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词汇,指的是一系列思想。它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和认知。这是对事物的感官思考。它是思想、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和其他元素的总和。意识形态不是人类大脑固有的,而是来自社会存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篇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为防止及妥善处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因思想情绪不稳定而产生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能力,维护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及组织机构
1.认真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正确引导,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大局的冲击,有效地降低和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委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性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秘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日常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全方位的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随时做好职工的意识形态认知工作,预防事态扩大化。
二、应急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应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应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发生突发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局党委。重特大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送应急信息的同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3.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的简要情况等。
4.事件发生后,必须严格做好保密措施,防止事态影响扩散。
三、预案实施
1.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分部门负责、各方配合。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2.发生重、特大事件,主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有关力量,果断处置,若本级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
3.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在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处置中,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事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极端事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各类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
1.对影响本单位的事件,在领导小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2.对本行业职工参与群体性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其他邪教活动方面等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在上级领导小组和局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3.对一般性意识形态领域认知错误事件(如公众场合发表错误言论等),由局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教育批评,要求写反省书,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反省工作。
5.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件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件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6.重特大事件坚持违法必究、责罚相当,任何个人都不得阻碍、干涉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五、纪律与奖惩
1.一旦发生重、特大事件,必须把处置重特大事件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是及时准确报送应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三是为处置应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四是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意识形态突发负面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以及不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是负面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是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五是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六是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七是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篇2】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全局政治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全面深度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新成果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1、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大政方针政策,充分运用各种平台、载体、手段,形成主流思想舆论的强大势能。要强化阵地意识,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要加强阵地建设,认真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硬任务严格落实。
2、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正确导向,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有效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局党组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充分保证意识形态工作得以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成向开展科学、创新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转变。
(二)加强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
1、加强学习,巩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理论建设工作是意识形态的根本任务。要积极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指导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全年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
2、深化理论宣传,壮大宣传声势。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重大主题,深入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做好政策理论宣讲工作,每年理论宣讲不得少于2次,以点带面,扩大宣传声势,为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分析研判。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加强调研。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专题研究会议,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探索应对措施。随时做好分析研判,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规律有目的性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写出有分析、有对策、有质量,观点鲜明,分析透彻,内容丰富,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调研报告。
(三)坚持正面引导,宣扬主旋律
1、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引导。用道德讲堂、文明引导、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下乡扶贫活动等对党员干部进行主流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以崇德向善、敬业奉献、自律自省的优秀品质为立身之本。结合重大节庆日,积极参与“我们的节日”活动,不崇洋媚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建立“好人好事榜”,积极宣传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发挥模范典型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宣扬主旋律,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渗透进党员干部生活、工作中。
2、做实做牢舆论监管工作。通过局网站、微博、政务微信、社区平台等渠道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大范围宣传正面积极的思想、舆论引导,做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声势,牢固树立坚定不移的政治意识,明确政治站位,坚决抵制不良思潮的侵袭,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对党员干部出现的不正言论要及时教育引导纠正,保证坚决不与不正之风同行、不与不良作风同行,时刻谨记彰显党的绝对凝聚力、感染力,将党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自上而下的要求,要始终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带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头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作斗争,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保证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三、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2019年3月底前):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宣传动员,拟定方案,部署工作,完善落实。
第二阶段(2019年4-10月):集中开展阶段。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理论宣讲,形势研判,专题调研等工作。
第三阶段(2019年11-12月):总结提高阶段。总结经验,找到问题,制定措施,整改提高。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晓东同志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对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动履行责任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组织实施,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理论基础,筑牢思想基石。
(三)加强协调配合,突出工作效果。机关党委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沟通联系,如实报送应急管理局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进度,并加强对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全体应急管理干部要密切配合,善始善终地参与研判应急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齐头并进。
【篇3】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各科、室、办、中心:
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贵州省反馈意识**县对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党办发〔**〕130号)和《**县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附件4)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着力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市委督查组、县委督查组上半年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全力维护我办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具体成员如下:**
整改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XX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改目标
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整改措施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1.针对“传达部署多、督查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学习活动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府办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严肃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前,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上热下冷、压力传导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重安排轻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各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动全办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针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纪监监督和干部考核内容不到位,在一些部门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的内容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和在述职报告中单独体现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在“四个意识”不强,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聚焦不够方面
针对“新闻媒体意识形态建设主力军意识不强,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媒体管控不力,为追求经济效益,把有限的人力财力倾斜到多种经营上”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两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正面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提升运用新媒体开展舆论应对工作能力,积极占领新兴舆论阵地,切实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在政治警觉性不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方面
针对“舆情事件多发,不少地方和单位不善于与媒体打交道,各级网信办主要精力放在‘灭火’上主动发声少,被动应付多,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缺乏前瞻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和“两微”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正确引导,弘扬主流思想,占领舆论高地。二是掌握舆情处置要领,科学有效处置舆情,突出做好负面舆情线上线下处置,及时主动发声,积极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
(四)在加强基层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统筹指导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等方面
1.针对“在增强政治敏锐和政治鉴别力,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
持续开展“强化政治意识·务求真抓实干”作风大整治活动,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明辨是非、去伪存真的本领和能力,准确定位定性,实事求是处理具体问题。
(五)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思想引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把理论政策学习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及党员活动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干部职工学习活动,深入组织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作用。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政策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每周五帮扶活动日,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长期坚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整改落实。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责任、强化事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抓紧、抓好、抓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加强日常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要全程留痕,应充分运用文字、图片、实物等作为档案资料,要有文件、方案、纪要、讲话、总结等台账做支撑。同时做好总结、迎检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办公室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篇4】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结合实际工作制订以下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责任主体及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清单
1.按照部署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3.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需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三、工作责任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指导和督促机关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加强网络信息管控
配合县网信部门做好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五)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贯彻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
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
(二)完善制度体系
按照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基层党委组织管理等制度,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
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委组织生活会,加强全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针对文化、宗教、教育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宣传计划,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巩固党员信迷信、信教清理等行动成果,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四)做好舆情疏导
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建立舆情网络员管理制度。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充实网评员队伍,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中共砖埠镇委
砖埠镇人民政府
【篇5】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为防止及妥善处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因思想情绪不稳定而产生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能力,维护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及组织机构
1.认真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正确引导,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大局的冲击,有效地降低和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委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性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秘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日常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全方位的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随时做好职工的意识形态认知工作,预防事态扩大化。
二、应急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应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应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发生突发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局党委。重特大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送应急信息的同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3.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的简要情况等。
4.事件发生后,必须严格做好保密措施,防止事态影响扩散。
三、预案实施
1.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分部门负责、各方配合。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2.发生重、特大事件,主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有关力量,果断处置,若本级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
3.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在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处置中,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事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极端事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各类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
1.对影响本单位的事件,在领导小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2.对本行业职工参与群体性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其他邪教活动方面等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在上级领导小组和局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3.对一般性意识形态领域认知错误事件(如公众场合发表错误言论等),由局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教育批评,要求写反省书,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反省工作。
5.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件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件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6.重特大事件坚持违法必究、责罚相当,任何个人都不得阻碍、干涉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五、纪律与奖惩
1.一旦发生重、特大事件,必须把处置重特大事件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是及时准确报送应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三是为处置应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四是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意识形态突发负面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以及不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是负面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是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五是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六是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七是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篇6】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宜章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宜宣发〔2017〕9号)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民政系统发生任何级别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他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县民政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支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单位)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宜章民政”及与宜章民政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县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股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股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委、县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股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3.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全局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篇7】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一、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姚兴余(总支书记)
副组长:沈布年(总支副书记)
成 员:葛德峰、甄胜军、叶李来(总支委员)
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总支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总支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学校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底前落实。
3.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4.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3.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5.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1.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 、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3.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4.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5.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2.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2.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3.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5.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1.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4.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局党委。
【篇8】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宜章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宜宣发〔2017〕9号)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民政系统发生任何级别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县民政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支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单位)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宜章民政”及与宜章民政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县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政府府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股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股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委、县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股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3.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全局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篇9】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市教育局结合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教育宣传已形成由校刊校报、校园广播、教育(校园)网、微博、微信、校信通及其他自媒体等共同形成的立体格局,尤其是智慧校园的蓬勃发展,班级微信群、家长微信群活跃度高涨。媒体形式的多样化,使得各类信息来源、宣传内容、师生思想状况变得错综复杂,全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控制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这就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宣传教育中,不断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提供强大思想保证。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化教师队伍思想建设,保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决定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的全面指导,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职责;提高全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水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和资料归档。
三、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
各级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党组织书记做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抓小抓早妥善处理舆情风险问题,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管阵地、把方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各班子成员、校长、科长、股长及环节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考核机制。各级党组织要狠抓工作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各级党组织工作总结、党组织书记述职中,要报告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履职情况。
2.建立监控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畅通信息上传下达。要建立定期研判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定期研判网络舆情,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点和舆情动向,准确把握热点,寻求规律,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对本级各类涉教重大网络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确保市教育局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最新情况。要建立重要节点值班制度,在两会、高考、国庆、教师节、春节、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及有关特殊时期,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安排专人做好网络信息宣传及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3.建立信息周报制度。每周一各旗县区向市教育信息中心上报前一周工作简讯、要讯,由市教育信息中心汇总编制“xx市教育动态简报”,为市、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及时的动态信息,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三)正确对接媒体
在处理舆情事件与相关媒体有工作接触时,要坚持善解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的原则,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1.善解媒体。高度重视媒体宣传的重要性,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媒体的性质、特点,弄清来访记者、发布者的真实意图。
2.善待媒体。各单位要建立一套与媒体打交道的工作方案,构建各部门相互配合、各方面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市级以上媒体记者采访,须第一时间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告,积极主动服务,加强沟通,绝不能横眉冷对、盲目阻止。
3.善用媒体。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主动与市内各类媒体联系,坚持正面发声,积极解读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传播正能量,使主流媒体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努力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讲好“教育好故事”,传递“校园好声音”,构筑思想“防火墙”。
(四)加强阵地建设
加强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网站、校信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加大校园网络安全宣传力度,多方法、多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防范意识和能力,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环境。组建xx市校报校刊和教育新媒体联盟,共建市、旗县区、学校及师生、家长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载体,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五)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网络宣传队伍建设与管理。各教育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宣传工作,培养政治素质过硬、基本功扎实的信息宣传报送员,规范网络媒体信息采集和报道流程。引导青年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网络正向宣传,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构建网上网下“立体化”新格局。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及时对xx市教育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校园网、校园广播、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排查和分析,规范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管理。提高师生防护能力,筑牢网络基础,提升教育教学服务保障水平。
(六)严肃问责追责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防控工作问责机制,做到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各项教育宣传、网络安全、意识形态、舆情风险控制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推诿扯皮的将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对发生重大舆情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法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篇10】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根据《xx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x宣发〔20xx〕x号)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xx系统发生任何级别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县xx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支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单位)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xx”及与xx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县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政府府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股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股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委、县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股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3.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全局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篇1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发生任何级别的脱贫攻坚、生态环境、金融债务、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退役军人、权力监督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组成,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文化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科室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與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
舆情监控员通过“搜狗”、“百度”、“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素关键词含有“**街道”及与**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別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與情。
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與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與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情况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街道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
发现與情后,與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上报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报县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
接到舆情上报后,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
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或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
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與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2、重大或较大网络與情
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上报县政府、县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一般网络舆情
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科室开展应急工作。
4、影响较小的网络與情
经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與情检测
1.日常监测。
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與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且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與情或重大的虚假與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
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與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科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委、县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與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科室,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
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
由街道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街道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3.培训保障。
定期组织街道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篇12】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结合实际工作制订以下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责任主体及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清单
1.按照部署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3.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需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三、工作责任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指导和督促机关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加强网络信息管控
配合县网信部门做好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五)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贯彻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
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
(二)完善制度体系
按照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基层党委组织管理等制度,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
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委组织生活会,加强全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针对文化、宗教、教育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宣传计划,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巩固党员信迷信、信教清理等行动成果,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四)做好舆情疏导
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建立舆情网络员管理制度。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充实网评员队伍,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篇13】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全局政治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全面深度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新成果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1、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大政方针政策,充分运用各种平台、载体、手段,形成主流思想舆论的强大势能。要强化阵地意识,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要加强阵地建设,认真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硬任务严格落实。
2、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正确导向,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有效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局党组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充分保证意识形态工作得以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成向开展科学、创新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转变。
(二)加强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
1、加强学习,巩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理论建设工作是意识形态的根本任务。要积极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指导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全年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
2、深化理论宣传,壮大宣传声势。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重大主题,深入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做好政策理论宣讲工作,每年理论宣讲不得少于2次,以点带面,扩大宣传声势,为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分析研判。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加强调研。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专题研究会议,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探索应对措施。随时做好分析研判,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规律有目的性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写出有分析、有对策、有质量,观点鲜明,分析透彻,内容丰富,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调研报告。
(三)坚持正面引导,宣扬主旋律
1、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引导。用道德讲堂、文明引导、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下乡扶贫活动等对党员干部进行主流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以崇德向善、敬业奉献、自律自省的优秀品质为立身之本。结合重大节庆日,积极参与“我们的节日”活动,不崇洋媚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建立“好人好事榜”,积极宣传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发挥模范典型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宣扬主旋律,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渗透进党员干部生活、工作中。
2、做实做牢舆论监管工作。通过局网站、微博、政务微信、社区平台等渠道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大范围宣传正面积极的思想、舆论引导,做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声势,牢固树立坚定不移的政治意识,明确政治站位,坚决抵制不良思潮的侵袭,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对党员干部出现的不正言论要及时教育引导纠正,保证坚决不与不正之风同行、不与不良作风同行,时刻谨记彰显党的绝对凝聚力、感染力,将党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自上而下的要求,要始终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带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头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作斗争,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保证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三、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2019年3月底前):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宣传动员,拟定方案,部署工作,完善落实。
第二阶段(2019年4-10月):集中开展阶段。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理论宣讲,形势研判,专题调研等工作。
第三阶段(2019年11-12月):总结提高阶段。总结经验,找到问题,制定措施,整改提高。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晓东同志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对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动履行责任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组织实施,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理论基础,筑牢思想基石。
(三)加强协调配合,突出工作效果。机关党委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沟通联系,如实报送应急管理局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进度,并加强对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全体应急管理干部要密切配合,善始善终地参与研判应急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齐头并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