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意识形态领域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整改的要求,雨山区人民法院党组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院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全面整改、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举措,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院党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梳理和研究,将整改任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人及时间进度安排,确保件件落实,条条兑现。
二、紧盯问题,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针对查找出的意识形态工作看齐意识有待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足、工作责任制压实不够、新媒体运用不足、专门人才缺乏、机制创新不够等问题,及时研究,按时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
1.加强政治教育。不断完善学习机制建设,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制度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十九大、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县委、上级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等。坚持将意识形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紧贴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将学习与“两学一做”、“讲严立”专题教育等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官大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号、微博、抖音、官方网站、今日头条、电子显示屏、简报等自媒体宣传平台,深入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和深刻内涵。围绕法院中心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对接,先后在各类纸质媒体、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法院工作,扩大影响力。提升舆情应对水平,建立完善网评员队伍。
3.加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院文化研讨、学习交流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开展评选优秀案卷、信息、调研文章活动,展示优秀法院文化成果;组织开展征文、演讲、书法、摄影、徒步走等活动,较好提升司法干警的思想境界。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村、社区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提升法院文明形象。打造文化精品,以“夕阳红”志愿者调解中心、“老支书”调解队、家风家训文化长廊为平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院文化体系。
4.强化作风建设。 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定法官干警理想信念,引导法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廉洁司法警示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经常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和审务督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权力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执纪监督,扎紧织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笼子,组织作风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办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强化责任管理。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强化党组书记亲自抓意识形态的工作格局。明确党组书记是抓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责任,中层主要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法院改革、审判、发展的过程中。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苗头性问题的监测和管控,不断加强意识形态的管理,确保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6.强化基础工作。 坚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基础工作,确保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痕迹管理,遵循“一事一档”原则,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专人认真填写,及时形成相应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料连续、完整和准确性,做到一目了然。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树立“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强化思想引领,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抓好整改,确保措施落实;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通过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成效,推动法院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2020意识形态领域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集团关于意识形态领域自查整改的工作部署,xx四月份开展了自查工作及风险点的应对措施的工作,针对上次风险点排查现将自查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站在上级高度来理解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使我们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
二、继续加强阵地管理
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昌邑分公司首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及时传达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接心价值观的学习。现已开展集中学习7次,主题讨论1次。其次深入提高意识形态阵地言理水平,加对门店举办的报告会、讲座、宣传栏、微信、客户端等的管理,预防不利于大局观思想和言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实行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握公司意识形态阵地情况。
三、紧抓党风党建和廉洁自律工作不放松
昌邑分公司党支部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前往红色、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日常学习、“三会一课”等重工作中,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及职工群众满意度。
四、逐步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合力
xx分公司公司党支部紧紧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始终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强化政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決纠正了只抓业务工作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倾向。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在支部领导下,调动全体职工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
五、多样形式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
为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爱集体的主观意识,我们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xx参观“渤海红色走廊纪念馆”、“昌邑革命烈士祠”等红色教育基地并重温入党誓词,组织统一观看《我们走在大路上》专题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和建国70周年等活动,适时地面向大干部职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快阵地建设步伐。同时抓好已有的网站、微信等文化阵地,通过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弘场社会正能量,不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学习正面典型,提高职工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
2020意识形态领域整改情况报告
近年来,市***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真正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强有力作用。按照巡察工作安排,现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把意识形态这项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的极端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市***党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以更有力的领导、更有效的举措,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局系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局党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有目标,管有方向,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修订完善市***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到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按通知要求在局系统组建了36人“网络舆情员”队伍,主要针对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的具有影响力的正面信息进行转发和评论。系统内所有基层党组织均落实了1名以上信息报送宣传员。2015年以来,机关业务部门先后以集中培训和岗位调训的形式组织基层信息员培训达200余人次,确保基层信息宣传队伍稳定。
存在不足: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顶层设计不够。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坚持做到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由于局党组对“四个自信”的领悟不够透彻,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设计、长远打算还不明确,抓手不多,方法创新不足。
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理解有偏差,思想转变不够彻底。局属个别基层党组织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少数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差距,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还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务虚不务实,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如何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如何探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举措,无所适从,无从下手,思想掉不过个来,还存在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方法不会抓抓不好的现象。将民政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融合发展的思路不清,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一手软”现象,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我局在意识形态领域虽然做了大量工作,探索出一些针对性的做法,但目前仍处在完善和打基础阶段,尤其是改革过渡期,个别事项尚未完全理顺,经常表现出统筹部署科学性不够强,个别任务交织重叠,责任目标不清晰,跟踪问效不力等问题,致使基层单位普遍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整个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四是抓意识形态工作普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对党的十九大指出的“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和“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还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存在逐级衰减的现象。
二、紧紧盯住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攻方向
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攻方向,突出理论武装、舆论导向、阵地建设、创新载体和典型引带等重要环节,全方位推进各个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随着社会形式的多元化发展,我局坚持主动适应,积极采取分散学和微学习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系统学和重点学相结合、学原著和研讨学等“四个结合”的模式,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特别是对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局党组始终坚持“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由党组成员带队,组成5个宣讲组对27个基层党组织,10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原文宣讲,实现党的声音,党的理论在民政系统全覆盖。针对社会上对党的扶贫攻坚政策存在的认识偏差,甚至过激言论,我局多次邀请市委党校的理论专家和市扶贫办有关人员对党的政策进行解读,组织系统内5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对所有结对帮扶对象进行入户宣传摸底,及时澄清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政策的错误认知。二是强化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深化主题主线宣传,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引,依托民政大讲堂,认真抓好“我爱岗、我敬业、我奉献,我幸福”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的创新成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参与和监督,积极参加呼市电台“民生有约”、“连心桥”等热线节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三是加强阵地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基层阵地管理之中,切实筑牢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通过参观乌兰夫纪念馆、清水河老牛坡党支部旧址等红色阵地,积极打造具有“本土化”特色的舆论主战场,结合党建设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了儿童福利院、精神康复医院、社会福利院多家单位的标准化阵地建设。通过搭建网络“微阵地”,培育意识形态宣传员,不断延伸宣传触角,筑牢了抵制不良思想侵袭的人民防线。四是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机融合,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突出精神引领,打造工作新亮点。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为依托,深入进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联合市体育局举办了“市长杯”社区足球联赛;举办了首届“民政杯”足球联赛;在局系统开展了“书香伴我行”主题读书活动,在征集的文稿中精选了7篇上报市总工会;举办了“庆八一·双拥杯”足球、羽毛球邀请赛。承办了在我市进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三社联动”推进会”,以市民政福利园各服务单位为依托,向自治区观摩团深入宣传了我局以专业社工理念介入服务对象的工作方法,全方位展示了我市、我局近年来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前夕,组织开展了“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纪念活动,举办了抗战老战士座谈会,慰问抗战老战士,征集抗战书画作品等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了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存在不足: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形式单一活力不足。通过对标对表,我局还存在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传播途径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问题可能对民政工作带来的影响预判不足。比如,基层单位,甚至是局党组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多是理论灌输多、焦点辨析少,党课教育宣讲多、互动少,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新闻上稿偏低,尤其是在大媒体,大平台进行宣传渗透的文章少之又少。
二是意识形态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大。在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上还存在班子成员主动意识不强,参加频次不多、活动单一;个别党支部在“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建标准化销号登记制度落实上依然存在“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现象,没有真正按制度规定的数量、流程、标准做好登记销号。
三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需不断完善提高。***党组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媒体平台、办公区电子屏等宣传阵地的管理,但随着宣传文化阵地、形式、内容的不断更新,个别单位整体设施较为落后,经费保障重点不明确,没有完全发挥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的作用。
四是人才不足,激励不多。由于局属基层党支书记年龄普遍偏大,对一些新技能,新办法缺乏足够的精力去学习理解,导致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难以顺利展开。加之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一些从事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深感自身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和认可,直接影响到工作成效和质量的提升。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
一是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即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坚决把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做、带头抓、带头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将部门责任落实到位。把能否真正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作为衡量意识形态工作成败的最重要标准,把凝聚人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组年初通过组织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和具体要求。局党组成员与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按层级签订责任书,要求局属单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由机关党委牵头,相关配合,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为牢牢把握正确新闻舆论导向,加大对网络平台和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推荐民政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做到早监控、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所有舆情信息处于可管、可控状态。四是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查、有失必问的原则,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对“四官”行为进行排查清理,对抓工作不实、进展不快、效果不好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问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每年利用党建工作交流会分析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存在问题: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虽能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但个别基层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定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习惯还没有形成。局党组每年都与各基层党支部签定《责任状》,机关党委结合系统实际也下发一系列的文件,明确相应的措施要求,但制度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走样变形的现象。比如, “网络舆情员”队伍建设问题,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明显不够重视,单位舆情员对宣传平台使用管理不熟练,转发率、评论率、影响力均偏低,直接影响到舆情队伍整体作用的发挥。
二是意识形态队伍整体建设水平较低。意识形态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专业人才缺乏,知识结构更新较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事物的研判不足,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的能力欠缺,难以达到新时期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舆论引导的本领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经常化、制度化机制未完全形成。
三是行业主管领域意识形态建设不实。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大且门类众多,尤其是文化类、宗教类社会团体易出现意识形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亟需时刻严格要求其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但目前现行的法规政策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实体性规范较少、管理力度不够大,程序性规范还不够完善。
三、下步对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考
一是严格各类媒体管控。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注重社会效益放在宣传发声的首位,把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作为主导思想。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引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贯彻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书记抓党建述职会,督促局属基层党委、支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和锻炼,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定政治立场,严格落实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深化意识形态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抓手,坚持“三会一课”,述学、讲学、评学、考学等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调动广大干部学习积极性,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深入研究,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科级以上干部全年下基层不少于40天的调研制度要求,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传统方式与网络技术相结合,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五是做好行业主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建设和抓手,指导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应建早建”原则,结合实际确定联合党组织覆盖企业数量,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提高单建率,提升覆盖质量。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班子和党务工作者,指导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理论引导、思想引导、活动引导、培育引导和党的建设引导,确保党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