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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核方案集合13篇

工作报告 |

时间:

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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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是最常见和多用途的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考核方案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篇1】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管理局全局工作人员及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德宏州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德发〔2010〕24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德政发〔2010〕178号)文件精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集中考核”。按照《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德组字〔2019〕64号)、《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12〕6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芒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芒组发〔2019〕40号)和芒市委组织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芒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的通知》(芒人社〔2019〕147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成立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做好局机关和进驻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明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莫含蕾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宏辉 主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建设工程股股长
  唐妍婷 办公室主任
  革安文 办公室副主任、电子政务及信息技术股股长
  孙吉伟 办公室副主任、综合股股长
  杨 莲 政务监督股股长
  景玉拉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股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杨莲兼任,成员由各股室抽调,负责考核的日常事物工作。
  二、考核原则
  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民主集中、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及事业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
  (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除市边境管理大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税务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芒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群窗口)回单位考核外,其他进驻市政务中心半年以上的市直国家公职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中心考核。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办法。按照《德宏州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德办发﹝2012﹞61号)文件执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文件执行。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二)优秀比例。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优秀比例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计算,公务员优秀人数为4人、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工作小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统一发放民主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工作人员相互进行综合测评。
  3.提出评鉴意见。主管领导结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平时考核情况及群众评议情况(意见簿和意见箱),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在测评分为91分以上人员中按比例推荐出优秀等次,并确定其它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5.综合考核评定及结果审定。管理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小结、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确定的等次和评鉴意见,进行综合评定,研究确定被考核者的考核等次,并提出最终的考核意见。
  6.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五、分组情况
  第一组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组长:莫含蕾,组员:革安文、唐妍婷、杨莲、景玉拉。参考人员共33人,推荐4名优秀。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中心(12人):杨立莉、肖晓阮、段晖、鲍文佳、李维兰、岳玉哏过、何德艳、李婵、李祖毕、钟竹立、陈亚宝、陈倩。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中心(2人):刀润莲、
  杨蓉娟。
  芒市医疗保障局(8人):杨继纯、熊江燕、排木图、李慧、陈绍芬、候桂兰、张新欢、霍倩。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人):邓秋萍、叶快达。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人):郑光艳、徐晔、李平、方璇。
  芒市公安局(3人):李劲昂、余明丽、孙孝存。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人):唐妍婷、杨莲。
  第二组 事业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组长:王玲,组员:唐妍婷、杨宏辉、孙吉伟、杨莲。参考人员共20人,共推荐3人。
  第一小组(事业管理人员) 参考人员人9人,共推荐1名优秀。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9人):杨宏辉、孙吉伟、和承英、邱延芳、纪发艳、杨茹清、景玉拉、线二石、革安文。
  第二小组(机关工勤人员)参考人员11人,共推荐2名优秀。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5人):陈娜、毛芸、岳林华、陈苇、李自炳。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排卫芳、王露露。
  芒市医疗保障局(3人):陶文鸷、李建荣、卓静。
  芒市自然资源局(1人):李云。
  第三组 事业专技人员、事业工勤人员组长:杨宏辉,组员:唐妍婷、革安文、孙吉伟、杨莲、景玉拉。参考人员共21人,共推荐3人。
  第一小组(事业专技人员)参考人员7人,共推荐1名优秀 。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1人):杨晓蓉。
  芒国土资源局(3人):唐勒腊、滕雪娇、王莹。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3人):线月补、张春、王达。
  第二小组(事业工勤人员)参考人员14人,共推荐2名优秀 。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人):敖纪新。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1人):蒋云书。
  芒市国土资源局(10人):李益梅、岳润芬、姜莉、谢迎春、尹左娣、吴爱民、排兰芳、张安宏、彭玉楼、李芹芳。
  芒市文体旅游局(1人):段晓菲。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徐秋婷。
  六、相关考核要求
  (一)各考核小组组长要认真组织完成好本组人员的考核工作,于2019年1月19日前,将个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工作总结交管理局考核领导小组。
  (二)《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K纸打印,表中的个人总结要求文字简洁明了,不另附页。
  (三)参与考核的相关人员要积极认真严肃对待,对被考核对象要客观公正的作出评价,严禁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篇2】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二)程序公平。

  所谓程序公平,即绩效管理的体系科学公平,程序规范公正,结果透明公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首先要做到程序公平。之所以这样说,基于三个考虑:

  首先,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考核指标的量化程度低、标准化程度低,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再不能很好地解决程序公平问题,则考核的公信力将大受影响;

  其次,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摸索,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刚开始全面推行,案例、经验、数据库等都不完善,因此,需要先从程序的规范入手,因为程序的规范难度相对较小;

  第三,通过程序的固化,可以引导全员观念的转变,由传统的为发奖金而开展的年终考评转变为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绩效管理。

  实现程序公平,首先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次需要通过培训令大家理解、认同绩效管理的意义与目的,第三要设计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程序,第四要引入软件等方法,将绩效管理程序固化、标准化,使之能够可持续执行,避免“一阵风、运动式”的绩效考核。

  某公积金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同行业的调研、考察,公积金中心系统规划了绩效管理的工作框架,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层级关系,以及绩效管理的基本流程。根据中心的工作特点,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指标跟实际工作量相结合计算,定性指标采用360度评价打分,分为a1/a2/a3、b1/b2/b3、c、d八个标度,针对每个标度设计了可供参照考核的评分标准,使得打分更加准确、便利。同时,该中心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适时导入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得绩效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程序化,大大降低了绩效考核的工作强度,提高了考核体系的可用性。

  通过上述措施和技术,该中心实现了绩效管理程序的公平化、标准化,考核工作得到了全体干部、员工的认可,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改善,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标准公平。

  所谓标准公平,对于绩效管理的要求则更高,它要求绩效管理的目标能够转化为一套具有领先性、体系性、可操作性的指标和标准并有效分解到被考核单元(组织、部室、岗位),同时,通过配套的数据收集与管理体系,对每个被考核单元给出客观、公平的评价。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要做到标准公平。所谓标准公平,体现在四个关键点:

  首先,一个绩效管理良好的组织,其绩效考核的整体指向必然是组织的战略或经营目标,因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好,首先要有单位的战略或年度目标,因为这才是绩效考核真正的目的和方向。应该说,这方面事业单位的基础还是有的,一般都有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其次,需要有一套程序、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分解上述目标,形成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指标,我们称为“战略解码”,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个季度、每个月都需要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需要建立分层分类的岗位考核指标库,以及针对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培训体系。只有分层分类,才能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特点;而科室负责人是绩效考核的中间层,只有这一层级的管理人员熟练、技巧、规范地使用绩效考核的方法,才能够把单位给予自己的考核压力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根据表现给予每一位员工科学、客观的考核结果。

  第四,需要建立一套数据的收集和评估程序。需要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要明确责任人、数据提交时间、数据报送口径;需要考核小组、述职会或360度评价的,要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评价标准或“目标锚”;需要外部评价的,要做好外部评价机构的选择、管理和审核工作。

  当然,绩效标准的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与调试,从而找到考核精度与考核成本的平衡点。

【篇3】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根据县人事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足人发38号)的,我镇立即着手落实,认真组织,对全镇49名同志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考核是我镇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位同志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目前,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共有49人,其中:20名,事业编制29名,通过测评,考核共评出公务员3名,称职16名,不确定等次1名;事业人员优秀3名,合格26名。

  二、主要做法

  1.重视,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为了准确评价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德才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队伍的,提高素质,镇党委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我镇就公务员考核工作召开了,研究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党委书记袁多伦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这次会议为我镇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了奠定了基础。

  2.分级考核,提升考核成绩的真实性。年度考核中,我镇在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更重视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结合。在本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上,为了让领导、让群众正确评价每一个领导同志,公正考评每一名工作人员,使每一都能考出真实有效的成绩,我镇采取了“一级考一级、下级考上级”的考核方式。我们邀请村干部30余人参加了测评会议,要求达到一定参评比例,并且参评分值占总分的20%,注重下级对上级的评分结果。

  3.测评公开,接受全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监督。整个测评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民主测评,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评分,坚决杜绝过分偏激的评分。测评结果统计在干职工的监督下进行,最后进行了公示,测评成绩若有异议欢迎复查成绩。

【篇4】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 20__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 20__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 20__年__月在编人数为__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__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10 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 15%,拟评优秀 1 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 20__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 5 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六、时间安排
  1、2 月 20 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2 月 28 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3 月 10 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 月 15 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 月 30 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奖惩办法
  1、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1 名,予以嘉奖。
  2、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标准,下一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篇5】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篇6】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强化对机关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提高机关工作绩效,全面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青岛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青人发〔2008〕4号)、《青岛市事业单位考核试行意见》(青人办发〔2009〕79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处及处以下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55号)、《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17〕2号)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拼搏进取、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都市型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强化目标引领,细化目标责任,优化评价体系,聚焦全局工作重点,促进工作目标落实;强化工作留痕,加强平时考核,建立工作记实制度,突出工作实绩;强化科学评价,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统筹过程与结果,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强化激励作用,加强考核结果的公示与反馈,拓宽考核结果的使用渠道,树立正确导向。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处及处以下公务员(机关工勤、帮助工作半年以上人员参照执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考核参照执行。局属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此《办法》制定本单位内部考核办法。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分业务职能目标(包括工作目标和奋斗目标)、公共目标、民主评议三个部分。其中,业务职能目标占50%(工作目标40%和奋斗目标10%),公共目标占20%,民主评议占30%。

  (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以及目标完成、遵规守纪、日常管理等情况。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其中,平时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

  (三)一票否决事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直接责任人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1.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经查负有主要责任的;

  2.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致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被市级以上媒体负面曝光或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的;

  4.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或公务员诚信档案中出现失信情况记录严重的;

  5.其它按规定应“一票否决”和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四、考核方法

  (一)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考核。

  1.业务职能目标。各处室站所要围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等全局重点工作目标,根据所担负职能确定4-6项重点工作目标和1-2项奋斗目标,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审定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考核办)汇总形成《2017年度单位业务职能分解表》(附件1)备案。年终,由考核办组织对各单位业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评审表》(附件2)和《单位奋斗目标评审表》(附件3)对其完成情况打分,担负2项奋斗目标的,按平均得分计入考核总分。

  2.公共目标考核。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学习培训、信息调研、安全生产等内容。详见《2017年度单位公共目标考核要素及计分表》(附件4)。公共目标考核半年一次,由各承担考核任务的责任处室负责组织并于6月30日前及11月30日前汇总,两次平均分即为该单位年度公共目标考核的得分。对各处室站所公共目标的考核,必须据实打分,拉开档次,不得出现相同分数。

  3.民主评议。考核分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由局领导(A票,占50%)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B票,占30%)、机关在编在职人员(C票,占20%)进行赋分;计分时,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1.平时考核。依托“青岛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系统”),以季度为考核周期,采取实时量化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并将公务员诚信建设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周纪实、月小结、季考评。第四季度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不再单独进行。

  明确职责任务。年初,根据全局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各处室进行层层分解,明确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数量、质量等要求,作为日常考核、个人记实和领导评价的基本依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被考核人填报《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附件5),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由局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其他工作人员的《年度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表》由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由被考核人录入“考核系统”。

  (1)周记实。每周末,被考核人将本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认真梳理,通过考核系统填报《周工作记实表》(附件6)并上报,处站主要负责人、处内工作人员分别由分管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

  (2)月小结。每月末,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本处室工作人员在“考核系统”中填报《月工作小结表》(附件7),总结当月工作,拟定下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所属人员月小结情况进行检查,做出准确、基本准确、不准确的结论,并提出优点和待改进的意见。

  周记实及月小结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及时、完整填写的不得参加季考评,季度考核成绩以零分计算。

  (3)季考评。每季末组织季度考评,对处室站所负责人采取领导赋分、对机关其他被考核人采取处室主要负责人赋分和处室内部工作人员互评的方式进行。

  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单元。局领导根据各处室负责人周工作记实、月小结及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季度评议表》(附件8)标准,局领导对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评价打分。分管领导结合考评情况对分管处室的负责人提出评鉴意见,指出季度工作中的亮点和待改进的地方,此项测评由考核办负责落实。

  其他被考核人单元。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处内工作人员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及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对处内工作人员评价打分,并提出评鉴意见;处室内部工作人员之间互相评价赋分(附件8)。

  每个处室考核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本处室人员的15%,考核打分要拉开档次(取整数分),不能出现相同分数。此项测评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将个人成绩汇总后上报考核办,其他材料处室留存以备查证。

  (4)半年工作小结。进行半年民主测评,主要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评价。民主评议由局领导(A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B票)、机关在编在职人员(C票)参加,按A票50%、B票30%、C票20%的权重计分,计分时,A、B、C票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各处室进行半年工作总结,重点对年度任务、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工作作出部署。

  (5)公务员负面言行评定。公务员负面言行评定采取扣分制,按《公务员负面言行清单》(附件9)在公共目标中列项考核。负面言语、负面行为以服务对象投诉、举报、上级通报等文件为准,其它以事实认定为准。

  (6)公示备案。季度考核结束后,考核办负责汇总有关情况,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公示,以此作为个人季度考核成绩得分。

  2.年终考核。年终进行民主评议,参照半年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结果确定与公示

  (一)考核成绩的评定。处室主要负责人季考评得分=局领导赋分的平均分-负面言行评分;其他人员季度考核成绩=季度测评分(处室主要负责人评议分×60%+本处室人员互评平均分×40%)-负面言行评分。

  (二)考核结果的确定。平时考核结果不评定考核等次,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成绩=一季度评分×30%﹢二季度评分(民主测评与处室内部互评平均分)×40%﹢三季度评分×30%;最终考核成绩=平时考核得分×60%﹢年终考核×40%。

  (三)考核结果的公示。平时考核结果采取适当形式由各处室公示季度考核情况,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要结合考核情况,加强与被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兼考核办主任,局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考核办成员,对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实行督导。考核办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目标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考核到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二)扎实做好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各处室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基本目标任务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公示制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平时绩效考核,如实填报各类报表,及时公示,确定考核记录无异议后方可送交备案。

  (三)用好考核结果。要发挥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公务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的结果,原则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成绩前50%的公务员中产生。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年度优秀处室、先进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

  1.根据得分排序情况,局党组确定本年度的先进处室和先进单位,确定推荐参加全市“先进处室”评选的对象。局先进处室和先进单位的数量分别控制在总数的20%左右。

  2.优秀处室、先进单位负责人,其他处级、科级和机关工勤人员(驾驶员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及帮助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优秀人数分别不超过总数的15%。

  3.每个处室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个人成绩全局排序在最后1/3位次人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经过排序确认后,剩余优秀等次名额,根据个人考核成绩,全局统一考量确认,每个处室最多增加1个优秀等次名额。机关工勤人员在行政岗位工作的,按所在岗位考核。机关帮助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随机关进行,考核结果计入派出单位核算比例。

【篇7】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篇8】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2022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篇9】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鉴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度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局机关处以下公务员(含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在编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0日结束。

  三、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程序

  (一)考核动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考核动员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讲明考核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有关要求等问题,做好思想发动。

  (二)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

  (三)述职汇报。机关正处级干部(含稽查专员、调研员,下同)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处室负责人述职材料控制在1800字以内,其他人员控制在1500字以内;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述职。

  (四)民主测评(评议)。正处级干部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在所在处室进行民主评议。

  (五)领导评鉴。分管局领导根据民主测评得分,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次和平时考核,在分管处室正处级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处室负责人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考核,结合受奖励或出勤、惩处等情况,对处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其中各处室推荐优秀等次建议人选1名。

  (六)审核评定。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汇总考核等次意见,提请局党组研究,按照15%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效能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处室或民主测评分值85分以下的处室负责人不评定优秀等次。正处级干部的优秀等次比例按照不超过局机关优秀公务员人选的30%确定。

  (七)张榜公示。对评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的人选在局机关内部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八)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备案,《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四、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由局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其中: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区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述职,不进行民主测评。

  (二)工作人员考核。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发〔2016〕147号)文件执行,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

  五、工勤人员考核

  局机关工勤人员参照本方案进行考核。

【篇10】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二)程序公平。

  所谓程序公平,即绩效管理的体系科学公平,程序规范公正,结果透明公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首先要做到程序公平。之所以这样说,基于三个考虑:

  首先,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考核指标的量化程度低、标准化程度低,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再不能很好地解决程序公平问题,则考核的公信力将大受影响;

  其次,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摸索,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刚开始全面推行,案例、经验、数据库等都不完善,因此,需要先从程序的规范入手,因为程序的规范难度相对较小;

  第三,通过程序的固化,可以引导全员观念的转变,由传统的为发奖金而开展的年终考评转变为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绩效管理。

  实现程序公平,首先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次需要通过培训令大家理解、认同绩效管理的意义与目的,第三要设计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程序,第四要引入软件等方法,将绩效管理程序固化、标准化,使之能够可持续执行,避免“一阵风、运动式”的绩效考核。

  某公积金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同行业的调研、考察,公积金中心系统规划了绩效管理的工作框架,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层级关系,以及绩效管理的基本流程。根据中心的工作特点,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指标跟实际工作量相结合计算,定性指标采用360度评价打分,分为a1/a2/a3、b1/b2/b3、c、d八个标度,针对每个标度设计了可供参照考核的评分标准,使得打分更加准确、便利。同时,该中心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适时导入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得绩效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程序化,大大降低了绩效考核的工作强度,提高了考核体系的可用性。

  通过上述措施和技术,该中心实现了绩效管理程序的公平化、标准化,考核工作得到了全体干部、员工的认可,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改善,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标准公平。

  所谓标准公平,对于绩效管理的要求则更高,它要求绩效管理的目标能够转化为一套具有领先性、体系性、可操作性的指标和标准并有效分解到被考核单元(组织、部室、岗位),同时,通过配套的数据收集与管理体系,对每个被考核单元给出客观、公平的评价。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要做到标准公平。所谓标准公平,体现在四个关键点:

  首先,一个绩效管理良好的组织,其绩效考核的整体指向必然是组织的战略或经营目标,因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好,首先要有单位的战略或年度目标,因为这才是绩效考核真正的目的和方向。应该说,这方面事业单位的基础还是有的,一般都有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其次,需要有一套程序、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分解上述目标,形成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指标,我们称为“战略解码”,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个季度、每个月都需要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需要建立分层分类的岗位考核指标库,以及针对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培训体系。只有分层分类,才能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特点;而科室负责人是绩效考核的中间层,只有这一层级的管理人员熟练、技巧、规范地使用绩效考核的方法,才能够把单位给予自己的考核压力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根据表现给予每一位员工科学、客观的考核结果。

  第四,需要建立一套数据的收集和评估程序。需要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要明确责任人、数据提交时间、数据报送口径;需要考核小组、述职会或360度评价的,要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评价标准或“目标锚”;需要外部评价的,要做好外部评价机构的选择、管理和审核工作。

  当然,绩效标准的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与调试,从而找到考核精度与考核成本的平衡点。

【篇11】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目的和意义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四、奖励办法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考核程序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个人总结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七、年度考核结果的审核

  考核结束后,局考核领导组按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的要求,将测评以及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备案.考核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篇12】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时光如梭,转眼既逝。xx年度工作即将结束,新的一年将来临。为了更好地做好以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特就前段时间的个人学习工作情况总结。20**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政治思想方面: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辩证、理性地看待工作和问题。在当今社会教育发展的形势下,本人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的能力,以便使自己更快地认清发展的形势。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在学习“八荣八耻”时期,了解到了“八荣八耻”的内涵。学习方面:坚持把学习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重要途径,学以致用,既积极学习,又挤出时间来进行调研,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工作作风和成绩方面: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且在工作中融会贯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能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树立大局观念,对工作不叫苦、不嫌累、不推诿、不扯皮,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工作思路清晰,重大局,讲团结,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能正确地定位,处理好同志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于重点工作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求真务实,能以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和全体干部职工较好的实现了以党建促经济,以稳定保经济。通过在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感学习的重要性,加之工作业务性较强,我越感知识的重要。为了尽快充实自己,使自己能更好地搞好本职工作。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学习向书本学习2.向老同志学习3.向实践学习。

  在工作中,我遵守每一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务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

【篇13】事业单位考核方案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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