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汇报1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汇报2
按照区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现就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成立于XX年X月XX日,共设立XX个部室。现管理企业XX家,代管事业单位X家,现有员工XXX人,其中:正处级X人,副处级X人,科级干部XX人(正科级含享受待遇XX人,副科级含享受待遇XX人,事业身份副科级X人),企业员工XXX人,事业人员XX人。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自20XX年X月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共选拔任用干部XX名,正科级X人,副科级XX人,其中:X名副科级延长试用期任职,X名按照原职级安排工作。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在坚持干部任用基本条件,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按照不同职务干部职责要求,综合考虑干部的专业、经历、性格、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增强选人用人的准确度;
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注意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尊重了解情况的少数人的意见。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纪律性、规范性、严肃性。
(一)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集团公司党委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干部管理有效机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发挥集团公司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选拔任用工作均经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部门职能作用,理顺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沟通协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报送了干部队伍现状情况报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
(三)严格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入口关。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把工作重心放在严把入口关上,把握重要流程节点,在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任职关的同时,坚持高标准原则,党委就根据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表现等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对X名副科级干部做出延长试用期半年,其中X名终止试用期按原职务职级安排工作的决定。专门进行干部任职前谈话,明确工作使命和责任,以及自身缺点和不足,提出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切实提升新提拔干部的大局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增强责任意识,筑牢廉政意识。
(四)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未出现跑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弄虚作假等情况。
(五)严格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归档,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一是按选拔任用程序和类别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及时归档。二是集团公司党委按照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学历学位真实性比对排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审核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历时六个月完成XXX余份档案的审核及学历学位比对工作,对发现的X名学历学位有问题情况经党委审核后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上报。
三、存在问题
集团公司党委选人用人工作中,尽管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区委的要求,同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许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选人用人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集团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中层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有欠缺,还不够完善。
二是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还不够到位。集团公司由多个部门企业整合到一起,各企业从事行业领域较多,人员素质结构复杂,部分干部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意识不强,拈轻怕重,安于现状,有“等靠要”的思想。在个别干部身上还不同存在没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不积极努力开拓市场,着力提升企业效益,而一味守摊子、挨日子、吃老本。对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敷衍应付,对上级提出的问题建议有抵触情绪、思想散漫、行为慵懒的现象。
三是对职工树立正确的好人思想办法不够多。特别是在干部组织考察个别谈话环节中,当考察组问询考察对象的主要缺点和不足问题时,被谈话人多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不说缺点,即使有缺点、有问题也不愿说、不敢说,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或回避缺点不足,或蜻蜓点水,或无关痛痒,多以不了解、没发现、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等答复,不能完全公正客观评价干部,不利于真正选拔出来政治思想合格、工作作风过硬、能力素质强的干部。
四是干部交流缺乏常态化、制度化。集团公司成立至今,适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出让,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干部提拔任用、交流和调动等进行严格审批,一定程度造成干部交流不畅,形成了部分企业班子配备不够齐整,年龄、专业结构、梯次配备不合理等现象。不仅削弱了干部的进取精神,也影响到班子的整体合力和工作效率。
五是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中层的平均年龄不断增长,对于专业岗位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和人才储备需要不断充实和加强。从数量上看,与形势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
从结构上看,专业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专业人才特别是熟悉现代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园林设计、财务及法律业务的干部较为紧缺,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比例偏低。对后备干部储备和培养渠道不够多、方法不够新,力度不够大,缺少实实在在、有针对性的科学方法。
六是选人用人思想不够解放。从用人观念上看,还存在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破除论资排辈、营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完全处理好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与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关系,还没有完全冲破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等思想障碍,大胆使用年轻干部上力度还不够强,步子迈的还不够大,与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同时,在选拔干部过程中还有求全责备的思想,容易失去用人的最佳时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领导干部队伍相对老化和活力不足。
七是对干部能力素质有待提高。集团公司整合后形成的干部队伍结构配比不尽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集团公司干部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理论素质不高,工作中往往就事论事,不注意从政治和全局观察事物;
专业知识能力素质欠缺,不善于学习思考;
能力素质欠缺,领导水平不高;
岗位教育、企业任职的意识缺乏,且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不明显。整合后集团公司党委有针对性的对干部进行交流使用,开展了专题党课等培训引导工作,着力提高和培养干部的素质,收到一定成效。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集团公司党委将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着手,努力提升企业融合度,增加归属感,着力提升干部整体素质,着力提升干部“四个意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认真总结干部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专项培训。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提高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基础。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政干部培训内容,通过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开辟专栏、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将学习范围覆盖到集团公司所有干部群众,促使两级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广泛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干部干事创业取得新成效,把干部学习教育当做重点来抓。
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着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胆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效突出的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力度,着力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党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通过学习教育和自省自律强化党员的道德自律意识,引导干部努力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和队伍融合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三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国资委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对各子公司领导班子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真正反应出各班子的工作成效、做事热情、责任担当,使优秀班子能脱颖而出。将考核触角延伸到集团公司各个层次,针对“一把手”、副职干部、中层干部、普通办事员等不同层次的对象,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人,以差异化考核体现出考核的公平合理,以分层分类的量化考核排名让同类干部在同一赛场上“赛跑”,触动和激发干部分发向上,逐步改变慵懒无为的状况。与此同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奖励机制,切实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切实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实现及时选拔使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真正通过考核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将干部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四是积极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氛围。要在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谋求新作为,争创新业绩,促进新发展,树立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以民为本的新政绩观上下功夫,努力破除阵风论、过头论、阻碍论等错误论调,树立风清气正、健康发展的新环境;
逐步建立容错机制,在引导干部严以用权,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做。努力破除为官不为、站位不为、碌碌无为等不良现象,树立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廉洁从政新气象。
以上是集团公司党委选人用人专项报告,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汇报3
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选人用人 “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XX组通﹝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全面回顾和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2014年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惠市编﹝2014﹞69号),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转为归口市水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处级。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土坝管理所、风景区管理办公室。直属机构2个,分别是电厂(公益二类,正科级),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公益二类,副科级),为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派出机构。核定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及直属电厂、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事业编制共103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二类拔付;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2016年(惠市编﹝2016﹞55号)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工程管理科、水库调度科、水资源管理科。直属机构电厂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发电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巡查队。
现有在册人员177人,编外人员24人。
(二)正科职领导情况
正科职领导职数8名(含直属单位1名),实有8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4名,大专2名,中专1名。平均年龄为50.4岁,其中:40-45周岁的1人,46-50周岁的1人,51-55周岁的6人,均为男性。
(三)副科职领导情况
副科职领导职数18名(含直属单位4名),实有18名。其中:本科7人,大专8人,中专1人,高中2人。平均年龄为47.6岁,其中:40周岁以下1人,40-45周岁3人,46-50周岁9人,51-55周岁5人。男性 13名,女性5名。
(四)非领导职数情况
非领导职数0名,现有5名,均为正科级。产生原因主要是2008年以来历次机构改革撤并了部分内设机构。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一年来,我局以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坚持把学习《条例》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局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班子成员掌握干部任用的程序及条件;二是通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的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使班子成员把握好最新的中央文件要求,及时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因我局科级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为补充力量,2016年上半年,在有空编情况下,申请使用3名副科级职数,我局严格按组织程序,向主管市水务局提交申请,选拔任用了3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科级岗位,经过一年的锻炼,3名干部都能积极工作,廉洁勤政,表现良好,今年如期转正。在对这3名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认真把握用人标准,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营造风正劲足、心齐气顺的工作环境和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推动科级干部、科室人员交流轮岗
根据市编办﹝2016﹞55号文件精神,2016年上半年,我局全面布局、认真组织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惠市组通〔2017〕40号),我局以机构调整为契机,顺利完成21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以及部分科室人员的换岗交流,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为全面推动我局建管工作向现代水管单位向前迈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情况
按照惠市组通﹝2017﹞55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1 月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对2017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对选人用人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尤其是在推动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中央、省、市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位进行竞岗。二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要官等不正之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