次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篇14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略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2.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园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园准备工作,保障开园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5.认真做好开园前全园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园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6.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园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5.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幼儿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幼儿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幼儿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四、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教职工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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