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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半年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自查报告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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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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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XX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切实把改革创新贯彻于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XX经济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自查自纠XX法治政府建设自评得分为满分,各项工作均能够按照市部署任务扎实稳步推进。

  一、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制。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制定《XX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区政府严格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镇(办、开发区)和各部门单位也主动向区政府和同级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断调整充实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网络,为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今年以来,区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整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反馈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突出考评实效。坚持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考核、年终出成效,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指挥棒”作用,结合XX实际,制定《2018年度XX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XX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梳理确认42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列出工作落实时间表,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工作制度和工作清单,确保“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今年7月份,组织开展对13个镇(办、开发区)和32个重点执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考核得分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科学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着力工作创新,打造特色亮点品牌。开展个性化工作创新,构建工作推进新模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结合XX实际进行管理创新,依托联合执法、数字管理,在全国首创“五室六联”社会化联合治理模式,破解城市管理领域办案难、执行难的瓶颈,多年来的城市管理顽疾得到有效根治;区公安分局立足四项环保职责,建立了公安环保联动执法、联动排查、联动调查“三大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强大合力;区委政法委、区委群众部结合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探索创建了“简易听证+人民调解”机制,将听证和调解有机结合,实现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覆盖;XX税务局和XX国土分局在全市首推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业务,按照“部门合作、信息互联、一窗受理、业务联办”的模式,打通部门间的业务壁垒,将“放管服”改革具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便捷和服务,办事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一次办好”,法治政府建设助推XX经济发展。

  (四)落实学法制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区政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和做决策,区人大举办“每月一法”大讲堂,促进学法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实效化;区政府专门购买3000本最新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含宣誓誓词)》保证区大班子领导和镇(办)、开发区、区直各部门班子成员人手一本,并组织专门学习培训,唱响全国“两会”后XX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的主旋律,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执法队伍准入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相结合,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机制,今年6月份,组织全区537名行政执法人员和126名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在山东理工大学进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有效提升全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区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都有显著提高。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决策机制,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出台《XX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照《XX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印发《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市政府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选项目的通知》(川政办字〔2018〕13号),组织全区部门单位、镇(办、开发区)对照《XX区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梳理确认涉及土地规划、城区规划、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3项,印发《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川政办字〔2018〕65号),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XX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另外,今年7月份又印发《XX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XX区2018年度第二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选项目的通知》,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报工作培训会议,开展XX区2018年度第二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报工作,有效提升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参谋助手作用有效发挥。制定《XX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以区委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和区政府法制局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为基本原则,确立起“一库一委”(法律专家库和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法律顾问队伍,遴选法律专家库成员31名,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10名,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建立区镇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工作网络,全区所有的13个镇(街道、开发区)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府法律顾问的履职面和履职渠道,形成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务的常态化机制。区政府组织法律顾问马志忠等教授和专家参与鸿丰矿业关停整治、熔块加工企业关停等重大涉法事务的处理,有力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今年7月份,组织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开展法律顾问工作XX品牌创建活动,为建设“富饶、秀美、幸福新XX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巩固“三项制度”成果,深入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在2017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印发《XX区政府法制局关于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的通知》,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达到行政执法网“全单位运行、全人员使用、全案件登记和全过程记录”的目标。安排专人负责对执法部门负责信息录入人员进行“一对一”的系统使用培训,对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使用情况实行“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各执法部门所办理的行政处罚事项从登记、立案、调查、结案能够及时、高效、准确录入,有效管理案件办理的环节和过程,有效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在网上全程“留痕”,另外,有针对性的对交通局、环保局、卫计局、文旅新局、安监局、人社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国土分局、综合执法局等11个重点执法单位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每月区县执法部门之间网上办件量进行横向比较及时通报,有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我区执法部门单位使用行政执法网进行执法检查登记5500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00件。

  (二)强化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能力整体有效提升。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全区聘请了11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建立社会监督平台,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公开“5289006”和“5112345”举报投诉电话举,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举报,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每月对1-2个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根据历年案卷评查经验,选择案卷制作过程中的问题易发点和多发点作为风险点,在案卷评查过程中重点予以检查,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复议体制。行政复议工作作为《XX区政府工作规则》和《XX区政府议事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政府议事日程,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复议重点工作,区政府法制局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区政府报告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负责人对复议工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严格落实省市规范完善集中复议职权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规则,借助“外脑”厘清疑难案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决定的社会公信力。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制定《XX区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工作规范》,全面推行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重心下移工作,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网络,将符合受案范围的行政争议纳入复议渠道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巩固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成果。以“基础保障、立案、审理、决定、行政应诉”五大体系为支柱,制定《XX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及标准体系》,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调查审理、决定、送达、回访满意度测评等13大项54小项工作程序,形成了77种法律文书样式,设立“三科四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办案设备,确保行政复议“立审分离”和“复议案件2人以上专门人员承办”的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对复议工作人员和复议联络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今年5月份和7月份结合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工作,分别举办了2期行政复议业务知识培训班,基层复议联络员的工作水平明显得到提升。明确岗位职责,实行重要制度上墙公示,在显要位置摆放服务指南,不断提高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原则,简单案件30日内办结,推行公开庭审制度,复杂案件通过召开听证会审理,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事实认定准确、证据论证客观、说理充分透彻、引用法律精确详尽、结构严谨规范”,不断提升申请人对复议决定的认可度。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调解结案3,责令履行6件,驳回3件,中止1件,维持10件,不予受理5件,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诉讼1件,法院一、二审均胜诉。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建设和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定职责的意见》(川政办发〔2017〕6号)和《XX区行政应诉工作实施细则》,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庭审制度,使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庭审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专职行政应诉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今年以来,XX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2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已生效判决13件,驳回原告诉求11件,确认违法2件,被诉行政机关均按要求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服区政府行政行为向市中院提起诉讼的案件15件,其中,已开庭审理14件,除1件经复议后起诉的外,13件应诉案件区政府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目前,已判决2件,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四)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制定《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XX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考核机制的通知》和《XX区政府法制局关于做好2018年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巩固行政调解“六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同时,对行政调解职能部门单位制度落实和行政调解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镇(街道、开发区)、疑难纠纷不出区”,目前,全区行政调解职能部门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六个一”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大量的行政争议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今年以来,全区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2561件,信息宣传报道302篇。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充分开展合法性论证审查和登记备案管理,准确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凡是没有履行征求意见程序或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不予登记备案,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杜绝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情况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区出台《XX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XX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办法》《XX区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解读和公布,并且在规定时限报备,报备率100%,有效推动全区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严格落实《XX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三统一”工作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统一登记、编号,在正式印发的文件首页标注登记号,并通过网站统一公布。同时,规范性文件标注有效期,即文件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从而更大程度的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为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衔接,定期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针对镇(办)、部门人员调整频繁的问题,今年4月份,组织召开了有各执法单位法制科室负责人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员参加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暨工作培训会,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著名商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等方面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1件,其中废止14件,保留37件,并且每季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从源头上确保行政行为合法,确保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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